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执行新政后首个经济适用房开盘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22 14:01:55 54 人看过

12月30日,昌泰·清华园经济适用房开盘,此次开盘与众不同,因为这是南宁市经济适用房执行新政后的首个经适房开盘。经过一年的等待,大家翘首企盼的经适房终于开盘了。当天,昌泰·清华园共推出252套不同户型的经济适用房,大多数申购家庭满心欢喜地选到了自己心仪的房子。但也有少部分购房者愁眉不展,甚至放弃选房。

“新政”下的首个经适房开盘

下午2点半,昌泰西城中央大街坐满了购房者。经过一年的等待,大家都迫切地等待经适房公开摇号。

据了解,此次开盘的经适房是南宁市经济适用住房新政策(2009年《南宁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执行后的首次开盘,当天前来抽签的购房者都是今年初新政策执行下的申购者。

“终于有一套属于自己的房子,感觉非常兴奋。”市民甘壮是经适房新政施行后的第一批申购者,今年年初申请成功,足足等了一年的时间,他希望能抽套90平方米左右的房子,让一家三口住得好一些。

当天,昌泰·清华园共推出252套房源,分别包括昌泰·清华园桃园组团10#、11#、12#、13#楼(最高销售价格为建筑面积每平方米2254元)。其中80平方米以下的户型有90套,80—90平方米的户型有11套,90平方米以上的户型有151套。户型大部分为二房二厅和三房二厅,均为高层。其中户型面积最大的是102.31平方米,面积最小的为69.77平方米。

从当天房源来看,大部分户型都集中在90平方米以上。根据新政策,目前,南宁市经济适用住房保障面积标准为家庭成员三人以下套型建筑面积为60平方米,家庭成员4人(含)以上的,保障面积标准为套型建筑面积80平方米(主要指的是建筑面积)。新政规定,超出保障面积的部分要一次性结清。

少部分购房者选房时打退堂鼓

能够申请到经适房本是一件很幸运的事,但在当天选房时,不少人打起了退堂鼓。他们认为,按新政策计算,购房者要多支付数万元的差价款,这对经济并不宽裕的申购户来说无疑是一笔沉重的负担。

新政规定,申请家庭购房时,按经济适用住房价格购买,购买面积超过保障面积的部分,按同地段同类普通商品住房的价格补交差价款。

市民甘壮一家三口申请经适房,其享受的保障面积为60平方米,如想申购一套昌泰·清华园90平方米的房子,该房保障面积按楼盘最高销售价格2254元/平方米计算,超出的30平方米按该地段商品房均价4298元/平方米来计算,甘壮所要付的首付为60×2254×30%+30×(4298-2254)=101892元,且超出保障面积的款额需一次性付清,剩余款额可月供支付。

而按照旧规定,甘壮可享受保障面积标准为70平方米,超出保障部分按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价格的20%补交差价款,即首付为70×2254×30%+20×2254×20%=56350元。也就是说购买一套90平方米的经济适用房,新旧政策对比,甘壮首付要多交45542元,相当于旧政策下首付的两倍。

新政策下所要付出的高额首付款让不少申购者望而却步,对不少申购家庭来说也算是个很高的“门槛”。市民李小姐本打算买一套90平方米左右的房子,但10多万的首付让她倍感沉重,“一下子拿出这么多钱,我实在是没有能力”。她不得不慎重考虑是否选购经适房。而有些申购者还当场写下申请书,希望相关部门能改变他们住房意向,甚至放弃选房。

一年内不购买经适房视作废

针对不少申购者要改变住房意向,甚至放弃选房,南宁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相关工作人员表示,经济适用房是一项保障安居工程,目的是为了给急需住房的购买者提供优惠。因此,申请经适房的购房者一定要量体裁衣,根据自身能力来选择房型面积。

