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社会保险登记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9 22:38:54 345 人看过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控股(集团)公司,市社会保险事业基金结算管理中心,各区、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现将《社会保险登记管理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一九九九年九月二十日附件:社会保险登记管理实施办法为加强和规范社会保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控股(集团)公司,市社会保险事业基金结算管理中心,各区、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

现将《社会保险登记管理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一九九九年九月二十日

附件:

社会保险登记管理实施办法

为加强和规范社会保险登记管理,根据国务院《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社会保险登记管理暂行办法》,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按照国家和本市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应当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单位(以下简称缴费单位)都应办理社会保险登记,领取《社会保险登记证》。

二、上海市社会保险事业基金结算管理中心主管社会保险登记工作,区、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具体承办社会保险登记。

三、从事生产经营的缴费单位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非生产经营的缴费单位自成立之日起30日内,应当向当地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四、缴费单位由于各种原因,养老、医疗、失业三项社会保险费未在同一地申报缴纳的,按已参加本地的社会保险进行单项社会保险登记,暂不予发放《社会保险登记证》。

五、现实行集中结算的缴费单位,暂按结算单位进行社会保险登记,并对其所属的缴费单位一并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

六、有关法规、规章明确的或经市社会保险基金结算管理中心审核、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批准代办社会保险的机构或部门,应当进行社会保险登记,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在《社会保险登记证》“单位”栏内注明“代办社会保险”。

七、社会保险登记实行属地管理,缴费单位原则上应在本地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对已在异地参加社会保险,并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不再参加本地的社会保险登记。

八、缴费单位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时,应当填写社会保险登记表,并提交以下有关资料:

1、国家机关

(1)上级批准建立的文件;

(2)各级机构编制部门批文;

(3)国家机关工资手册。

2、事业单位

(1)各级机构编制部门批文;部队事业单位原则上提供大军区以上编制批文;

(2)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或事业单位登记证书;

(3)事业单位法人代码证;

(4)事业单位工资手册。

3、企业单位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企业单位法人代码证。

4、个体工商户

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

5、中央或外省市企业在沪办事机构、外商驻沪办事机构本市各级政府协作办公室发放的登记注册证。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发放的外商投资企业办事机构注册证和营业执照。

6、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社会团体法人代码证。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合伙登记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个体登记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代码证。

7、代办社会保险机构

提供该机构具有代办社会保险职能的有关法规、规章或经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其代办社会保险的证明。

九、对缴费单位填报的《社会保险登记表》、提供的证件和资料,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应当即时受理,经审核符合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

十、《社会保险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表》填写的相关内容应当真实并且一致。

十一、缴费单位就以下社会保险登记事项之一发生变更,应当依法申请办理变更登记:

1、单位名称;

2、住所或地址;

3、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4、单位类型;

5、组织机构统一代码;

6、主管部门;

7、隶属关系;

8、基本帐户开户银行;

十二、缴费单位应当自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变更之日起30日内,到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并提交有关的资料:

1、社会保险变更登记申请书;

2、工商变更登记表和工商营业执照或有关机构批准或宣布变更证明;

3、单位法人代码证;

4、社会保险登记证;

5、其他资料。

十三、申请变更登记的缴费单位提交材料齐全的,由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发给《社会保险登记变更表》,并由缴费单位依法如实填写,经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核准后,给予办理变更手续。

十四、凡符合第十一条需变更社会保险登记事项的,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对缴费单位《社会保险登记证》有关内容作相应更改后,原《社会保险登记证》继续使用。

以上款项同一内容第二次变更,缴费单位应缴销原《社会保险登记证》,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重新发放《社会保险登记证》。

十五、跨区域迁址的缴费单位,应当到迁址的次月向迁达地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经收回原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发放的《社会保险登记证》后,迁达地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重新核发《社会保险登记证》。

十六、缴费单位发生下列情形之一时,应当在30日内向原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办理注销社会保险登记,缴销《社会保险登记证》。

1、缴费单位办理了注销工商注册登记,或经有关机关批准或宣布终止的;

2、缴费单位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的。

十七、缴费单位办理注销社会保险登记,应提交的有关资料:

1、注销社会保险登记申请书;

