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消费者维权更省心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7 20:24:49 271 人看过

消费者维权更省心——记广西区桂林市象山区工商局局长罗倩

作者:顾艳伟

创新维权机制,改善消费环境,让消费者维权更省心,是工商机关打造消费维权防护网的最终目的。在日前召开的广西区桂林市工商机关消费维权经验交流会上,桂林市象山区工商局局长罗倩如是说。罗倩把消费维权工作作为构建和谐社会、化解消费纠纷的头等大事进行部署,通过建立行政调解与司法调解衔接机制、消费者投诉快速处理机制,强化消费教育等举措,为辖区消费者构建了一个方便快捷的消费维权网络。

建多元调解机制解决执行难

2013年6月4日,象山区工商局4楼会议室里,正在调解一起标的额达2.5万元的婚宴消费纠纷。和以往调解不同,这次现场调解人员除了工商人员,还有桂林市消费者协会象山分会及象山区人民法院的人员参加。

2013年4月底,消费者谢先生为女儿办理婚宴,在一家烟酒店购买了6箱52度的白酒,结果婚宴当天宾客说酒的味道淡,就像水一样。随后,赶到现场的经营者经过品尝后,也认为酒的口感确实存在问题。谢先生以酒的问题让女儿婚宴大丢脸面为由,要求经营者退还货款并赔偿各项损失共计2.5万元。双方协商不成,谢先生投诉至工商机关。

工商机关经调查,确认谢先生购买的白酒为假酒。在法律和事实面前,经过多次调解,经营者同意赔偿消费者各项损失1.3万元,谢先生表示接受。随后,工商人员制作了调解文书,象山区法院出具了法律确认书,使这起消费纠纷得以成功解决。由此,象山区工商局及消协分会和法院联合建立的消费纠纷行政调解与司法调解衔接机制正式启动,实现了行政调解、社会监督与司法调解的多元调解机制的相互衔接。这是我们在2013年推行的一项新举措,它最大的优点是解决了以往行政调解和社会监督无强制执行力的问题。罗倩告诉记者。为进一步提升消保维权效能,在建立多元调解机制时,罗倩和同事还进一步细化工作流程,明确提出对消费者要求赔偿的标的数额较大,并超过5000元以上的;两个以上的消费者对同一商家的商品或服务提出消费维权要求的;消费者对同一行业多个商家的相同或类似商品及服务提出消费维权要求的,工商机关或消协组织认为需要司法部门参与的,均可提请象山区法院联合参与调处消费纠纷。

在罗倩的直接推动下,象山区的多元调解机制虽然不是最早建立的,但工作成效在桂林市工商机关却名列前茅。数据显示,该局自建立行政调解与司法调解衔接机制后,调解成功的消费纠纷均得到100%的执行,没有商家在事后提出异议。

建快速处置机制提升维权效率

象山区在桂林市地理位置特殊,桂林汽车站和火车站两大旅客集散地均处于象山区,如何维护来往旅客的合法权益?经过调研,罗倩率先在辖区建立消费者投诉快速处置机制,确保在最短的时间内化解消费纠纷,让游客有更多的时间游览美丽的桂林山水。

2013年2月,象山区工商局接到贺州旅客李先生投诉,称遭遇天价修理费。罗倩立即指示工商人员赶赴现场调查了解。工商人员发现涉事的汽车维修部属于无照经营,并在未事先征得李先生同意的情况下,强行拆卸了汽车发动机。在李先生不同意继续修理后,维修部又要求李先生支付拖车费、停车费、检测费、保管费等费用共计5000元。经调解,汽车维修部将李先生的汽车恢复原状,退还已经收取的费用。工商人员对汽车维修部处罚款3000元的行政处罚。在处理此类纠纷时,我们一直强调快速反应,即快速到达现场,快速查清事实,快速解决问题,绝不能因为我们的拖延,耽误游客的行程,抹黑桂林国际旅游名城的形象。罗倩说。

