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包人非农业户口可以获得土地征收补偿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4 18:01:00 245 人看过

承包人非农业户口可以获得土地征收补偿。集体所有的土地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承包期内全家迁入设区的市、转为非农业户口的,有权获得土地征收补偿,但应当将承包的耕地和草地交回发包方。

一、公共湖泊允许承包吗?

公共湖泊是可以承包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矿藏、水流、海域属于国家所有。也就是说湖泊所有权不能归属承包人亦或者是集体,只能是国家或全民。承包湖泊要和当地的地方政府签订合同,合同当中约定多少年就是多少年。农民集体所有和国家所有依法由农民集体使用耕地、林地、草地,及其他依法用于农业土地,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家庭承包方式承包,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可采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进行承包,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家庭承包耕地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耕地承包期届满后再延长三十年,草地、林地承包期届满后依法相应延长。

二、解除承包经营合同的情形有什么

解除承包经营合同的情形如下:

1、经发包人、承包人协商同意,在不损害国家、集体和第三人利益的前提下,承包人自愿放弃承包土地;

2、发包人承包人签订合同时,双方约定的合同解除条件已经成熟;

3、承包人家属全部由农业户口转为非农业户口,或全部迁移并落户外地;

4、承包商丧失劳动能力,无法继续耕种土地,本人自愿放弃土地承包权

5、由于国家建设的需要,承包人承包的土地全部被依法征用或者批准占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三、自己的土地是父母的遗产怎么继承

