羁押措施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6 18:32:01 391 人看过

羁押为了刑事诉讼程序顺利进行相关机关依法对犯罪嫌疑人采取的羁押或逮捕等行为就叫做羁押性强制措施。羁押包括以下强制措施:拘传、取保候审和监视居住。

一、刑事强制措施的种类有几种

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逮捕都是刑事强制措施,所以有五种刑事强制措施。取保候审是相关机关对犯罪嫌疑人采取的一种暂不羁押的处理。对应当逮捕的人犯,如发现有严重疾病,或者是正在怀孕,及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或罪行较轻的人,即可采取取保候审的措施。

二、逮捕后应在多长时间内进行讯问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对于各自决定逮捕的人,必须在逮捕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在发现不应当逮捕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

逮捕,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为了防止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实施妨碍刑事诉讼的行为,逃避侦查、起诉、审判或者发生社会危险性,而依法剥夺其人身自由,予以羁押的一种强制措施。

人民法院根据案件情况,可以决定对被告人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或者逮捕。

三、刑事诉讼的强制措施包括什么

刑事诉讼的强制措施包括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逮捕。(一)拘传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对未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强制其到案的接受讯问的一种强制方法。(二)取保候审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公安机关责令某些犯罪嫌疑人、刑事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保证随传随到的一种强制措施。(三)监视居住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在刑事诉讼中限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规定的期限内不得离开住处或者指定的居所,并对其行为加以监视、限制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四)拘留是指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对直接受理的案件,在侦查过程中,遇到法定的紧急情况下,对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采取暂时限制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五)逮捕是指司法机关为防止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施妨碍刑事诉讼的行为,逃避侦查、起诉、审判或发生社会危害性,而依法暂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是刑事诉讼强制措施中最严厉的一种。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09日 10:2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羁押相关文章
  • 对于羁押替代性措施有哪些
    羁押替代性措施有保释、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羁押又称拘押是在一定期限内对被拘留或逮捕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限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状态。监视居住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责令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一定期限内不得离开指定的区域,并对其行动加以监视的强制方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章的相关规定,监视居住是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在刑事诉讼中限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规定的期限内不得离开住处或者指定的居所,并对其行为加以监视、限制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取保候审也是侦查机关责令犯罪嫌疑人提供担保人或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其不逃避或妨碍侦查,并随传随到的一种强制措施。它通常对犯罪较轻,不需要拘留、逮捕,但需要对其行动自由作一定限制的犯罪嫌疑人采用。一、监视居住适用条件有哪些根据《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监视居住,是人民检察院为了保证侦查、起诉工作的顺利进行,责令犯罪
    2023-03-17
    177人看过
  • 非羁押性强制措施转换是什么
    我国现行刑诉法,规定了三种非羁押性强制措施,即拘传、取保候审和监视居住。拘传是指公安机关、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强制未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到指定地点接受讯问的强制方法。取保候审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以保证其不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并随传随到的一种强制方法。监视居住是指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检察院和法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一定期限内;未经批准不得离开住处或指定的居所,并对其行为予以监视的强制方法。一、取保候审是什么意思?取保候审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缴纳保证金,以保证其不逃避和妨碍侦查起诉和审判并随传随到的一种强制方法。并出具保证书,保证随传随到,对其不予羁押或暂时解除其羁押的一种强制措施。由公安机关执行。客观地说,犯罪嫌疑人被羁押后,最应当考虑和最值得花费时间和精力的行为即为代为
    2023-06-28
    192人看过
  • 审前羁押有哪些措施,羁押期间怎样申请取保候审
