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范围应如何扩大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24 17:53:11 244 人看过

一、行政诉讼范围应如何扩大

1、在行政诉讼法现有的“依据”法律、法规,“参照”规章之后,增加“察考”一般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给予其应有的法律地位;

2、拓展行政判决方式。

3、法律依据:《行政诉讼法》第十二条第一项至第五项,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下列诉讼:

(一)对行政拘留、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罚款、警告等行政处罚不服的;

(二)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行政强制执行不服的;

(三)申请行政许可,行政机关拒绝或者在法定期限内不予答复,或者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行政许可的其他决定不服的;

(四)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

(五)对征收、征用决定及其补偿决定不服的。

二、当事人申诉时应提交哪些申诉材料

当事人应提交的申诉材料应包括三部分内容:

1、法院审判情况,主要是法院民事行政裁判文书;

2、申请抗诉书,内容主要是不服法院生效裁判的理由及根据;

3、申请抗诉所依据的证据材料复印件。

三、检察机关对民事行政案件提起抗诉的条件是什么

检察机关对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生效的民事判决裁定,应当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向人民法院提出抗诉:

1、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不足的;

2、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

3、人民法院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裁定的;

4、审判人员在审理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对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生效的行政判决、裁定,有权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抗诉。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11日 08:1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行政强制措施相关文章
  • 如何防范和应对行政诉讼
    防范行政诉讼,需要行政机关认识到合法行政、依法行政的重要性。需要保证自身行政行为合法,同时建立信息公开制度。在行政诉讼中要向人民法院提供可以证明自身行政行为合法的证据和规范性文件。一、拆迁补偿款不合理如何解决呢对拆迁不合理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行政诉讼,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使国家行政权的机关和组织及其工作人员所实施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其合法权利,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在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依法对被诉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查并做出裁判,从而解决行政争议的制度。行政复议是与行政行为具有法律上利害关系的人认为行政机关所作出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具有法定权限的行政机关申请复议,由复议机关依法对被申请行政行为合法性和合理性进行审查并作出决定的活动和制度。二、抽象行政行为可诉吗抽象行政行为不可诉,修改前的行政诉讼法将具体行政行为规定为提起
    2023-03-03
    340人看过
  • 行政诉讼的范围
    行政强制措施
    1、对行政拘留、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罚款、警告等行政处罚不服的;2、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不服的。一、哪些情况可以直接对行政行为提起诉讼?(一)对行政拘留、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罚款、警告等行政处罚不服的;(二)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不服的;(三)申请行政许可,行政机关拒绝或者在法定期限内不予答复,或者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行政许可的其他决定不服的;(四)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五)对征收、征用决定及其补偿决定不服的;(六)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拒绝履行或者不予答复的;
    2023-03-01
    147人看过
  • 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是如何的
    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问题是行政诉讼中一个很重要的问题,也是行政诉讼区别于其他诉讼的一个重要标志:它存在着一个受案范围,即并不是所有行政争议,行政相对人都可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只有当行政争议在法律规定的受案范围之内,行政相对人才可以提起行政诉讼。关于我国行政诉讼范围问题的研究,从行政诉讼法起草时就受到立法和理论部门的高度关注。尽管我国《行政诉讼法》用整整一章的篇幅,试图界定受案范围,但在当时的立法者看来,行政诉讼法对受案范围的规定只不过是法律迁就现实的一种表现,是行政诉讼制度初步建立阶段的历史现象。所以随着行政诉讼法实施10多年以来我国法制建设的发展、行政诉讼理论研究的深入与司法实践经验的积累,特别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法治原则的确立,我国现行行政诉讼受案范围存在的诸多问题越来越凸显出来,不断引发学术争论,并有升温的趋势。行政诉讼受案范围,是指人民法院受理行政
    2023-04-22
    268人看过
  • 如何理解行政诉讼法受案范围
    行政诉讼法的受案范围是指人民法院受理行政案件的权限范围。我国行政诉讼法确定人民法院受理行政案件的范围的原则是:第一,从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出发,适当扩大人民法院受理行政案件的范围;第二,正确处理审判权和行政权的关系。第三,由于当前我国的行政法还不完备,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还不够健全,因而对人民法院受理行政案件的范围,还不宜规定过宽,而应逐步扩大。一、如何申请提起教育行政诉讼1.一审(1)起诉行政诉讼遵从不告不理原则,即当事人不起诉,人民法院不能主动受理。(2)受理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7日内立案受理。经审查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在法定期限内裁定不予受理。(3)审理人民法院审理的主要内容是对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进行审查。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不适用调解。(4)裁判(裁定和判决的合称)裁定是法院在案件审理判决执行中,就程序问题或部分实体问题所作的决定。判决是法院就解决
    2023-04-10
    61人看过
  • 行政诉讼法的行政诉讼的范围
    行政诉讼时效规定:第一,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的,复议机关应当在收到申请书之日起两个月内作出决定。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申请人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在复议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第二,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在知道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三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第三,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特殊情况耽误法定期限的,在障碍消除后的十日内,可以申请延长期限,由人民法院决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行政机关履行法定职责,行政机关在接到申请之日起60日内不履行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法律、法规、规章
    2023-03-04
    307人看过
  • 行政诉讼调解范围
    行政诉讼调解
    行政调解的范围主要包括:行政机关或者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之间产生的行政争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之间产生的依法由行政机关调解的民事纠纷。一、如何区分刑事诉讼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刑事诉讼、民事诉讼、行政诉讼是我国三大诉讼的类型,三种诉讼适用的范围和诉讼程序是不一样的,解决的是不同范围的问题。那么这三大诉讼有什么区别?其实,还是很好区分的。刑事诉讼法,是为了保证刑法的正确实施,惩罚犯罪,保护人民,保障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安全,维护社会主义社会秩序,而制定的法律。因此,事关犯罪的案件,就是刑事诉讼。如发生抢劫罪,相应的诉讼就是刑事诉讼。民事诉讼,调整的是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公民和法人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就是老百姓直接的债权、债务,婚姻、继承、合同纠纷、公司股东等等平等主体之间的纠纷。如甲起诉乙还钱,就是民事纠纷。行政诉讼,解决行政争议,
    2023-02-21
    165人看过
换一批
#行政诉讼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行政强制措施是指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为制止违法行为、防止证据损毁、避免危害发生、控制危险扩大等情形,依法对公民的人身自由实施暂时性限制,或者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财物实施暂时性控制的行为。... 更多>

