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假债权转让的定义是什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21 19:13:03 134 人看过

虚假债权转让是指银行在对不良资产打包处理的过程中由于操作失误或者其他原因将本来不存在或者已经清偿的债权转让给他人。

虚假债权转让通常有以下表现形式:

(一)不良资产剥离前已受清偿。剥离前债务人确已向银行全部或部分履行,在某种情况下,如法院已执行,但由于银行自身的失误未能核销,以致将本已受清偿的债权转让。受让人发现后形成纠纷。

(二)不良资产剥离前变现抵押物或扣押物。债权设定有抵押权,或债务人同意以物抵债,银行通过对物的处置变现实现了部分债权。仅如此,与第1种类型并无不同,实践中的情况是:由于银行在变现时,大多与债务人未再订立合同,故受让人往往并不按银行实际变现数额来请求,而是按抵押物所担保的全部债权来认定虚假债权数额。在债务人同意以物抵债的情况下,受让人则主张银行接受了以物抵债,如未明确约定按变现价值确定抵债数额,则应视为是对全部债之冲抵。双方就此意见分歧引起纠纷。

(三)真债权假合同。银行在转让债权时,债权是真实存在的,但因借款合同等手续欠缺而伪造合同等借款手续。受让人行使权利时,债务人不予认可,或即使银行提供证据证明债权真实存在的,受让人以与转让的合同非同一笔债权之由而要求银行承担责任而形成纠纷。