2、注销工商注册登记,或经有关机关批准或宣布终止的文书;

3、其他材料。

十八、缴费单位在办理注销社会保险登记前,应当缴清应缴纳社会保险费、滞纳金、罚款。

十九、缴费单位遗失《社会保险登记证》的,应当及时向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报告,并提交申请补办《社会保险登记证》报告,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核实后,给予补发《社会保险登记证》。

二十、凡缴费单位缴销或遗失的《社会保险登记证》,其编码应当作废,不再使用。

二十一、《社会保险登记证》由缴费单位保管。缴费单位在办理招聘、辞退职工手续,劳动监察机构实施社会保障监察时应当出示《社会保险登记证》。

二十二、《社会保险登记证》实行年检和换证制度。

缴费单位应当在每年1月1日至4月30日到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办理《社会保险登记证》年检。

《社会保险登记证》一般使用期为五年,使用期满缴费单位应当按规定到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办理换证手续。

二十三、本市缴费单位《社会保险登记证》的样式和印制标准按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的统一规定制定。

社会保险登记证件不得伪造、变造、转让、涂改、买卖的损毁。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9日 00:5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社会保险相关文章
  • 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关于本市实施技师任职资格社会化鉴定的试行意见》的
    各区、县劳动局,各主管局(集团公司):现将《关于本市实施技师任职资格社会化鉴定的试行意见》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一九九九年五月四日附件:关于本市实施技师任职资格社会化鉴定的试行意见为了适应培育和发展劳动力市场的需要,以逐步建立和完善市场化的就业培训机制,配合劳动者由企业人向社会人的转变,进一步调动广大职工钻研技术的积极性,早出人才,多出人才,适应上海经济发展对高级技能人才开发的需要。根据原劳动部《职业技能鉴定规定》(劳部发[1993]134号)的精神,本市在1999年开始实施技师任职资格社会化鉴定的试点工作。技师任职资格的社会化鉴定制度,以考为主,考评结合,评聘分离,实行技师任职资格由劳动者个人申报,社会专门机构考评,技师岗位由用人单位聘用。通过规范、科学的鉴定、评审,确保技师任职资格的公正性和权威性。现就技师任职资格社会化鉴定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技师任职资格社会化鉴定的对象凡在国家法
    2023-06-10
    233人看过
  • 金华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金华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处置紧急情况工作预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现将《金华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处置紧急情况工作预案》印发给你们。请根据各地实际情况,参照本《预案》制定本地区相应的处置紧急情况工作预案,以便及时、妥善处置因劳动保障问题引发的突发紧急情况,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协调发展。二○○四年九月三十日金华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处置紧急情况工作预案为及时、妥善处置本市区域内因劳动保障问题引发的突发紧急情况,维护社会稳定,保障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协调发展,最大限度地降低危害和损失,根据国家的法律法规和《金华市处置经济社会紧急情况工作预案》,特制定本预案。一、劳动保障突发紧急情况的等级和分类(一)等级划分。根据《浙江省劳动和社会保障信访工作实施办法》第十五条的规定:凡是突然发生五人以上的罢工、游行、静坐、集体上访事件,称为突发事件。根据突发事件参加人员多少、影响大小及其危害程度,可划分为一般性、重大、特大三个级别。1、一
    2023-06-09
    110人看过
  •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劳动预备制培训实施办法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为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劳动保障部等部门关于积极推进劳动预备制度加快提高劳动者素质意见的通知》(国办发〔1999〕60号)精神,我们制定了《劳动预备制培训实施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劳动预备制培训实施办法为落实劳动预备制培训任务,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劳动保障部等部门关于积极推进劳动预备制度加快提高劳动者素质意见的通知》(国办发〔1999〕60号),制定本办法。一、培训对象(一)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意的城镇未能继续升学的初、高中毕业生。(二)农村未能继续升学并准备从事非农产业工作或进城务工的初、高中毕业生。(三)各地可以结合实际,引导组织准备从事农业生产劳动的初、高中毕业生以及城镇失业人员、企业下岗职工参加劳动预备制培训。二、机构认可根据当地培训任务的要求,通过申报、评估,认定一批办学条件好、培训质量高、专业设置合理的技工学校、就
    2023-06-10
    284人看过
  • 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本市劳动争议仲裁管辖暂行规定
    各区、县劳动保障局: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本市劳动争议仲裁管辖暂行规定》,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二OO七年三月二十三日本市劳动争议仲裁管辖暂行规定一、劳动争议仲裁的管辖依据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相结合的原则确定。二、市劳动争各区、县劳动保障局: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本市劳动争议仲裁管辖暂行规定》,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二OO七年三月二十三日本市劳动争议仲裁管辖暂行规定一、劳动争议仲裁的管辖依据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相结合的原则确定。二、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下列劳动争议案件:1、注册资金壹仟万美元以上(或者相当于壹仟万美元以上)的本市外商独资企业和劳动者发生的劳动争议案件;2、本市企业与其取得合法就业资格的外籍人员、台港澳人员和定居国外人员发生的劳动争议案件;3、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缴纳本市城镇或小城镇社会保险费发生的劳动争议案件;4、有重大影响的劳动争
    2023-06-09
    52人看过
  • 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转发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失业保险金申
