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农村房屋拆迁法律问题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23 18:33:21 71 人看过

浅析农村房屋拆迁法律问题www.110.com2010-07-0316:15

摘要: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快速发展,工业化、城镇化速度不断加快,大量的农村土地被纳入城市建设用地。由农村征地与拆迁所引发的矛盾成为普遍关注的社会问题之一。因此本人在参考相关文献调研和理论知识研究的基础上,结合当前法律、法规,通过对与农村房屋拆迁密切相关的安置补偿、公共利益、房屋评估等几个问题的分析,进而提出解决问题的相应对策和制定系统的农村房屋拆迁法律的要求。以期对我国农村房屋拆迁有所裨益。

关键词:拆迁安置补偿屋价评估土地管理法

作为城市化进程过程中所带来的一个必然要面对的问题,农村房屋拆迁是一项政策性、群众性、经济性很强的工作,不仅关系到国家的利益,

集体利益,还关系到农村社会中每家每户甚至每个农民的切身利益。如果该问题不妥善解决,必将影响正常的生活秩序和社会稳定,最终成为社会经济发展的障碍。

一、制定和完善农村房屋拆迁问题的必要性和迫切性

在我国,土地所有权的性质包括国有土地和农村两种。相应地,拆迁也有两种,即国有土地上的城市房屋拆迁和农村上的房屋拆迁。国有土地上的城市房屋拆迁,我国已经有了较为完善的法律法规和系统的操作规程。但是,对于农村的房屋拆迁,我国目前尚无国家层面的法律法规和系统的理论。因此,制定和完善农村房屋拆迁法律是十分必要的。衣、食、住、行,是人类生存的基本要素。房屋,是事关农民安身立命的根本。国家层面上的法律缺失,房屋评估的不规范,房屋补偿标准的随意性,公共利益任意扩大,野蛮拆迁,等等,使农民的合法权益受到严重侵犯,激化了社会矛盾,影响了社会的安定。因此,制定和完善农村房屋拆迁法律是十分迫切的。

二、我国现行农村房屋拆迁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全国没有统一的国家层面的法律法规,各地方的规定与我国基本法律矛盾。关于农村房屋拆迁,我国目前尚无专门的法律对其进行调整。《土地管理法》对征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作了规定,但它不是农村拆迁房屋的补偿标准。现行农村房屋拆迁中适用的主要是各级地方人大、地方政府部门发布的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及部门的文件。不仅这些法规规章内容简单,许多问题在法律上是空白的,而且这些法规规章本身与我国的《立法法》是矛盾的。

2,农村房屋拆迁安置补偿问题。首先,各地对安置方式的规定很不一致,其次,在农村房屋拆迁中,许多地方的法规规章都忽视了安置方式的选择权。第三,制定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的权力下放,补偿标准高低无据,随意性极大。第四、补偿价格偏低,补偿范围不明确,各地补偿标准不统一。

3,公共利益界定不明确。我国《宪法》第十条规定: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可见,公共利益是土地征用和房屋拆迁唯一法宝事由,也是政府在公权限制私权过程中的界线。现行宪法和法律对公共利益却没有具体进行界定。因此,实践中就出现了很多借公共利益之名,行商业开发之实。

4,房屋拆迁评估的问题不规范。目前虽然政府职能部门规定摇号和程序,但评估机构的提名权却在动迁机构和拆迁人,被拆迁人在这一问题上本身没有任何选择权。这与城市房屋拆迁中的被拆迁人对评估机构有选择权无疑是矛盾的。

三、农村房屋拆迁的相应对策

1,由国家立法机关制定统一的农村房屋拆迁法。从立法技术的角度讲,尽管全国各地的实际情况不尽相同,但是,可以对农村房屋拆迁的安置方式、补偿原则、评估机构的选择权、拆迁许可证的申领、拆迁基本程度等拆迁基本问题作出规定,这一立法技术的处理同城市房屋拆迁是一致的。由国家立法机关统一立法,还可以消除地方政府规章和《立法法》矛盾,统一国家的法制。