(四)新贷还旧贷。银行已通过新贷还旧贷的方式变更合同,但转让时失误将旧贷手续作为债权依据交付,或旧贷手续本不规范,在审计检查活动中为掩盖不规范贷款,自行划转资金还旧贷,但未订立新的合同,转让时仍将原手续作为债权依据。受让人受让债权后,以手续所表明的债权已清偿之由对银行提起诉讼。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03日 23:2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债权转让相关文章
  • 债权虚假转让是否违法
    一般不违法。虚假债权转让是指银行在对不良资产打包处理的过程中由于操作失误或者其他原因将本来不存在或者已经清偿的债权转让给他人。虚假债权转让通常有以下表现形式:(一)不良资产剥离前已受清偿。剥离前债务人确已向银行全部或部分履行,在某种情况下,如法院已执行,但由于银行自身的失误未能核销,以致将本已受清偿的债权转让。受让人发现后形成纠纷。(二)不良资产剥离前变现抵押物或扣押物。债权设定有抵押权,或债务人同意以物抵债,银行通过对物的处置变现实现了部分债权。仅如此,与第1种类型并无不同,实践中的情况是:由于银行在变现时,大多与债务人未再订立合同,故受让人往往并不按银行实际变现数额来请求,而是按抵押物所担保的全部债权来认定虚假债权数额。在债务人同意以物抵债的情况下,受让人则主张银行接受了以物抵债,如未明确约定按变现价值确定抵债数额,则应视为是对全部债之冲抵。双方就此意见分歧引起纠纷。(三)真债权假合同
    2023-04-21
    201人看过
  • 虚假转让债权提起诉讼规定
    虚假转让债权提起诉讼的规定有:当事人需要准备好起诉状以及与案件相关的证据材料递交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的法定条件包括,原告要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要有明确的被告,要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及事实和理由等。虚假转让债权是否构成侵权一般不违法。虚假债权转让是指银行在对不良资产打包处理的过程中由于操作失误或者其他原因将本来不存在或者已经清偿的债权转让给他人。虚假债权转让通常有以下表现形式:(一)不良资产剥离前已受清偿。(二)不良资产剥离前变现抵押物或扣押物。(三)真债权假合同。(四)新贷还旧贷。《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第一百二十八条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
    2023-08-03
    73人看过
  • 虚假转让债权是否构成侵权
    一般不违法。虚假债权转让是指银行在对不良资产打包处理的过程中由于操作失误或者其他原因将本来不存在或者已经清偿的债权转让给他人。虚假债权转让通常有以下表现形式:(一)不良资产剥离前已受清偿。(二)不良资产剥离前变现抵押物或扣押物。(三)真债权假合同。(四)新贷还旧贷。一、民间借贷能债权转让吗民间借贷的债权转让,是指在民间借贷中,债权人与第三人签订合同把自己的债权全部或部分转移给第三人。民间借贷债权转让应当符合法定要求。民间借贷债权转让的条件如下:(一)转让的债权必须是有效存在的,债权的内容不会因为债权转让而改变。债权转让的前提是存在有效地债权。(二)债权转让人与债权受让人应就债权转让达成协议,而且协议内容不得与法律的规定相违背。(三)债权的转让应通知债务人。借款人接到债权转让的通知后,就应该按照通知上的要求,在款项到期后,将通知上载明的具体金额偿还给债权受让人。借款人以债权转让未经过其同意为
    2023-03-06
    363人看过
  • 转让虚假债权的合同效力
    根据《民法典》规定,“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的合同是无效的,如果虚假债权合同损害了国家利益,合同是无效的,如果仅仅是欺诈手段,属于可撤销的合同。一、什么是虚假债权转让?虚假债权转让是指银行在对不良资产打包处理的过程中由于操作失误或者其他原因将本来不存在或者已经清偿的债权转让给他人。虚假债权转让通常有以下表现形式:(一)不良资产剥离前已受清偿。剥离前债务人确已向银行全部或部分履行,在某种情况下,如法院已执行,但由于银行自身的失误未能核销,以致将本已受清偿的债权转让。受让人发现后形成纠纷。(二)不良资产剥离前变现抵押物或扣押物。债权设定有抵押权,或债务人同意以物抵债,银行通过对物的处置变现实现了部分债权。仅如此,与第1种类型并无不同,实践中的情况是:由于银行在变现时,大多与债务人未再订立合同,故受让人往往并不按银行实际变现数额来请求,而是按抵押物所担保的全部债权来认定虚
    2023-03-20
    370人看过
  • 有哪些虚假的债权转让纠纷?
    虚假债权转让纠纷的类型包括: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的纠纷;夫妻一方转移夫妻共同财产,损害夫妻共同利益的纠纷;以及转让已受清偿的债权的纠纷。一、债权人行使撤销权应满足什么条件债权人行使撤销权需要满足以下条件:1、债务人放弃债权,无偿转让财产或以明显不合理的价格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2、债务人以明显低价转让财产时,要求受让人知道该行为可能损害出让人债权人利益;3、债务人和第三人的行为是免费的或者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进行的。二、起诉期间房产过户算恶意转移财产么涉嫌恶意转移财产,不合法的。原则上,公民有权处分属于自己的合法财产,但涉嫌恶意逃避债务的,债权人能申请撤销。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三
    2023-03-29
    370人看过
  • 股权虚假转让的认定方法
    1、虚假登记。将公司所有或个人所有的房产、需要登记的动产如机动车等登记在关联人名下。2、虚假抵押。借用不动产抵押权人的优先受偿权,将其所有不动产虚假抵押在他人名下。3、虚假债务。签订虚假合同,建立虚假债务,然后虚假偿还,转移财产。4、破产逃债。利用公司的有限责任之法定条件,在债务累积到一定程度时利用破产进行彻底逃债,然后再以财产以隐名股东身份方法重新成立公司。5、利用企业改制进行逃债。股权该如何认定呢?股权是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通过履行出资义务而对公司享有的人身和财产权益的一种综合性权利。即股权是股东基于其履行出资义务,而获得的股东资格,进而享有的,从公司获得经济利益,并参与公司经营管理的权利。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权利多用股权,而股份有限责任公司多用股份。股权财产权即股东基于自己的出资而享受利益的权利。如获得股息红利的权利,公司解散时分配财产的权利以及不同意其他股东转让出资额
    2023-07-22
    371人看过
  • 什么是债权可转让性?债权可转让的规定是什么
    一、什么是债权可转让性债权转让,是指合同债权人将其债权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的行为。债权转让分为全部转让和部分转让。债权全部让与第三人,第三人取代原债权人成为原合同关系的新的债权人,原合同债权人因合同转让而丧失合同债权人权利,债权部分让与第三人,第三人成为合同债权人加入到原合同关系之中,成为新的债权人,合同中的债权关系由一人变数人或由数人变更多人。新加入合同的债权人与原债权人共同分享债权,并共享连带债权。比如,抚养费、赡养费、残疾赔偿金等具有人身专属性质的债权就不具有可转让性,因雇佣、委托等具有特殊信赖关系而产生的债权也不具有可转让性。二、债权转让的有效条件都有哪些1、必须是合法有效的债权且不得违背社会公共利益。债权的有效存在是债权转让的前提。2、转让不得改变债权的主要内容。3、债权的转让人与受让人必须达成债权转让的协议。债权转让是一种处分行为,必须符合民事行为的生效条件。转让人主体必须
