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践合同包括定金合同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0 15:11:47 270 人看过

实践合同包括定金合同。定金合同是为了保证主合同履行,一方当事人预先支付给一定数额货币,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收回或者抵作价款的一种担保合同。定金交付后定金合同成立,是实践合同。

一、定金与预付款的作用相同吗

定金是在合同订立或在履行之前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或替代物作为担保的担保方式,一方当事人不履行或者履行不符合约定时,承担定金罚则责任。所以说定金与预付款的概念不一样。

预付款是一种支付手段,其目的是解决合同一方周转资金短缺。

定金与预付款的区别

(一)从作用进行区分。定金的主要作用是担保合同的履行,是一种担保方式,而预付款的主要作用是为接受预付款的一方解决资金上的困难,配合对方履行合同,属于履行的一部分;此外,定金交付可判断合同是否成立,而预付款不具有合同成立的证明力。

(二)从是否具体惩罚性区分。《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而预付款不适用双-倍返还或者丧失规则,并无惩罚性。

(三)从与主合同关系区分。预付款本身是属于主合同标的的一部分,而定金乃是主合同款项外支付的现金、其他替代物。概而言之,交付定金的协议是从合同,而交付预付款的协议只是合同内容的一部分。

二、定金超过20%还有效吗

1、定金不能超过主合同标的额20%的法律规定,是为了避免定金罚则过于严厉。在遇到当事人的定的定金数额高于合同价款20%时,不能当然否定超过20%部分的约束力,应注意带有预付款性质的定金仍应当履行,但由于定金属实践性合同,他方不能要求定金履行方强制交付定金,其只能以行使履行抗辩权的形式来保护自己。在适用定金罚则时,也仍只能以合同价款20%为限进行计算。

2、《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五百八十六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3、《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五百八十七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三、定金在法律上是什么

定金在法律上是合同当事人在签订主合同时,为保证主合同的履行,签订从合同中约定一方提前向另一方支付一定金额的货币的担保合同。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收回或者抵消价格。定金应以书面形式约定。现在租赁市场十分火爆,租房交易方式也十分多样化。具体到房屋租赁,租房时先交的定金是租房双方为保证租房交易的履行而交付给房东的担保资金,在实际交付中具有法律效力。支付定金的目的是确保租赁合同的签订或履行。押金交付后,租户违约的,不予退还押金。房东违约的,应当双倍返还交付的定金,这就是所谓的定金罚则。存款是一种担保形式,只要双方自愿,就完全合理合法。但定金金额不得过高,法律规定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金额的20%,否则不合理。此外,在支付定金时,最好以书面形式说明。没有书面协议,必须保留必要的支付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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