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任职的有关规定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6 18:44:45 309 人看过

(一)任职手续的办理

公务员的任职须通过办理任职手续加以确认。办理任职手续,主要涉及两个方面的问题,一是在什么情况下必须办理任职手续,二是任职手续如何办理,即任职程序。

1.在什么情况下必须办理任职手续

公务员在什么情况下应当予以任命职务,办理任职手续,是任免制度首先要明确的问题。《联邦德国官员法》规定:凡下述情况,需要加以任命:

(1)取得官员身份;

(2)由一种类型的官员改换成另一种类型的官员;

(3)第一次授予职务;

(4)授予不同基本工资的另一职务;

(5)授予不同职称的另一职务。

我国公务员制度对公务员在什么情况下应当予以任命职务作出了明确规定,规定在下列六种情形下必须办理任职手续:(1)新录用人员试用期满合格的;(2)从其他机关及企业、事业单位调入国家行政机关的;(3)转换职位的;(4)晋升或降低职务的;(5)免职后需要恢复工作的;

(6)其他原因需要任职的。六种情形可以归纳为两种类型:第一种类型是对初进入公务员队伍的人员必须对其加以任职。公民进入公务员队伍主要有两种途径,即录用和调任。新录用人员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任免机关即必须予以任职,调任人员经考核确认具备拟任职务所要求的条件,任免机关也应及时予以任职。一经上任,录用人员和调

任人员的公务员身份便正式确认,其与行政机关的职务关系也正式形成。因此,这种类型的任职,可以说具有双重含义,既具有正式确认其公务员身份的意义,也具有正式确认与任免机关的职务关系的意义。第二种类型是当公务员职位发生变化的时候,也就是公务员从原来的职位转移到另一个新的职位上去,任免机关应及时加以任职,以确认新的职务关系。职务发生变化有四种情形,即转换职位、晋升或降低职务、免职后需要恢复工作的和因其他原因需要任职的。这种类型的任职是公务员职务关系的变更,不具有确认公务员身份的意义,只具有确认新的职务关系的意义。

2.任职程序

任职程序是指任命公务员职务过程中必须经过和完成的步骤。公务员的任职实际上是行政机关授予公务员一定的职权,这种授权行为是十分严肃的工作。因此严格履行任职程序有利于提高任免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法制化水平。

我国公务员制度规定,任命国家公务员职务,按下列程序进行:(1)用人单位或上级提出拟任职人选;(2)对拟任职人选进行考核;(3)按照管理权限,由有关机关领导集体讨论决定是否任职;(4)对决定任职者颁发任职通知和任命书。另外,任命国家公务员职务,还应同时在职务对应的级别和工资档次内确定或调整公务员的级别或工资档次。

(二)有关公务员兼职的规定

对兼职的管理是公务员职务管理的一项内容,各国公务员制度大多有公务员兼职方面的规定。这些规定主要是不限制从事学术性、公益性活动的兼职,但禁止公务员兼任有报酬的公职,禁止公务员在营利性机构兼职。不少国家将前述内容作为公务员的纪律来规定,要求公务员遵守。

我国公务员制度关于兼职的规定,主要有以下三点:

(1)国家公务员原则上一人一职。行政机关依据一定的职务关系对公务员实行管理。如果公务员身兼数职,就会出现多种职务关系和多种包含职务身份,容易造成管理上的矛盾和紊乱。同时,一个职务意味着一定的职责和工作任务,包含一定的工作量,要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就需要公务员全身心地投入工作,如果身兼数职,公务员将难以专心致志、精益求精地做好本职工作,而且还会导致职务虚设,使某些职务的工作落不到实处,降低工作效率。

(2)确因工作需要,经任免机关批准,公务员可以在国家行政机关内兼任一个实职。有必要指出,在实际工作中确实存在公务员因特殊需要而兼职的情况。因此我国公务员制度规定公务员因特殊需要在行政机关内兼职时,经任免机关批准可以兼任一个实职。所谓实职是指有实际职位和实实在在的工作任务,需要兼职者实际参与工作并履行职责。

(3)国家公务员不得在企业和营利性事业单位兼任职务。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是相对独立的自主经营者。营利性事业单位也必须自主经营。如果公务员兼任企业、事业单位的职务,就不利于政企分开和政事分开,不利于国家行政机关及公务员客观公正地行使职权和从事行政管理活动。规定公务员不准在企业和营利性事业单位兼职,既能防止企业和营利性事业单位利用国家行政权力从事非法营利活动,也有利于防止行政机关及公务员个人以权谋私、滋生腐败现象。这一规定,与公务员纪律中禁止公务员经商、办企业以及参与其他营利性的经营活动规定的原则和精神是一致的。

