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解劳动争议应有理有力有序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9 18:35:50 106 人看过

对于富士康跳楼事件、广东南海本田事件、苹果中毒事件等劳动争议和职工权益侵害事件,全国政协委员、中华全国总工会副主席、书记处书记张鸣起在今天举行的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促进和谐社会建设记者会上明确表示,中国工会一直主张采取由职工或代表职工的工会组织,通过集体协商或调解的方式解决劳动争议纠纷。

在富士康等事件中,工会的作用够不够?怎么避免这样的情况再次发生?记者接连抛出问题。

张鸣起表示,在众多社会关注的劳动争议纠纷中,工会组织始终与职工站在一起。如富士康事件中,地方工会深入企业当中,了解调查情况,明确提出工会的意见和建议;在南海本田事件中,企业工会和地方工会一直参与到职工当中,积极组织职工采取集体协商的方式解决问题。同时,中华全国总工会也多次过问这些事件,帮助有关企业建立健全了工会组织,使职工的一些愿望和诉求通过工会组织,通过合理合法的程序,反映到企业管理层,及时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解决劳动争议纠纷的办法多种多样,包括调解、协商、仲裁、诉讼等方式。张鸣起表示,在涉及到职工工资等合法权益的问题中,应当采取职工代表或工会与企业共同协商解决的做法,从源头上消除和化解劳资纠纷,真正保证职工的权益得以实现。

但张鸣起也表示,一些企业工会在维护职工权益方面确实存在做得不到位的地方。为应对这一状况,中华全国总工会一方面完善了相关规定,下发了《进一步加强企业工会工作充分发挥企业工会作用的决定》,进一步强化了企业工会的维权职责。另一方面,各级工会组织通过举办培训班,提高各级工会干部特别是基层工会干部素质,进一步提升维权能力,更好履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职责。