2013年5月,天津游客宋先生到桂林旅游,在位于汽车站的大排档遭遇强制消费和短斤少两等问题。接到12315中心转来的投诉后,正在家中吃饭的工商人员丢下饭碗,第一时间赶到事发现场进行调查,证实消费者反映属实。经调解,经营者退还消费者的全部费用。工商人员依法对大排档进行了立案查处。

结合上述两起消费纠纷,罗倩带队前往桂林汽车站和火车站调研,撰写了相关报告和工作方案递交城区政府及政法委,争取在政府的统一组织下集中开展专项整治。同时,象山区工商局积极组织经检大队和辖区工商所执法力量,对存在短斤少两、欺诈消费者行为的经营者,加大监管和处罚力度,震慑不法经营者。辖区工商所执法人员加强对经营者的行政指导和消费教育引导,使得两站周边的经营环境大为改善。

强化消费教育关爱特殊群体

象山区有14所中小学校,我们的消费维权工作要抓住学校师生这一特殊群体,加强对未成年人的消费维权教育,提升师生的维权能力。罗倩说到做到,在她的直接推动下,象山区工商局在辖区桂林市第十七中学、桂林市民主小学先后建立了消费维权服务站,开办中小学生消费维权课堂,编印消费维权知识教育读本发放给中小学生,让学生和老师掌握消费维权知识和技能,养成科学消费、理性消费的习惯。近年来,象山区工商局多次深入辖区中小学校举办消费教育课,形成了一次课堂教育一批学生的联动效应。

老年人是罗倩关注的另一类群体。针对老年人在消费过程中反应慢、易受骗的客观实际,罗倩与桂林市老年大学沟通,在该校设立了老年人消费教育基地,定期或不定期举办消费维权讲座,通过真假商品对比、消费案例再现等,重点加强如何识别防范劣质保健品、保健器械的虚假宣传及消费陷阱的教育,引导老年人科学维权,避免盲目消费。

2013年10月,在听取了消费教育讲座后,老年消费者肖先生第一时间向象山区工商局投诉,称其花3000元购买了一台净水器,家人上网查证发现是假冒商品。工商人员受理投诉后,调查确认投诉内容属实。经调解,被投诉的经营部同意为肖先生退货。2013年11月,老年消费者冷先生在听取讲座后向象山区工商局投诉,称其花费8000元购买的保健品服用后没有达到商家宣称的效果。工商人员经过核实,发现该保健品来源合法,但实际售价为200元。经工商人员调解,冷先生获得了退货。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罗倩把消费教育当作减少消费纠纷的有效手段,并下大力气在辖区30个社区建立消费维权服务站,对服务站工作人员进行专业培训,在社区设立消费教育橱窗,并定期在社区举办消费维权大讲堂活动,形成了社区服务站工作有制度、活动有内容,消费者投诉有门路、维权有人管的工作格局。罗倩和她的同事,因此被辖区消费者称为最值得信赖的执法者。

大家谈罗倩

胡红明(消费者)

我买到假酒找到工商局投诉,罗局长不仅参加调解会,还一直追问处理进度和结果。这样认真负责的态度,让我很感动,有这样的工商局长,我们不用担心以后不小心买了假货没人理。

郑铁生(经营者)

完全可以用铁面无私来形容罗局长,只要违规经营被她抓到,没有任何通融的余地,一切都按法律办。虽然有些不近人情,但市场就需要这样的执法者。

刘宏(同事)

