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案件赔偿后单位还赔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28 15:52:42 274 人看过

劳动者获得社保经办机构的工伤赔偿后,符合条件的单位还会进行赔偿。以七级伤残为例,员工因工伤造成七级伤残的,在解除劳动合同之后,要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工伤案件劳动仲裁单位需要哪些原件材料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工伤认定申请表的样式由劳动保障部统一制定;

工伤在劳动关系中经常发生,出现工伤都是要进行相关用人单位进行赔偿的。在申请工伤赔偿时就需要申报有关的工伤材料。

(一)属于下列情况应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

(1)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伤害的,应提交公安机关或人民法院的判决书或其他有效证明。

(2)由于机动车事故引起的伤亡提出工伤认定的,应提交公安交通管理等部门的责任认定书或其他有效证明。

(3)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的,应由当地公安部门出具证明或其他有效证明;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认定因工死亡应提交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结论。

(4)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提供医疗机构的抢救和死亡证明。

(5)属于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按照法律法规规定,提交由设区的市级相应机构或有关行政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

(6)属于因战、因公负伤致残的转业、复员军人,旧伤复发的,提交《革命伤残军人证》及医疗机构对旧伤复发的诊断证明。

对因特殊情况,无法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应书面说明情况。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劳动关系证明材料是劳动保障部门确定对象资格的凭证。规范的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是劳动合同,它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法定凭证。但在现实生活中,一些企业、个体工商户未与其职工签订劳动合同。为了保护这些职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益,《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劳动关系证明材料包括能够证明与用人单位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材料。据此,职工在没有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可以提供一些能够证明劳动关系存在的其他材料,如领取劳动报酬的证明、单位同事的证明等。

(三)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机构(或者鉴定机构)出具的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对于医疗诊断证明需要把握两点:

(1)出具诊断证明的医疗机构,一般情况下,应是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签订工伤保险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特殊情况下,也可以是非协议医疗机构(例如对受到事故伤害的职工实施急救的医疗机构)。