    发布部门: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发布文号:京劳社失发[2000]246号各区、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属各委、办、局、总公司(集团),计划单列企业,中央在京单位、军事单位,各用人单位:为了保证失业人员及时获得失业保险金及其他失业保险待遇,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颁布了《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劳动和社会保障部2000年第8号令,以下简称《申领办法》),现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本市实际情况提出如下实施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一、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社会团体及其专职人员,有合同制工人的国家机关及其合同制工人,有城镇职工的乡镇企业及其城镇职工,有雇工的城镇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应当按规定参加失业保险,缴纳失业保险费。其职工(雇工)失业后,按照《申领办法》和本市的有关规定申领失业保险金和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二、根据《申领办法》和《北京市失业保险规定》(市政府1999年第3
    2023-05-05
    380人看过
  • 转发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建设街道社区劳动保障工作平台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市政府同意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制定的《关于建设街道社区劳动保障工作平台的实施意见》,现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二○○三年六月六日关于建设街道社区劳动保障工作平台的实施意见(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2003年6月)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再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3〕40号)和省政府《关于进一步落实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政策的通知》(皖政明电〔2003〕10号)提出的要求,为加快我市街道社区劳动保障工作平台建设,确保六月底前基本完成省政府下达的建设街道社区劳动保障工作平台的任务,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一、指导思想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十六大”精神为指导,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有关方针政策、促进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为出发点,以开发社区公益性岗位、建设街道社区劳动保障工作平台为突破口,完善社区服务功能,做好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加快实现下岗失
    2023-06-09
    356人看过
  • 河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转发《关于切实做好〈社会保险稽核办法〉实施工作的通知》的通
    各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省农垦局:现将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切实做好〈社会保险稽核办法〉实施工作的通知》劳社部函[2003]32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认真贯彻落实。《社会保险稽核办法》的发布实施是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社会保险法规体系、维护参保人员合法权益、确保社会保险费应收尽收的重要举措,也是推动社会保险稽核工作持续、规范、有效开展的重要保证。《通知》已就全面贯彻实施《社会保险稽核办法》提出了非常具体的要求,省厅也正在抓紧制定我省的稽核实施方案,并将专门召开一次全省稽核工作会议进行全面的安排部署。希望各地把贯彻落实《社会保险稽核办法》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一项重要工作,精心筹划,严密组织,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采取行之有效的方法,加大稽核力度,严格稽核程序,努力实现社会保险稽核工作的经常化、制度化和规范化。二○○三年三月二十一日附件:关于切实做好《社会保险稽核办法》实施
    2023-06-09
    134人看过
  • 珠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珠海市财政局关于印发珠海市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补贴办法的通知
    发布部门:广东省珠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珠海市财政局发布文号:珠劳社[2008]119号各区劳动保障局、财政局,经济功能区劳动局(科)、财政局,各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中共珠海市委、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产业转移和劳动力转移的实施意见》(珠字[2008]9号)的精神,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现将《珠海市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补贴办法》印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一、本办法所称的农村劳动力是指已到劳动保障部门办理就业登记,并领取《求职登记卡》的本市农业户籍人员(包括被征地农民,平沙、红旗农场农业职工子女,转产转业渔民)。二、本办法规定的补贴条件,所涉及签订劳动合同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以珠海市劳动保障信息管理系统记录为准;凡该系统中没有信息记录的,不给予补贴。不按本办法规定逾期申请补贴的,视作自动放弃补贴。三、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各项补贴(职业技能鉴定补贴除外,下同)资金按5:5比例
    2023-06-05
    189人看过
  • 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关于改进本市单位办理招退工登记备案手续的意见》的
    各区、县劳动保障局,各主管局、控股(集团)公司:现将《关于改进本市单位办理招退工登记备案手续的意见》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二○○三年六月十六日关于改进本市单位办理招退工登记备案手续的意见为了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本市就业促进工作的通知》[沪委[2003]5号]精神,依据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劳动力市场管理规定》和《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现就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以及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用人单位(以下统称用人单位),与本市劳动者建立或者形成劳动合同关系后,其办理招工或退工登记备案手续,提出如下改进意见:一、招工登记备案手续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含建立标准劳动关系和特殊劳动关系),应自招用之日起30日内,向本市劳动保障部门所属的职业介绍所(以下简称“职业介绍所”)办妥招工登记备案手续。用人单位办理招工登记备案手续时,应填写一式三联的“上海市单位招用从业人员
    2023-06-09
    409人看过
  • 南京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建筑工程局《南京市建筑业农民工社会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
