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政府国防动员办公室职责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8-12 09:24:51 211 人看过

人民政府国防动员办公室的职责如下: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人民防空、民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拟订全市人民防空和民防工作政策及规范性文件,编制全市人民防空事业、民防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2、负责城市新建民用建筑修建战时可用于防空的地下室的审批、易地建设的审批和拆除人防工事补建、补偿的审批,负责对防空地下室建筑进行监督检查;

3、拟订全市重要经济目标的防护类别、防护标准,参与审核全市人民防空建设与城市建设相结合的规划,审核城市总体规划中贯彻落实人民防空、民防要求及人民防空、民防建设规划情况,依法对全市重要政治经济目标的人民防空建设进行监督检查;

4、组织开展人民防空、民防组织指挥工作,指导各区县制定城市防空袭方案,监督检查防空袭方案和各项保障方案的落实,指导群众防空组织建设和训练工作;

5、负责人民防空、民防信息化建设,制定人民防空、民防通信、警报网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动员法》第十条

地方人民政府应当贯彻和执行国防动员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国家决定实施国防动员后,应当根据上级下达的国防动员任务,组织本行政区域国防动员的实施。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管理本行政区域的国防动员工作。

北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北海市单位、行业、场所治安防范

发布部门: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文号:

北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北海市单位、行业、场所治安防范暂行规定》的通知

北政办〔2008〕69号

市辖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各有关单位:

《北海市单位、行业、场所治安防范暂行规定》已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二八年五月十五日

北海市单位、行业、场所治安防范暂行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和规范单位、行业、场所治安防范工作,维护单位、行业、场所的治安秩序,保护公民人身财产安全和公共财产安全,根据《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物业管理条例》、《公安机关监督检查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规定》、《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广西壮族自治区保安服务管理条例》,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单位包括企业、事业单位及治安保卫重点单位。

企业单位,是指一切依法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独立核算的营利性组织。

事业单位,是指国家为了社会公益目的,由国家机关举办或者其他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的,从事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活动的社会服务组织。

治安保卫重点单位,是指对全市或者所在地区的宏观调控和人民生活具有重大作用和影响的单位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的单位,一般包括:党政首脑机关、军事机关、政法机关,广播电台、电视台、通讯企业(含邮电)、电力企业、石化企业、金融单位、博物馆,教育、医疗单位,文化、体育场馆,机场、港口、车站等单位及其重要部位和环节。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的行业,是指酒店业、旅馆业、旧货业、二手市场、典当业、住宅物业等行业及其停车场。

酒店业,是指以住宿、餐饮服务为主要经营业务的星级以上的酒店、宾馆。

旅馆业,是指以住宿、餐饮服务为主要经营业务的20张床位以上未达到星级规模的旅馆、宾馆。

旧货业,是指经营废旧金属等废旧物品收购或信托寄卖的企业。

二手市场,是指经营旧机动车、旧自行车、旧电器、旧手机等旧货交易的市场或企业。

典当业,是指经营典当物品的企业。

住宅物业,是指实行园区管理或封闭式管理的住宅物业小区。

第四条本规定所称的场所,是指向公众开放的营业性娱乐场所(包括歌舞厅、卡拉ok厅、迪吧、电子游戏机室、具有娱乐功能的夜总会、音乐茶座、餐饮场所等)、网吧、商场等场所及其停车场。

娱乐场所,是指营业面积达到500平方米以上,或者包厢(或卡座)20个以上规模(电子游戏机室拥有30台以上游戏机规模)的娱乐场所。

网吧,是指经工商、文化、公安等部门登记、审批、许可的向公众开放的营业性互联网传播企业。

商场,是指供公众消费购物、营业面积达到2000平方米以上规模的商贸中心,或者经营金银珠宝等贵重物品的专营商店。

第五条本规定所指治安防范包括人防、物防、技防。

人防,是指通过人的行为达到安全防范目的,如设立单位、行业、场所内部安全保卫机构,聘请保安人员,建立治安联防队、护厂队,组织居民“看门望户”等。

物防,是指采用物质手段达到安全防范的措施,如设立防护院墙、加固门窗、安装防盗门等。

技防,是通过技术手段达到安全防范目的的措施和设备,包括可与公安机关或保安服务公司联网的电子视频监控系统、自动报警系统、防暴安全检查设备等。

第六条单位、行业、场所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行业、场所的治安防范工作负责。

第二章治安防范

第七条单位、行业、场所应当根据内部治安防范工作需要,设置治安保卫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兼职治安保卫(保安)人员;应当有适应单位、行业、场所具体情况的内部治安保卫制度、措施和必要的治安防范措施。