(2)出具职业病诊断证明的,应是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本人居住地的、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承担职业病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出具职业病诊断鉴定证明的,应是设区的市级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或者是省、自治区、直辖市级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01日 22:0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医疗机构相关文章
  • 2024单位没申报工伤赔偿由单位赔偿吗?
    1、工伤没申报上公司,劳动者可以自行申报工伤,否则可能得不到应有的补偿。2、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
    2024-05-05
    238人看过
  • 单位工伤已赔偿 还有工伤补足吗
    如果该职工所在的单位已经依法缴纳了工伤保险,除却像请假或停产期间等一系列需要用人单位支付外,其他项目需要工伤保险机构支付。若单位没有为员工缴纳工伤保险,则工伤职工所需的所有治疗费用由单位全额支付。当然,如果用人单位缴纳的工伤保险数额低于工伤职工所需的医疗费用,那么相应的差额由单位支付。一、工伤保险赔偿金额主要是首先确认单位有没有缴纳工伤保险如果确定是有保险的就可以提交部分的材料要求社保局开始进行审查和理赔,然后确认是工伤之后就需要鉴定伤残并因此向单位索要赔偿。如果该职工所在的单位已经依法缴纳了工伤保险,则需要工伤保险机构支付。若单位没有为员工缴纳工伤保险,则工伤职工所需的所有治疗费用由单位全额支付。当然如果用人单位缴纳的工伤保险数额低于工伤职工所需的医疗费用,那么相应的差额由单位支付。二、用人单位未买工伤保险发生工伤怎么办未参加工伤保险期间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
    2023-03-04
    253人看过
  • 工伤鉴定赔偿后还可以向用人单位索赔吗
    一、工伤鉴定赔偿后还可以向用人单位索赔吗工伤鉴定赔偿后是否还可以向用人单位索赔,需要具体分析:在获得工伤赔偿后,如果是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的,还可以追偿。如果单位没有给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由单位支付工伤赔偿,单位拒绝支付的,工伤保险基金可先行支付,再向单位追偿;如果是由第三人造成工伤,找不到第三人获得第三人拒赔的,也可由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再向第三人追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一条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用人单位不偿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追偿。《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二条由于第三人的原因造成工伤,第三人不支付工伤医疗费用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工伤保险
    2023-07-15
    212人看过
  • 用人单位工伤赔偿条件
    一、用人单位工伤赔偿条件1、工伤事故发生后,首要的是确认劳动关系。如果没有证据证明有劳动关系的存在,除非所在的劳动单位承认,那就无从谈起。具体来讲,如果出现这样的争议是要通过劳动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来确认。2、进行工伤认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之日起30日内,用人单位应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受伤害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如果没有予以认定,可以向工伤认定委员会所在地的人民政府或上一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3、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准备好材料,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鉴定。如果对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不服,可以向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4、进行劳动仲裁程序。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书拿到后,用人单位不主动赔偿,那就要进入劳动仲裁程序。注意提起仲裁申请的时限,即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后
    2023-04-14
    386人看过
  • 工伤赔偿是什么,工伤赔偿是单位赔还是社保赔
    一、工伤赔偿是什么工伤赔偿是职工因遭遇工伤事故或者患上职业病而获得的赔偿,包括治疗工伤的医疗费、康复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劳动能力鉴定费等费用。二、工伤赔偿是单位赔还是社保赔工伤赔偿可能是单位赔也可能是社保赔。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的,其工伤职工的工伤保险待遇,届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项目,由工伤保险基金按标准支付,其他的项目由用人单位按规定支付。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其职工发生工伤的,工伤保险待遇全部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三、工伤赔偿多久能拿到钱报了工伤
    2023-06-21
    439人看过
  • 工伤是单位赔偿吗2024
    法律综合知识
    一、工伤是单位赔偿吗除下列费用由公司赔偿外,其他费用由工伤保险进行赔偿,但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二)住院伙食补助费;(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九)劳动能力鉴定
    2024-01-21
    211人看过
  • 工伤是劳务派遣单位赔偿还是用人单位赔偿
    一、工伤是劳务派遣单位赔偿还是用人单位赔偿1、工伤赔偿标准规定的赔偿项目,有工伤保险的,其中一部分由工伤保险承担的。2、《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二)住院伙食补助费;(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九)劳动能力鉴定费。第三十九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2023-06-04
    187人看过
  • 工伤赔偿是直接赔偿给单位吗
    一、工伤赔偿是直接赔偿给单位吗工伤赔付款项应直接支付予员工个体而非企业组织。另一方面,工伤赔偿准则,亦即我们通常所说的工伤保险待遇标准,这是为了保障工伤职工以及工亡职工家属在遭受工伤事故后,依法应该享受到的具体赔偿项目及其相应的标准。在这种情况下,用人单位有责任向工伤职工本人支付所有的工伤赔偿项目。若用人单位未能按照规定缴纳工伤保险费用,那么他们就需要承担起支付全部工伤赔偿项目的义务。根据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三条的相关规定,所有的劳动者都必须参加工伤保险,并且由用人单位负责缴纳工伤保险费用,而劳动者本身则无需缴纳任何费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三条职工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不缴纳工伤保险费。《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六条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其中,经劳动能力鉴定丧失劳动
    2024-07-29
    433人看过
  • 工伤赔偿后单位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一、工伤赔偿后单位赔偿标准是怎样的?1、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4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2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0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2、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3、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二、职工因工伤发生的费用,保险基金和单位如何承担?1、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1)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2)住院伙食补助费;(3)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4)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5)生活不能自理
    2023-06-16
    358人看过
  • 工伤单位赔偿有期限吗
    法律综合知识
    一、工伤单位赔偿有期限吗1.在本单位事故损害或被认证、评估为职业病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贵公司应向目标区域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请领取工伤认定申请书,如若是该时间段内无法提交申请,那么受伤员工或其直属亲属、工会组织在同一事故损害或被认证、评估为职业病之日起算的1年之内,可以向贵公司所在地区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直接递交工伤认定申请。2.得到工伤认定结论后,经过适当的康复,工伤员工的身体状况若相对稳定,且对其工作能力产生了重大影响,应当及时进行劳动能力评定。该项工作由工伤员工、工伤员工的直属亲属或贵公司代为提出申请至设在大都市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同时提供包括工伤认定决定以及相关医疗材料等在内的所有文件资料。《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的,用人单位应在30日内申请工伤认定;用人单位未申请的,职工本人、近亲属等可以在1年内自行申请。错过了1年的申请时效,而无法获得赔偿。二、2024年上海工
    2024-02-22
    447人看过
  • 工伤赔偿案件后如何索赔
    认定为工伤后,若用人单位为工伤职工购买工伤保险的,可以持工伤认定决定书等证明材料,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工伤保险待遇;若未购买的,由用人单位支付相应的赔偿。一、不存在劳动关系的是否构成工伤如果不存在劳动关系的,不能被认定为工伤。当事人提出工伤认定的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工伤认定申请表;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根据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确定的费率缴纳工伤保险费,劳动者不缴纳。二、工伤待遇的有哪些流程申领工伤待遇的流程:用人单位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伤者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携带工伤认定决定书等资料向工伤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工伤保险待遇。三、工伤休息期间是不是没有工资一定会有误工费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
    2023-04-11
    321人看过
  • 单位买了工伤险后面赔偿是按照工伤基数来赔偿吗
    一、单位买了工伤险后面赔偿是按照工伤基数来赔偿吗咱们得说清楚,工伤赔钱是按照你发生工伤时的前12个月平均工资算的,而不是按社保交费基数来算哦!具体来说就是,如果你的工资比当地人均工资高出三倍,就按照人均工资的三倍算;要是你的工资比当地人均工资低了六成,那就算作人均工资的六成好了。《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四条本条例所称工资总额,是指用人单位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本条例所称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二、医生写病例把离断写成骨折影响工伤赔偿吗没问题!咱们国家的劳动法规就是要保障大家的权益,尤其是工伤赔偿这类问题,骨折可是工伤里面挺重的伤了,肯定能受到劳动法的保护啊!只要
    2024-07-18
    132人看过
  • 有工伤保险工伤10级赔偿是单位赔吗?
    一、有工伤保险工伤10级赔偿是单位赔吗?有工伤保险的,工伤10级赔偿金大多是社保部门赔付的,公司只需要支付少部分赔偿金。《社会保险法》第三十九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二、工伤10级的赔偿项目有哪些?1、医疗费,按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支付。2、伙食补助费,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3、康复治疗费,须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治疗,按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支付。4、工伤医疗期工资,工资福利待遇不变5、生活护理费,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
    2024-01-19
    137人看过
  • 员工工伤工伤保险赔了单位还需要赔吗
    一、员工工伤工伤保险赔了单位还需要赔吗面对员工工伤的情况,虽然工伤保险会承担大部分赔偿,但用人单位仍需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1.具体来说,根据《社会保险法》的规定,用人单位需要支付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五级和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以及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时应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2.这些费用并不包含在工伤保险的支付范围内,因此,即使工伤保险已经赔付,单位仍需按照国家规定履行其赔偿责任。二、工伤保险赔偿范围及标准工伤保险的赔偿范围广泛,涵盖了从医疗费用到康复费用,再到生活护理费、伤残补助金等多个方面。1.工伤保险基金将支付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食宿费、伤残辅助器具费用等。2.对于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后,还将支付生活护理费。3.工伤保险还涉及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医疗补助金等赔偿项目,具体标准则根据工伤职工的伤
    2024-07-31
    283人看过
换一批
#医疗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医疗机构,是指依法定程序设立的从事疾病诊断、治疗活动的卫生机构的总称。 医疗机构免责的条件主要有患者在诊疗活动中,患者或者其近亲属不配合医疗机构进行符合诊疗规范的诊疗;医务人员在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下已经尽到合理诊疗义务;限于当时的... 更多>

