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张某因男友家庭经济拮据,因此二人在准备结婚时,协商决定不收贺礼,不举行婚宴,只在一歌舞厅举办婚礼舞会便算举行了婚礼,并将情况告知亲朋好友,**电台记者余某闻听此事后,觉得张某的决定是本市首例勇向世俗和当前攀比华贵、奢侈浪费的结婚方式的挑战的先进女子典型,因此,便于张某结婚的当天以谈心的方式采访了张某的男友李某,李某便将自己家庭经济拮据情况及决定采取这种结婚方式后,张某的父母如何的反对,而张某又如何和家人做斗争,说服家人的全部情况告诉了余某。三日后,一篇题为《新千年的结婚仪式》,署名是余某的文章在市某报刊登,该文全面报道了和赞扬了职工张某勇战以父亲为首的旧思想,以好友们为首的樊比思想,不计男友家境贫困,为爱情,为新风尚奋斗的精神。该文在全市引起了巨大社会反映,许多人通过报道对张某的行为赞扬不已,但也有少数人(其中就有张某的女友们)却按报道上的“李某家境贫寒”、“张某的精神是应引起青年仿效的”,背里地讥讽张某的举动是:嫁个穷婆家,怕别人笑话,还鬼精卖能玩花架子。张某在听到别人的讥讽话后,总觉得余某和报社多事,遂以名誉权被侵犯将余某和报社诉上法庭。对于报社和余某的宣扬,张某的新风尚行为是否构成侵犯名誉权有二种意见。一种意见认为,报市和余某的报道虽然是宣扬社会新风尚的行为,他们的出发点是好的,但他们在具体报道中,首先是没有经过张某本人的同意,其次是用文学的语言描述了其男友的家境如何贫困,及张某如何同家人做斗争,并且用文学的语言提炼和升华了张某并没想到和能达到的思想精神(且张某和家人如何斗争属个人隐私)。最终并导致了许多人讥讽张某是“嫁了穷婆家”、“好出风头”的结果,因此,报社和张某的行为已构成了对张某名誉的侵犯。另一种意见认为:李某的家境困难及张某为结婚方式和家人作斗争,并以别开生面的方式举行了婚礼,首先这是一个事实,因此不属于张某的个人隐私。其次就是按照上述客观事实对张某的事迹进行真实的报道和评价,文章中没有任何失实、捏造及侮辱或诽谤张某之处,并且实实在在是对张某的行为做为一种新风尚进行宣传、赞扬和倡导,所以对张某不构成侵犯名誉权。笔者同意后一种意见。因为认定新闻报道是否侵犯了他人的名誉权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分析:首先是新闻报道评论和传播的内容是否客观真实,是否揭露了他人的隐私,是否实施了法律上禁止的、丑化他人的、侮辱、诽谤他人等语言。其次是看客观上是否具有损害他人名誉的事实。所谓侵犯事实,第一是指实施了毁损他人人格尊严、名誉的行为;第二是由于侵犯行为造成他人名誉降低,出现了影响他人在社会评价的不良后果。实践中,不论新闻报道的内容是否真实,只要是使用法律所禁止的方式,侮辱、诽谤他人,使他人的名誉受损,社会评价降低的后果,就应视为侵权事实的存在。另外,新闻报道内容基本属实,但有个别词语表述不准确或有批评、揭发的内容,无侮辱他人人格的内容,虽对他人的名誉造成了不良影响,也属于正常的,舆论监督不应认定为侵害名誉权。所以报社和余某的行为对张某不构成侵犯名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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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誉侵权指的是文学作品、通告文字、行为语言或其他形式对当事人产生了名誉上的消极影响所构成的一种违背人权的行为,行为人要负法律责任。 任何个人、媒体不得发布捏造虚假信息、刊登新闻、PS图片,否则构成名誉侵权。如果是真实事件发布,则不构成名誉侵...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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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图片是否构成名誉权侵权山东在线咨询 2022-08-17认定行为是否构成名誉侵权的构成要件之一就是行为人客观上存在损害他人名誉的事实,并为第三人知悉。只有在行为人所实施的侮辱(体现为以不当的言词评价、贬低和毁损相对人的人格,不涉及“事实”的真实性问题)、诽谤(体现为披露、散布虚假事实)、披露其隐私权(体现为披露、散布法律所保护的他人私生活信息)等行为影响到社会公众对受害人的评价时,才能构成对名誉权的侵害。作为认定毁损名誉的依据,侵权人仅仅只针对被侵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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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誉权侵权是如何构成的山西在线咨询 2022-04-25构成侵害名誉权:(1)行为人主观上是否对受害人的名誉进行毁损的恶意;(2)行为人客观上是否有捏造事实或散布虚假事实,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侮辱或诽谤他人,以及未经他人同意,擅自公布他人的隐私材料或者以书面、口头形式宣扬他人隐私,损害他人名誉权的行为;(3)受害人是否有名誉被损害的事实;(4)行为人行为违法、违法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有因果关系。 3、撰写、发表批评文章引起的名誉权纠纷,认定侵权的标准:(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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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微博是否构成侵犯名誉权河北在线咨询 2022-08-17当然诽谤行为不一定要指名道姓,只要从诽谤的内容上知道被害人是谁,就可以构成诽谤罪。如果行为人散布的事实没有特定的对象,不可能贬损某人的人格、名誉,就不能以诽谤罪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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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名誉权,认定行为是否构成名誉侵权须满足哪些条件才能构成?香港在线咨询 2022-02-09名誉权是指公民、法人对其在社会生活中所获得的社会评价,即自己的名誉依法享有的不可侵犯的权利。认定行为是否构成名誉侵权须在主客观方面具备以下要件:(一)行为人客观上存在损害他人名誉的事实,并为第三人知悉。只有在行为人所实施的侮辱(体现为以不当的言词评价、贬低和毁损相对人的人格,不涉及“事实”的真实性问题)、诽谤(体现为披露、散布虚假事实)、披露其隐私权(体现为披露、散布法律所保护的他人私生活信息)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