我被公安局监视了怎么办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7-31 14:04:42 367 人看过

向当地检察院申请法律监督举报。首先对民众监视居住的主体只能是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除此之外任何个人和组织都无权对民众监视居住,否则为非法拘禁。上述三机关只能对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或者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确定是否监视居住。否则不能因任何理由对公民进行监视居住,若监视居住则为非法。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否则为非法。

被公安局监视居住可以当兵吗

被监视居住期间是不能当兵的,被公安局监视居住说明是犯罪嫌疑人,背负还没有查结的刑事案件,在政审的时候是绝对不可能通过的。凡具有下列八种情况之下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都可以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应当逮捕的犯罪嫌疑人患有严重疾病,或者是正在怀孕、哺乳自己未满一周岁婴儿的妇女;

(四)对拘留的犯罪嫌疑人需要逮捕而证据不符合逮捕条件的;

(五)提请逮捕后,检察机关不批准逮捕,需要复议、复核的;

(六)移送起诉后,检察机关决定不起诉,需要复议、复核的;

(七)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羁押的案件不能在法定期限内办结,需要继续查证、审理的;

(八)持有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出境证件,可能出境逃避侦查,但不需要逮捕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二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符合逮捕条件,公安机关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监视居住:

(一)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

(四)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的;

(五)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对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提出保证人,也不交纳保证金的,可以监视居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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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0月19日 1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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