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业限制是否应该应给予经济补偿呢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05 10:40:11 230 人看过

由于竞业禁止限制了劳动者的择业自由权,必然会给劳动者带来一定的经济损失,严重的甚而影响劳动者的生存,所以我国及外国的法律均规定约定竞业禁止条款须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至于补偿的标准,可根据公平原则确定,一般应相当于竞业禁止条款适用期限内员工原有收入的一半为宜。如员工认为数额过低,可根据公平原则要求予以增加。

对补偿标准我国没有统一规定。《中关村科技园区条例》规定:“企业应当依照竞业限制合同的约定,向负有竞业限制义务的员工按年度支付一定的补偿费,补偿数额不得少于该员工在企业最后一年年收入的二分之一。”

《深圳经济特区企业技术秘密保护条例》第17条规定:竞业禁止协议约定的补偿费按年计算不得少于该员工离开企业前最后一个年度从该企业获得的报酬总额的2/3。竞业禁止协议没有约定补偿费的,补偿费按照前款规定的最低标准计算。

珠海市有关条例规定:企业与员工约定竞争限制的,在竞争限制期间应当按照约定向员工支付补偿费;没有约定的,年补偿费不得低于该员工离职前一年从该企业获得的年报酬的1/2。以上规定都可作为确定经济补偿时参考。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16日 08:4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经济补偿相关文章
  • 保密与竞业限制――保密费能否代替竞业限制经济补偿
    基本案情2008年2月6日,孙先生与上海某科技信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技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孙先生担任该公司销售经理职务,每月工资13600元,合同期限三年,同时双方另行签订“保密及竞业限制协议”,该协议约定:孙先生在科技公司工作期间及离职后,必须保守科技公司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等商业秘密;孙先生在离开科技公司后的两年内不得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科技公司相竞争的业务;科技公司在孙先生在职期间每月的工资中增加1360元作为保密费及竞业限制补偿金;如孙先生违反双方约定的保密及竞业限制义务,孙先生应向科技公司支付违约金70000元。合同签订后,科技公司每月除支付孙先生工资外另行支付保密费及竞业限制补偿金1360元。2008年5月,孙先生因个人原因辞职,科技公司为孙先生办理了退工手续。同月,孙先生至上海某信息公司工作,担任该公司销售经理一职。科技公司得知后,认为孙先生违反了双方签订的保密及竞业限制协议
    2023-06-10
    192人看过
  • 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单位应该给予经济补偿吗
    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是否需要支付经济补偿,视情况而定。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续签合同或者降低劳动合同待遇使劳动者不续签合同的,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支付给劳动者。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临时工”劳动合同期限届满终止应否给予经济补偿[案例]吴、潘于1987年9月,钱、蒋于1989年9月先后被市冶炼有限公司招用为临时工,并依法签订了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一年一签,且明示为临时用工性质。1998年10月31日,吴、潘、钱、蒋最后一次与市冶炼有限公司签订的临时用工劳动合同(1997年11月1日起,至1998年10月31日止)期限届满终止。经公司研究决定,不再继续与申诉人续订劳动合同,并通告上述4名申诉人。公司亦未向其支付生活补助费、回乡生产补助金,也未对身体健康状况进行检查。另查明上述4
    2023-08-08
    62人看过
  •  是否应该给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之一,用人单位需要依法支付经济补偿给员工,支付标准为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月薪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之一,如果需要解雇员工,用人单位必须依法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支付给劳动者。月薪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 员 工 被 辞 退 , 用 人 单 位 是 否 需 要 支 付 经 济 补 偿 ?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给予经济补偿。因此,员工被辞退时,用人单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是用人单位在解雇员工时必须依法支付的一项权利,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和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进行支付。根据我
    2023-08-31
    406人看过
  • 丈夫是否应该给予岳母经济支持?
    丈夫对岳母没有赡养义务。儿媳对公婆也不具有赡养义务。只有成年子女对父母有赡养义务,女婿、儿媳对对象的父母,均没有抚养义务。女婿不赡养岳父、岳母,不属于违法行为。女婿若在妻子去世后,对岳父和岳母尽到了赡养义务,就成为岳父和岳母的第一顺位继承人,可以第一顺位继承其遗产。未成年子女对父母有赡养义务吗?对从没有抚养的儿女能要求赡养。但子女遇有下列情形的,子女可免除赡养义务:(1)未婚或离异的成年子女无经济收入、丧失劳动力或不能独立生活的;(2)已婚的成年子女本身无经济收入,其家庭的收入不足以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的;(3)父母对子女有严重犯罪行为。比如父母犯有杀害子女、虐待子女严重的、遗弃子女的、或强奸女儿等行为的,丧失要求被害子女赡养的权利,对子女来说就是可以免除赡养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父母的抚养义务和子女的赡养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
    2023-07-02
    157人看过
  • 竞业限制三个月不给经济补偿是能取消吗
    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劳动者履行竞业限制协议,但用人单位三个月未支付经济补偿的,劳动者有权请求解除竞业限制约定。当事人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约定了竞业限制,但未约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履行了竞业限制义务,要求用人单位按照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的30%按月支付经济补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前款规定的月平均工资的30%低于劳动合同履行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劳动合同履行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
    2024-05-20
    190人看过
  • 企业应该给员工多少经济补偿
    在经济性裁员和过失解雇的情况下,企业必须根据员工的工资支付一定数额的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的工资计算标准是指在企业正常生产条件下,合同终止前12个月劳动者的月平均工资。实际上,,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工资基数的确定上经常发生争议所谓工资,是指用人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或劳动合同规定,以货币形式直接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根据实施意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劳动部发布的若干问题中,工资一般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和报酬以及在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职工的下列劳动收入不属于工资范围:1.单位向职工支付的社会保险和福利费用,如丧葬抚恤救济费、生活困难补助费、计划生育补助费等2、劳动保护费,如工作服、,用人单位支付给劳动者的解毒剂、冷饮等3.按规定未列入工资总额的各项劳动报酬和其他劳动收入,如创造发明奖、国家星火奖、自然科学奖、科技进步奖等,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
    2023-05-07
    474人看过
  • 竞业限制的有效性是否受经济补偿影响?