根据新政策,对列入参加选房的申请家庭,如未参加当期选房或选房后放弃购买的,视同放弃购买资格,其《南宁市经济适用住房准购资格书》作废,需购房的,重新按规定的条件和程序申请。而已获取南宁市经济适用住房准购资格的申请家庭一年内因自身原因不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其《南宁市经济适用住房准购资格书》作废,需购房的,重新按规定的条件和程序申请。(南宁晚报)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30日 08:5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经济适用房相关文章
  • 呼和浩特经济适用房政策指南
    价格范围最新公布呼和浩特经济适用房价格单价在4000元/平方米-7000元/平方米之间,更多选择供大家选择。税务经济适用房出售方可依照市场价格出售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但也只需按房屋成交额的10%补交综合地价款。补交的综合地价款的计算方式:例如有一套经济适用房,面积80平方米,原购价4000元/平米,按市场价4600元/平米出售,补交的综合地价款为4600×80×10%=36800元。按市场价出售经济适用房后不能再次购买经济适用房和其他保障性质的住房。新标准:3人及以上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于6万元(含6万元)、人均财产低于15万元(含15万元);2人及以下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和人均财产标准按前述标准上浮20%,即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于7.2万元(含7.2万元)、人均财产低于18万元(含18万元)。1、经济适用房规定未满5年不得正式上市交易;2、政策规定满5年后,补交土地出让金把经适房转为商
    2023-05-10
    107人看过
  • 部队经济适用房最新政策2021
    部队经济适用房买卖最新政策:经适房政策:1、经济适用房规定未满5年不得正式上市交易。经适房政策:2、政策规定满5年后,补交土地出让金把经适房转为商品房后就可以合法销售。经适房政策:3、目前还未满5年情况下,签署的买卖合同是无效的,不受法律保护。经适房政策一、如何出售已购买的经济适应房.经适房政策二手经济适用房一般分两种情况处理:一种是已经住满5年,另一种是尚未住满年的。“住满5年”是以购房家庭取得的契税完税凭证的时间或者经济适用住房房屋所有权证的发证时间为准的。可由业主提供两个证件中的任一个来确定经济适用房买卖政策的居住时间。经适房政策:出售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二手经济适用房出售方可依照市场价格出售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淡也只需按房屋成交额的10%补交综合地价款。补交的综合地价款的计算方式:例如有一套经济适用房,面积80平方米,原购价4000元平米,按市场价4600元平米出售,补交的综合
    2023-03-31
    482人看过
  • “接盘”二手经济适用房注意事项
    同样是已满五年的二手经济适用房,只因新旧有别,却造成土地收益价款悬殊巨大,如何购买此类二手经济适用房才能做到心里有数?4月8日,北京市建委正式下发了《关于已购经济适用住房上市出售有关问题的通知》和《北京市限价商品住房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通知》)。新办法出台后,很大程度上解决了经济适用房在低成本购买价与市场溢价之间的巨大利润空间问题。但政策的从严,也使得经济适用房处境尴尬。经济适用房成烫手山芋根据政策规定,新老经济适用房的区别取决于《通知》的下发日期,即4月8日。以4月8日为临界点,客户取得房屋的完税凭证或产权证的日期在此之前的为老经济适用房,在此之后的为新经济适用房。其中,满五年的老经济适用房上市出售时补交10%的土地收益价款即可。而新政策中严控满五年新经济适用房上市操作,规定业主确有需求出售时需要补齐差价70%的土地收益价款。而且,根据《通知》规定,4月8日政策出台前的满五年老
    2023-04-22
    442人看过
  • 上海经济适用房新政杜绝诟病
    本文对经济适用房制度的诟病以及上海经济适用房制度的改革进行评论,上海市已就经济适用房申请家庭成员发生病故死亡等变化后的申请工作进行了详细规定。明确经适房产权人死亡后,其继承人如果不属于申请家庭成员,不享有经济适用房居住使用权,仅可分得经济适用房回购或者转让后,按产权比例分割的价款。文/《东地产》特约撰稿赵春雷制度设计必然需要符合产品的特性,否则难免会出现这样那样的问题,对于经济适用房亦是如此。多年来,经济适用房领域主要面临着两个垢病,其一是经济适用房的供给远远不足以体现这一半公共产品的需求;其二则是经济适用房由于制度的漏洞,经常成为寻租与变味的领域,与自身应有的定位与功能相悖。显然,上海市的经济适用房规划与新政正在努力杜绝上述诟病。
    2023-04-22
    128人看过
  • 杭州:经济适用房新政细则八问
    日前,杭州经济适用房申购新政出台,新政后的首批经济房房源摇号在即,尽管细则在申购条件、现有住房建筑面积核定方法、购买价格计算方法等方面做了具体规定,但连日来依然有众多市民针对各自情况打电话到每日商报咨询。昨日,记者就市民关心的系列问题采访了市房改办有关负责人。问:今后的经济适用住房户型将如何控制?不同户型的供应对象如何确定?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本市市区经济适用住房建筑面积严格控制在中小套型,即中套住房建筑面积控制在80平方米左右,作为一户4人及以上家庭享受供应标准;小套住房建筑面积控制在60平方米左右,作为一户3人及以下家庭享受供应标准;高层、小高层住宅可增加建筑面积10平方米。问:申请家庭人口和其现有住房建筑面积按什么原则确定?答:按同一户籍内的家庭人口数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其户内人口所拥有住房的建筑面积均核定为该户家庭已有住房建筑面积。如属直系亲属中两户以上符合单独申请条件的家庭
    2023-06-10
    413人看过
  • 南宁除经济适用住房外还有其他住房的处理指南