罗倩局长是工作上的女汉子,业务精能力强,属于知识型女干部,生活上的小女子,体恤下属热情待人,是一位让人敬佩的好领导好朋友。(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27日 22:1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消费者相关文章
  • 消费者怎么维权,消费者维权投诉流程是什么?
    1、消费者与经营者在发生争议后,在自愿、互谅基础上,通过直接对话,摆事实、讲道理,分清责任,达成和解协议,使纠纷得以解决。2、消费者与经营者之间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后,请求消保委调解,即由第三方对争议双方当事人进行说服劝导、沟通调和,以促成双方达成解决纠纷。3、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权益争议后,可请求有关行政部门解决争议。4、双方当事人达成协议,自愿将争议提交仲裁机构调解并作出判断或裁决。5、消费者因其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依照法定程序进行审判。一、欺骗消费者的行为有什么?(1)销售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的商品;(2)采取虚假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使销售的商品份量不足的;(3)销售“处理品”、“残次品”、“等外品”等商品而谎称是正品的;(4)以虚假的“清仓价”、“甩卖价”、“最低价”、“优惠价”或者其他欺骗性价格表示销售商品的;(5)以虚假的商品说明、商品标准、实物
    2023-05-07
    153人看过
  • 网购欺诈消费者,消费者怎么维权
    遇到欺诈消费者的,消费者可以主张三倍赔偿。一般的消费索赔案中,消费者可以拿着商场开具的消费凭证,直接向商家索赔,或是向当地的消协及工商部门请求协调。然而在网上交易中,买家很少向卖家索要相关凭证,加之网络交易多数情况下是跨地域交易,即使投诉到消协,也常常出现管辖不及的尴尬。另外,在网络交易中,消费者仅能看到网页上虚拟的商品,接触不到商品实体,对销售商所在地、是否在工商部门登记注册、注册资金的数目、是否有能力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等问题都不知情,直接导致诉讼无门的结果。大部分消费者买了假货以后主动放弃自身的权利,是维权成本太高所导致。那这是否意味着在交易过程中,消费者只能充当忍气吞声的角色呢?答案显然是否定的。网友在进行网络购物时,应尽可能多地问清楚买卖双方要承担的权利与义务以及商品的详细信息,并索要相关的网络购物凭证,一旦日后出现纠纷,这都是与商家进行交涉的有力证据。另外,如果对方的报价与市场价格
    2023-04-29
    208人看过
  • 皮鞋店糊弄消费者消协为消费者维权
    近日,枣庄市消费者协会接到一起因鞋的质量问题引发的投诉。据消费者周先生反映:今年6月22日,他在某专卖店购买的一双品牌皮凉鞋,穿后不到五天,皮凉鞋就出现开胶而不能正常穿着。消费者要求店方调换而遭到拒绝。店方拒绝换货的理由是,此双皮凉鞋开胶的程度未达到长5CM、深2CM要求,只能维修别无他路。消费者无法接受店方的这一说法,要求消协出面调解处理。市消协工作人员接到投诉后,立即与店方取得联系,消费者购买的皮凉鞋一周内就出现了质量问题,即使皮凉鞋开胶的程度没有达到所规定的尺寸要求,商家也应当实事求事去帮助消费者解决问题,不能以曲解有关规定的说法去糊弄消费者。根据《山东省皮革制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第十条:产品自售出之日起7日内,发生质量问题或性能故障,经营者应当根据消费者的要求予以退货、更换或者修理;十五日内,应当根据消费者的要求予以更换或者修理。除非商家有证据证明是消费者人为损坏,可以不承
    2023-06-07
    419人看过
  • 315维权之消费者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了消费者有以下九项权利:(1)安全权。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2)知情权。消费者享有知悉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3)选择权。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4)公平交易权。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有权得到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条件,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5)求偿权。消费者因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受到人身、财产损害时,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6)结社权。消费者享有依法成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社会团体的权利。(7)获取知识权。消费者享有获得有关消费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的知识的权利。(8)受尊重权。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格尊严、民族风俗习惯得到尊重的权利。(9)监督权。消费者享有对商品和服务以及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进行监督的权
    2023-05-01
    499人看过
  • 消费者起诉维权费用
    财产案件不满1000元的每件交纳50元;超过1000元至5万元的部分,按4%交纳;超过5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3%交纳;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2%交纳;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1.5%交纳;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1%交纳;超过100万元的部分,按0.5%交纳。侵害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的案件,每件交纳50到100元,有争议金额的,按财产案件的收费标准交纳。申请执行案件,执行金额或者价额在1万元以下的每件交纳50元;超过1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0.5%交纳;超过50万元的部分,按0.1%交纳。申请诉讼保全措施,保全财产的金额或者价额不满1000元的,每件交纳30元;超过1000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0.5%交纳。勘验费、鉴定费、公告费、翻译费的金额根据国家有关部门的收费标准计算交纳;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的差旅费和误工补贴费,由
    2023-03-29
    69人看过
  • 3.15消费者如何维权
    一、3.15消费者怎样维权首先,在消费维权中要注意证据的收集和保存。在您消费购物中,信誉卡、小票一定要保管好。它是您与商家买卖交易关系的一种有力证明,也是您的护身符,为了防止商家打赖,每次消费后记得一定要向商家索要正规信誉卡或者是机打小票,标注清楚时间、物品名称、单价,且需盖章。日后涉及消费纠纷维权时,有了证据才会更加顺利有效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其次,选择商品时看清厂商、厂址、商标,防止购买“三无”商品。尽量选择商场、超市购物,选择信誉好、口碑好的商家,选择质优价廉的商品,看清楚生产日期,更要看清楚保质日期。作为消费者一定要理性消费,不迷信广告,也不轻信大肆宣传,多用自己的眼睛去看,少听商家的美言美语,遇到特殊商品在购买前一定先查询,多问问,避免盲目购物。最后、发生消费纠纷先协商,协商不成再投诉。现在很多商场都设有自己的商管部,遇到消费问题,消费者可以首先通过商管部来协调解决,既省时又省
    2023-06-04
    481人看过
换一批
#反不正当竞争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消费者
    词条