2,统一安置补偿标准,明确补偿范围。参照《土地管理法》对土地补偿的规定,由国家的立法机关制定统一的农村房屋补偿标准,并由国家有关职能部门每年根据房地产市场价和建材市场价公布房屋重置价格标准,以防止有的地方政府用过时的标准对被拆迁的房屋进行评估而损害被拆迁人的利益。同时,国家立法机关明确规定农村房屋拆迁的补偿范围。

3,根据所征用土地和房屋的不同用途,确立不同的补偿原则。目前农村房屋拆迁,可以根据该地块的房屋的最终用途,分为公共利益的房屋拆迁和非公共利益的房屋拆迁。因此,在确立补偿原则时,相应的,也可以采用两种补偿原则。对于公共利益目的的房屋拆迁,可以确立合理补偿原则,根据政府公布的房屋重置价格进行合理补偿。对于非公共利益的房屋拆迁,特别是基于商业目的从事的房屋拆迁,应当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确立其相互之间的法律关系。相应地,其补偿原则可以确立按市场价进行赔偿的原则。

4,明确界定公共利益的范围。就目前来说,直接对公共利益的范围进行界定还是比较困难的,因为它涉及多方面利益的平衡问题。具体地说,在立法上,可以采取排除法间接的对公共利益的范围进行界定。在实践上,法院对于这类案件应当明确认定为非公共利益用地,并且把举证责任倒置。在规划上,我们也可以根据规划图上的用地性质来认定是否属于公共利益用地。

5,规范农村房屋拆迁评估问题。房屋评估,是房屋拆迁过程中的一个重要环节。农村房屋拆迁中,也应当与城市房屋拆迁一样,确立被拆迁人对评估机构的选择权。同时,还应当由国家有关职能部门定期每年公布房屋评估的重置价格标准,供评估机构作为评估时的依据以及对评估机构的资质,评估的基本原则、评估程序的基本要求等作出规定。