(三)担任不同层次领导职务的最高任职年龄限制

我国公务员制度规定,担任不同层次领导职务的国家公务员,应实行最高任职年龄限制。这对于年轻优秀的公务员脱颖而出,促进公务员队伍建设具有重要的意义。

(1)规定担任不同层次领导职务公务员的最高任职年龄,有利于实现公务员队伍的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增强公务员队伍的生机与活力。随着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发展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国家公务员在经济和社会发展宏观管理中的任务越来越重,国家对公务员整体素质的要求越来越高。这就要求公务员,特别是担任不同层次领导职务的公务员,既要有高度的社会主义政治觉悟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掌握现代科学技术,学习所任工作所必需的业务知识,还要有旺盛的精力和强健的体魄。因此,我国公务员制度规定担任领导职务的最高任职年龄限制,是促进公务员队伍实现年轻化。保持公务员队伍生机和活力的重要措施。

(2)规定担任不同层次领导职务的公务员最高任职年龄限制,有利于健全新陈代谢机制,实现合理的新老交替。在过去的干部人事管理中,我国由于缺乏对不同层次领导职务的最高任职年龄限制,实际上造成了不同层次的职务都以退休年龄为最高任职年龄,使担任不同层次职务的人员挤在同一年龄平台上。这样,形成了人才断层,妨碍了正常的新老交替。因此,我国公务员制度规定不同层次领导职务要有最高任职年龄限制,有利于形成各级职务公务员年龄的梯队结构,实现正常、合理的新老交替。

当然,实行领导职务的最高任职年龄限制,应掌握适度的原则,采取循序渐进的方法,根据公务员制度的实施状况和现实社会条件,积极探索,逐步实现担任不同层次领导职务公务员的年龄梯队结构。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10日 05:0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公务员任职相关文章
  • 新录用公务员任职定级规定
    第一条为了合理确定新录用公务员职务和级别,规范新录用公务员任职定级工作,根据公务员法和相关法规,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新录用公务员任职定级,应当在规定的机构规格、编制、职数限额以及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的非领导职务范围内,按照拟任职务及其对应的级别进行。第三条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满三十日内,应根据拟任职务的要求,按照公务员的条件、义务和纪律要求,对新录用公务员进行任职考核。第四条考核合格的新录用公务员,按以下规定任职定级:(一)直接从各类学校毕业生中录用的、没有工作经历的公务员:高中和中专毕业生,任命为办事员,定为二十七级;大学专科毕业生,任命为科员,定为二十六级;大学本科毕业生、获得双学士学位的大学本科毕业生(含学制为六年以上的大学本科毕业生)、研究生班毕业和未获得硕士学位的研究生,任命为科员,定为二十五级;获得硕士学位的研究生,任命为副主任科员,定为二十四级;获得博士学位的研究生,任
    2023-04-24
    441人看过
  • 公务员职务任免与职务升降规定(试行)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完善公务员职务管理,合理任用公务员,规范公务员职务任免与职务升降工作,根据公务员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章程,制定本规定。第二条公务员的职务任免与职务升降,必须贯彻党的干部路线和方针,坚持下列原则:(一)党管干部原则;(二)任人唯贤、德才兼备、注重实绩原则;(三)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委任制公务员。选任制公务员以及法官、检察官职务的任免、升降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章程的规定执行。聘任制公务员的职务任免与职务升降,另行规定。第四条公务员职务任免与职务升降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依照法定的条件和程序进行。第五条领导成员职务应当按照规定实行任期制。第二章任职第六条公务员任职,按照公务员职务序列,在规定的编制限额和职数内进行,并有相应的职位空缺。第七条公务员任职,应当具备拟任职务所要求的条件和资格。第八条公务员任职,应当符合交流和回避等有关规定。第九条公务员具有下
    2023-04-24
    472人看过
  • 国家公务员职务任免暂行规定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实现国家公务员职务任免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根据《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和国家现行有关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任免规定,制定本规定。第二条任免国家公务员的职务,必须贯彻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的方针,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和党管干部的原则。第三条国家公务员职务实行委任制,部分职务实行聘任制。第四条各级人民政府组成人员及驻外全权大使的产生和任免,依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办理。第二章任免机关和任免权限第五条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按照规定的任免权限任免国家公务员。各级人民政府人事部门负责承办本级人民政府任免国家公务员职务的有关事宜,并对本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任免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第六条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按下列权限任免国家公务员职务:(一)国务院任免各部、委员会的副部长、副主任,各直属机构、办事机构的局长、副局长、主任、副主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常驻联合国副代表
    2023-04-24
    66人看过
  • 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工资、辞职及退休的规定
    1、公务员工资制度贯彻什么原则?答:公务员工资制度贯彻按劳分配的原则,体现工作职责、工作能力、工作实绩、资历等因素,保持不同职务、级别之间的合理工资差距。2、公务员的工资包含哪些部分?答:公务员工资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和奖金。3、对公务员辞职的审批时限是怎么规定的?答:任免机关应当自接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审批,其中对领导成员辞去公职的申请,应当自接到申请之日起九十日内予以审批。4、公务员在什么情形下不得辞职?答:(一)未满国家规定的最低服务年限的;(二)在涉及国家秘密等特殊职位任职或者离开上述职位不满国家规定的脱密期限的;(三)重要公务尚未处理完毕,且须由本人继续处理的;(四)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辞去公职的情形。5、领导成员在什么情况下应当引咎辞职?答:领导成员因工作严重失误、失职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社会影响的
    2023-04-24
    205人看过
  • 公务员辞职的规定有哪些
    一、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公务员辞去公职规定(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09]69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组织部、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人事)厅(局),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各直属机构、人事局:现将《公务员辞去公职规定(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在实施中有何问题和建议,请及时报告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二、公务员辞去公职规定(试行)第一条为规范公务员辞去公职工作,保障机关与公务员的合法权益,根据公务员法,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所称辞去公职,是指公务员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申请终止与任免机关的任用关系。公务员辞去公职后,不再具有公务员身份。第三条公务员辞去公职,应当依照法定的情形、权限和程序办理。第四条公务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辞去公职:(一)在涉及国家秘密等特殊职位任职或者离开上述职位上满国家规定的脱密期限的;(二)重要公务尚未处理完毕,且须
    2023-06-01
    465人看过
  • 公务员辞职的规定有哪些
    一、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公务员辞去公职规定(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09]69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组织部、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人事)厅(局),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各直属机构、人事局:现将《公务员辞去公职规定(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在实施中有何问题和建议,请及时报告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二、公务员辞去公职规定(试行)第一条为规范公务员辞去公职工作,保障机关与公务员的合法权益,根据公务员法,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所称辞去公职,是指公务员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申请终止与任免机关的任用关系。公务员辞去公职后,不再具有公务员身份。第三条公务员辞去公职,应当依照法定的情形、权限和程序办理。第四条公务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辞去公职:(一)在涉及国家秘密等特殊职位任职或者离开上述职位上满国家规定的脱密期限的;(二)重要公务尚未处理完毕,且须
    2023-03-16
    446人看过
换一批
#公务员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公务员任职,一般按照下列程序进行:(一)按照有关规定提出拟任职人选;(二)根据职位要求对拟任职人选进行考察或者了解;(三)按照干部管理权限集体讨论决定;(四)按照规定履行任职手续。第十一条公务员职务的任职时间,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 更多>

