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是不会退定金的,因为定金是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后支付的,不存在退还的情况。但如果开发商或中介承诺买家可以办理购房资格,诱买家签订合同并支付了定金,可以要求他退款并无条件退还所有房款,其余情况下的定金,如果当事人之间没有约定是不可以退的。
定金是指当事人双方为了保证债务的履行,约定由当事人方先行支付给对方一定数额的货币作为担保,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定金合同要采用书面形式,并在合同中约定交付定金的期限,定金合同从实际交付定金之日生效。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一、定金与相关概念的区别
1、定金与保证金
(1)保证金是指合同当事人一方或双方为保证合同的履行,而留存于对方或提存于第三人的金钱。
(2)在现实经济生活中流行的保证金主要有两种形式:一种是合同当事人为保证其债权的实现而要求另一方提供的保证金。另一种形式的保证金,是双方在合同成立时候,为保证各自义务的履行而向共同认可的第三人(通常为公证机关)提存的保证金。
(3)保证金也具有类似定金一样的担保合同实现的作用,但其没有双倍返还的功能。而且当事人可以自行约定定金的作用功能(如:合同订立的保证、合同生效的条件、合同成立的证明、或者合同解除的代价)。而这些功能是保证金不具备的。
(4)保证金留存或提存的时间和数额是没有限制的。双方当事人可以自行约定在合同履行前、合同履行过程中皆可;保证金的数额可以相当于债务额,并不像定金那样,其总额不得超过主合同总价款的20%,而且必须是在合同约定时或者合同签订前给付。
2、定金与预付款
(1)预付款概念
预付款是产品或劳务的接受方为表明自己履行合同的诚意或者为对方履行合同提供一定资金,在对方履行合同前率先向对方支付的部分价金或劳务报酬。实践中,订金、预付金、诚实信用金等都是预付款的种种别名。
(2)两者的区别
预付款的目的在于以率先支付一定款项作为合同履行的诚意,或者将这一数量的款项作为合同履行所需资金的一部分。所以,预付款实际上是合同应该履行款项的一部分,定金则不然。
定金的给付时间既可以在主合同正式订立(即合同预约阶段),也可以在合同订立后。而预付款一般在合同正式订立之后才能要求给付。
-
长沙购房资格没通过,定金能退吗?
292人看过
-
购房定金是否有资格不退
167人看过
-
没有购房资格和有购房资格的人可以一起买房吗
296人看过
-
购房资格没到定金首付可退不?
167人看过
-
有没有人购房定金没退过
336人看过
-
二手房无购房资格退还定金有可能吗
356人看过
定金是在合同订立房屋租赁定金纠纷或在履行之前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作为担保的担保方式。给付定金的一方称为定金给付方,接受定金的一方称为定金接受方。根据民法的有关理论,定金具有下列法律特征: 1、定金具有从属性。定金随着合同的存在而存在,随着合... 更多>
-
合同签了没有购房资格可以退回定金吗宁夏在线咨询 2022-09-16第一,购房者对于已经大范围、长时间公布的限购政策应当尽到了解义务,如果明知不符合限购政策而意图规避并认购房产,显然存在过错;开发商则对于购房者是否符合限购资格应尽到提醒注意、初步审核的义务,如未作出明确的提醒注意,则属于未尽到应尽义务,具有过错;第二,在双方均有过错的情况下,应当各自承当相应的责任。根据原则,开发商存在过错,则应双倍返还,购房者存在过错,则应没收定金,两者相抵,购房者仍可收回定金。
-
-
没有购房资格的怎么退购房定金?相关的法律法规是什么?广东在线咨询 2023-03-30没有购房资格的如何退购房定金,建设部的《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规定:“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在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之前,向买受人收取预订款性质费用的,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所收费用应当抵作房价款,当事人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向买受人返还所收费用”。
-
购买房屋的合同是否有效,即使购房人没有购房资格?甘肃在线咨询 2024-11-08没有购房资格,不属于违反了中央政府、地方政府调控房地产市场的政策文件,因此不会导致合同无效。尽管所签订的买卖合同是有效的,但这类合同属于法律上或者事实上不能履行的合同,因此仍然需要解除。 作为一名成年购房者,在购房前应充分了解并初步审核自身的购房资格。由于房屋买受人属于限购对象导致房屋买卖双方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法履行,房屋买受人构成违约,应当承担违约损害赔偿责任。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