    一、审前羁押有哪些措施对刑事案件开庭审理之前,对犯罪嫌疑人进行羁押的,有两种刑事强制措施,刑事拘留和逮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第九十三条公安机关逮捕人的时候,必须出示逮捕证。逮捕后,应当立即将被逮捕人送看守所羁押。除无法通知的以外,应当在逮捕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逮捕人的家属。二、羁押期间怎样申请取保候审1、取保候审,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未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随传随到的一种强制方法。2、被羁押的犯
    2023-06-17
    186人看过
  • 超期羁押专项治理有哪些措施
    法院在日常工作中,要求看守所与办案单位建立羁押期限电话联系制度,即看守所民警及时登记每个案件的办案人员联系方式,并且定期抄送一份给刑事执行检察部门备存。如果看守所民警通知办案单位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出现办案人员拒不执行的情形,则由该院驻看守所检察室通知办案单位,督促其尽快办理相关手续。法院通过“检察网格化”建立工作联系,定期或者不定期走访办案部门,与监察委、公安局及法院的办案人员座谈,召开联席会议,建立工作联系制度,互通超期羁押情况,并就超期羁押问题互换意见,共商对策,消除分歧,形成一致意见,依法保障在押人员合法权益,维护刑事诉讼法律法规的统一正确实施。法院还进一步建立完善检察机关内部协作监督的机制,即侦查监督部门及时将在押人员批准逮捕、不批准逮捕及变更强制措施等情况告知刑事执行检察部门,公诉部凡受理审查案件、退补案件及移送法院提起公诉案件的时间等与刑事执行检察部门进行信息互通,让刑事执行检
    2023-02-11
    317人看过
  • 刑拘和羁押的强制措施有何不同?
    刑拘不是羁押。刑事拘留是公安机关和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案件。在侦查过程中,当遇到法定紧急情况时,是现行犯罪分子或者重大嫌疑人临时剥夺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拘留基本上是在逮捕、拘留决定之后,依赖于拘留、逮捕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自然状态,而不是独立的强制措施。拘留场所包括:监狱、拘留所、拘留所、拘留室。留置室不是专门的拘留场所。可以是派出所的房子,也可以是刑警队的房子,也可以是随机的房子,也就是侦查盘问阶段完全由侦查人员控制。刑拘是不是等着判刑?犯罪嫌疑人被刑拘后,不一定会被判刑。刑事拘留只是在刑事诉讼中的一种强制措施,和最后法院是否判刑是没有联系的。一般情况下,在犯罪嫌疑人被刑事拘留后,公安机关还应当进行侦查,如果侦查机关发现没有犯罪事实的,就会立即解除其刑事拘留。《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六条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
    2023-07-04
    326人看过
  • 刑事强制措施:拘留与羁押的界定?
    刑事拘留,不是处罚,而是公安机关采取的一种临时强制措施。拘留对象是有重大犯罪嫌疑,且有可能继续犯罪、逃跑、自杀或串供的人。拘留期限为3日,经公安局长批准可以延长1——4日。对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嫌疑人可以延长30日。拘留期间,排除犯罪嫌疑的随时释放,查明犯罪证据的,随时报检察院申请批准逮捕。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立即释放。检察院批准逮捕的,继续羁押。羁押,指因犯罪嫌疑被拘留、逮捕,等候法院审判的期间。法院如果判决无罪,立即释放,并赔偿被羁押人经济损失。法院如果判决有罪,羁押期间折抵刑期。刑事诉讼中的拘留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在侦查过程中,遇到法定的紧急情况时,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所采取的临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方法。刑事拘留拘押场所就是看守所。在我国,羁押基本上是一种逮捕、拘留决定以后的,依附于拘留、逮捕的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当然状态,不是一种独立的强制措施。
    2023-07-19
    378人看过
  •  超期羁押案件:应该采取哪些措施?
    这段内容主要讲述了公民对法院审判不满意时可以进行申诉,包括向人民监督员、检察机关、上一级公检法或人大监督机关申诉。目的是要求撤销或变更强制措施,监督改正。这体现了公民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权利,有利于保障司法公正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针对公安机关超过规定时限羁押的案件,当事人可以寻求检察院的关注和协助。对于检察机关超期羁押的,可以向人民监督员申诉,对于法院超期审判可以向检察机关申诉,并均可向上一级公、检、法或人大监督机关申诉,要求撤销或变更强制措施,监督改正。 维 权 之 路 : 如 何 应 对 超 期 羁 押为了杜绝超期羁押,我们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入手:首先,认真实行换押制度。对于羁押期限届满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办案机关应立即进行换押,避免超期羁押。同时,移送单位也应立即将换押证复印件或传真给看守所,接案单位则应在接案后三日内及时到看守所换押。其次,对羁押期限实行登记催办制度。办案机关
    2023-09-16
    455人看过
  • 临时羁押属于被采取强制措施吗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犯罪嫌疑人如果被移送到看守所进行羁押的,是属于被公安机关采取刑事强制措施,逮捕或者刑事拘留。《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第九十三条公安机关逮捕人的时候,必须出示逮捕证。逮捕后,应当立即将被逮捕人送看守所羁押。除无法通知的以外,应当在逮捕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逮捕人的家属。一、公安机关适用刑事羁押期限规定根据《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公安机关适用刑事羁押期限规定具体如下:1、对犯罪嫌疑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犯罪嫌疑人委托的律师认为拘留或者逮捕犯罪嫌疑人超过法定期限,要求解除的,
    2023-03-24
    432人看过
  • 临时羁押时需要执行强制措施吗?
    临时羁押是属于被采取强制措施的。刑事强制措施是指为了保证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的暂时限制其人身自由的措施,包括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和逮捕。一、公安机关的强制措施包括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可以依法采取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逮捕等五种强制措施。拘传是指司法机关对未被拘留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依法强制其到指定地点接受讯问的强制措施。取保候审是指司法机关责令未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保证不逃避或妨害侦查、起诉、审判并随传随到。监视居住是指司法机关责令未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未经批准不得离开住处,无固定住处的,未经批准不得离开指定的住处,依法对其行动加以监视和控制。拘留是指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对直接受理的案件,在侦查过程中,遇到法定的紧急情况下,对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采取暂时限制其人身自由。逮捕是指司法机关为防止犯罪嫌疑人