    #公务员任职
    相关咨询
    • 公务员法中关于公务员辞职的规定有哪些
      上海在线咨询 2023-05-14
      1、公务员辞去公职,应当向任免机关提出书面申请。任免机关应当自接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审批,其中对领导成员辞去公职的申请,应当自接到申请之日起九十日内予以审批。担任领导职务的公务员,因工作变动依照法律规定需要辞去现任职务的,应当履行辞职手续。担任领导职务的公务员,因个人或者其他原因,可以自愿提出辞去领导职务。领导成员因工作严重失误、失职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社会影响的,或者对重大事故负有领导责任的
    • 新录用公务员在机关任职定级规定中关于公务员考核期间的规定有哪些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3-08
      公务员最低服务年限: 近两年内未满原单位最低服务年限自行离职(无论是否办理辞职手续)不得参加报名。根据《新录用公务员任职定级规定》明确,新录用公务员在机关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 《规定》同时明确了考核合格的新录用公务员的任职定级规定。对于直接从各类学校毕业生中录用的、没有工作经历的公务员,高中和中专毕业生,任命为办事员,定为27级;大学专科毕业生,任命为科员,定为26级;大学本科毕业生、
    • 公务员职务任免与职务升降规定
      湖南在线咨询 2022-04-28
      公务员职务任免与职务升降规定(试行)(中组发[2008]7号) 时间: 2008-07-30 公务员职务任免与职务升降规定(试行) 第四章晋升职务 第十七条公务员晋升职务,应当具备拟任职务所要求的思想政治素质、工作能力、文化程度和任职经历等方面的条件和资格。 第十八条公务员晋升职务,在规定任职资格年限内的年度考核结果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第十九条晋升县处级以上领导职务的公务员,应当具备《党政领导干部
    • 公务员任职回避中规定公务员凡有哪些亲属关系的,不得在同一机关?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3-03
      公务员任职回避中规定公务员凡有下列亲属关系的,不得在同一机关担任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职务或者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务,也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职务的机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和财务工作就是说一,你俩不在一个分管领导下,比如一个副乡长分管文化教育、卫生,另一个副乡长分管安全生产,农林牧副。你和你亲戚不能被一个分管领导管。第二,你俩不能一个站所工作,不存在上下级关系。第三,假如你的
    • 公务员辞职后再任职的有什么限制性规定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5-23
      1、法律对公务员辞职或者退休以后的从业给予了一定的限制。主要是:原系领导成员的公务员在离职三年内,其他公务员在离职两年内,不得到与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任职,不得从事与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营利性活动。 2、辞职或者退休的公务员违反上述规定的,首先是由原所在机关的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如果离职公务员拒不执行公务员主管部门的限期改正令,由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没收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