据了解,十一五期间,全国共有626.3万人(次)的工会专兼职干部参加了各类培训轮训,培训率达到92.88%。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4日 06:2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工会相关文章
  • 发生劳动争议怎么办劳动争议有哪些解决途径
    劳动关系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包括各类企业、个体工商户、事业单位等)在实现劳动过程中建立的社会经济关系。解除劳动争议的途径和方法有:1、与用人单位协商。2、劳动争议调解。调解是处理企业劳动争议的基本办法或途径之一。3、劳动争议仲裁。仲裁也称公断,仲裁作为企业劳动争议的处理办法之一,是指劳动争议仲裁机构依法对争议双方当事人的争议案件进行居中公断的执法行为。4、劳动争议诉讼。劳动争议诉讼是人民法院按照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程序,以劳动法规为依据,按照劳动争议案件进行审理的活动。一、最新劳动仲裁去哪个部门劳动仲裁去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由劳动行政部门代表、同级工会代表、用人单位方面的代表组成。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由劳动行政部门代表担任。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仲裁裁决一般应在收到仲裁申请的六十日内作出。对仲裁裁决无异议的,当
    2023-06-20
    212人看过
  • 劳动争议调解是否具有强制法律效力
    劳动争议调解协议是否具有强制法律效力?一方面是由企业调解委员会的性质决定的。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不是司法、仲裁机构,也不是行政机关,而是在职工代表大会领导下,专门处理企业内部劳动争议的职工群众性组织。因此,企业劳动争议调解不同于审判和仲裁活动。调解活动的参与者在诉讼活动中没有权利和义务。调解委员会没有处理劳动争议的强制权利,调解达成的协议也没有法律效力保障,《劳动法》第八十条和《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第十一条都规定,通过调解达成协议的,当事人应当自觉履行。对双方或一方不履行协议的法律责任没有明确规定。这也说明,调解委员会的调解协议不具有法律约束力,而主要取决于当事人之间的承诺、信任和道德约束,取决于双方当事人的自觉履行。因此,任何一方违背承诺,不履行协议的,另一方和调解委员会都不能强制执行协议的履行根据《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第十条的规定,调解委员会调解劳动争议,应当自当事人申请调解之日
    2023-05-07
    77人看过
  • 有关劳动合同法的争议应如何解决?
    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纠纷或劳动争议,劳动者可以到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劳动仲裁需要准备的材料及程序:一、受理事项(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二、应提交的材料(一)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递交《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书》一式两份,内容包括:1、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住址、联系电话。2、用人单位的名称、单位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3、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4、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5、致送单位名称。(二)递交《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书》的同时,向劳动仲裁委员会递交下列材料:
    2023-04-13
    301人看过
  • 劳动争议如何处理,劳动争议处理程序
    处理劳动争议的过程:发生劳动争议事件后,当事人必须按照以下基本程序解决。1、双方自行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意见时,当事人选择通过劳动部门调停程序或申请劳动仲裁。2、劳动部门调解。当事人可向本企业劳动争议调停委员会申请调停,双方当事人同意调停,调停委员会受理。如果当事人不同意调解,也可以直接申请仲裁。3、仲裁程序。如果一方当事人申请仲裁,符合受理条件,仲裁委员会将受理。当事人向法院起诉,必须先办理仲裁手续,未办理仲裁手续的劳动争议案件,人民法院不予受理。4、劳动审判程序。如果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可以向当地基层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不服一审判决,仍可向上级法院上诉。法院审判程序是劳动争议处理的最终程序。劳动争议处理程序包括哪些?1、调解程序除因签订、履行集体合同发生的争议外,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发生的其它劳动争议均可以由本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调解。调解委员会应自当事人申请调解之日起30日结案
    2023-08-07
    380人看过
  • 劳动争议调解时限有没有限制?
    当职工与用人单位因为劳资问题或工伤问题等发生纠纷,劳动者和用人单位若能协商解决当然是皆大欢喜。常有协商不成的状况出现,此时劳动者代表和企业代表可组成双方人数对等的调解委员会,由调解委员会调解来解决劳动争议。劳动争议调解时限是劳动纠纷发生后当事人非常关心的问题,国务院与劳动部对此有明文规定。劳动争议的调解期限,是指当事人和调解委员会申请和完成劳动争议调解所必须遵循的时间。劳动争议调解期限分两种:一种是当事人申请调解的期限;另一种是调解委员会受理和调解的期限。规定调解期限是为了保证劳动争议得到及时处理,避免久拖不决。国务院《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和劳动部《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组织及工作规则》对劳动争议调解期限作了明确规定。《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规定:调解委员会调解劳动争议,应当自当事人申请调解之日起30日内结束;到期未结束时,视为调解不成。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组织及工作规则》规定:当事人
    2023-04-28
    404人看过
  • 劳动争议诉讼请求有哪些,劳动争议的解决途径有哪些
    一、劳动争议诉讼请求有哪些劳动争议诉讼请求包括:1.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履行劳动合同过程中发生的纠纷;2.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没有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已形成劳动关系后发生的纠纷;3.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劳动关系是否已经解除或者终止,以及应否支付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发生的纠纷;4.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后,请求用人单位返还其收取的劳动合同定金、保证金、抵押金、抵押物发生的纠纷,或者办理劳动者的人事档案、社会保险关系等移转手续发生的纠纷;5.劳动者以用人单位未为其办理社会保险手续,且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能补办导致其无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为由,要求用人单位赔偿损失发生的纠纷;6.劳动者退休后,与尚未参加社会保险统筹的原用人单位因追索养老金、医疗费、工伤保险待遇和其他社会保险待遇而发生的纠纷;7.劳动者因为工伤、职业病,请求用人单位依法给予工伤保险待遇发生的纠纷;8.劳动者依据《劳
    2023-05-22
    325人看过
  • 劳动争议的受案范围有哪些:劳动争议受理的