    #行政强制措施
    相关咨询
    • 行政诉讼范围应当如何扩大
      香港在线咨询 2022-08-24
      (一)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和执行不服的;(二)申请,行政机关拒绝或者在法定期限内不予答复,或者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行政许可的其他决定不服的;(三)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四)对征收、征用决定及其补偿决定不服的;(五)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
    • 行政诉讼范围如何扩大?
      青海在线咨询 2021-10-29
      (一)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行政强制措施以及行政强制执行不服的;(二)申请行政许可,行政机关拒绝或者在法定期限内不予答复,或者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许可的其他决定不服的;(三)对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四)对征收、征用决定及其补偿决定不服的;(五)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法定职责,行政机
    • 行政诉讼范围应当要如何扩大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8-30
      (一)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和执行不服的;(二)申请,行政机关拒绝或者在法定期限内不予答复,或者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行政许可的其他决定不服的;(三)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四)对征收、征用决定及其补偿决定不服的;(五)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
    • 行政诉讼范围应当应该如何扩大
      青海在线咨询 2022-08-22
      (一)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和执行不服的;(二)申请,行政机关拒绝或者在法定期限内不予答复,或者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行政许可的其他决定不服的;(三)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四)对征收、征用决定及其补偿决定不服的;(五)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
    • 如何才能扩大行政诉讼范围
      澳门在线咨询 2021-11-15
      由于我国现行的行政审判制度与行政管理之间存在上述矛盾,如果司法和行政各行其是,不能相互促进,必然会因为司法而破坏行政整体性,抑制政府行政权的行使和职能的发挥;或者因为行政影响法制的统一性和权威性。在加快以依法行政为核心的政府法治化进程的同时,行政审判应正视现实,从实际出发,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正确处理司法审查权与行政权的关系,既要强化监督职能,又要以服务、促进经济建设中心和改革、发展、稳定大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