    #医疗机构
    相关咨询
    • 工伤保险交了后,单位还要赔付工伤赔偿吗?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7-25
      1、如果是属于工伤认定的情形,先申请工伤认定,认定后,申请劳动能力等级鉴定,然后享受工伤待遇主要赔偿项目为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后两项需要与用人单位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如果单位依照法律规定为你缴纳社保的,享受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工伤待遇可以由社保支付,一次性就业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如果单位没有为你缴纳社会保险的,工伤待遇由你单位支付。 2、工伤认
    • 工伤赔偿单位和侵权赔偿单位工伤赔偿能并行吗
      广东在线咨询 2021-11-07
      侵权赔偿和工伤赔偿可以并行。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职工因第三人原因造成工伤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已经对第三人提起民事诉讼为由拒绝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因此,劳动者因第三人原因发生工伤事故的,可以同时享受工伤赔偿和侵权赔偿。
    • 员工工伤保险赔偿以后单位还赔吗是怎么赔偿的?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6-12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一条为了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促进工伤预防和职业康复,分散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制定本条例。 第六十条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未参加工伤保险期间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也就是说工伤保险是减轻用人单位的负担,如果交了工伤保
    • 2003年的工伤以后单位还给赔偿吗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2-14
      在2003年发生的工伤后,达到伤残等级,因为没有解除劳动关系而一直没有工伤伤残赔偿的可以在解除劳动关系时要求得到赔偿。参照《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
    • 工伤后工资赔偿由单位发吗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7-21
      工伤之后,员工存在一个停工留薪期,工伤后工资赔偿由单位发吗,单位需要按月支付员工工资。如果单位没有支付的话,可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进行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