    发布部门:南京市政府办公厅发布文号:宁政办发[2007]132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建筑工程局拟定的《南京市建筑业农民工社会保险实施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二○○七年九月二十五日南京市建筑业农民工社会保险实施办法为较好地解决我市建筑业农民工社会保险问题,根据《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06〕5号)、《省政府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实施意见》(苏政发〔2006〕162号)和《市政府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实施意见》(宁政发〔2007〕16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建筑业行业特点,制定本办法。一、本办法所称“建筑业农民工”是指符合法定劳动年龄、有劳动能力、离开农村居住地、在我市建筑市场和装饰装修市场就业的人员;所称“企业”包括建筑安装施工企业、装饰装修企业和劳务企业;所称“工程项目”包括建筑安装和装饰装修项目。二
    2023-06-09
    269人看过
  • 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企业参加工伤保险社会统筹的通知
    各区、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各企业主管局,计划单列企业,中央在京企业,军队驻京企业:根据《北京市企业劳动者工伤保险规定》(北京市人民政府令1999年第48号),我市工伤保险即将于2000年4月1日起实施费用社会统筹,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企业应于2000年3月10日至3月31日到企业营业执照注册住所地所在区、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工伤保险登记。二、乡镇企业及新参统的城镇企业应按照《社会保险登记和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京劳社保发〔1999〕62号)的规定执行。三、区、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企业工伤保险登记和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工作。将企业参加工伤保险的情况登记在《社会保险登记表》(内页2)栏中。四、区、县社会保险行政管理机构负责确定企业工伤保险差别费率。五、企业未按规定参加工伤保险的,依据《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259号)进行处罚。
    2023-06-09
    283人看过
  • 长沙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长沙市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
    发布部门:湖南省长沙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发布文号:长沙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长沙市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的通知长劳社发〔2003〕127号各区、县(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为了规范我市失业保险金的申领发放工作,我局制定了《长沙市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长沙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二〇〇三年七月二十二日长沙市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为保证失业人员及时获得失业保险金及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一、申领对象(一)本市行政区域内参加失业保险的城镇企事业单位职工、社会团体专职人员、民办非企业单位职工失业后(以下统称失业人员),申请领取失业保险金和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适用本办法。二、申领条件(二)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申请领取失业保险金和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1、用人单位及其个人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1年以上,并足额缴纳
    2023-05-05
    100人看过
  • 天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加强公益性岗位开发和社区劳动保障协管员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2003年,在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下,经过各级劳动保障部门和财政部门的共同努力,我市公益性岗位开发和组建劳动保障协管员队伍的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全市开发公益性岗位2.1万个,招聘劳动保障协管员4800名,对大龄困难群体实了有效就业援助。全市劳动保障协管员自2003年10月上岗以来,积极开展下岗失业人员调查统计和岗位采集、就业推荐工作,为全面掌握全市下岗失业人员情况提供了具体事例和有效的分析数据,为下岗失业人员提供了及时便捷的就业服务。实践证明,劳动保障协管员已成为各级劳动保障部门的得力助手,并深得广大下岗失业人员的欢迎。为稳定劳动保障协管员队伍,保障其合法权益,更好发挥协管员队伍作用,进一步健全、完善有效的工作机制和管理制度,根据市政府领导指示,同时,确保工资收入达到我市最低工资水平,现就加强对劳动保障协管员管理,以及有关工资性补贴、社会保险补贴问题通知如
    2023-06-09
    281人看过
  • 泰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泰州市企业劳动保障诚信等级评价实施办法(试行)》
    各市(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海陵区劳动局、开发区人事劳动局、市区各有关企业:现将《泰州市企业劳动保障诚信等级评价实施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希遵照执行。二○○四年三月二十九日泰州市企业劳动保障诚信等级评价实施办法(试行)第一条为进一步促进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全面实施,建立企业依法自我规范、自我约束、自我激励、自我发展的劳动保障管理模式,树立企业诚实守信的社会形象,切实维护企业和职工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推行企业劳动保障诚信制度的指导意见》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各类企业。第三条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以企业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等情况为主要依据,通过科学评价确定企业的劳动保障诚信等级。劳动保障诚信等级的评价,坚持公正、公平、公开、民主的原则,按照统一的内容、标准和程序进行。第四条市和各市(区)劳动保障部门成立企业劳动保障诚信等级评价领导
    2023-06-09
    94人看过
换一批
#保险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社会保险是国家通过立法的形式,由社会集中建立基金,以使劳动者在年老、患病、工伤、失业、生育等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能够获得国家和社会补偿和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 社会保险是国家根据宪法所制定的基本社会政策,社会保险具有法定性、保障性、互济性... 更多>