农村房屋拆迁纠纷的背后,说到底是利益的争执。由国家制定统一的农村房屋拆迁法,对拆迁人和被拆迁人以及政府的权限作出明确的规定,平衡被拆人的个人利益、开发商的利益和政府利益,既保证城市建设的顺利进行,又充分保障被拆迁人的利益,减少拆迁纠纷,使拆迁工作得以顺利进行,这是我们的共同愿望。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19日 17:1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农村房屋拆迁相关文章
  • 农村宅基地动迁房屋赔偿法律问题
    农村宅基地房屋动迁补偿纠纷的处理是:1.是争房屋经土改登记,未经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登记及未新建、翻建、改扩建的,以土改时登记的权利人为房屋的权利人;2.是争房屋经土改登记及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登记,未进行新建、翻建、改扩建的,以土改登记及农村宅基地使用权证核定人员为房屋的权利人;3.是争房屋虽经土改登记,但在宅基地使用权登记前后新建、翻建、改扩建的,以农村建房用地审批文件和农村宅基地使用权证核定人员为房屋的权利人。农村宅基地动迁公证书怎么写,拆迁户主签字农村动迁户主签字算吗:如果要搬迁农村的房子,户主应在搬迁合同上签字。签约后,搬家合同将立即生效,因为户主是房屋的主人。如果户主因某种原因无法亲自签字,可以委托家人代为签字,这也是允许的,但应当出示委托人签署的委托书。这几年因为拆迁而暴富的人不在少数,拆迁也是国家城市化发展必不可少的一个步骤,2020年,对拆迁也做出了相关调整,但是不会停止拆迁,只
    2023-07-06
    246人看过
  •  农村拆迁离婚财产分割问题分析
    根据农村拆迁房离婚分割法律规定,如果夫妻双方在结婚后共同居住使用的是另一方婚前建造的房屋,且双方没有相反的约定,那么该房屋将被视为另一方婚前的财产,因此只能判给婚前所属的一方所有。如果拆迁房是在夫妻关系存在期间取得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应该由夫妻双方共同分割。根据农村拆迁房离婚分割法律规定,如果夫妻双方在结婚后共同居住使用的是另一方婚前建造的房屋,且双方没有相反的约定,那么该房屋将被视为另一方婚前的财产,因此只能判给婚前所属的一方所有。如果拆迁房是在夫妻关系存在期间取得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应该由夫妻双方共同分割。 农 村 拆 迁 房 产 分 割 法 律 规 定农村拆迁房产分割法律规定主要涉及两个方面:农民集体所有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根据《土地管理法》和《房屋征收与拆迁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拆迁范围内的房屋属于农民集体所有,拆迁时应依法进行评估并确定补偿标准,同时保障农民的合法权
    2023-09-01
    343人看过
  • 农村房屋拆除后的重建问题
    随着中国经济飞速发展,中国贫富差距也越来越大。很多地方农村住的是旧房危房。这些村民没钱建新房只能选择住下去,但是这样下去随时会危害村民的生命安全。因此国家也出台一些农村旧房翻新改造政策规定。一、农村旧房改造政策范围:农村危房经鉴定属整体危险(d级)的应拆除重建,属局部危险(c级)的应修缮加固。各乡镇(区)要因地制宜,积极探索符合本地实际的危房改造方式。重建房屋原则上以农户自建为主,农户自建房屋确有困难并有统建意愿的,地方政府要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帮助农户选择有资质的建筑企业统一施工。二、农村旧房改造政策基本要求:1、改造方式(1)、农村危房经鉴定属整体危险(d级)的应拆除重建,属局部危险(c级)的应修缮加固。各乡镇(区)要因地制宜,积极探索符合本地实际的危房改造方式。重建房屋原则上以农户自建为主,农户自建房屋确有困难并有统建意愿的,地方政府要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帮助农户选择有资质的建筑企业
    2023-07-07
    113人看过
  • 农村拆迁房屋赔偿法的必要性分析
    拆迁补偿是指房屋征收部门自身或者委托房屋征收实施单位依照我国集体土地和国有土地房屋拆迁补偿标准的规定;在征收国家集体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时,对被征收房屋进行立项评审,给予所有权人安置和迁移损失补偿。房屋拆迁赔偿应当包括房屋价值补偿,搬迁安置补偿,停产停业补偿等。农村拆迁房屋赔偿多少钱有统一的标准吗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房屋征收补偿的方案并不是全国统一的,是由征收地的征收部门依据当地征收的情况制订的。农村集体土地上的房屋补偿标准,国家没有统一的补偿标准,原则是不得降低原有生活水平,短期生活有改善,长远生活有保证。同时要根据房屋的建筑结构和修建年代、地理位置和用途进行综合考量。还要结合政府的安置方式来区别计算。按照产权置换的,应该给予合理面积和装修费补偿、搬迁费补助、过渡费;按照划地重建的,应该给予重置成新价补偿(本地修建原有规模房屋所需要的费用)、装修费和搬迁补助、过渡费
    2023-07-05
    260人看过
  • 宅基地计算方式:农村房屋拆迁的问题