    消费者应当是公民为生活目的而进行的消费,如果消费的目的是用于生产,则不属于消费者范畴。 国家对消费者给予了特别的保护,体现在法律规范上,即国家通过立法形式,站在消费者的立场上,对经营者的活动进行一定的限制与约束,偏重其义务规范,对消费者偏重... 更多>

    #消费者
    相关咨询
    • 消费者有哪些权利,消费者维权
      新疆在线咨询 2022-04-18
      消费者享有的九大权利是安全权、知情权、自主选择权、公平交易权、求偿权、结社权、获知权、人格尊严受尊重权、监督权。 1、安全权,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 2、知情权,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 3、自主选择权,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权利。 4、公平交易权,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 5、求偿权,消费者享有
    • 经营者擅自更换产品导致消费者损害的,消费者如何维权?如何维权?
      福建在线咨询 2022-04-15
      针对经营者故意推卸责任,认为产品出现 质量问题是生产厂家的事,要求消费者直接找厂家交涉的行为,按《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35条规定:"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时,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要求赔偿。销售者赔偿后,属于生产者的责任或者属于向销售者提供商品的其他销售者的责任的,销售者有权向生产者或者其他销售者追偿。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因商品缺陷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要求赔偿,也可以向生
    • 隐瞒消费者消费者怎么维权
      辽宁在线咨询 2023-01-14
      消费者可通过下列方式进行维权: 1、先与经营者进行协商,解决纠纷; 2、协商不成的,消费者可以到当地的工商局或者消费者协会投诉; 3、可直接拨打12315热线,进行投诉; 4、直接登录全国12315互联网平台进行投诉或举报; 5、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6、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 消费者权益如何维护消费者权益
      重庆在线咨询 2022-10-15
      维护消费者的权益的方法是: 1、与经营者协商和解; 2、协商不成的,由消费者协会进行调解; 3、调解不成的,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 4、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5、仲裁不成的,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发票丢失,消费者遇到补办、更换、更换、更换商品,消费者如何维权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2-15
      在现实生活中,消费者由于发票丢失或者未向经营者索要过发票,在发生商品质量问题或造成人身、财产损害时,要追究经营者的责任就比较困难,一些经营者也往往以没有凭据为由拒绝消费者的索赔要求。消费者在遇到上述情况时,一般可以采取如下措施: 1首先应当注意寻找有无其他凭证可以证明购物这一事实。比如,寻找购物的收据或电脑打印的小票,这些也能起到证明作用。还可以寻找人证,如其他受害者证言等。 2要产品的生产者退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