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举报被告人不利于自己的言证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8-08 21:32:49 479 人看过

根据其存在和表现形式,证据可分为言语证据和实物证据。物理证据是指以客观存在的物体为证据事实表现形式的证据。文字证据是实物证据的对称性,是指以人的语言陈述形式表达证据事实的各种证据,包括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鉴定结论、调查和检查记录。因为言语证据是办案人员以外的人反映案件事实,不再完全客观‘事实’而是提供证据的人的头脑‘加工’过的事实。在这些过程中,必然会受到人的自然因素、社会因素和外部条件的影响,从而使文字证据具有可塑性和可变性的特点。这是言语证据的弱点。[2]笔者试图分析更多的证人证言、被告供述和非法据,以便全面客观地审查言词证据。

与被告人有密切关系的证人证言,如何确定其证据能力及证明力?

在刑事诉讼的各个环节,都涉及对证据的审查判断。但只有法官在庭审环节对证据的审查判断,才具有认证的法律效力。庭审阶段的认证,即是法官在庭审过程中对证据材料经过审查判断,从而对其证据能力和证明力进行确认的活动。

认证活动包括前后递进的两个方面内容:

1、需要确认特定的证据是否具有证据能力,即能否作为诉讼证据被法庭所采纳;

2、需要确认特定的证据对于案件事实的证明具有多大的证明价值,即能否作为定案的证据被法庭采纳。

所谓证据能力或证据资格,是指特定的证据材料在法庭审理过程中被采纳为诉讼证据从而据以证明案件事实的资格。只有具备证据资格的材料才会被法庭所采纳,进而具备进入庭审的准入资格,因此,证据资格又被称为证据的可采性,其主要包括证据的关联性与合法性;所谓证据的证明力,即证据的价值,是指证据对案件事实是否具有证明的作用以及证明作用的程度。

法官认证活动中对证据证明力的确认包括两个层面:证明力的有无和证明力的大小。证据证明力的有无,即证据本身是否真实可靠是认定案件事实的基础,对证据真实性的审查,是庭审的关键所在;证据证明力的大小的判断,就单个证据而言,需要结合在案其他证据进行,同时还要考察该证据与待证事实的关联程度。

就本案而言,如上所述,本案的几名目击证人王某、刘某、张某与郑某有密切关系,且其证言的内容不仅语焉不详,且基本上对郑某有利;其他几名证人证言的内容均与案件的核心事实无关。因此,如何采纳和采信该三名目击证人的证言,在审理过程中存在争议。

笔者认为,与案件有利害关系,是否会影响证人资格或作证能力,虽然在理论界有不同的认识,但鉴于我国法律并未对该情况下的证人资格加以限制,因此与案件有利害关系的证人并不能否定其作证能力。接下来,对该类证人证言的证明力,即证言的真实性、可靠性如何审查确定,我国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虽没有规定,但我国民事和行政的相关司法解释对此有相关的规定,可资参照。

比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77条规定:证人提供的对与其有亲属或者其他密切关系的当事人有利的证据,其证明力一般小于其他证人证言;《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第63条也规定:其他证人证言优于与当事人有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密切关系的证人提供的对该当事人有利的证言、第71条第2款规定:与一方当事人有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密切关系的证人所作的对该当事人有利的证言,或者与一方当事人有不利关系的证人所作的对该当事人不利的证言不能单独作为定案的依据。