    一般来说,未约定经济补偿的竞业限制无效。竞业限制一方面保护了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或者知识产权,但是从劳动者的角度看,竞业限制条款要求其在离职后的一定期限内不得从事相关的职业活动,损害了劳动者的自由择业权,对其个人的经济利益、职业发展都有较大的不利影响。因此,在竞业限制协议中,应当约定竞业限制补偿费和支付的方式,未约定的视为无效;若劳动者在离职后自愿履行了竞业限制的约定,即使未约定补偿费,也享有请求原公司进行补偿的权利。竞业限制经济补偿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竞业限制补偿金的标准由职工与用人单位协商确定,法律法规并未规定竞业限制补偿金的最低数额;如双方未约定补偿金,劳动者又履行了竞业限制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四)》第六条规定,劳动者可要求按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的30%按月支付经济补偿。《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保密义务和竞业限制
    2023-07-01
    177人看过
  • 竞业合同能否都给经济补偿
    律师解答:给的。给的。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经济补偿一般指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是指在劳动者无过失的情况下,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时,用人单位依法一次性支付给劳动者的经济上的补助。《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2024-04-24
    276人看过
  • 公司不予续签劳动合同,应该给予经济补偿吗
    一、公司不予续签劳动合同,应该给予经济补偿吗不予续签劳动合同的,除公司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以外,公司都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的标准是员工在公司工资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半年到一年的,支付一个月工资;不到半年的,支付半个月的工资。《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二、到期不续签劳动合同公司给补偿吗到期不续签劳动合同公司是否给补偿分情况,具体如下:1、劳动合同到期,单位不续签,需要进行经济补偿。2、如果单位降低原来劳动条件,员工不续签的,则单位要进行经济补偿。3、如果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原来劳、动条件,员工不续签的,则不进行经济补
    2024-01-22
    201人看过
  •  竞业限制与经济补偿有何关联?
    竞业限制条款如果没有经济补偿,就是无效的。在劳动合同或保密协议中,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规定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支付经济补偿。未约定经济补偿但劳动者履行了竞业限制义务,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按照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的30%按月支付经济补偿。竞业限制条款如果没有经济补偿,就是无效的。在劳动合同或保密协议中,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规定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支付经济补偿。未约定经济补偿但劳动者履行了竞业限制义务,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按照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的30%按月支付经济补偿。 竞 业 限 制 条 款 是 否 需 要 经 济 补 偿竞业限制条款是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中为保护自身商业利益而采取的一种措施。这些条款要求劳动者在离开用人单位后一段时间内不得从事与用人单位业务相同或者有竞争关系的活动。那么,这
    2023-09-11
    323人看过
  • 能否取消经济补偿的三个月竞业限制?
    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劳动者履行竞业限制协议,但用人单位三个月未支付经济补偿的,劳动者有权请求解除竞业限制约定。当事人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约定了竞业限制,但未约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履行了竞业限制义务,要求用人单位按照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的30%按月支付经济补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前款规定的月平均工资的30%低于劳动合同履行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劳动合同履行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
    2023-11-12
    345人看过
  • 竞业限制是否必须支付经济赔偿?
    如果劳动者遵守了竞业限制约定,单位不可以不给补偿金。因用人单位的原因导致三个月未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请求解除竞业限制约定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未约定经济补偿,但劳动者履行了竞业限制义务,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按照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的30%按月支付经济补偿。竞业限制有多长?条款是基于保守的的需要而设定的,这一条款由当事从双方自行约定。那么是不是说用人单位可以将竞业限制的期限约定得很长呢?答案是否定的。首先,竞业限制条款虽然是约定条款,但是劳动合同是一种特殊的合同,其签约双方在法律上是平等的,在谈判别能力上则存在巨大不同,为了平衡这种不同,法律为劳动合同设定了基准规范,劳动合同当事人约定的内容只能高于这些基准规范,而不能低于它们。这意味着劳动合同的内容不能由当事人双方随心所欲的拟定。《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第十六条规定:竞业限制的期限由劳动合同当事人约定,最长不得超过三年,
    2023-07-06
    226人看过
  • 竞业限制经济补偿并非无底线
    2011年7月,张某应聘到某生物工程有限公司,成为生产葡萄糖酸钠工程师。公司(甲方)与张某(乙方)签订了劳动合同,其中竞业限制条款中约定:乙方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2年内,不得到与甲方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工作,或者自己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甲方在此期间支付乙方相关经济补偿。但并未具体约定经济补偿数额。2014年7月,李某从单位辞职,并自觉履行与公司约定的竞业限制条款,但公司每月仅支付张某经济补偿200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四)》第6条规定:当事人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约定了竞业限制,但未约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履行了竞业限制义务,要求用人单位按照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平均工资的30%按月支付经济补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前款规定的月平均工资的30%低于
    2023-04-22
    432人看过
  • 未经约定的竞业限制经济补偿问题
    未约定经济补偿的竞业限制是能得到补偿的,前提是劳动者要主动向用人单位要,用人单位拒绝的,可以提起诉讼,法院会支持劳动者的请求的。当事人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约定了竞业限制,但未约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履行了竞业限制义务,要求用人单位按照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的30%按月支付经济补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未约定经济补偿的竞业限制有效吗未约定经济补偿的竞业限制有效,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
    2023-07-22
    95人看过
换一批
#劳动争议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经济补偿是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时,给予劳动者的经济补偿j的行为。经济补偿金是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用人单位依法一次性支付给劳动者的经济上的补助。我国法律一般称作“经济补偿”。 我国劳动法、1994年劳动部发布的《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 更多>

