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管合同成立时间为何时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04 09:32:22 485 人看过

保管合同的成立时间必须是在当事人确定建立保管的关系且决定寄存的一方将物品确实交给了保管人之后,因为保管合同不仅须有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而且须有寄存人将保管物交付给保管人或寄存人交付保管物是保管合同成立的要件。依《民法典》第八百九十条规定,一般来讲,自寄托人将保管物品交付保管人,经验收后,合同才成立;寄托人没有交付标的物,只是提出要保管或者保管人同意保管,合同还没有成立。如果在订立合同时,保管人事先已经占有保管物的,则保管合同自签订时成立,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一、保管合同成立时要注意什么:

(1)当事人的约定应当表现为文字或其他可以确认的书面形式。否则,难以确认的,不足以证明保管合同当事人同意合同于交付以外的时间成立,保管合同仍于保管物交付时成立。

(2)保管物的交付,是指寄存人将对保管物的占有移转至保管人。交付可以由寄存人直接交保管人,也可由第三人间接交付。如保管人已占有标的物,以简易方式交付即可,占有约定也可成立保管。如出卖人与买受人约定,嗣后由出卖人为买受人保管。

(3)如保管人与寄存人事前仅有口头约定,其后,在前保管人或寄存人改变主意,不接受保管物或不交付保管物,因为保管合同尚未成立,则改变主意的一方并不构成违约,对方当然无权请求强制履行,也无权请求法院追究其责任。

(4)如保管人与寄存人于保管物交付前,已订立合同,明确约定保管合同于保管物交付前成立的,因为属于当事人的特别约定,应受法律保护。此时,保管合同虽未有保管物授受,但仍然成立。由上文可以知道,当寄托人将需要保管的物品交付给保管人,经保管人验收后,合同就成立,值得注意的是,当知识提出想要寄托物品时,合同是不成立的。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28日 08:2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合同成立相关文章
  • 保管合同自成立时就生效了吗
    (一)保管人须在仓单上签字或者盖章保管人在仓单上签字或者盖章表明保管人对收到存货人交付仓储物的事实进行确认。保管人未签字或者盖章的仓单说明保管人还没有收到存货人交付的仓储物,故该仓单不发生法律效力。当保管人为法人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及雇员签字;当保管人为其他经济组织时,由其主要负责人签字;当保管人为个体工商户时,由其经营者签字。盖章指加盖保管人单位公章。签字或者盖章由保管人选择其一即可。(二)仓单须包括一定的法定必要记载事项依《民法典》第九百零九条的规定,仓单的法定必要记载事项共有八项:其中,存货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仓储物的品种、数量、质量、包装、件数和标记,储存场所,填发人、填发地和填发日期四项为绝对必要记载事项,不记载则不发生相应的证券效力。其余四项属于相对必要记载事项,如当事人不记载则按法律的规定来处理。一、订立仓储合同要注意哪些(一)主体方面1、保管人的资格并不是
    2023-03-03
    405人看过
  • 怎样去确定合同成立的时间以及合同成立时间与合同生效时间一样吗
    一、怎样去确定合同成立的时间确定合同成立的时间的方式一般是以承诺生效为标准;但如果当事人是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或者在签字前,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合同成立。二、合同成立时间与合同生效时间一样吗一般情况下合同成立时间和生效日期都是一个时间,如遇特殊情况下,两者不一致。1、合同订立日期和生效日期一般都是一个时间,就是双方签字、盖章之日生效,就是落款时间;2、特殊情况下,两者不一致:合同订立日期就是签字、盖章之日;生效日期是双方规定的一个具体时间,或者什么条件完成的情况下生效。例如有些合同是附条件生效的,虽然合同成立了,但需要条件达成才会生效。《民法典》第一百六十条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附期限,但是根据其性质不得附期限的除外。附生效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期限届至时生效。附终止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期限届满时失效。三、合同订立方式对合同成立时间
    2023-06-19
    320人看过
  • 合同约定交货时间在合同订立时间之前合同成立吗
    合同约定交货时间在合同订立时间之前,合同只要双方接受合同的条款,那合同就是有效的。合同的成立要件包括:须有两个以上当事人,且当事人须有行为能力;合同的内容应适于发生债权,即应为确定、可能、适法及社会的妥当;合同的各意思表示应有效成立且一致。合同的成立条件有:须有双方当事人;须以订立合同为目的;须意思表示一致。订约主体存在双方或多方当事人法。商所谓订约主体是指实际订立合同的人,他们既可以是未来的合同当事人,也可以是合同当事人的代理人,订约主体与合同主体是不同的,合同主体是合同关系的当事人,他们是实际享受合同权利并承担合同义务的人。合同的成立应具备要约和承诺阶段法。要约承诺是合同成立的基本规则,也是合同成立必须经过的两个阶段法。如果合同没有经过承诺,而只是停留在要约阶段,则合同未成立。合同是从合同当事人之间的交涉开始,由合同要约和对此的承诺达成一致而成立法。合同成立的时间是由承诺实际生效的时间
    2023-06-29
    404人看过
  • 合同成立时间缴纳保费与合同成立有关联吗
    当事人可以对保险合同约定特别的生效条件或期限。10月1日开始实施的新《保险法》的一大亮点是,明确了保险合同的成立生效时间以减少纠纷,方便消费者理赔。原《保险法》关于保险合同成立、生效的规定不是特别明确,实践中时常发生缴纳保费、签发保险单与保险合同成立生效之间关系的争议和纠纷。新法专门对此作了修订完善,明确规定保险合同属于诺成性合同,即投保人提出保险要求,经保险人同意承保,保险合同成立。投保人是否缴纳保费与合同成立与否没有必然关系,签发交付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只是保险合同成立后保险人的义务,而非保险合同成立所要求的特定形式。新法还补充规定,当事人可以对保险合同约定特别的生效条件或期限,如果保险合同中明确约定将保费的交付作为合同生效或部分生效的前提条件,该约定亦属有效。
    2023-04-26
    114人看过
  • 成立保管合同时要注意哪些问题,保管合同的义务
    一、成立保管合同时要注意哪些问题成立保管合同时要注意下列问题:1.保管合同为实践合同,即保管合同仅有承诺生效,双方意思表示一致,该合同仍不能成立,还须寄存人将保管物送保管人,保管合同方才成立。如保管人与寄存人于保管物交付前,已订立合同,明确约定保管合同于保管物交付前成立的,保管合同虽未有保管物授受,但仍然成立。2.订立保管合同时应当明确保管费用,否则保管会是无偿的义务行为。3.如约定诉讼管辖法院,只能约定由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合同标的物所在地法院管辖,且只能约定其中一个法院管辖。如果约定不明确,或既约定仲裁又约定诉讼的,这样解决争议的条款是无效的。二、保管合同的义务保管合同的不同当事人有不同的义务:1.寄存人的义务主要支付保管费的义务以及告知义务。2.保管人的义务包括妥善保管标的物的义务、亲自保管义务、不使用保管物的义务、返还标的物及孳息的义务。当第三人主张权利
    2023-04-23
    407人看过
  • 民法典的保管合同成立时间有哪些规定,保管人有哪些
    一、民法典的保管合同成立时间有哪些规定根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保管合同是实践合同,自保管物交付的时候成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八十八条保管合同是保管人保管寄存人交付的保管物,并返还该物的合同。寄存人到保管人处从事购物、就餐、住宿等活动,将物品存放在指定场所的,视为保管,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或者另有交易习惯的除外。第八百九十条保管合同自保管物交付时成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二、保管人有哪些义务1、妥善保管标的物的义务2、亲自保管义务3、不使用保管物的义务4、返还标的物及孳息的义务5、第三人主张权利时保管人的义务:①第三人对保管物主张权利的,除依法对保管物采取保全或者执行的以外,保管人应当履行向寄存人返还保管物的义务。②第三人对保管人提起诉讼或者对保管物申请扣押的,保管人应当及时通知寄存人。6、责任承担:①保管期间,因保管人保管不善造成保管物毁损、
    2023-06-19
    444人看过
换一批
#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合同成立是指当事人之间通过意思表示一致,达成了一项协议,该协议在法律上被认定为有效。 合同成立需要满足以下要件: 1、当事人的意思表示真实; 2、具有主体适格的两方以上当事人; 3、具备要约和承诺阶段; 4、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 更多>

