辩护意见对未成年人不起诉的要点有哪些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8-05 08:12:30 75 人看过

未成年人不起诉制度,是基于起诉便宜主义对未成年人这一弱势群体在诉讼程序上的特殊保护。相比之前各地的探索,刑诉法没有将附条件不起诉的适用对象限制为初犯、偶犯或共同犯罪的从犯,也没有对帮教条件作出限制。这意味着对于那些并非初次实施犯罪的未成年人、多次犯罪的未成年人以及外来流动人口中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只要同时符合其他法定条件,均可适用附条件不起诉。“有悔罪表现”需要检察官从涉嫌犯罪未成年人到案情况(包括是否投案自首,有无立功等法定情节)、认罪态度(是否主动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和行为表现(包括是否退赃、是否向被害人赔偿损失和赔礼道歉等)等进行综合判断。

不构成索贿的辩护意见书的内容有哪些

(一)标题。

可写“关于什么(人)什么案的辩护词”。

(二)前言交代辩护人的合法地位。

同时简要说明辩护人事前进行了哪些工作,如查阅案卷,了解案情,同在押的被告会见或通信等(多限于律师)。

在前言的最后,可概括说明辩护人对此案件的基本观点。

如认为公诉人指控被告的犯罪事实不能成立,或定罪不当,等等。

(三)辩护理由这是“辩护词”的主体部分,从事实上、从法律上、从被告的认罪态度上提出辩护理由。

具体可从分析公诉人所提出的被告的犯罪事实是否能成立等方面提出辩护理由;

或者运用法律定罪量刑上提出意见,针对起诉书中提出的罪名发表意见;

认罪态度主要是根据我国的“坦白从宽,抗拒从严”的政策,提出可以从轻的理由。

(四)结尾。

归结辩护理由,提出有关判处被告的建议。

(五)写明辩护人姓名,并注明具体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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