    #经济补偿
    相关咨询
    • 竞业限制期限内应支付经济补偿吗, 竞业限制期内是否应支付经济补偿
      甘肃在线咨询 2022-01-21
      竞业限制期限内应支付经济补偿。以下是相关规定,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第二十四条竞业限制的人员限
    • 竞业限制条款中的补偿金和经济补偿金在签订竞业限制合同时应该注意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3-08
      竞业限制是企业通过限制劳动者的就业范围进而保障自身的竞争力所采取的一项重要措施。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约定,掌握商业秘密的职工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后的一定期限内,不到约定的单位就业,但用人单位应当给予该职工一定数额的赔偿。我国《劳动合同法》规定,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
    • 竞业限制补偿金标准应该是多少
      湖南在线咨询 2022-07-23
      1、目前我国的法律规定当事人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约定了竞业限制,但未约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履行了竞业限制义务,要求用人单位按照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的30%按月支付经济补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前款规定的月平均工资的30%;低于劳动合同履行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劳动合同履行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2、根据《劳动合同法》第23条第二款规定:单位
    • 劳动者给予经济补偿金应该是多少
      贵州在线咨询 2023-07-15
      1、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2、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3、这里来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
    • 竞业限制条款中的补偿金和经济补偿金是否属于竞业限制条款的无效?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2-04
      其一:广东省《广东省技术秘密保护条例》、深圳市《深圳技术秘密保护条例》、上海《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江苏省《江苏省劳动合同条例》等地方性法规中关于竞争限制的期限、经济补偿金的支付标准、支付方式等方面均有不同规定,须考虑你所在地区,才能作出更加准确的判断。其二:经济补偿金是否作为竞业限制条款有效的必要条件,我国法律法规对此还没有明确规定,司法实践中出现了只要企业未约定经济补偿金即认定竞业限制条款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