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先合同义务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7-29 11:05:08 380 人看过

先合同义务,是指在合同签订过程中,合同成立之前各方当事人应当遵守和承担的法律义务。是诚实信用原则、公平原则的具体体现。先合同义务的种类和形式有:诚信缔约义务、告知、协助、保护、保密等。

《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第五百零一条规定,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或者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无论合同是否成立,不得泄露或者不正当地使用;泄露、不正当地使用该商业秘密或者信息,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缔约一方当事人违反了先合同义务

民事责任的基础在于违反民事义务,缔约过失责任的前提是违反了一种法定义务,违约责任的前提也是违反了当事人之间的约定义务,但缔约过失责任违背的法定义务是是基于诚实信用原则所产生的一种附随义务,是基于当事人之间的接触和信赖关系所产生的先合同义务,当事人违反了先合同义务的含义应包括以下两点:

首先,违反了先合同义务的缔约过失一定发生于缔约过程之中,而不能发生在合同订立的其它阶段,违反先合同义务则产生缔约过失责任,先合同义务是相对于合同义务与后合同义务而言的,当事人为缔结契约而接触磋商之际,相互之间建立了一种特殊的信赖关系,已由一般普通关系进入特殊联系关系,依诚实信用原则,产生了保护、协力、忠实、通知、照顾等附随义务。关于“缔约过程”的起点,我国多数学者认识虽有其合理性,但过于机械,多数认为先合同义务起于要约的生效,如果缔约双方尚未接触则无先合同义务可言。本文认为,要依具体案情而定,应当视当事人之间是否因接触而具有了某种缔约上的联系,进而确定“缔约过程”是否产生了先合同义务。关于“缔约过程”的终点,合同的生效被我国很多学者所接收,本文也持同样的观点。

其次,缔约过失责任并非一定发生在缔约过程之中。我国学者通常认为,合同成立但由于其它原因而被确认为无效或被撤销才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若合同已经成立,就不属于上述承担缔约过失责任的范围,就不是缔约过失责任。本文认为这一认识在一定程度上混淆了缔约过失责任与违约责任的界限,造成思维上的混乱,而且也不符合义务与责任的一般划分根据。实际上,缔约过失实际上是对先合同义务的违反,过失责任是否发生在缔约过程中并不是核心,核心是对先合同义务违反的后果,所以对缔约过失责任的追究的范围就扩大了,一般情况下并不限于缔约过程,在合同有效的场合,仍可成立缔约过失责任,可见缔约过失与合同成立或效力类型没有必然的对应关系。

