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诉讼过程中是否可以提出新的证据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16 04:40:10 311 人看过

1、当事人在一审程序中提供新的证据的,应当在一审开庭前或者开庭审理时提出。一审程序中的新的证据包括:当事人在一审举证期限届满后新发现的证据;当事人确因客观原因无法在举证期限内提供,经人民法院准许,在延长的期限内仍无法提供的证据。

2、当事人在二审程序中提供新的证据的,应当在二审开庭前或者开庭审理时提出;二审不需要开庭审理的,应当在人民法院指定的期限内提出。二审程序中的新的证据包括:一审庭审结束后新发现的证据;当事人在一审举证期限届满前申请人民法院调查取证未获准许,二审法院经审查认为应当准许并依当事人申请调取的证据。

3、当事人在再审程序中提供新的证据的,应当在申请再审时提出。新的证据是指原审庭审结束后新发现的证据。

在诉讼案件中,民事诉讼补充新的证据格式怎么写

**人民法院:

1、事实与理由

因为……(原因)……,我方一直未能获取……(证据),经过……(大力协助),我方于……(什么时候)取得证据,……(对证据进行具体描述)。

2、相关法律规定

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

第四十一条《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新的证据”,是指以下情形:

(一)一审程序中的新的证据包括:当事人在一审举证期限届满后新发现的证据;当事人确因客观原因无法在举证期限内提供,经人民法院准许,在延长的期限内仍无法提供的证据;

(二)二审程序中的新的证据包括:一审庭审结束后新发现的证据;当事人在一审举证期限届满前申请人民法院调查取证未获准许,二审法院经审查认为应当准许并依当事人申请调取的证据。