    北京市集体土地房屋拆迁管理办法:第十三条宅基地上的房屋拆迁,可以实行货币补偿或者房屋安置,有条件的地区也可以另行审批宅基地。第十四条拆迁宅基地上房屋实行货币补偿的,拆迁人应当向被拆迁人支付补偿款。补偿款按照被拆除房屋的重置成新价和宅基地的区位补偿价确定。房屋重置成新价的评估规则和宅基地区位补偿价的计算办法由市国土房管局制定并公布。按照前款规定对被拆迁人给予货币补偿的,不再进行房屋安置或者另行审批宅基地。第十五条拆除宅基地上房屋以国有土地上房屋安置的,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应当按照本办法第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确定拆迁补偿款,并与安置房屋的市场评估价款结算差价;但按照市人民政府规定以经济适用住房安置被拆迁人的除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作为拆迁人实施拆迁,以本集体建设用地范围内的房屋安置被拆迁人的,经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并报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批准后,可以按照被拆除房屋建筑面积
    2023-07-02
    182人看过
  • 农村房屋拆迁法律法规有哪些(关于民房拆迁的法律)
    关于农村房屋拆迁的法定程序的相关法律问题,在近几年,伴随着我国城乡一体化的建设,农村的房屋遇到了拆迁,而被拆迁的主体往往都是普通的农民,有的人只是见到了房屋的拆迁公告,有的是见到了《致广大被拆迁户的一封信》或者是地方主管部门作出的一些会议纪要,而大家就以为这是农村房屋拆迁的法律依据。甚至,有人认为老百姓在土地上是没有任何权利的,其实,这些理解都是完全错误的。法律上对于农村的房屋拆迁以及被拆迁人所享有的权利都有着明确的规定。那么农村房屋拆迁的目的,也是为了把房子拆除后来利用房屋下面的这块土地来进行下一步的开发,或者是建设。那么,首先我们先来了解一下土地的性质。土地的所有权分为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在《土地管理法》的第二条也规定了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是征用,并且要给予补偿。第43条也规定了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建设,必须依法申请使用国有土地。而农村房屋下面的宅基地,它的
    2023-06-04
    315人看过
  • 如何应对农村房屋拆迁赔偿不满意问题
    相关法律规定,拆迁人和被拆迁人、或者是拆迁人、被拆迁人和房屋承租人之间没能达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作出裁定。如果被拆迁人是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的,应该由同级人民政府来决定。如果对裁决不服的,当事人应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农村房屋拆迁赔偿的标准1、农村房屋拆迁赔偿的标准:农村房屋征收补偿费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农村房屋征收周转补偿费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农村房屋征收奖励性补偿费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和国家有关法律政策加以确定,拆建单位必须严格执行,不得任意更改。2、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
    2023-07-01
    398人看过
  • 如何解决农村房屋拆迁的两个户籍问题
    农村房屋拆迁两账如何结算,是拆迁人按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对被拆迁房屋所有人给予的补偿。拆迁补偿方式可以是货币补偿、房屋产权交易、货币补偿与产权交易相结合。一般来说,房屋拆迁的补偿金额主要是根据房屋面积来确定的,但农村拆迁涉及的是最低房屋面积,所以有一个以人头为基础的补偿标准。如果您的房屋面积大于两人安置房的面积,那么除了置换安置房外,其余的部门面积应该按照市场价格补偿给您。第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籍管理条例》,第六条公民应当在经常居住的地方登记为永久居民,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为永久居民。第七条婴儿出生后一个月内,户主、亲属、照顾者、邻居应当向婴儿常住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遗弃的,收养人或者托儿所应当向户籍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其中,我们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有两个家庭,一个家庭的使用权也可以根据退出规定取消,使其不能参与补偿。如果事实上有两个家庭,而且他们是他们唯一的居住地
    2023-05-31
    382人看过
  • 浅谈暴力拆迁维权的法律适用问题
    随着城镇化进程的推进,征地拆迁工作也越来越频繁的发生在我们身边。为了公共利益本无可厚非,但现实中,难免有些人出于各种利益的考虑,甘愿冒天下之大不敬强拆被征地、拆迁人的房屋。即便法律法规以及国务院三令五申禁止非法强拆行为的发生,然而现实是屡禁不止。因为强拆而酿成的悲剧并没有因为《征补条例》的防止而有所停歇,那么,律师在面对暴力强拆应该如何善用法律为当事人维权?刘光明律师从办理的香山A某案和石景山B某案这两起暴力强拆案件中,总结出的面对暴力强拆维权法律适用的问题进行了讲解。主要内容有:一、暴力拆迁的酝酿性与突发性特点分析:1、选择暴力拆迁方式一定是政府部门(或拆迁办)慎重考量之后才做出的最终决定;2、暴力拆迁是多重压力之下的聚合,这是突发性的重要体现;3、暴力拆迁方式以侧面打招呼与蒙在鼓里相结合;4、暴力拆迁多半有社会闲散人员或黑恶势力参与;5、暴力拆迁之前,已经通过多种方式进行骚扰;二、暴力
    2023-06-10
    281人看过
  • 浅析农村宅基地买卖问题与解决对策