    #合同成立
    相关咨询
    • 什么是保管合同? 何时成立?
      北京在线咨询 2022-11-02
      保管合同自保管物交付时成立,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 合同何时成立,合同何地成立,合同何时、何地成立?
      青海在线咨询 2022-10-26
      一、合同何时成立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当事人采用信件、数据电文等形式订立合同的,可以在合同成立之前要求签订确认书。签订确认书时合同成立。承诺生效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二、合同何地成立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的,收件人的主营业地为合同成立的地点;没有主营业地的,其经常居住地为合同成立的地点。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
    • 为什么要确定合同成立的时间,合同成立时间的确定方式
      辽宁在线咨询 2022-11-01
      一、为什么要确定合同成立的时间确定合同成立的时间是为了确定当事人相互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合同成立之前双方承担的是缔约过失责任,而合同成立之后双方承担的则是合同责任。二、合同成立时间的确定方式1、承诺生效承诺生效是合同成立的最普遍的情形,在双方没有特别约定的情况下,承诺生效便意味着合同的成立。承诺生效包括两种情况:①书面方式作出的承诺于到达后生效;②口头方式作出的承诺、以行为方式作出的承诺则是当场即
    • 时间如何辨别合同成立期间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5-28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合同成立的时间一般为承诺生效的时间,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 2023年保险合同成立的条件,保险合同成立的时间
      宁夏在线咨询 2023-07-15
      一.保险合同成立的时间我国实际生活办理保险的程序是这样的:保险公司口头告知投保人保险相关事项后,在双方协商一致的基础上,投保人填写投保申请书并签字。保险公司接受投保申请书后进行审核,再向投保人签发盖有本公司印章的正式保险单,该正式保险单无须投保人签字。 二、实际生活中的这种程序,其法律依据是我国保险法第十二条规定:“投保人提出保险要求,经保险人同意承保,并就合同的条款达成协议,保险合同成立,保险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