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人不需要接受询问,应当对被害人履行审查起诉的相关程序。审查起诉的主要内容是:对移送审查的案件进行全面审查并依法做出提起公诉或者不起诉的决定;对侦查机关的侦查活动进行监督,纠正违法情况;复查被害人、犯罪嫌疑人的申诉;对侦查机关认为不起诉的决定有错误而要求复议、提请复核的进行复议、复核。
审查起诉,是指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阶段,为了确定经侦查终结的刑事案件是否应当提起公诉,而对侦查机关确认的犯罪事实和证据、犯罪性质和罪名进行审查核实,并作出处理决定的一项诉讼活动。它是实现人民检察院公诉职能的一项最基本的准备工作,也是人民检察院对侦查活动实行法律监督的一项重要手段。因此,它对保证人民检察院正确地提起公诉,发现和纠正侦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具有重要意义。
一、《刑事诉讼法》
第九十六条规定:犯罪嫌疑人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后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可以聘请律师为其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犯罪嫌疑人被逮捕的,聘请的律师可以为其申请取保候审。涉及国家秘密的案件,犯罪嫌疑人聘请律师,应当经侦查机关批准。
第一百六十九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对于侦查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1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案件,改变管辖的,从改变后的人民检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查起诉期限。该条对审查起诉的期限以及改变管辖后审查起诉期限的计算,都作出了明确的规定。这一规定是长期审查起诉经验的总结,是符合准确、及时办案要求的。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一条第3款的规定:对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也要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以上规定的审查起诉的期限是针对犯罪嫌疑人被羁押的案件来说的,实践中对犯罪嫌疑人未被羁押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不受1个月至1个半月期限的限制,既可以在1个月至1个半月内完成,也可以超过这个期限,但是,必须贯彻迅速、及时原则,不得中断对案件的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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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是法律术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是指代理人以被代理人(又称本人)的名义,在代理权限内与第三人(又称相对人)实施民事行为,其法律后果直接由被代理人承受的民事法律制度。 代理人在代理权限范围内实施代理行为。代理人以被代理...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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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查起诉阶段可以接受哪几次询问安徽在线咨询 2021-10-15没有规定,应当结合案情的复杂程序处理,在我国的法律中,传讯(应为传唤)只适用于立案后的犯罪嫌疑人。检察院带人用询问通知书,这个时候应该只是怀疑涉嫌构成犯罪或者仅仅是了解相关的情况。检察院询问不能超过12小时,经过12小时,要么放人要么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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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查起诉受害人代理意见的作用是什么?青海在线咨询 2023-11-10审查起诉时,受害人代理意见的内容有:受害人信息、代理人信息、案件的基本情况、受害情况、法律依据以及需要说明的相关事项等。审查起诉时,受害人可以通过代理人向司法机关说明自己的相关情况,司法机关根据实际情况作出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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侦查人员如何询问被害人广西在线咨询 2021-09-30询问被害人,是指侦查人员依照法定程序向直接遭受犯罪行为侵害的人就其受害及犯罪嫌疑人的有关情况进行调查的侦查活动。询问被害人适用询问证人的程序。但是,被害人是刑事诉讼的当事人,与其他证人的诉讼地位不同,因此询问时,既要看到他是犯罪行为直接侵害的对象,对犯罪事实和犯罪分子的情况有更多的了解,又要考虑到他与案件有利害关系。对被害人的陈述,既要认真听取,又要注意分析是否合乎情理,有无夸大情节。对于被害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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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受审查要关起来吗广东在线咨询 2023-08-28可以这么说,但只是在规定的地点接受询问和调查。《公务员法》第八十一条公务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辞去公职: (一)未满国家规定的最低服务年限的; (二)在涉及国家秘密等特殊职位任职或者离开上述职位不满国家规定的脱密期限的; (三)重要公务尚未处理完毕,且须由本人继续处理的; (四)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辞去公职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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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查起诉期间受害人的代理意见的内容有哪些?四川在线咨询 2023-12-10审查起诉期间受害人的代理意见的内容有:受害人及辩护人信息、基本案情、受害人的伤害情况、审查起诉的情况、法律依据以及需要说明的相关事项等。在审查起诉期间,辩护人按照受害人的诉讼请求来进行各项事项的处理,并进行合法的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