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诉讼终止的情形包含哪些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05 14:41:18 107 人看过

刑事诉讼终止是指在刑事诉讼过程中,由于某种情况致使诉讼没有必要或者不应继续进行,从而结束诉讼的制度。具备以下情形,刑事案件适用诉讼终止:第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人民法院不认为是犯罪的,此时诉讼已经没有必要进行,刑事诉讼终止;第二犯罪实行时间过于久远,已经超过我国法律所规定的追诉时效期限的,人民检察院无法对其提起追诉;(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此时诉讼已经没有必要进行,从而结束;(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检察院或者当事人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六)其他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一、盗窃的案件能由法院调解吗

盗窃案件不可以调解,依据我国刑事法律的规定,盗窃罪案件,为公诉案件,由公安机关侦查,检察机关进行审查起诉,最终由法院进行审判。盗窃案一经侦查立案,除《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规定的情形外,不予撤销案件。

《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二、聚众斗殴可以撤案吗

通常情况下,聚众斗殴是可以撤销的,但是需要满足相关的条件,如果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构成犯罪的,就可以不进行起诉,如果已经过了诉讼时效的,也不会进行起诉。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所以,如果立案后发现聚众斗殴罪情节显著轻微,或者犯罪嫌疑人死亡,经特赦令免除刑罚,或者已过追诉时效,是可以并且应当撤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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