    2023-02-27
    202人看过
  • 虚假债权转让负刑事责任嘛
    行为人将虚假债权转让给他人的,若具有非法占有的故意,则可能构成合同诈骗罪,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刑法》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一、公司诈骗员工钱怎么量刑涉嫌合同诈骗罪的,依据《刑法》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四)
    2023-06-19
    247人看过
  • 如何认定股权虚假转让
    1、虚假登记。将公司所有或个人所有的房产、需要登记的动产如机动车等登记在关联人名下。2、虚假抵押。借用不动产抵押权人的优先受偿权,将其所有不动产虚假抵押在他人名下。3、虚假债务。签订虚假合同,建立虚假债务,然后虚假偿还,转移财产。4、破产逃债。利用公司的有限责任之法定条件,在债务累积到一定程度时利用破产进行彻底逃债,然后再以财产以隐名股东身份方法重新成立公司。5、利用企业改制进行逃债。一、虚假破产罪的犯罪构成要求虚假破产罪的犯罪构成: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包括公司、企业的破产制度和债权人或者其他人的合法权益。二、客观要件。本罪客观方面表现为公司、企业通过隐匿财产、承担虚假债务或者以其他方式转移财产、处分财产,实施虚假破产,严重损害债权人和其他人利益的行为。三、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可以由任何公司、企业构成。四、主观要件。本罪的主体构罪要件。二、公司法定代表人的行
    2023-06-23
    84人看过
  • 如何应对虚假债权转让纠纷
    处理虚假债权转让纠纷方式有:1、因银行不良债权剥离纠纷,从资产公司购买债权的受让人不得直接起诉银行;2、根据国务院分配的不良资产,受让人不得以虚假债权为由要求返还或赔偿;3、受让人要求按虚假债权全额支付价款,或者要求可得利益的,不予支持;4、在虚假债权转让合同中,银行因欺诈可以撤销合同,也构成侵权,受让人可以选择请求方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债权人转让债权的,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但是该从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受让人取得从权利不因该从权利未办理转移登记手续或者未转移占有而受到影响。虚假债权转让纠纷都有什么情形1、剥离前已受清偿剥离前债务人确已向银行全部或部分履行,在某种情况下,如法院已执行,但由于银行自身的失误未能核销,以致将本已受清偿的债权转让。受让人发现后形成纠纷。2、剥离前变现抵押物或扣押物债权设定有抵押权,或债务人同意以物抵债,银行通过对物的处置变现实现
    2023-07-02
    300人看过
  • 转让债权的定义与解释
    在不改变合同内容的前提下,债权人可以通过债权转让将全部或部分债权转让给第三人。此时,第三人取代原债权人成为原合同关系的新债权人,原合同约定的原债权人因债权转让而丧失债权人的债权。如果部分债权转让给第三人,即第三人加入原合同关系,成为新债权人,基于合同产生的债权债务关系的债权人增加。但并非所有债权都可以转让。如何去转让债权债务转让债权债务的流程:1、确定债权债务是否可以转让,双方约定、法律规定不可转让的,不得进行转让;2、转让人与受让人就债权债务转让相关条件达成一致意见,并签订债权债务转让合同;3、债权转让的转让人需发出债权转让通知书;4、债权转让需要办理相关的批准、登记等手续的,还需要办理相关手续。《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2023-07-04
    327人看过
  • 股权转让后虚假出资的责任是什么
    1、股权转让后虚假出资的责任是什么?股东在股权转让后发现虚假出资,受让人知道的,公司要求股东履行出资义务,受让人应当承担连带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十八条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出资义务而转让股权,受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公司要求股东履行出资义务,受让人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公司债权人依照本规定第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对股东提起诉讼,同时要求上述受让人承担连带责任的,受让人对依照前款规定承担责任后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提出的请求,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但是,除非当事人另有约定第二,公司治理中对瑕疵股东权利的限制是什么?
    2023-05-02
    265人看过
  • 债权转让的类型有哪些,虚假债权转让纠纷有哪些类型
    一、债权转让的类型有哪些根据转让理由的不同,可以将债权转让划分为以下类型:1、支付转让型。企业在采购时,用持有的第三方的债权作为货款支付给销货方,销货方销售货物收到的是应收账款,但是对方债务人不是购货方,而是第三方即原来与购货方有债权债务关系的一方。2、债务重组转让。持有债权债务的各方通过协议或者其他途径协商债权转让的行为。与上一种类型不同的是,发生债权债务的交易活动在重组前已经完成,或者债权转让时并不同时发生交易行为,进一步说,重组后发生的交易仅仅是执行重组的结果,比如以非货币性资产偿还债务等。这样转让的会计处理,可以比照《债务重组准则》进行处理。3、伴随非货币性交易的转让。企业进行以非货币性资产交换非货币性资产的交易中,含有部分应收款项,此时,应当计算应收账款占非货币性资产的比例,以便确认是非货币性交易还是货币性交易。4、形成或有负债的转让。转让应收账款时,转让方对未来应收账款的实现与
    2023-03-03
    178人看过
  • 股权转让协议怎么认定虚假
    虚假的股权转让协议根据以下标准认定:1、公司的股东通过无偿或者远低于股权价值的价格转让股权,造成到期债务无法清偿的符合上述情形,可以认定为恶意逃避债务,股权转让协议为虚假的。2、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符合上述情形,且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股权转让协议为虚假的。3、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高价受让他人财产或者为他人的债务提供担保,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符合上述情形,且债务人的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股权转让协议为虚假的。未经强制性审批的股权转让协议的效力怎么认定未经审批机构批准的股权转让协议视为已成立但未生效。股权转让协议与股权变更系两个法律事实,必须正确区分。股权转让协议是当事人之间约定一方向他方转让
    2023-07-31
    278人看过
换一批
#债权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债权转让也叫债权让与,是指债权人通过协议将其享有的债权全部或者部分地转让给第三人的行为。 债权转让是债的关系主体变更的一种形式,它是在不改变债的内容的情况下,通过协议将债的关系中的债权人进行变更。... 更多>