综上,笔者认为,在本案审理过程中,对与被告人有密切关系的该三名证人的证言,其真实性、可靠性应当结合其他证据予以综合判断,就单个证据而言,这类证据的证明力一般要低一些,不能单独作为定案的依据。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8月02日 22:2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实物证据相关文章
  • 没打人被诬告怎么才能证明自己没被报警
    保留证据,证明自己无罪。根据法律限定,做法人捏造事实,诬告他人有意伤害自已且达到刑事追诉要求,意图使他人受刑事追究的做法严重影响了司法机关的正常工作,构成诬告陷害罪,要依法追究其刑事职责。不是有意诬陷,而是错告,或者检举失实的,不构成犯罪。一、诬陷别人可以定什么罪诬陷别人可以定什么罪,具体分析如下:1、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意图使他人受刑事追究,情节严重的,构成诬告陷害罪;2、不是有意诬陷,而是错告,或者检举失实的,不构成诬告陷害罪。一、诬告陷害罪立案的标准具体如下:1、捏造的犯罪事实情节严重的;2、诬告陷害的手段恶劣的;3、严重影响了司法机关的正常工作的;4、有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二、诬告陷害罪的构成要件如下:1、主体要件,主体是一般主体;2、客体要件,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人身权利和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3、主观要件,在主观上是故意;4、客观要件,在客观上表现为捏造他人犯罪的事实,向国家机关
    2023-06-26
    107人看过
  • 怎么样举报公司诽谤自己?
    一、怎么样举报公司诽谤自己?可以通过向上级主管部门举报公司诽谤自己。1、首先构成诽谤罪的先决条件需要符合;谣言散波者的情况,怎么样证明是其散播对您造成的名誉损失(证据提供)。2、证据充分,经受理,可以要求对方公开赔礼道歉;恢复名誉权。二、怎么样认定诽谤罪?构成要件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与侮辱罪相同,是他人的人格尊严、名誉权。犯罪侵犯的对象是自然人。客观要件本罪在犯罪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捏造并散布某种虚构的事实,足以贬损他人人格、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1)须有捏造某种事实的行为,即诽谤他人的内容完全是虚构的。如果散布的不是凭空捏造的,而是客观存在的事实,即使有损于他人的人格、名誉,也不构成本罪。(2)须有散布捏造事实的行为。所谓散布,就是在社会公开的扩散。散布的方式基本上有两种:一种是言语散布;另一种是文字,即用大字报、小字报、图画、报刊、图书、书信等方法散布。所谓"足以贬损",是指捏
    2023-06-16
    369人看过
  • 举报人证言是否可取
    刑事诉讼法
    举报人的证言是否可取,需要根据案件的实际的性质等来定。我国《刑事诉讼法》第52条规定,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必须依照法定程序,收集能够证实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罪或者无罪、犯罪情节轻重的各种证据。严禁刑讯逼供和以威胁、引诱、欺骟以及其他非法的方法收集证据。必须保证一切与案件有关或者了解案情的公民,有客观地充分地提供证据的条件,除特殊情况外,并且可以吸收他们协助调查。但对于侦查人员适用的特情人员以引诱、欺骗获取的证据能否使用未作规定,从学理上讲,这种情形也应当属于《刑事诉讼法》第52条适用的情形。哪些人可以作为证人根据刑事诉讼法,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人,都有作证的义务。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或者年幼,不能辨别是非、不能正确表达的人,不能作证人。(一)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或者年幼,并且这种缺陷或者年幼要达到不能辨别是非、不能正确表达的程度时,才能排除其证人资格,而是否达到了不能辨别是非、不能正
    2023-06-14
    183人看过
  • 怎么举报公司能举报到自己不交社保
    用人单位依法应当及时履行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的义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双方建立劳动关系即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劳动者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手续。社保的维权一般采取的方法就是找到劳动关系所在地的社保征收机构投诉,社保机构一般都设有社保稽核科,专门负责这类的稽核工作,如果有单位未缴,少缴或者漏缴社保,去社保机构投诉都可以起到很好的效果。当然,你也可以拨打12333电话咨询后再进行投诉。在此,我也提醒网友们,单位缴纳社保的前提是与劳动者建立了劳动关系,所以如果无法证明与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也无法进行投诉。不交社保如何举报公司举报公司不交社保的方法:可以找社保征收机构或者拨打12333电话进行投诉。用人单位依法应当及时履行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的义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双方建立劳动关系即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劳动者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手续。法律依据:《劳动法》第72条
    2023-08-03
    182人看过
  • 应该怎样举报公司诽谤自己?
    一、应该怎样举报公司诽谤自己?可以通过向上级主管部门举报公司诽谤自己。1、首先构成诽谤罪的先决条件需要符合;谣言散波者的情况,应该怎样证明是其散播对您造成的名誉损失(证据提供)。2、证据充分,经受理,可以要求对方公开赔礼道歉;恢复名誉权。二、应该怎样认定诽谤罪?构成要件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与侮辱罪相同,是他人的人格尊严、名誉权。犯罪侵犯的对象是自然人。客观要件本罪在犯罪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捏造并散布某种虚构的事实,足以贬损他人人格、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1)须有捏造某种事实的行为,即诽谤他人的内容完全是虚构的。如果散布的不是凭空捏造的,而是客观存在的事实,即使有损于他人的人格、名誉,也不构成本罪。(2)须有散布捏造事实的行为。所谓散布,就是在社会公开的扩散。散布的方式基本上有两种:一种是言语散布;另一种是文字,即用大字报、小字报、图画、报刊、图书、书信等方法散布。所谓"足以贬损",
    2023-06-16
    232人看过
  • 怎么举报传播谣言的人?
    在网上发布谣言对他人进行诽谤的,受害人可以向发布信息的网络平台进行举报,要求网络平台删除不实的报告,情节严重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网络诽谤维权的措施:1、收集相关网络谣言证据,比如谣言内容的保存,如果是以图片、文字等形式,可以通过保存相关图片,网站文章截图等方式来收集证据。2、找相关网络平台投诉,要求删除网络谣言。也就是说向谣言发布网络平台的的运营商进行投诉,比如QQ、微信,新浪博客,论坛等有在线投诉的网页,直接根据他们的规则进行投诉就可以。如果谣言侵权不严重的情况建议可以采用这种方式,同时也可以通过去函的方式要求对方停止侵权。3、直接起诉。通过民事起诉要求停止侵权也是维权的一种的方式,不过诉讼之前一定要预先固定证据,因为网络谣言侵权,侵权者只有点下鼠标就可以删了内容,到时候就真的是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此外,建议受害当事人通过起诉维权的话,在起诉之前最好算一下侵权的赔偿是不是抵得上维权成本
    2023-06-18
    112人看过
换一批
#刑事证据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实物证据多以物品或痕迹等实在物为其存在状态和表现形式。法定证据种类中,物证,书证,勘验、检查笔录,现场笔录,视听资料等都属于实物证据。 实物证据的特点: 1、实物证据客观性、稳定性强,不易失真; 2、证据对案件事实的证明一般是静态的、片断的... 更多>