治安保卫重点单位应当设置与治安保卫任务相适应的治安保卫机构,配备专职治安保卫人员,并将治安保卫机构的设置和人员的配备情况报主管公安机关备案。

第八条单位、行业、场所内部治安保卫机构及治安保卫(保安)人员应当依据《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所规定的职责,落实内部治安保卫制度和治安防范措施,开展治安巡逻防范、治安隐患排查和整治,制止发生的违法行为和及时报警,切实维护单位内部的治安秩序。

第九条治安保卫重点单位应当确定本单位的治安保卫重要部位和环节,按照有关的国家标准对重要部位和环节设置必要的技术防范设施,并实施重点保护。

第十条娱乐场所应当与保安服务企业签订保安服务合同,配备专业保安人员;不得聘用其他人员从事保安工作。

单位、行业和其他场所根据实际需要参照前款执行。

第十一条住宅物业实行物业服务管理,并根据实际需要与保安服务企业签订保安服务合同,配备专业保安人员。

第十二条以下行业、场所应当安装电子视频监控安全技术防范设施,有条件的,应当与公安机关联网并保持正常运行,录像资料留存10天备查:

(一)店业的出入口、服务大堂、楼层通道、餐厅、停车场;

(二)100张床位以上的旅馆业的出入口、服务大堂、楼层通道、停车场;

(三)旧货业、二手市场的出入口、登记交易柜台;

(四)典当业的营业场所的出入口、营业大厅;

(五)住宅物业的出入口、四至周围、主要通道、停车场;

(六)娱乐场所的出入口、主要通道、中心舞池、停车场;

(七)网吧的出入口、营业场所、停车场;

(八)商场的出入口、楼层通道、贵重物品专柜、停车场。

第十三条歌舞厅、卡拉ok厅、夜总会、迪吧等场所出入口应当安装防暴安全检查门,对进入人员进行安全检查,录像资料留存10天备查。

第十四条旧货业、二手市场、典当业的交易,以及进入网吧上网的人员,应当实行实名登记造册制度,登记造册资料保存六个月备查。

第十五条酒店业、旅馆业应当设置旅客财物保管箱、柜或者保管室、保险柜,指定专人负责保管工作。对旅客寄存的财物,要建立登记、领取和交接制度。

第十六条酒店业、旅馆业应当安装治安管理信息系统。

第十七条任何人不得非法携带枪支、弹药、管制器具或者携带爆炸性、易燃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等危险物品和传染病病原体进行入单位、行业、场所。

第三章审批许可

第十八条单位、行业、场所应当按照本规定第二章人防、物防、技防的规定,进行设立、配备和设置、安装。

第十九条单位、行业、场所在规划和安装技防设施时,应当按照公安机关主管部门的指导意见进行。

第二十条文化、建设、规划、工商、商务等部门在办理行政许可审批或者进行年检时,发现单位、行业、场所没有按照本规定第二章所规定设立、配备和设置、安装人防、物防、技防的,应将情况及时通报公安机关。

第四章监督检查

第二十一条市公安局治安支队、一县三区公安(分)局治安大队和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按照分工履行监督检查单位、行业、场所开展治安防范等保卫工作职责。

第二十二条公安机关监督检查单位、行业、场所治安防范保卫工作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严格按照《公安机关监督检查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规定》所规定的监督检查事项和本规定第二章所列事项进行监督检查。对监督检查中涉及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应当予以保密。

第二十三条公安机关可以采取定期检查、临时检查、专项检查、随机抽查等方式,实地查看单位、行业、场所治安保卫制度、措施的制定和落实情况,查看物防、技防等治安防范设施的设置和运行情况;利用监控设备检查单位、行业、场所治安保卫工作的落实情况。

检查民警不得少于两人,并应当向被检查单位负责人或者其他有关人员出示工作证件。

第二十四条监督检查应当制作《检查笔录》,如实记录监督检查情况和发现的治安隐患,并交被检查单位负责人或者陪同检查人员核对签名。被检查单位负责人或者陪同检查人员对记录有异议的,应当允许其说明;拒绝签名的,检查民警应当在《检查笔录》上注明。

第二十五条文化、建设、工商、商务等部门应当配合和协助公安机关对单位、行业、场所的治安防范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管理。

第二十六条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将人防、物防、技防建设与管理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核。

第五章法律责任与奖励

第二十七条单位、行业、场所违反《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和本规定的规定,存在下列治安隐患情形之一,经公安机关责令限期整改后逾期不整改,严重威胁公民人身安全、公私财产安全或者公共安全的,公安机关应当依据《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对单位处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对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分别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造成公民人身伤害、公私财产损失的,对单位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对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分别处一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

(一)未建立和落实主要负责人治安保卫工作责任制的;

(二)未制定和落实内部治安保卫制度的;