    一、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后,又取得其他住房的。购房人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后,又通过继承方式取得其他房产的,应当退出经济适用住房,由市住房保障部门按照原购房价格予以回购,或者按照规定补缴相关价款后将经济适用住房转为完全产权。二、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后,又购买其他住房的。购房人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后,又购买了其他住房,且合并计算家庭人均建筑面积超出购买其他住房时市人民政府确定的住房困难面积标准的,按以下规定执行:(一)2009年9月1日前签订经济适用住房买卖合同的购房人,其购买的其他住房属于非政策性住房的,按照2009年度同类同地段标定地价的10%向市国土资源部门缴纳相关价款并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后,已购经济适用住房转为完全产权。(二)2009年9月1日后签订经济适用住房买卖合同的购房人,其购买的其他住房属于非政策性住房的,已购经济适用住房由市住房保障部门按原购买价格予以回购,或者按照以下公式计算需要补缴的价款后
    2023-05-10
    470人看过
  • 南宁经济适用房管理办法包括哪些内容?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完善本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制度,保障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基本住房需求,根据国家、自治区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市城区范围内经济适用住房的建设、准入、销售及管理,适用本办法。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经济适用住房是指政府提供政策优惠,限定套型面积和销售价格,面向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供应的保障性住房。本办法所称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是指本市城区范围内,家庭收入、财产、住房状况等符合市人民政府规定条件的家庭。第四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是本市经济适用住房的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本办法。发展和改革、自然资源、生态环境、财政、市场监督管理、民政、卫生健康、公安、人民防空、统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负责相关工作。第五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应当与民政等部门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加强对经济适用住房准入、销售及售后的监督管理。第二章政策支持第六条经济适用住房建设
    2023-04-10
    446人看过
  • 济南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政策问答
    《济南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1、什么是经济适用住房?答:经济适用住房是指政府提供优惠政策,限定建设标准、供应对象和销售价格,向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供应的具有保障性质的政策性商品住房。2、为什么经济适用住房比商品房便宜?答:在经济适用住房建设中,政府采取了以下措施:(1)以行政划拨的方式提供土地,不用缴纳土地出让金;(2)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免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等各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3)开发商的利润不高于3%。3、我市经济适用住房的建设标准是多少?答:由于我市的经济适用住房在《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的若干意见》出台前,已按照建设部《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建住房〔2004〕77号)规定的建设标准建成,所以首次出售的经济适用住房面积部分为60?80平方米。今后,我们将严格按照国家的新建设标准建设经济适用住房。4、《济南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适用于哪些范围?答:适
    2023-06-10
    193人看过
  • 济宁市2020年经济适用房怎样申请
    《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经济适用住房建设项目免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等各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经济适用住房项目外基础设施建设费用,由政府负担。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单位可以以在建项目作抵押向商业银行申请住房开发贷款。”申请人持本人及配偶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向户口所在地的区房管局(申请人户口在马尾区的向马尾区建设局)申请办理经济适用住房申购登记手续,领取《经济适用住房申请审批表》;申请人如实填写《经济适用住房申请审批表》并备齐所需材料,向工作单位和主管部门办理收入和住房证明(无工作单位的向居委会和街道办事处办理证明)手续后,报区房管局审核后,由区房管局上报市房管局复核。对申请人住房情况的核实由市房地产档案馆出具证明;市房管局按照规定对申请人的申请材料进行复审和评分后,在相关网站上公示15天;市房管局根据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进度和申请人的评分情况,按批次批准购房申请,
