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偷盗公司员工信息如何判
盗窃公司员工信息一般是构成侵犯商业秘密罪,法律规定行为人具有以盗窃、贿赂、欺诈、胁迫、电子侵入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等法定行为之一,情节严重的,会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刑法》
第二百一十九条有下列侵犯商业秘密行为之一,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以盗窃、贿赂、欺诈、胁迫、电子侵入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
(二)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
(三)违反保密义务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的。
明知前款所列行为,获取、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该商业秘密的,以侵犯商业秘密论。
本条所称权利人,是指商业秘密的所有人和经商业秘密所有人许可的商业秘密使用人。
二、侵犯商业秘密罪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一)客体要件
侵犯商业秘密罪侵犯的客体为商业秘密权利人对商业秘密所拥有的合法权益以及受国家保护的正常有序的市场经济秩序。
本罪侵犯的对象是商业秘密。
(二)客观要件
侵犯商业秘密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反不正当竞争法律法规规定,侵犯商业秘密,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
侵犯商业秘密罪客观要件包括:
1、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
2、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
3、与权利人有业务关系的单位和个人,违反约定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
4、权利人的职工违反合同约定或者违反权利人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
5、第三人明知或者应知前款所列违法行为,获取、使用或者披露他人的商业秘密,视为侵犯商业秘密。
(三)主体要件
侵犯商业秘密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
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备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
单位亦能构成本罪主体。
(四)主观要件
侵犯商业秘密罪的主观方面只能是故意,即行为人有意识地通过多种手段侵犯商业秘密。
过失不构成本罪。
至于行为人出于何种动机而实施犯罪,不影响本罪的成立,只是量刑时可考虑的情节。
三、侵犯商业秘密罪的追诉标准有哪些
侵犯商业秘密,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给商业秘密权利人造成损失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
(二)因侵犯商业秘密违法所得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
(三)致使商业秘密权利人破产的;
(四)其他给商业秘密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三章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第七节 侵犯知识产权罪 第二百一十九条 有下列侵犯商业秘密行为之一,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n(一)以盗窃、贿赂、欺诈、胁迫、电子侵入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n(二)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n(三)违反保密义务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的。\n明知前款所列行为,获取、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该商业秘密的,以侵犯商业秘密论。\n本条所称权利人,是指商业秘密的所有人和经商业秘密所有人许可的商业秘密使用人。
-
离职员工偷查公司信息违法吗
153人看过
-
偷盗公司账户的钱如何判刑
193人看过
-
偷盗公司两万左右如何判刑
432人看过
-
员工偷窃公司物品如何处罚
492人看过
-
公司员工偷东西应该如何办
76人看过
-
员工如何举报公司偷税漏税
173人看过
-
药房员工偷盗如何判处江苏在线咨询 2022-10-111、如果是以职责的便利偷盗,那是职务侵占;否则,应当认定为盗窃。 2、如果是盗窃,累计数量达到3000元的,或者一年内三次以上的,构成犯罪,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 3、如果是职务侵占,累计数量达到5000元的,构成犯罪。
-
公司使用盗取个人信息偷税如何定罪????四川在线咨询 2022-10-06首先,公司偷税的行为不一定构成犯罪,如果被查出来把税补上,一般也不会按逃税罪追究刑事责任。当前逃税的行为还是以行政责任为主。盗用个人信息逃税,只是逃税的方法,一般不会产生额外的责任。
-
公司员工盗取员工信息怎么处理河南在线咨询 2022-01-30立即报警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一十九条有下列侵犯商业秘密行为之一,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 (二)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 (三)违反约定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
-
员工提供的信息公司如何核实湖北在线咨询 2023-02-22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0号)第二十四条和第二十五条,纳税人向扣缴义务人提供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的,扣缴义务人应当按照规定予以扣除,不得拒绝,也不得擅自更改纳税人提供的相关信息。 但扣缴义务人根据其所掌握信息,发现纳税人提供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可以要求纳税人修改。纳税人拒绝修改的,扣缴义务人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报告,税务机关应当及时处理。
-
跟公司员工开走偷盗公司车辆构成什么罪, 偷盗公司车辆构成何种犯罪广东在线咨询 2022-02-27构成盗窃罪。劳动者与用人单位有纠纷,可以依法申请仲裁或到法院起诉处理,将单位车辆偷偷开走,就是盗窃行为,虽事出有因,但不影响定罪。《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