父母的土地不属于遗产,父母对土地只有使用权,对土地并不拥有所有权,其土地所有权仍属集体或国家所有,居民本人及其同住亲属死亡土地使用权自然消灭。但是承包人去世,土地尚在承包期内,与承包人在同一户口簿上有其他家庭成员的,由其家庭成员续包;没有其他家庭成员的,由发包方收回再分配。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8月04日 12:4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土地征收相关文章
  • 承包的鱼塘遇征收,承租人可以获得补偿吗
    承包的鱼塘遇征收,承租人可以获得补偿,即使鱼塘承包期已到期,你仍可得到鱼塘鱼苗补偿及鱼塘上属于你的附着物(如临时搭建的房屋等)等相应补偿,具体补偿标准按你所在地区的具体标准确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
    2023-04-04
    406人看过
  • 农村户口城市居民能否获得集体土地征收补偿款?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二条承包地被依法征收,承包方请求发包方给付已经收到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的,应予支持。承包方已将土地承包经营权以转包、出租等方式流转给第三人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青苗补偿费归实际投入人所有,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归附着物所有人所有。第二十三条承包地被依法征收,放弃统一安置的家庭承包方,请求发包方给付已经收到的安置补助费的,应予支持。第二十四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可以依照法律规定的民主议定程序,决定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分配已经收到的土地补偿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时已经具有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人,请求支付相应份额的,应予支持。但已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备案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地方政府规章对土地补偿费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分配办法另有规定的除外。农村集体户口属于农村户口吗农村集体
    2023-07-05
    447人看过
  • 户口在本村但没有分得土地的农民,可以获得土地补偿费吗?
    依据我国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征收土地时如果有本村户口而没有取得补偿费的,当事人是可以向法院主张征地补偿费用的。相关法律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四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可以依照法律规定的民主议定程序,决定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分配已经收到的土地补偿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时已经具有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人,请求支付相应份额的,应予支持。但已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备案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地方政府规章对土地补偿费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分配办法另有规定的除外。第二十五条林地家庭承包中,承包方的继承人请求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的,应予支持。其他方式承包中,承包方的继承人或者权利义务承受者请求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的,应予支持。一、征地补偿纠纷的解决方法1、征地纠纷行政复议行政复议: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行政主
    2023-03-27
    436人看过
  • 农转非户口,能否得到征地补偿
    农转非户口是不能得到征地补偿的,依据我国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农业户口转非农业户口的,对农村土地进行征收的时候,户口转出的当事人是不能取得征地补偿款的。相关法律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四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可以依照法律规定的民主议定程序,决定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分配已经收到的土地补偿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时已经具有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人,请求支付相应份额的,应予支持。但已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备案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地方政府规章对土地补偿费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分配办法另有规定的除外。第二十五条林地家庭承包中,承包方的继承人请求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的,应予支持。其他方式承包中,承包方的继承人或者权利义务承受者请求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的,应予支持。一、农村征地存在哪些问题(一)宣传工作不到位。通过
    2023-03-25
    218人看过
  • 没有土地的村民可以获得土地征收的补偿吗
    一、没有土地的村民可以获得土地征收的补偿吗有农村的户口但没有土地的,也可以获得征地补偿款的,征地补偿款是归全体村民所有的。根据法律规定,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可以依照法律规定的民主议定程序,经村民会议讨论决定征地补偿费的使用和分配方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征收土地的安置补助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需要安置的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和使用;由其他单位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安置单位;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安置补助费发放给被安置人员个人或者征得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市、县和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安置补助费使用情况的监督。二、农村宅基地补偿有哪些项目征收补偿应当遵循决策民主、程序
    2023-06-16
    181人看过
  • 农村土地征用能否获得补偿
    租用土地的人不能获得土地征收的补偿费,但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所有者所有(租用土地的人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所有者所有。其他类型农村土地征用补偿标准1、征收耕地补偿标准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3万元。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万元。菜田平均每亩补偿15万元。2、征收基本农田补偿标准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8万元。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9万元。菜田平均每亩补偿15.6万元。3、征收林地及其他农用地平均每亩补偿13.8万元。4、征收空闲地、荒山、荒地、荒滩、荒沟和未利用地平均每亩补偿2、1万元。《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征收土地的安置补助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需要
    2023-08-07
    253人看过
  • 土地被征用可以获得什么样补偿?
    依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第47条第2款规定:“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最高不得超过十五倍。”第4款规定:“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第6款规定:“依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支付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但是,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6条还就补偿费用的归属问题