(三)未设置必要的治安防范设施的;

(四)未根据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需要配备专职或者兼职治安保卫人员的;

(五)内部治安保卫人员未接受有关法律知识和治安保卫业务、技能以及相关专业知识培训、考核的;

(六)内部治安保卫机构、治安保卫人员未履行《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第十一条规定职责的;

第二十八条单位、行业、场所违反《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和本规定的规定,存在下列治安隐患情形之一,经公安机关责令限期整改后逾期不整改,严重威胁公民人身安全、公私财产安全或者公共安全的,公安机关应当依据《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对单位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对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分别处一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造成公民人身伤害、公私财产损失的,对单位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对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分别处三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一)治安保卫重点单位未设置与治安保卫任务相适应的治安保卫机构,未配备专职治安保卫人员的;

(二)治安保卫重点单位未确定本单位治安保卫重要部位,未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对治安保卫重要部位设置必要的技术防范设施并实施重点保护的;

(三)治安保卫重点单位未制定单位内部治安突发事件处置预案或者未定期组织演练的;

第二十九条单位、行业、场所违反《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规定,存在本规定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所列治安隐患情形之一,经公安机关责令限期整改后逾期不整改,造成公民人身伤害、公私财产损失,或者严重威胁公民人身安全、公私财产安全或者公共安全的,除依据规定给予处罚外,还可建议有关组织对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条娱乐场所违反《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1个月至3个月:

(一)照明设施、包厢、包间的设置以及门窗的使用不符合《娱乐场所管理条例》规定的;

(二)未按照《娱乐场所管理条例》规定安装电子视频监控设备或者中断使用的;

(三)未按照《娱乐场所管理条例》规定留存监控录像资料或者删改监控录像资料的;

(四)未按照《娱乐场所管理条例》规定配备安全检查设备或者未对进入营业场所的人员进行安全检查的;

(五)未按照《娱乐场所管理条例》规定配备保安人员的。

第三十一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单位、行业、场所或人员,由所在单位、行业、场所的上级主管部门、公安机关或当地人民政府给予表彰奖励:

(一)治安保卫工作制度健全,责任明确,措施落实,治安秩序良好;

(二)积极开展治安防范工作,认真落实人防、物防、技防措施,本单位、行业、场所全年无发生刑事案件或者治安事件的;

(三)协助公安机关侦破刑事案件或抓获刑事犯罪分子做出重要贡献的;