    一、当下农村宅基地买卖中的问题与成因(一)买卖合同不规范埋下纠纷隐患。原、被告双方买卖房屋、宅基地时有的仅为口头协议未签订买卖合同,或者虽签订买卖合同但内容不规范,欠缺法律上的形式要件,合同自身存有瑕疵,使得买卖双方履行过程中对合同内容出现争议,酿成纠纷。(二)房屋升值的利益驱动,使当事人背弃诚信。巨大的经济利益当前,一些已经出卖房屋、宅基地或转让社区楼房名额的农村村民以及出卖了农村房屋、宅基地的城镇居民开始反悔,想方设法地想收回房屋,导致纠纷时有发生。(三)城镇居民购买农村房屋的政策禁止性,为当事人请求返还提供了空间和依据。受我国传统思想的影响,很多在外上班的城镇居民退休前后逐渐盛行在农村老家置办房产,以便老来“叶落归根”。由于农村宅基地的福利性质和土地资源的紧缺,国务院办公厅及国土资源部均出台了严格规定:“严禁城镇居民在农村购置宅基地,严禁为城镇居民在农村购买和违法建造的住宅发放土地使
    2023-04-05
    396人看过
  • 农村房屋买卖与拆迁补偿归属权问题探讨
    农村房屋买卖后,应根据实际情况判断拆迁补偿归谁。若卖给本村符合条件的村民,房屋拆迁补偿与原房主无关。如果卖给村集体以外的人,买卖合同无效,房屋拆迁原则归原业主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一条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出让土地使用权用于房地产开发的,须根据省级以上人民政府下达的控制指标拟订年度出让土地使用权总面积方案,按照国务院规定,报国务院或者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农村房屋买卖合同确认无效后有哪些后果首先,赔偿损失。双方的房屋买卖无效,出售方有权要求返还房屋,但购买方可主张出售方返还钱款,因此造成损失的,还可以要求赔偿,在确定损失时,应当将房屋现有价值与原购房款之间的差价作为信赖利益的损失考虑在内。其次,确定过错责任。作为市场主体,农民和城镇居民在交易秩序中的地位是平等的,不能因为农民抵御风险的能力差就认为城镇居民的购房行为是欺诈.而从纠纷现状看,也多是农村房屋出卖人因房屋价格上涨或
    2023-07-02
    342人看过
  • 农村房屋拆迁赔偿内容,房屋拆迁赔偿办法
    一、农村房屋拆迁赔偿内容拆建单位依照规定标准向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或使用人支付的各种补偿金。一般有:(一)房屋补偿费(房屋重置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二)周转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住户临时居住房或自找临时住处的不便,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三)奖励性补偿费,用于鼓励被拆迁房屋住户积极协助房屋拆迁或主动放弃一些权利如自愿迁往郊区或不要求拆迁单位安置住房,房屋拆迁补偿费的各项标准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和国家有关法律政策加以确定。由宅基地区位补偿价、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构计算公式为:房屋拆迁补偿价=宅基地区位补偿价×宅基地面积+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二、房屋拆迁赔偿办法(一)房屋拆迁补偿计算标准(1)房屋拆迁货币补偿=合法拥有房产评估价格+房屋装修装饰商定补偿金额(或经评估确定的
    2023-02-23
    398人看过
  • 拆迁农村房屋是否合法?
    农村房屋不可以强制拆迁,我国法律规定,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后,被征收人应当在补偿协议约定或者补偿决定确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禁止建设单位参与搬迁活动。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强制执行申请书应当附具补偿金额和专户存储账号、产权调换房屋和周转用房的地点和面积等材料。农村房屋可以过户吗农村的房屋,属于在集体土地上所建筑,因此,原则允许赠与本村集体成员,或者是虽然不是本村集体成员,但是近亲属。农村房屋,一般只有土地使用证,赠与本村集体成员后,是可以过户的。近亲属原则也可以过户。如果只有村委会的许可,没有
    2023-07-06
    413人看过
  • 农村房屋拆迁程序是什么?农村房屋拆迁程序规定
    一、一般规定补偿安置依据:被拆除房屋的用途和建筑面积,一般以房地产权证、农村宅基地使用证或者建房批准文件的记载为准。如记载与实际不符的,除已依法确认的违章建筑外,应以实际面积为准。特别情况的处理:1、征地公告时,被拆迁人已取得建房批准文件且新房已建造完毕的,对新房予以补偿,对应当拆除而未拆除的旧房不予补偿。征地公告时,被拆迁人已取得建房批准文件但新房尚未建造完毕的,被拆迁人应当立即停止建房,具体补偿金额可以参照建房批准文件内容补偿,也可由拆迁当事人协商议定;2、拆除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可以给予适当补偿。3、违法并应无偿拆除的建筑、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以及征地公告后擅自进行房屋及其附属物新建、改建、扩建的部分,一般不予补偿。4、一拆迁范围内,既有国有土地、又有集体土地的,国有土地范围内的拆迁房屋补偿安置按城市房屋拆迁管理规定执行;被征集体土地范围内的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按集体所有土地房
    2023-03-04
    60人看过
换一批
#房屋拆迁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后,被征收人应当在补偿协议约定或者补偿决定确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被拆除房屋的用途和建筑面积,一般以房地产权证、农村宅基地使用证或者建房批准文件的记载为准... 更多>