    2023-03-21
    394人看过
  • 济南经济适用房轮租细则有什么新规定
    变化一:保障性住房配租常态化,不再逐年集中。随着形势的发展,保障性住房管理已步入规范化、滚动式发展周期,新筹集的保障性住房规模将逐步缩小,但租赁的保障性住房将不时退出,而这些房源的分配相对分散,因此有必要将每年的集中配租改为常态化,避免经济适用房空置,更及时地解决群众的住房问题。下一步,只要保障性住房符合配租条件,无论有多少套住房,住房保障部门都会随时将其介绍给符合条件的经济适用家庭,而不是一年一次集中开发,这将大大提高效率保障性住房的流通。变化二:符合条件的社保家庭直接分级排名,无需集中申请。旧版《细则》规定,经济适用住房符合配租条件后,具有住房保障资格的家庭应当在限定期限内,集中到街道办事处,由主申请人持身份证等材料申请配租,受理后逐级提交街道办事处打分等待。新版细则取消了保障家庭向街道办事处集中申请、层层上报的环节。保障性住房分配常态化后,一旦住房供应启动,将直接对具有住房保障资格的
    2023-05-07
    198人看过
  • 经济适用房可否买卖经济适用房产权转让政策
    1、什么样的经济适用房产权转让合法一种是已经住满5年的,另一种则是尚未住满5年的。具体时间以购房家庭取得契税完税凭证的时间或经济适用住房房屋所有权证的发证时间为准。对于已经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业主现在可以依照目前市场价格进行出售,但出售后业主需按房屋成交额的10%补交综合地价款。对于尚未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由于政策规定则不允许按市场价格出售。因此,确需出售此类经济适用房的业主,只能以不高于购买时的单价出售,并且只能出售给符合经济适用住房购买条件的家庭或由政府相关部门收购。2、经济适用房产权转让的后果经济适用房买卖政策,按市场价格出售经济适用住房后不能再次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和其他保障性质的住房。以原价出售给有购买资格的人后,原购房人仍符合经济适用住房购房条件者还可再次购买他处的经济适用住房。3、如何购买经济适用房已经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购买此类经济适用房不需要符合购买经济适用房的特殊条件,
    2023-04-22
    494人看过
  • 温州市安置房经济适用房最新政策
    一、安置房手续1、拆迁协议书(附公证书)2、定位单(附公证书)3、购房收据4、结算单二、安置房土地出让金1、老政策:2006年1月1日以前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实施拆迁的房屋均可按老政策土地价格申请出让土地证:一级370.435元/M2(居住)二级273.413元/M2(居住)三级222.4元/M2(居住)2、新政策:在2006年1月1日以前已经领到划拨土地使用权证并2006年1月1日以前未改变申报出让使用权证的或在2006年1月1日以后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实施拆迁的房屋均应按新政策土地价格申请出让土地证:一级2855.68元/M2(居住)5034.24元/M2(商业)二级2268.8元/M2(居住)3120元/M2(商业)三级1841.92元/M2(居住)2250.24元/M2(商业)三、安置房的税费1、营业税:原拆迁的房产是否有产权证、土地证、契证(1)有上述证件之一、原拆迁房领到证至今满5
    2023-04-14
    311人看过
  • 北京经济适用房新政出台可以经改商
    文章分析了北京经济适用房新政出台可以经改商:业主们连夜排队经改商,也就是经济适用房改做商用,数千人的排队阵容蔚为壮观;同时文章还提供了包括北京经济适用房,经济适用房转商品房,经济适用房新政等相关信息咨询。据报道,北京楼市新政出台后短短几天,在朝阳、昌平等一些经济适用房集中的区域,业主们连夜排队经改商,也就是经济适用房改做商用,数千人的排队阵容蔚为壮观。就在五一假期后的第一天,朝阳、丰台区突然通知经适房业主,经改商必须过户,一时间恐慌情绪再次高涨。北京经适房政策到底有没有变化?未来经济适用房政策的变数又在哪里?请听中央台记者刘玉蕾、季苏平的报道:记者:最近在北京朝阳、昌平等经济适用房集中的区域,从凌晨两三点开始便有业主络绎不绝地前来排队,而其中绝某多数都是办理经济适用房改商品房手续的。数千人的长龙竟成了一道风景。之所以出现如此集中地经转商,归根结底是因为国家最近出台多条严控经济适用房出租、空
    2023-06-10
    500人看过
  • 经济适用房从哪年开始
    一、经济适用房从哪年开始经济适用房每个地区的开始时间不一样,北京地区是从08年的时候开始摇号的。二、经济适用房购买注意根据《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规定,经济适用住房在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证一定年限后,可以按市场价上市出售;出售时,应当按照届时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与经济适用住房差价的一定比例向政府交纳收益,具体年限和比例由市、县人民政府确定。但这类交易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因此在交易过程中,购买他人经济适用房应注意防范以下问题:1、一房多卖的问题。如不能立即过户,具有一房多卖非法目的卖房人将获得充分时间,且不易被权利人查证。2、长期无法过户的问题。私下交易的买卖双方具备交易条件的时间越长,交易的不稳定性越大,买方的交易风险就越大。3、房款是否能被执行回来的问题。执行难对于存在于个人之间的二手房买卖而言更是如此。4、投资利益上的问题。如不能及时过户使得买方可能因经济适用房税收等政策调整,不得
    2023-05-29
    492人看过
换一批
#房屋买卖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经济适用房是指政府提供政策优惠,限定建设标准、销售价格和套型面积,面向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供应的住房。 购买经济适用房需要符合一定的条件和程序,包括申请、审核、公示、轮候、配售等环节。 购买经济适用房需要按照政府规定的程序和标准进行申请和... 更多>