    2023-06-22
    130人看过
  • 防止超期羁押期限的措施有什么?
    (一)充分认识超期羁押问题的危害性,转变思想观念。超期羁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仅影响政法机关执法严肃性,妨害刑事诉讼活动的顺利进行,还严重侵犯了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是造成司法不公的一个重要原因。要进一步提高办案人员对超期羁押的认识,转变思想观念,把严格、公正执法作为各级政法机关的首要任务来抓。政法机关必须进一步端正执法思想,提高办案人员依法办案的自觉性,深入学习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国家赔偿法等适用法律法规。强化法制观念,增强程序法的意识,杜绝“重实体、轻程序”的错误思想,对法律高度负责,牢固树立证据意识、时效意识、赔偿意识及人权意识。(二)加强制度建设,规范执法行为,实现各项执法工作的制度化、正规化。1、认真实行换押制度,防止超期羁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各级办案机关要认真执行换押制度,尤其是移送单位必须立即将换押证复印件或传真给看守所,接案单位应在接案后三日内及时到看守所换押;2、对
    2023-03-26
    135人看过
  • 已羁押人员是否需要强制措施依据,强制措施的特点
    一、已羁押人员是否需要强制措施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犯罪嫌疑人被抓获后,侦查机关可以依据具体情况对嫌疑人采取刑事强制措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拘传、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第一百一十五条公安机关对已经立案的刑事案件,应当进行侦查,收集、调取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罪轻或者罪重的证据材料。对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可以依法先行拘留,对符合逮捕条件的犯罪嫌疑人,应当依法逮捕。二、强制措施的特点1、有权适用强制措施的主体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其他任何国家、机关、团体或个人都无权采取强制措施,否则即构成对公民人身权利的侵犯,情节严重的,构成犯罪。2、强制措施的适用对象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对于诉讼参与人和案外人不得采用强制措施。3、强制措施的内容是限制或者剥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人身自由,而不是对物的强
    2023-04-18
    355人看过
  • 已羁押人员另案是否需要强制措施
    一、已羁押人员是否需要强制措施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犯罪嫌疑人被抓获后,侦查机关可以依据具体情况对嫌疑人采取刑事强制措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拘传、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第一百一十五条公安机关对已经立案的刑事案件,应当进行侦查,收集、调取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罪轻或者罪重的证据材料。对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可以依法先行拘留,对符合逮捕条件的犯罪嫌疑人,应当依法逮捕。二、强制措施的特点1、有权适用强制措施的主体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其他任何国家、机关、团体或个人都无权采取强制措施,否则即构成对公民人身权利的侵犯,情节严重的,构成犯罪。2、强制措施的适用对象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对于诉讼参与人和案外人不得采用强制措施。3、强制措施的内容是限制或者剥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人身自由,而不是对物的强
    2023-06-20
    488人看过
  •  犯罪嫌疑人羁押期满后的处理措施
    在一般情况下,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期满后应被释放,但若案件尚未完结,公安机关可以采取变更强制措施,如取保候审和监视居住。同时,根据案情需要,犯罪嫌疑人也可以适当申请延长羁押期限。在一般情况下,当羁押期限届满后,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应该被释放。然而,如果公安机关认为案件尚未完结,需要继续侦查,那么可以采取变更强制措施的措施,这些措施通常包括取保候审和监视居住。同时,根据案情的需要,在羁押期满了以后可以适当的申请延长羁押期限。 刑 事 案 件 羁 押 期 限 怎 么 处 理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刑事案件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在特殊情况下,经省、自治区、直辖市公检法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一倍,但延长时间不得超过一个月。对于重大、复杂案件,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可以延长三倍,但延长时间不得超过三个月。若案情重大、复杂、疑难、特殊,在侦查期间不能终结的案件,经省、自治区、直辖市公检法三机关批准,可
    2023-09-02
    177人看过
  • 非羁押性强制措施转换都有哪些种类?
    一、限制人身自由类,主要有以下十种:第一,传唤(通知)与拘传(提)。《台湾地区刑事诉讼法》:“司法警察官或司法警察,因调查犯罪嫌疑人犯罪情形及搜集证据之必要,得使用通知书,通知犯罪嫌疑人到场询问。经合法通知,无正当理由不到场者,得报请检察官核发拘票”(第71条之一);“被告经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不到场者,得拘提之”(第75条)。第二,暂缓羁押或逮捕(羁押)令的延期执行。《荷兰刑事诉讼法》第80条第1-2款:“无论有无担保,一旦犯罪嫌疑人按照法官决定的方式,声明愿意遵守暂缓羁押决定规定的条件,法官可以依照职权在检察院的要求下或者在犯罪嫌疑人的请求下,决定暂缓执行羁押令。要求和请求应当分别说明理由。暂缓执行羁押的条件:1.如果命令取消暂缓羁押决定时,在执行羁押令时犯罪嫌疑人不潜逃;2.如果犯罪嫌疑人因为犯罪事实已被命令羁押,可能判处剥夺自由以外的刑罚,在执行时犯罪嫌疑人不潜逃……”第三,定期定
    2023-04-28
    481人看过
换一批
#强制措施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羁押
    词条