第四十二条当事人在一审程序中提供新的证据的,应当在一审开庭前或者开庭审理时提出。

当事人在二审程序中提供新的证据的,应当在二审开庭前或者开庭审理时提出;二审不需要开庭审理的,应当在人民法院指定的期限内提出。

3、证据与证据来源

此处应当将证据的收集渠道以及来源写明,并附上证据原件。

就此向贵院提交。

申请人:***

年月日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28日 02:4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民事诉讼证据相关文章
  • 在租房过程中,房客能否对房东提出诉讼?
    算房租。案件没有审结仍按原来的规定承担支付判决有变化的,按判决。可以参照合同约定价格支付诉讼期间的房屋占用费用至实际腾房之日止。按有关法律动规定,在诉讼期间承租人即租客实际占有房屋需支付房屋占有费,此房屋占有费参照合同约定的租金计算。诉讼期间不影响正常生活,如果争议的标的就是租赁房,那也要先交,待胜诉后一并结算。租房期间电器坏了谁来修《民法典》第七百零八条规定,出租人应当按照约定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并在租赁期限内保持租赁物符合约定的用途。房屋租赁期间电器损坏的,如果电器是承租人自己的,由承租人自己负责维修,如果是出租人的,应该由出租人承担维修。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九条【承租人按约定使用租赁物的义务】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方法使用租赁物。对租赁物的使用方法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应当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第七百一十条【承租人按约定
    2023-07-07
    414人看过
  • 在行政诉讼过程中法院可不可以补充收集证据
    在行政诉讼过程中,有时会出现被告方提供的证据和原告方提供的证据势均力敌,案件事实真伪难以判断。在此情况下,人民法院能否补充调查证据?学者之间对此观点不一。笔者认为,举证责任设置的目的正是因为了解决这种案件事实真伪不明、难以判断的问题。在被告方提供的证据不能充分证明被诉具体行政行为合法性的情况下,就应当在法律上推定被诉具体行政行为是违法的。人民法院没有必要也不应当代替当事人去补充收集证据。否则,人民法院成了行政案件的当事人,或者成为诉讼中的证人,将导致各诉讼主体在行政诉讼中承担的诉讼职能发生错乱。《行政诉讼法》第34条第2款规定:"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行政机关以及其他组织、公民调取证据。"依笔者的理解,该条款并没有赋予人民法院补充调查证据的权利,而是规定对当事人因客观原因无法收集的证据,人民法院可以"调取".对被告方来说,人民法院只能调取其在行政程序中已经考虑,但因客观原因无法提供原件或原物的
    2023-04-21
    85人看过
  • 超过民事诉讼举证期限是否还可以提交证据
    超过民事诉讼举证期限,在举证期间由于客观原因,确实无法提供证据的,经当事人申请,人民法院批准可以上交。但对于恶意不提交,拖延审判时间的,法院不予接受逾期提交的证据。一、立案后可以增加诉讼请求吗一审开庭前,可以增加。当事人增加、变更诉讼请求或者提起反诉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法院立案后,送达被告法律文书,一般情况下会给被告一个月的举证期限。也就说,从立案到审判至少需要一个月时间。当事人起诉,首先应提交起诉书,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交相应份数的副本。当事人是公民的,应写明双方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住址;当事人是单位的,应写明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起诉书正文应写明请求事项和起诉事实、理由,尾部须署名或盖公章。在案件受理后,法庭辩论结束前,原告增加诉讼请求,被告提出反诉,第三人提出与本案有关的诉讼请求,可以合并审理的,人民法院应当合并审理。根据'谁主张谁举证'原则,
    2023-06-23
    184人看过
  • 诉讼过程中是否可以申请重新鉴定笔迹?
    一、诉讼过程中是否可以申请重新鉴定笔迹当然可以申请重新鉴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二十七条当事人对人民法院委托的鉴定部门作出的鉴定结论有异议申请重新鉴定,提出证据证明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一)鉴定机构或者鉴定人员不具备相关的鉴定资格的;(二)鉴定程序严重违法的;(三)鉴定结论明显依据不足的;(四)经过质证认定不能作为证据使用的其他情形。对有缺陷的鉴定结论,可以通过补充鉴定、重新质证或者补充质证等方法解决的,不予重新鉴定。第二十八条一方当事人自行委托有关部门作出的鉴定结论,另一方当事人有证据足以反驳并申请重新鉴定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二、笔迹司法鉴定要多久出结果按照《司法鉴定程序通则》规定,司法鉴定机构应当在与委托人签订司法鉴定协议书、收到送检材料和鉴定费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完成委托事项的鉴定。特殊情况经本机构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延长时间一般不得超过三十个
    2023-04-18
    310人看过
  • 是否可以通过口头提出行政诉讼?
    可以。一般情况下,提起诉讼时应当向法院提交起诉状并且提供相关的资料;如果当事人因各种原因无法写起诉状的,可以进行口头起诉。法院会计入笔录并且出具一份书面凭证。行政诉讼,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使国家行政权的机关和组织及其工作人员所实施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其合法权利,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在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依法对被诉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查并做出裁判,从而解决行政争议的制度。撤回行政复议申请的行政诉讼可以提起吗撤回行政复议申请的行政诉讼可以提起。行政机关在执法过程中,如果对公民的利益产生侵害,公民有多种救济手段,申请复议的,应当在规定期限内提出,行政机关在五日内决定是否受理,如果决定受理,会通知给申请人。等拿到复议决定书后,当事人如果对于处罚的结果不服的还能进一步的提起行政诉讼。《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50条规定,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