《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

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第五百零一条

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或者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无论合同是否成立,不得泄露或者不正当地使用;泄露、不正当地使用该商业秘密或者信息,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05日 12:5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先合同义务相关文章
  • 先合同义务后合同义务指的是什么
    (一)先合同义务所谓先合同义务,是指在订立合同过程中,合同生效之前所发生的,应由合同双方当事人各自承担的法律义务。它是建立在民法诚实信用、公平原则基础上的一项法律义务,是诚实信用、公平原则的具体化。它主要包括合同当事人之间的互相保护、通知、保密、协作及诈欺禁止等义务。先合同义务存在于缔约过程,其起止时间分别为要约生效与合同生效,作为合同附随义务,先合同义务之产生与存续依赖于缔约行为及当事人对合同生效之期待,先合同义务突出的特征在于义务的法定性与附随性.先合同义务法律制度的价值在于体现民法衡平、正义的理念与诚信精神。(二)后合同义务后合同义务是指在合同终止后,当事人根据诚实信用原则而应当履行的旨在维护给付效果或者妥善处理合同终止事宜的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一、先合同义务与后合同义务分别有什么含义性质上看两者都属于附随义务,严格的来说两者都是不存在与合同关系存在内,而是存在一合同关系的一前一
    2023-02-28
    86人看过
  • 什么是先合同义务呢?
    先合同义务是指在订立合同过程中、合同生效之前所发生的应由合同双方当事人各自承担的法律义务,是建立在民法诚实信用、公平原则基础上的一项法律义务,是诚实信用、公平原则的具体化,主要包括合同当事人之间的互相保护、通知、保密、协作及诈欺禁止等义务。一、上缔约上的过失有哪些表现形式缔约上的过失主要有以下几种表现形式:1、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2、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3、泄露或不正当使用在订立合同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4、其他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这类行为主要是指违反先合同义务的行为,通常有以下情形:(1)未尽通知、协助等义务,增加了相对方的缔约成本而造成损失。(2)未尽告知义务。(3)未尽照顾、保护义务,造成对方当事人人身、财产的损害。二、如果购房违约赔偿多少购房违约金由合同当事人自行协商决定,一般不能超过实际损失的30%。超过30%的部分,可认定为违约金过高,
    2023-03-28
    129人看过
  • 先合同的义务是什么?
    缔约过失责任
    先合同义务是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基于诚实信用原则应当履行的义务。当事人违背诚信原则,不履行先合同义务的,需承担缔约过失责任,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一、缔约过失责任认定标准是什么认定标准是:1、一方违背了基于诚实信用原则产生的先合同义务;2、造成了相对信赖利益的损失;3、违反先合同义务一方主观上有过错;4、缔约过失责任发生于合同订立过程中,缔约过失责任的存在,必须以先合同义务的存在作为前提。缔约过失行为主要表现为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泄露或不正当地使用商业秘密。二、构成缔约过失责任要件有哪些构成缔约过失责任要件有:1、缔约方有违反法定附随义务或者先合同义务的行为;2、违反法定附随义务或先合同义务的行为给对方造成了信任利益的损失;3、违反法定附随义务或先合同义务的一方缔约人必须主观上有过错;4、缔约人一方违反法定附随义务或者
    2023-04-10
    80人看过
  • 什么是后合同义务,先合同义务,合同附随义务的
    后合同义务,是指在合同终止后,当事人根据诚实信用原则而应当履行的旨在维护给付效果或者妥善处理合同终止事宜的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先合同义务是指在要约生效后合同生效前的缔约过程中,缔约双方基于诚信原则而应负有的告知、协力、保护、保密等的合同附随义务。附随义务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附随义务包括先合同义务、合同履行中的附随义务、后合同义务。狭义的附随义务是指合同履行过程中,为协助实现主给付义务,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而履行的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怎么样区别后合同义务和附随义务后合同义务和附随义务的区别方法:1、主要支付义务从一开始就确定并确定了合同类型。附带义务是随着合同关系的发展而形成的。它可以发生在任何合同关系中,不受特定合同类型的限制;2、主要支付义务构成双重合同的对待支付。一方必须在另一方对待支付之前拒绝自己的支付。附带义务原则上不属于对待支付,不能同时履
    2023-07-23
    92人看过
  • 先合同义务的含义是什么
    先合同义务又称“前合同义务”或“先契约义务”,是指在要约生效后合同生效前的缔约过程中,缔约双方基于诚信原则而应负有的告知、协力、保护、保密等的合同附随义务。1、先合同义务是特定当事人之间发生的义务,即在缔结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之间存在的义务。其义务的主体是特定的。2、先合同义务是一种合同附随义务,有别于合同义务。合同附随义务按时间点划分可分为先合同义务(生效前)、后合同义务(履行完毕后)和合同中义务(即生效后至履行完毕期间)。先合同义务即为合同生效前之附随义务。3、先合同义务是一种法律义务,即是法律强制缔约双方承担的义务,而不是由合同双方自我约定的义务。因此,违反先合同义务的行为是违法行为而不是违反合同的行为。4、先合同义务的内容是当事人间的信用关系,即遵守信用的义务。先合同义务的内容1、协力义务即缔约双方共同尽力促成合同缔结成功的义务。“在契约缔约过程中会出现很多导致合同最终不能成立的情况。
    2023-04-27
    183人看过
  • 什么是先合同义务,先合同义务的特征有哪些
    先合同义务是指在要约生效后合同生效前的缔约过程中,缔约双方基于诚信原则而应负有的告知、协力、保护、保密等的合同附随义务。特征如下:1.先合同义务的主体是特定的;2.先合同义务成立的理论依据是诚信原则;3.先合同义务是一种法定义务;4.先合同义务是附随义务;5.先合同义务始于要约生效,终于合同生效。一、关于实践性合同和诺成性合同的区别1.两者成立与生效的时间是不同的:诺成合同自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即达成合意)时起合同即告成立;而实践合同则在当事人达成合意之后,还必须在当事人交付标的物以后,合同才能成立。2、对当事人义务的规定不同:诺成合同中交付标的物是当事人履行合同义务的行为,违反该义务便产生违约责任;而在实践合同中交付标的物或完成其他的给付不是当事人的给付义务只是先合同义务,违反它不产生违约责任,可构成缔约上的过失责任。二、缔约过失责任认定标准是什么认定标准是:1、一方违背了基于诚实信
    2023-03-01
    413人看过
换一批
#合同履行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先合同义务是指在合同签订过程中,合同成立之前各方当事人应当遵守和承担的法律义务。 先合同义务是诚实信用原则、公平原则的具体体现,其种类和形式有诚信缔约义务、告知、协助、保护、保密等。... 更多>

    #先合同义务
    相关咨询
    • 什么是先合同义务?
      青海在线咨询 2022-06-28
      1、先合同义务是合同义务其中一种形式。 2、先合同义务是指在合同缔结过程中,合同成立之前所发生的,合同双方当事人基于诚信原则而各自承担的法律义务。双方当事人应负有的告知、协力、保护、保密等的合同附随义务。
    • 先合同义务是什么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6-07
      先合同义务是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基于诚实信用原则应当履行的义务。当事人违背诚信原则,不履行先合同义务的,需承担缔约过失责任,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 先合同义务是什么?
      陕西在线咨询 2022-10-13
      先合同义务是法学理论中的一个概念,一般是指在合同订立过程中,但在合同没有正式签署之前形成的合同双方的义务。 先合同义务一般具有如下特征: 1、需要遵守先合同义务的主体,一般是正在就合同订立进行磋商的特定主体; 2、先合同义务是一种法定义务,先合同义务并非是由订立合同的双方提前约定的,而是法律的强制性规定。 3、先合同义务是强制性义务,不能免除。作为订立合同的双方而言,双方都必须遵守先合同义务,即使
    • 什么是先合同义务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6-08
      先合同义务是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基于诚实信用原则应当履行的义务。当事人违背诚信原则,不履行先合同义务的,需承担缔约过失责任,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 什么是先合同义务?
      湖北在线咨询 2022-11-12
      先合同义务是法学理论中的一个概念,一般是指在合同订立过程中,但在合同没有正式签署之前形成的合同双方的义务。 先合同义务一般具有如下特征: 1、需要遵守先合同义务的主体,一般是正在就合同订立进行磋商的特定主体; 2、先合同义务是一种法定义务,先合同义务并非是由订立合同的双方提前约定的,而是法律的强制性规定。 3、先合同义务是强制性义务,不能免除。作为订立合同的双方而言,双方都必须遵守先合同义务,即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