    劳动争议的受理范围如下:(一)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二)订立、履行、变更、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三)因除名、辞退、辞职发生的争议;(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五)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用、经济补偿或者赔偿发生的争议;(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劳动争议诉讼受案范围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适用本法。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依照本法执行。2、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发生的下列纠纷,当事人不服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的裁决,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1)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履行劳动合同过程中发生的纠纷;(2)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没有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已形成劳动关系后发生的纠纷;(3)劳动者退休后,与尚未参加社会保险统筹的原
    2023-08-18
    457人看过
  • 劳动争议调解,该如何强化?
    如果仅从草案名称来看,《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草案)》一审稿足以令人对其关于劳动争议调解的制度设计充满期待。更何况,草案第三条明确规定着重调解,化解矛盾于基层。但是,认真研读草案后,则不得不在脑子里打个问号:劳动争议调解,该如何强化?正如有的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在分组审议中所指出的,对调解只规定了一章七条,而仲裁却规定了一章四节三十一条,无论从草案内容还是篇章结构来看,调解与仲裁的规定比例都严重失调,丝毫看不出是强化调解,反而明显体现了虚置和弱化调解趋势。那么,劳动争议调解该不该强化,又该如何强化?劳动争议的特点决定了强化调解是实现劳动争议处理简化程序、缩短时间、降低成本的必然选择劳动争议调解在预防纠纷、化解矛盾,妥善处理劳动争议方面之所以能够发挥积极作用,很大程度上是由劳动争议的特点决定的。着名的劳动法学家、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关怀表示,劳动争议是基于劳动关系发生的纠纷,而劳动关系的特点是
    2023-04-22
    451人看过
  • 可以提请劳动争议处理权力有哪些
    1、争议处理方式选择权。即劳动者在行使提请劳动争议处理权时,依法享有的对争议处理途径和方式的选择权。我国《劳动法》第77条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因此,劳动者在行使该项权利时,有权根据法律的规定和自己的意愿选择劳动争议处理方式或处理途径。2、请求劳动争议处理机构依法受理争议的权利。要求劳动争议处理机构受理争议,是劳动者该项权利的实质和核心,立法授予劳动者这一权利的目的就在于杜绝对劳动争议不予受理的现象,以切实保障其他权利的实现。因此,基于这一基本权利,当争议处理机构不予受理时,劳动者有权要求受理机构说明不予受理的理由和原因,并且受理机构必须作出答复。3、控告权。当劳动者的合法权益遭受侵害,劳动者行使请求争议处理权,而处理机构又不依法受理对,劳动者有权检举和控告。《劳动法》第88条第2款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对于违反劳动
    2023-04-29
    458人看过
  • 广州:把劳动争议化解在基层
    当前,广州市集体上访数量居高不下。副市长苏泽群在昨天举行的广州市劳动争议调解工作会议上要求,各级部门、组织要力争在明年年底90%以上企业设立调解机构,将企业内部纠纷大事化小,小事化了。苏泽群强调,在企业内建立和健全劳动争议调解机构,要切实做到企业内部调解为主,政府调处、司法裁决为辅,对于屡次出现群体上访事件的企业主管部门要通报批评,追究一把手的责任。劳动争议案年增20%有数据显示,到今年9月止,广州市信访局受理投诉案件58000宗以上,比去年增加35%,其中重大信访案件高达58宗,诉求内容主要是征地拆迁、村镇干部作风问题。而涉及劳动争议、劳动纠纷的投诉案件数量也有上升趋势。今年上半年,广州市劳动保障信访总量达到102041人次,其中集体上访案件531宗,劳动争议仲裁立案达16000宗。据广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张杰明介绍,广州市劳动争议案件从1999年起至2003年,每年平均约以20%的
    2023-06-09
    68人看过
  • 如何解决劳动争议劳动争议怎么处理
    一、如何解决劳动争议?1、协商解决。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就劳动纠纷问题直接进行协商,这不是必经程序,双方可以协商,也可以不协商,完全出于自愿。2、申请调解。当事人就已经发生的劳动纠纷向劳动纠纷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的程序。调解程序也由当事人自愿选择,调解协议不具有强制执行力,如果一方反悔,同样可以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3、仲裁处理。当事人将纠纷提交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进行处理的程序,如果想提起诉讼打劳动官司,必须经过仲裁程序,不能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4、诉讼解决。即我们平常所说的打官司。诉讼程序的启动是由不服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裁决的一方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后启动的程序。诉讼程序具有较强的法律性、程序性,作出的判决也具有强制执行力。二、劳动争议案件中的举证责任由于劳动争议案件的特殊性,在劳动争议仲裁、诉讼案件中,由于劳动关系既有平等性又有隶属性的特点,使得用人单位在举证方面处于天然的优势地位,所以为
    2023-04-28
    407人看过
  • 劳动争议纠纷的诉讼时效有何变化?
    1、劳动仲裁申请时效:2008年5月1日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2、劳动纠纷诉讼时效:劳动裁决送达之日起15内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劳动争议纠纷增多原因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发展和市场经济的建立、发展,我国的劳动纠纷日益增多,也日趋复杂,劳资矛盾、现行劳动争议处理体制同现实需要之间的矛盾也日益突出。表现在诉讼上便是劳动争议案件的增多。据统计,山东省兖州市法院2003年全年受理劳动争议案件为13件,2004年仅1-10月份,就已经受理41件,其中,工资纠纷9件,占劳动争议案件总数的21.95%,工伤赔偿3件,占7.3%,解除劳动关系纠纷24件,占58.5%,劳动合同纠纷案件2件,但参加诉讼人数达到21人,占劳动纠纷案件参加诉讼总人数的一半,同比受理案件数量增加了三倍以上,
    2023-07-06
    152人看过
  • 发生劳动争议如何化解纠纷
    一、发生劳动争议如何化解纠纷发生劳动争议化解纠纷的方式如下:发生劳动争议,先协商,如果无法协商解决,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二、劳动争议可追溯几年劳动争议的仲裁时效为一年,因此一般可追溯一年。仲裁时效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的,则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三、申请劳动争议仲裁收费吗当事人去申
    2023-04-26
    410人看过
  • 发生劳动争议后处理争议的程序有哪些具体规定?
    劳动争议处理程序就是指法律规定的处理劳动争议的步骤和规则。劳动法规定了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时,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和提起诉讼。确立了处理劳动争议的调解、仲裁和诉讼三个法定程序。根据《劳动法》第七十九条规定,劳动争议处理程序应为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一)协商程序根据《劳动法》及有关法规规定,国家提倡劳动争议当事人在发生劳动争议后,主动就争议事项进行协商,协调双方的关系,消除矛盾,解决争议。劳动争议为人民内部矛盾,可以也应当协商解决,但当事人协商不是处理劳动争议的必经程序。当事人自愿可以协商,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应向本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二)调解程序这里说的调解是指企业
    2023-06-07
    200人看过
换一批
#劳动关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工会
    词条