    2023-07-13
    169人看过
  • 民事诉讼中是否可以添加证据?
    民事诉讼可以补充证据。当事人在一审程序中提供新的证据的,应当在一审开庭前或者开庭审理时提出。当事人在二审程序中提供新的证据的,应当在二审开庭前或者开庭审理时提出;二审不需要开庭审理的,应当在人民法院指定的期限内提出。民事诉讼的过程是非常严格的,必须按照要求提供证据。并且证据要真实合法。民事诉讼如何收证据民事诉讼收集证据的方法:1、迅速、及时地收集证据。迅速、及时是对证据收集时间方面的要求。2、收集证据时要注意证据的全面性。收集来的证据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才可以更好的证明事实,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3、要合法的收集证据。收集证据的方法必须是合法有效的,法律禁止以非法和不正当的方法收集证据,以非法和不正当的方法收集的证据通常不得在诉讼中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四十三条当事人举证期限届满后提供的证据不是新的证据的,人民法院不予采纳。当事人经人民法院准许延期举证但因客观原因未能在准许的期限内
    2023-07-08
    390人看过
  • 被告在行政诉讼中提出的证据怎么申请?
    行政诉讼中的被告在诉讼过程中不可随意提交证据,若被告补充证据的,必须在举证期限之内向人民法院提交,否则则需要通过人民法院的批准。《行政诉讼法》规定,被告在作出行政行为时已经收集了证据,但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不能提供的,经人民法院准许,可以延期提供。一、举证通知书给哪个人举证通知书是在法院立案之后发给原被告双方的通知书,上面有给出举证期间,在规定的举证期间内,双方当事人需要向法院提交案件相关证据以证明自己的主张。超过举证期限提交的证据一般法院不会采纳。举证期限,是指当事人向人民法院履行提供证据责任的期间,在举证期限内,当事人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证据材料,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内不提交的,视为放弃举证权利。规定举证期限是为了达到庭前固定争议点、规定证据的目的,以克服“证据随时提出主义”的弊端。但是法院在具体的操作中,举证通知书一般会发给被告,因为法院为了减少环节,会按原告申请立案后电话通知原告开庭时间
    2023-03-24
    375人看过
  • 是否允许在庭审中提交新证据?
    可以当庭提交新证据。证人提供的证据指向性多元化。如果将证人提供的证据归属法院调取的证据,有利于双方当事人权利均衡;我国目前的法律及司法解释并未明确禁止证人当庭提交证据,为了查明案件事实应当予以准许。根据相关规定,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出庭作证。有关单位的负责人应当支持证人作证。不能正确表达意思的人,不能作证。劳动仲裁证据可以当庭提交吗1、可以的。劳动仲裁庭开庭时,在征得首席仲裁员同意的情况下,可以当庭提交证据。但由于是当庭提交的证据,对于部分需要一定时间和条件才能实现质证的证据,对方当事人可以不予认可或者附条件认可2、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
    2023-07-03
    275人看过
  • 刑事诉讼法中提出证据的主体是谁?
    证明被告人有罪的责任由控诉方承担的原因:一是我国刑诉法第十二条规定:“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这一原则的重要内容之一就是举证责任由控诉方承担。控诉方指控被告人犯罪,必须提供相应的证据事实加以证明,而且这种证明必须达到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标准。如果控诉方不能证明被告人有罪,被羁押的被告人就要无罪释放。二是被告人有罪的主张不是被告人提出的,而是启动者提出的。让被动卷入刑事诉讼中的被告人承担举证责任违背公平正义原则。三是让被告人承担证明自己无罪的责任,会使每个公民都面临刑事被追诉的风险。无罪无需证明。关于举证责任的规定对公安机关的影响。本条虽然没有规定公安机关承担举证责任,但是现代刑事诉讼除了自诉案件外,不经侦查无法起诉,所以公安机关需要承担收集证据的责任。这就意味着公安机关认为某人涉嫌犯罪,需要建立在证据基础之上。构成涉嫌犯罪的证据,应当由公安机关提出,犯罪嫌疑
    2023-06-03
    88人看过
  • 在债权转让过程中提出反诉讼的条件是什么
    反诉与本诉当事人的同一性的特征决定了只有本诉的被告才能够向本诉的原告提出反诉。如果不是本诉的被告,如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被告的诉讼代理人,则无权提出反诉。二、须在本诉进行中提出反诉只能在被告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否则只能另行起诉。三、须向受理本诉的法院提出,且受诉法院对反诉有管辖权反诉是在本诉进行中提出,并且要利用本诉的程序一并审理,因此反诉只能向受理本诉的法院提出。审理本诉的法院对反诉的管辖权可以基于牵连管辖而获得,但如果反诉属于另一法院专属管辖则无权管辖,本诉的被告只能向有专属管辖权的法院另行起诉。四、须与本诉适用同一诉讼程序反诉须与本诉适用同一种诉讼程序,方能利用本诉的诉讼程序合并审理。如果本诉适用的是简易程序而反诉适用的是普通程序,则难以将两诉合并,反诉也就没有意义。五、须反诉与本诉之间存在牵连关系反诉的诉讼标的与本诉的诉讼标的须有牵连,才能够实现上述目的。所谓存在牵连关系,是指两
    2023-06-01
    253人看过
  • 在诉讼过程中获得法庭证据的途径是什么?
    1、在诉讼过程中,取得证据的方式包括人民法院根据职权主动取得证据和人民法院根据申请取得证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的规定,当事人有责任为自己的诉讼请求提供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判需要收集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依照法定程序全面、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和个人调查取证,有关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人民法院应当辨别有关单位和个人提交的证明文件的真实性,审查确定其有效性。二是证据收集方式。讯问是指执法机关或者律师要求当事人、证人或者鉴定人陈述自己对案件的理解。讯问是任何案件收集证据的常用手段和方法。2。审问。讯问,是指执法机关要求违法人员、犯罪嫌疑人、刑事被告人如实陈述案情。讯问对象仅限于行政处罚案件的犯罪人和刑事案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讯问对象仅限于执法机关,不包括律师。3。鉴定要求受害人或证人从许