    2023-04-27
    214人看过
  • 农村土地承包人去世,非农业户口能否有继承承包权
    农村土地承包人去世,非农业户口不能继承承包权。需要死者继承人也是该土地所属村委会农业户籍,就可在承包期继续使用该土地。不是本村农户,可以继承土地的收益,不能继续承包该土地。一、农村户口迁到城里土地还有吗农村土地属于集体所有,也就是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共同所有,既然迁移到了城市后,就不再属于本经济组织的成员,理论上都要收回到村上或村民小组。农村户口在农村的土地,实际上分为三大部分:1.承包经营土地:使用权是30年,剩余的期限可以继续使用。当然,在地多人少的地方,到期也没人管的情况时常有。2.宅基地:宅基地上的房屋属于个人财产,自迁出之日后,可以继续使用,直到该房屋自然垮塌。3.自留地(菜地等):按政策也不能在使用,如果在当地的人缘关系不错,没人反对,当然可以继续使用。转为非农业户口后,无权使用,承包的耕地和草地应退还承包商重新发放。二、四荒土地可以以什么方式流转四荒土地可以以继承的方式流转。因
    2023-06-24
    235人看过
  • 被征收承包地,如何获得合理的补偿?
    承包的农用地被征收的,应当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承包的其他土地被征收的,还应当支付地上附着物、青苗、搬迁等费用。具体补偿的费用应当以当地政府政策为准。四荒地是指什么,被征收怎么补偿四荒地是指什么所谓“四荒地”,是指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承包的荒山、荒坡、荒沟、荒滩等农村土地。对“四荒地”的承包,法律有一些特别的规定。首先,承包期限、方式和承包费的确定方式不同。根据《土地承包法》第45条规定,以其他方式承包农村土地的,应当签订承包合同。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承包期限等,由双方协商确定。以招标、拍卖方式承包的,承包费通过公开竞标、竞价确定:以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的,承包费由双方议定。其次,承包人不受身份的限制。“四荒地”承包方不受区域、户籍、单位和个人的限制。在同等条件下,当地农民可以优先承包。最后,承包“四
    2023-07-04
    492人看过
  • 农转非九后承包地被征用,法院判决承包方可获征地补偿款
    农转非九年后承包地被征用,法院判决承包方可获征地补偿款提供者:汪卫平时间:2006-5-29222820来源于:人民法院报2005.5.27四版作者:郝绍彬本报讯5月25日,重庆市綦江县人民法院对一起农转非后承包地被征用引发的土地补偿款纠纷案作出一审判决,承包方张某获得发包方大堰村第三村民小组支付的土地补偿款3.4万余元。1983年,张某作为承包户主,依法取得了綦江县安稳镇大堰村第六村民小组(现为大堰村第三村民小组)承包地共计4.379亩。1994年张某一家三人按政策办理农转非,户口迁至綦江县安稳镇街道,并于2000年10月8日迁到綦江县古南镇。张某的承包地未退回,托人耕种,并以自己名义代缴各种税费。2003年10月,大堰村第三村民小组的部分土地被重庆松藻电力公司依法征用,张某的2.228亩土地也在被征之列,按规定可得土地补偿费3.4万余元。法院审理认为,原告方尽管已经于1994年办理了农
    2023-06-05
    403人看过
  • 合肥非农户口征地补偿、农业户口有什么区别?
    一、农业户口和非农户口的拆迁补偿标准的区别农村房屋拆迁,是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适用《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因此应当对农业户口人员给予安置补助,非农业户口人员一般没有农村村民资格,不能享受农村村民待遇,因而不能得到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2.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的安置补助一般是安置房,非农业户口人员的房屋拆迁只能得到货币补偿,而不能得到安置房。二、拆建单位依照规定标准向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或使用人支付的各种补偿金概述1.房屋补偿费(房屋重置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2.周转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住户临时居住房或自找临时住处的不便,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3.奖励性补偿费,用于鼓励被拆迁房屋住户积极协助房屋拆迁或主动放弃一些权利如自愿迁往郊区或不要求拆迁单位安置住房,房屋拆迁补偿费的各项标准由当地人民
    2023-06-02
    395人看过
  • 农村征地补偿,户口迁出了能获得征地拆迁补偿款吗?
    一、城市房屋拆迁中拆迁补偿与户口的关系从房屋拆迁补偿层面来讲,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17条规定,补偿的标准一般与你的被征收房屋本身的价值所决定,和你的户口并没有多大关系。但如果说原来的房子拆迁后涉及到“住房保障安置”的,通常各个地方政策中会有一些和户口相关的条例,比如在《上海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实施细则》第47条中就有明确提到,如果被拆迁人选择公房安置则需要按常住户口来计户。因此,如果你的房子属于城市里的房子,不妨看一下当地的城市房屋拆迁中有没有与户口相关的补偿条例,然后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进行补偿方式的选择(货币补偿/房屋产权调换)。二、农村房屋拆迁中拆迁补偿与户口的关系相比城市房屋拆迁,农村房屋拆迁则既涉及到的房屋,还涉及到宅基地,而宅基地又与“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这一身份紧密相连,因此,农村房屋拆迁补偿中,和户口还是有较大关系的。综合目前各农村地区房屋拆迁的政策来看,我们可
    2023-06-02
    256人看过
  • 非农户口有土地补偿吗
    一、农村土地征收非农户有补偿吗通过《最高院对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的问题的解释》的有关规定我们可以了解到,村委会、村民小组可以按照有关法律规定的民主决议程序,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分配已经获得的土地补偿款起决定作用。当确定了征地补偿的安置方案时,具有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人,就能得到相应的份额。但需要除已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土地补偿费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分配方法在国务院备案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和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法令中另有规定的之外。在征地过程中,依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我们可以知道,征地补偿包括三个方面,分别是土地补偿款、安置补助费、青苗补偿费和地上附着物;由集体所有的是土地补偿款、安置补助费,由农民所有的是青苗补偿费和地上附着物。由村委会组织开村民大会决定怎样分配土地补偿款和安置补助费,只要内部的成员是由集体经济组织的,在征收土地时就能够得到征地补偿款。因为我国尚
    2023-03-08
    155人看过
  • 土地承包法非农业户口是怎样的
    按政策规定,没有农村户口的人只能租赁别人的承包地,而没有拥有土地承包权计划经济时代划时代将户口划分为了农业户口和非农户口两种类型,农业户口指的便是靠自己生产口粮的居民,非农业户口则是指靠国家分配口粮的城市户口居民农业户口最大的优势在于有宅基地和土地宅基地是农村的农户或个人用作住宅基地而占有、利用本集体所有的土地包括建了房屋、建过房屋或者决定用于建造房屋的土地,建了房屋的土地、建过房屋但已无上盖物或不能居住的土地以及准备建房用的规划地三种类型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宅基地使用权不得单独转让,有下列转让情况,应认定无效:(1)城镇居民购买;(2)法人或其他组织购买;(3)转让人未经集体组织批准;(4)向集体组织成员以外的人转让;(5)受让人已有住房,不符合宅基地分配条件农村土地是农民集体所有和国家所有依法由农民集体使用的耕地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条国家实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农村土地承包
    2023-02-13
    290人看过
换一批
#土地管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土地征收是国家为了公共利益需要,以补偿为条件,依法强制将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转为国家所有的城市用地的行为。 用地单位在征地时按照法律规定或协议给予被征地农民或集体组织的补偿费用。征用耕地的补偿费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属物和青苗... 更多>