    羁押基本上是一种逮捕、拘留决定以后的,依附于拘留、逮捕的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当然状态,不是一种独立的强制措施。... 更多>

    #羁押
    相关咨询
    • 强制措施,超期羁押要求变更强制措施
      陕西在线咨询 2021-10-14
      情形带来的相关内容介绍。对于超期羁押变更,我们要根据犯罪嫌疑人的具体情况就行决定。对于患有严重疾病的犯罪嫌疑人或者怀孕的犯罪嫌疑人,当疾病痊愈或者哺乳期已满的,会对被告人变更强制措施,直接逮捕。
    • 请问临时羁押是强制措施?
      河南在线咨询 2022-07-17
      这就是我给出的临时羁押是强制措施吗的解释,不是的,刑事诉讼中的拘留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在侦查过程中,遇到法定的紧急情况时,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所采取的临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方法。
    • 拘传算是羁押性强制措施吗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8-14
      有关拘传是否属于羁押性强制措施的事,我国1996年刑事诉讼法的修订使得刑事强制措施制度向着法制化的目标迈进了一步,然而,这一制度在司法实践中的实施效果并不尽如人意,基本呈现出作为拘留和逮捕的必然后果的羁押率高,而非羁押的取保候审、监视居住适用率低的情况。笔者认为,在强制措施制度方面,目前这一制度的适用现状出现了一些落伍的问题,把现有的强制措施与国外先进经验进行比较,并认真分析产生这些问题的原因,进
    • 羁押期间包括哪些强制措施
      山东在线咨询 2023-06-08
      1、羁押包括强制措施有拘传、取保候审和监视居住。 2、羁押基本上是一种逮捕、拘留决定以后的,依附于拘留、逮捕的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当然状态,不是一种独立的强制措施。 3、对于超过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关于拘留、逮捕、逮捕后侦查和审判期间的羁押,都属于超期羁押。
    • 暂时羁押是不是属于强制措施
      香港在线咨询 2023-12-18
      暂时羁押不算是采取强制措施。刑事诉讼中的强制措施只包括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逮捕、拘留。而暂时羁押只是一种关押,性质是刑事拘留和逮捕的附带性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