    2023-05-02
    489人看过
  • 谁可以在刑事诉讼中的提起诉讼?
    刑事起诉,是指那些具有控诉权利的国家机关还有公民,依照法律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对他们所指控的内容进行审判,最终确定被告人负有刑事责任并依法对其进行刑事制裁的诉讼活动。刑事起诉分为公诉和自诉两种方式。我国是以公诉为主、自诉为辅的方式。提起公诉的主体有哪些?我国刑诉法明文规定,凡是需要提起公诉的案件,全部由人民检察院来决定是否提起公诉。那么检察院就要对于这些公安机关移送过来的案件进行审查,然后看其是否符合法定的条件做出是否应当提起公诉的决定。如果最后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制作起诉书按照审判管辖要求提起公诉。提起自诉的主体有哪些?那些直接遭受犯罪行为侵害的被害人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自诉。如果发生被害人死亡、丧失了行为能力或者因为受强制、威胁、恐吓等原因无法亲自告诉的,或者是限制行为能力以及年老、疾病等原因不能亲自告诉的,可以由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向人民
    2023-03-13
    205人看过
  • 民事诉讼再审过程中哪些算新证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审判监督程序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规定,申请再审人提交下列证据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为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新的证据”:(一)原审庭审结束前已客观存在庭审结束后新发现的证据;(二)原审庭审结束前已经发现,但因客观原因无法取得或在规定的期限内不能提供的证据;(三)原审庭审结束后原作出鉴定结论、勘验笔录者重新鉴定、勘验,推翻原结论的证据。当事人在原审中提供的主要证据,原审未予质证、认证,但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应当视为新的证据。一、二审终审制不服的怎么办二审后不服的,当事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或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人民法院应当再审的情形如下:1、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2、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
    2023-06-20
    325人看过
  • 可否在开庭时提交新的证据?
    开庭后还可以提交新的证据。“新的证据”,是指以下情形:1、一审程序中的新的证据包括:当事人在一审举证期限届满后新发现的证据;当事人确因客观原因无法在举证期限内提供,经人民法院准许,在延长的期限内仍无法提供的证据。2、二审程序中的新的证据包括:一审庭审结束后新发现的证据;当事人在一审举证期限届满前申请人民法院调查取证未获准许,二审法院经审查认为应当准许并依当事人申请调取的证据。提交上诉状多久开庭1、第二百二十条被告人、自诉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和被告人通过原审人民法院提出上诉的,原审人民法院应当在三日以内将上诉状连同案卷、证据移送上一级人民法院,同时将上诉状副本送交同级人民检察院和对方当事人。被告人、自诉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和被告人直接向第二审人民法院提出上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在三日以内将上诉状交原审人民法院送交同级人民检察院和对方当事人。2、第二百二十四条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的案件
    2023-07-05
    109人看过
换一批
#民事诉讼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民事诉讼证据
    相关咨询
    • 一审没有提出的诉讼请求二审是否可以重新提出(有证据支持)
      天津在线咨询 2022-10-21
      一审没有提出的诉讼请求,二审不可以重新提出。r民事诉讼是二审终审,诉讼请求如果一审没有提出,二审提出相当于剥夺了对方的诉讼权利。
    • 当事人在二审程序中提供新证据的,二审程序中提供新证据是新证据吗
      北京在线咨询 2022-03-14
      二审不需要开庭审理的,应当在二审开庭前或者开庭审理时提出,应当在人民法院指定的期限内提出二审可以调解。当事人举证期限届满后提供的证据不是新证据的;二审可以提交新证据。当事人经人民法院准许延期举证。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四十一条第二款规定,其提供的证据可视为新证据:二审程序中新证据包括。当事人在二审程序中提供新证据的,但因客观原因未能在准许的期限内提供:一审庭审结束后新发现
    • 曾提出过离婚诉讼的证据
      广西在线咨询 2021-01-28
      一般在第一次提起离婚诉讼时,法院都会驳回离婚的诉讼请求,且须过六个月再提离婚诉讼。这时候,就需要提供原判决书、裁定书或者调解书或其他法院的证明材料,作为已经提起过离婚诉讼,且经过了六个月,法院应该受理此次离婚诉讼的证据;而且也可以作为夫妻感情没有和好、继续恶化的证据。
    • 在诉讼中在哪个程序中提出过错赔偿
      山西在线咨询 2022-10-24
      可以直接在起诉离婚时提出,或者判决离婚后一年内提出。
    • 民事诉讼中原告在法院提出新证据时间段法院判决后还可以提交证据吗
      山东在线咨询 2022-03-28
      可以提交证据,审理程序参考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三十九条当事人在法庭上可以提出新的证据。 当事人经法庭许可,可以向证人、鉴定人、勘验人发问。 当事人要求重新进行调查、鉴定或者勘验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决定。 第一百四十九条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第一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