    #土地征收
    相关咨询
    • 非农业户口承包土地应该如何补偿
      上海在线咨询 2023-04-03
      关于非农户口可以承包土地怎么赔偿的回答为非农业户口的可以承包土地。农村土地承包包括两种形式,一种是家庭承包,一种是其他方式承包。非农业户口的,既可以以其他方式承包农村土地,也可以以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方式,从农户手中承包土地。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规定,对于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不宜家庭承包的土地,可以发包给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人,当然是可以发包给非农业户口人员的,同时,根据关于土地承包经营权
    • 村民是非农户口,能获得土地的承包权吗?
      安徽在线咨询 2021-04-16
      户口挂在村里却是非农一般不可以获得土地的承包权,地承包经营权的取得,有基于民事行为的,也有非基于民事行为的,以下予以分别说明:1、基于民事行为取得承包经营权包括创设取得和移转取得两种情况:(1)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创设取得,主要是指承包人与发包人通过订立承包经营合同而取得承包经营权,分为家庭承包与以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进行的承包。通过这两种方式承包的,都应当签订承包合同,承包合同自成立之日起生效
    • 土地征收补偿款哪些人可以获得
      重庆在线咨询 2022-12-31
      从征地补偿款的分类看,征地补偿款可分为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和地上物及青苗补偿费。根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 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 征用土地的安置补助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需要安置的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和使用;由其他单位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
    • 户口农转非能获得林地补偿吗?
      安徽在线咨询 2023-12-11
      户口农转非不能获得林地补偿的,农村居民因为上学或者就业等将户口转出去,成为非农业户口的,就不再享有征地补偿,老家的林地被征用,家庭成员中农业户口的可以拿到补偿款。按照目前标准,林地一般是按照土地年产值的六倍计算补偿款。
    • 农村户口迁到城市户口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什么时候可以获得相应的补偿
      山东在线咨询 2022-03-08
      第二十六条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 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小城镇落户的,应当按照承包方的意愿,保留其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允许其依法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设区的市,转为非农业户口的,应当将承包的耕地和草地交回发包方。承包方不交回的,发包方可以收回承包的耕地和草地。 承包期内,承包方交回承包地或者发包方依法收回承包地时,承包方对其在承包地上投入而提高土地生产能力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