    #实物证据
    相关咨询
    • 怎样举报被告人不利于自己的言证
      青海在线咨询 2021-11-30
      根据其存在和表现形式,证据可分为言语证据和实物证据。物理证据是指以客观存在的物体为证据事实表现形式的证据。文字证据是实物证据的对称性,是指以人的语言陈述形式表达证据事实的各种证据,包括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鉴定结论、调查和检查记录。因为言语证据是办案人员以外的人反映案件事实,不再完全客观‘事实’而是提供证据的人的头脑‘加工’过的事实。在这些过程中,必然会受到人的自然因
    • 证人证言为什么要自己举证
      台湾在线咨询 2022-10-10
      工伤认定过程中,证人证言不是必须要提交,要求提交证人证言没有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工伤认定申请表;(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工伤认定办法》第五条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并提交下列材料:(一)劳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其他建
    • 被告人能否可以自己举证
      湖北在线咨询 2023-01-22
      可以。被告人可以当庭出示被告人无罪、罪轻的相关证据,公诉人对于这些证据是否采信需要当庭发表质证意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除自己行使辩护权以外,还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辩护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除自己行使辩护权以外,还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辩护人。下列的人可以被委托为辩护人: (一)律师; (二)人民团体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 (三)犯罪嫌疑人、
    • 怎样举证被告是不当得利
      贵州在线咨询 2023-07-21
      原告应当证明给付事实和给付原因,并就无法律上原因之给付承担举证责任。原告若仅能证明给付事实但不能证明给付发生错误原因的,应由原告承担举证不能的败诉风险。给付原因属于其他诉由的,应向原告释明按其他诉由诉讼。
    • 刑事案件被告人能否自己举证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5-29
      被告人可以当庭出示被告人无罪、罪轻的相关证据,公诉人对于这些证据是否采信需要当庭发表质证意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除自己行使辩护权以外,还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辩护人。下列的人可以被委托为辩护人: (一)律师; (二)人民团体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 (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亲友。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依法被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人,不得担任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