    #经济适用房
    相关咨询
    • 南京经济适用房买卖政策及南京经济适用房政策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2-11
      根据最新消息,2015南京经济适用房买卖政策及2015南京经济适用房政策有以下几点注意事项。什么房子能卖一种是已经住满5年的,另一种则是尚未住满5年的。具体时间以购房家庭取得契税完税凭证的时间或经济适用住房房屋所有权证的发证时间为准。①对于已经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业主现在可以依照目前市场价格进行出售,但出售后业主需按房屋成交额的10%补交综合地价款。②对于尚未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由于政策规定则
    • 南宁经济适用房购买条件有哪些, 购买经济适用房有什么新变化
      湖南在线咨询 2022-02-11
      保障对象为城市低收入家庭原政策:南宁经济适用住房制度实施10年来,一直是面向城市中低收入人群销售的“政策性商品房”.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对象,均可申请购买一套经济适用住房:①常住城镇的中低收入家庭无房户或男28岁、女25岁以上的中低收入无房单身人员(含按人事、劳动部门规定与当地机关、企事业单位签订一年以上用工合同的外来务工人员);②现住房建筑面积未达到人均15平方米的住房困难户;③因城市建设规划需要
    • 南宁经济适用房管理办法是什么,经济适用房的贷款政策是怎么规定的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2-11
      经济适用住房项目建设单位可以以在建项目作抵押向商业银行申请住房开发贷款,贷款资金专项用于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南宁经济适用房管理办法第一条为保障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的基本需求,改进和规范经济适用住房制度,根据《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建住房〔2007〕258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桂政发〔2009〕22号)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特制定本办法。南宁经济适用房管理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
    • 2019年经济适用房买卖最新政策是什么, 如何出售经济适用房和经济适用
      河北在线咨询 2022-03-14
      2016经济适用房买卖最新政策:经适房政策1、经济适用房规定未满5年不得正式上市交易;经适房政策2、政策规定满5年后,补交土地出让金把经适房转为后就可以合法销售;经适房政策3、目前还未满5年情况下,签署的买卖合同是无效的,不受法律保护。经适房政策一、如何出售已购买的经济适应房经适房政策二手经济适用房一般分两种情况处理:一种是已经住满5年,另一种是尚未住满年的。“住满5年”是以购房家庭取得的契税完税
    • 2018年南宁经济适用房的房价是多少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1-03-18
      在南宁市经济适用房价格中: (一)多层住宅的经济适用房最高销售价格调整为2000到3000元/平方米; (二)小高层住宅的经济适用房最高销售价格调整为2500到3000元/平方米; (三)超出保障面积的经济适用房的销售价格,按政府公布的同类、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的销售价格确定: 根据《关于南宁市2013年上半年不同土地级別新建商品住房平均交易价格公告》及其区域价差。《南宁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