    #农村房屋拆迁
    相关咨询
    • 政府拆迁农村房屋的问题
      海南在线咨询 2023-08-27
      1、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建制撤销的,以及建制虽然不撤销,但不具备易地建房条件的,被拆迁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与货币补偿金额问等价值的产权房屋调换。它的具体计算是(被拆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同区域新建多层商品住房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的土地使用权基价+价格补贴)×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 2、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建制不撤销的,具备易地建房条件的,被拆迁人可以在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
    • 农村拆迁房屋权属问题问题有哪些
      上海在线咨询 2022-10-21
      具体根据拆迁协议的约定确定相应的待遇
    • 农村房屋房屋拆迁应该注意哪些问题?
      陕西在线咨询 2021-05-27
      1、要坚持依法拆迁房屋拆迁涉及的农民人数和补偿资金都比较多,在安置时也存在着地基位置、房屋层次、座向及面积等问题,每个环节都涉及群众的切身利益,是农民最敏感的。如果在拆迁户的房屋面积、补偿金额等问题上稍有差错,农民就会指责谩骂,拒绝拆迁,甚至还会集体上访。因此,坚持依法拆迁是农村房屋拆迁工作唯一的正确选择。2、要做到合理性与灵活性相结合3、要注意把握工作主动性拆迁房屋中拆迁人与被拆迁人之间经常会发
    • 农村拆迁房屋评估问题,如果要以法律维权
      贵州在线咨询 2022-11-02
      搬家补助费、临时安置补助费按以下标准发放: (一)房屋建筑面积小于100平方米的每户一次性补助600元; (二)房屋建筑面积大于等于100平方米,小于200平方米的每户一次性补助700元; (三)房屋建筑面积大于等于200平方米的每户一次性补助800元。搬迁户以土地、房屋权属登记为准。 (四)被拆迁房屋临时安置补助费标准为每平方米一次性补助25元。 (五)拆迁非住宅用房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给予一
    • 有什么法律可以解决农村房屋拆迁问题的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4-15
      国有土地上房屋的拆迁,如果是政府征收,应当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的法定程序执行。在该法中也规定了政府及职能部门的职责,如果存在违法且侵害他人合法权益,则权益被侵害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对于补偿标准问题,法律规定是不低于周边房屋市场价格;如果是普通民事主体(如开发商)拆迁,双方可以平等自愿协商赔偿方案,可以要求货币补偿,也可以要求产权调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