    工会的成立对公司的意义有:在公司管理层和员工之间建起有效合理的沟通渠道;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推动公司的企业文化建设;关爱员工,体现组织的温暖等。 工会应当帮助、指导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依法订立和履行劳动合同,并与用人单位建立集体协商机制,维护劳动... 更多>

    #工会
    相关咨询
    • 哪些争议属于,劳动争议调解有没有法律效力?
      北京在线咨询 2022-10-27
      一、哪些争议属于劳动争议根据《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第2条的规定,下列案件属于企业与职工之间下列劳动争议:: (1)因企业开除、除名、辞退职工和职工辞职、自动离职发生的争议; (2)因执行国家有关工资、保险、福利、培训、劳动保护的规定发生的争议; (3)因履行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4)法律、法规规定应当依照本条例处理的其他劳动争议。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发生劳动争议后,当事人应当协商解决;不愿协商
    • 在发生劳动争议时,根据有关法律,劳动争议调解的程序有哪些呢?
      香港在线咨询 2022-11-02
      劳动争议调解的程序有哪些主要分一下几点 一、申请调解。发生劳动人事争议,当事人可以口头或者书面形式向调解组织提出调解申请。 二、受理调解申请。调解组织接到调解申请后,应当及时对调解申请进行审查,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 三、开展调解。调解组织根据案情指定调解员或者调解小组进行调解,调解应当自收到调解申请之日起15日内结束。但是,双方当事人同意延期的可以延长。 四、调解协议的仲裁审查确认。
    • 劳动争议处理程序有哪些,劳资纠纷如何解决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4-17
      劳资纠纷也称为劳动争议,是指劳动者(员工)与投资者(用人单位)之间由于种种利益冲突而发生的纠纷。1、遇到劳动纠纷问题,第一步要做的就是与所属单位尽量达成和解,若达不成和解,劳动者应寻求单位工会的帮助。2、如果双方调解不成功,第二步就需要进入劳动仲裁过程。此时,劳动者应准备好具有客观性、相关性、合法性的各类证据,比如劳动合同书、聘任书、协议书、单据、传单、信函等,还有物证及视听资料,之后,带着证据到
    • 企业劳动争议调解是劳动争议处理必经程序吗
      河北在线咨询 2023-06-12
      根据《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第六条,企业劳动争议调解不是劳动争议处理的必经程序,但它却担负着企业大量的劳动争议化解工作,起着劳动争议处理中的第一道防线作用,是我国劳动争议处理制度中的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
    • 解决劳动争议的方法有哪些,发生劳动争议应注意什么
      香港在线咨询 2023-08-31
      一、解决劳动争议的方法有哪些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后,可按照以下几个程序解决: (一)双方自行协商解决。当事人在自愿的基础上进行协商,达成协议。 (二)调解程序。不愿双方自行协商或达不成协议的,双方可自愿申请企业调解委员会调解,对调解达成的协议自觉履行。调解不成的可申请仲裁。当事人也可直接申请仲裁。 (三)仲裁程序。当事人一方或双方都可以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庭应当先行调解,调解不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