    #债权转让
    相关咨询
    • 虚假债权转让纠纷的债权转让
      浙江在线咨询 2021-12-01
      (1)剥离前已清偿。在剥离之前,债务人已经向银行履行了全部或部分。在某些情况下,如果法院已经执行,由于银行本身的错误未能核销,已经清偿的债权将被转让。受让人发现后发生纠纷。(2)剥离前变现抵押物或扣押物。债权有抵押权,或者债务人同意以物抵债,银行通过对物的处置实现部分债权。仅此而已,与第一类没有区别。在实践中,由于大多数银行在变现时没有与债务人订立合同,受让人往往不按照银行的实际变现金额要求,而是
    • 债权转让是否存在虚假转让的情况
      陕西在线咨询 2023-12-15
      律师解答 认定债权转让是虚假转让如下:订立真债权假合同、由于债权人失误转让但剥离前债务人已全部履行的、剥离前变现抵押物的、债权人已通过新贷还旧贷的方式变更合同但转让操作失误的、转让后银行又接受债务人清偿而产生纠纷的、法律上不能的。
    • 什么是虚假债权转让纠纷?是假的还是过当?
      湖南在线咨询 2022-10-26
      一、什么是虚假债权转让虚假债权转让是指银行在对不良资产打包处理的过程中由于操作失误或者其他原因将本来不存在或者已经清偿的债权转让给他人。二、虚假债权转让纠纷分几种从目前出现的虚假债权转让纠纷看,大致可归纳为以下几种类型: 1、剥离前已受清偿。剥离前债务人确已向银行全部或部分履行,在某种情况下,如法院已执行,但由于银行自身的失误未能核销,以致将本已受清偿的债权转让。受让人发现后形成纠纷。 2、剥离前
    • 债权转让是什么意思, 债权转让的含义是什么, 债权转让的效力是什么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1-22
      1、债权转让又称“债权让与”,是指在不改变合同内容的合同转让,债权人通过债权转让第三人订立合同将债权的全部或部分转移于第三人。债权全部让与第三人,第三人取代原债权人成为原合同关系的新的债权人,原合同债权人因合同转让而丧失合同债权人权利,债权部分让与第三人,第三人成为合同债权人加入到原合同关系之中,成为新的债权人,合同中的债权关系由一人变数人或由数人变更多人。新加入合同的债权人与原债权人共同分享债权
    • 虚假转让债权的方式是哪些
      北京在线咨询 2023-11-12
      1、不良资产剥离前已受清偿 剥离前债务人确已向债权全部或部分履行,在某种情况下,如法院已执行,但由于银行自身的失误未能核销,以致将本已受清偿的债权转让。 2、不良资产剥离前变现抵押物或扣押物 债权设定有抵押权,或债务人同意以物抵债,银行通过对物的处置变现实现了部分债权。 3、真债权假合同 银行在转让债权时,债权是真实存在的,但因借款合同等手续欠缺而伪造合同等借款手续。受让人行使权利时,债务人不予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