(四)其他应当给予表彰和奖励的。

第六章附则

第三十二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07日 20:1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刑事犯罪相关文章
  • 黄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明确招投标活动行政监督职责分工的通知
    黄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明确招投标活动行政监督职责分工的通知来源:未知作者:发布部门:湖北省黄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文号:黄政办发[2002]130号大冶市、阳新县、各区人民政府,各厂矿企业、院校,市政府各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国务院有关部门实施招标投标活动行政监督的职责分工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0]34号)和《黄石市招标投标综合管理实施办法》(黄政发[2002]25号)精神,现就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实施招标投标活动行政监督的职责分工通知如下:一、市招标投标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全市招标投标工作综合监管。依法拟订全市招标投标综合规范性文件,制定全市招标投标管理制度,并对各部门起草招标投标方面的规范性文件进行指导;指导、协调和监督各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的招标投标工作,对各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执行招标投标法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全市招标投标有形市场的规划建设。建立
    2023-06-07
    474人看过
  • 劳动鉴定委员会办公室的职责
    劳动鉴定委员会办公室在劳动鉴定委员会领导下负责劳动鉴定的日常工作,主要职责是:1、承办劳动鉴定的日常工作;2、根据劳动鉴定委员会的授权,对劳动鉴定专家和劳动鉴定医院进行管理和考核:3、管理劳动鉴定委员会的文书、档案、印鉴;4、负责劳动鉴定方面的法律、法规及政策咨询;5、向劳动鉴定委员会汇报、请示工作;6、办理劳动鉴定委员授权或交办的其他事项。参见:关于印发《劳动鉴定委员会组织及工作规则》的通知(豫劳社[2001]5号)发布日期:2001年2月9日执行日期:2001年2月9日
    2023-06-10
    119人看过
  • 海西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地震应急工作的通知(海西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
    各市、县人民政府,各行委,州政府各部门,州属各企事业单位: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和全国地震应急救援工作会议精神及全国、全省应急管理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加强我州地震应急救援体系建设,最大程度地减少地震灾害,保障公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现就进一步做好我州地震应急工作通知如下:一、充分认识地震应急工作的重要性地震应急是防震减灾工作的重要环节。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切实提高预防和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既是构建和谐社会的根本要求,也是实现跨越式发展目标的迫切需要。海西地处青藏高原板块之上,具备发生大震、强震的条件,震级大、震源浅、频度高、震灾重是不可回避的事实。上世纪我州境内发生5级以上地震百余次。2000年以来,短短十年中就发生5级以上地震34次,其中昆仑山口8.1级、德令哈6.6级、大柴旦6.3和6.4级地震造成了巨大损失。地震灾害依然是影响我
    2023-06-05
    265人看过
  • 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转发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市民
    各县(市)区委、人民政府,市委各部委办局,市各委办局,市各人民团体,市各直属单位: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将《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关于建立南通市市区街道与社区劳动和社会保障服务机构意见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关于建立南通市市区街道与社区劳动和社会保障服务机构的意见(市编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市民政局二00三年二月十一日)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进一步做好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工作一系列文件精神,进一步促进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现结合我市实际,就市区街道、社区建立劳动和社会保障服务机构的有关问题提出如下意见:一、机构名称和主要职能街道统一设立劳动和社会保障服务所,性质为街道办事处的直属机构,全民事业单位。社区统一设立劳动和社会保障服务站,属社区居民委员会的办事机构。街道、社区劳动和社会保障服务所(站)行政上分别
    2023-06-09
    398人看过
  • 公民在国防动员中应尽哪些责任
    公民在国防动员中应尽到以下责任和义务:1、按照相关法律规定服兵役;2、接受国防教育;3、依法履行国防勤务义务,包括支援保障军队作战、承担预防以及救助战争灾害和协助维护社会秩序的任务。一、擅离、玩忽军事职守罪犯罪构成(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指挥和值班、值勤秩序。我军是高度集中统一的武装集团,不论是在战争年代还是在和平时期,只有每一名军人都忠于职守,严格执行我军的条令条例,维护良好的作战、训练、工作和生活秩序,才能保证部队圆满完成上级赋予的各项任务。军队的指挥工作和值班、值勤制度是保持军队高度集中统一,维护部队正常秩序,保障部队自身安全,充分发挥军队职能作用的必要条件。指挥人员和值班、值勤人员疏于职守,将直接破坏指挥和值班、值勤秩序,以致出现政令、军令不通,制度难以落实,部队松松垮垮,事故、案件不断的严重局面,将对国防和军队建设造成严重的危害。(二)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擅离职守或
    2023-06-25
    116人看过
  • 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国务院关于《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和人
    发布部门:福建省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文号:明政办〔2008〕62号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国务院关于《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和人事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将国务院《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国务院令第514号)和人事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带薪年休假实施方法》(人事部令第9号),以及福建省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关于《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和人事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的通知(闽政办〔2008〕63号)转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各机关、事业单位在贯彻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迳直向三明市人事局反映。二〇〇八年五月十四日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关于《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和人事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的通知闽政办〔2008〕63号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
    2023-05-03
    139人看过
换一批
#犯罪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刑事犯罪是指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劳动群众集体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 更多>

    #刑事犯罪
    相关咨询
    • 省人民政府实施国防动员法办法第22条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9-29
      国防动员潜力专项统计调查按照属地为主、条块结合的原则,以县为基本单位,由下而上逐级进行。对特大型企业和涉密军工企业的统计调查,由所在地国防动员委员会专业办公室报请上一级国防动员委员会相应的专业办公室进行。
    • 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在哪里?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6-30
      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行政复议机构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由申请人选择,可以向该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
    • 政府规定的办公室人员高温费是多少?
      北京在线咨询 2022-10-28
      劳动法及相关法律规定: 1、工作场所温度达到33℃或在日最高气温达35℃以上的露天环境下工作,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高温津贴。 2、同时,用人单位不得因高温停止工作、缩短工作时间扣除或降低劳动者工资。用人单位还要加强女职工和未成年工保护。不得安排怀孕的女职工在35℃以上的高温天气露天作业及温度在33℃以上的工作场所作业。不得安排未成年工在35℃以上的高温天气露天作业。 3、高温津贴的具体标准为:
    • 政府工作人员不履行职责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1-12-28
      如果政府职能部门行政部作为,可以向不作为政府部门的上一级主管部门投诉。如果是行政部门的行政不作为,可先向政府信访局投诉。
    • 乡(镇) 人民政府应当履行什么消防工作职责
      福建在线咨询 2022-03-13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工作职责:(一)确定消防安全组织及专兼职工作人员;(二)指导、支持和帮助村(居)民委员会制定消防安全公约,加强消防宣传教育,开展群众性的消防工作;(三)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消防安全检查,消除火灾隐患;(四)组织初起火灾扑救,协助火灾事故调查,做好火灾事故善后处理;(五)根据需要建立专职、志愿消防队,提高本辖区的防火救灾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