    #社会保险
    相关咨询
    • 上海市劳动保障局工伤保险实施办法第52条
      海南在线咨询 2022-10-02
      (相关机构的法律责任)康复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不按服务协议提供服务的,市医保经办机构、经办机构可以解除服务协议。市医保经办机构、社保经办机构不按时足额结算费用的,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责令改正,工伤康复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可以解除服务协议。
    • 关于社会保险登记变更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8-26
      1、办理条件参保单位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如单位名称、住所或地址、单位类型、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组织机构统一代码、主管部门或隶属关系、开户银行或帐号等发生变化时,应及时到经办机构办理变更登记手续。2、须提供资料(1)社会保险登记变更申请;(2)工商变更登记表、有关部门或单位批准的变更证明;(3)社会保险登记证;(4)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3、填写表式填写《社会保险变更登记表》。4、办理流程(1)养老保
    • 关于印发《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的通知
      新疆在线咨询 2022-03-23
      《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57号现公布,自2002年9月1日起施行。第四条社会抚养费的征收,由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作出书面征收决定;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可以委托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作出书面征收决定。去年,国家卫计委对《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做了一些修改,准备上升为国务院条例。目前,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向社会公布卫生计生委报送国务院审查的《社会抚养
    • 临海市社会保障局是怎么给自己办理社保的
      福建在线咨询 2022-08-19
      一般进入企业或单位,都会给每位员工办理社保,如果单位给你缴纳了社保,单位会为你一并办理社保卡,当然,个人去银行办理也可以。在此分本地和异地2种。像大学毕业生,进入一家单位,有的档案和户口都一并迁移过来;有的是档案迁过来了,户口还在自己的家里;还有的是2个都未迁过来。 办理社保卡流程 办理社保卡流程 本地户口的只需要身份证,户口不在本地的,就近去一家照相馆,可以出具相片回执单,只要说是办理社保就可以
    • 办理户口准入证件的地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海南在线咨询 2022-11-11
      1、因家庭实际困难需照顾父母、配偶而调动的在职职工及符合随迁条件的配偶和未成年子女; 2、生产急需,经考核符合要求引进具有中高级技工或技师职称的技术、管理人员; 3、按照毕业生就业政策接收安置毕业的昆山市生源技、职校毕业生; 4、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准入的其他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