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整治的重点是什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25 17:24:12 228 人看过

整治民间借贷的对策:1、金融部门要积极筹措资金,提高服务水平。2、要制定完善合理的民间借贷法规和办法,正确引导民间借贷行为。3、银监会应切实担负起金融监管职责,制止和规范民间借贷行为。4、政府应切实改善投资环境,鼓励引导民间资金直接投资。

民间借贷的特征是什么

(1)民间借贷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

借贷双方通过签订书面借贷协议或达成口头协议形成特定的债权债务关系,从而产生相应的权利和义务。债权债务关系是我国民事法律关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这种关系一旦形成便受法律的保护。

(2)民间借贷是出借人和借款人的合约行为。

借贷双方是否形成借贷关系以及借贷数额、借贷标的、借贷期限等取决于借贷双方的书面或口头协议。只要协议内容合法,都是允许的,受到法律的保护。

(3)民间借贷关系成立的前提是借贷物的实际支付。

借贷双方间是否形成借贷关系,除对借款标的、数额、偿还期限等内容意思表示一致外,还要求出借人将货币或其他有价证券交付给借款人,这样借贷关系才算正式成立。

(4)民间借贷的标的物必须是属于出借人个人所有或拥有支配权的财产。

不属于出借人或出借人没有支配权的财产形成的借贷关系无效,不受法律的保护。

(5)民间借贷可以有偿,也可以无偿,是否有偿由借贷双方约定。

只有事先在书面或口头协议中约定有偿的,出借人才能要求借款人在还本时支付利息。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一条,本规定所称的民间借贷,是指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及其相互之间进行资金融通的行为。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从事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因发放贷款等相关金融业务引发的纠纷,不适用本规定。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1日 03:1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借款相关文章
  • 整治民间借贷行为的可行对策有哪些
    1、金融部门要积极筹措资金,提高服务水平2、要制定完善合理的民间借贷法规和办法,正确引导民间借贷行为3、银监会应切实担负起金融监管职责,制止和规范民间借贷行为4、政府应切实改善投资环境,鼓励引导民间资金直接投资5、强化金融和法律知识宣传,引导民间借贷健康运行6、强化利率管理,进一步规范民间借贷一、金融部门要积极筹措资金,提高服务水平1、在坚持适度从紧的货币政策的前提下,适时对那些经营管理水平较高,产品有市场竞争能力,能够还本付息的企业加大信贷投入力度,支持其合理的资金需求。2、努力改善服务水平,利用现代技术为居民提供简便、快捷的存款服务。3、各国有商业银行的信贷资金在向大中型企业或大项目倾斜的同时,也应该适当满足地方经济发展的合理资金需求,以缓解资金供求矛盾。4、人民银行应加强对农村信用社的政策引导,要设立支农贷款比例、农户贷款发放量、发放户数和资金回收率等若干指标,加大信用社支农服务的检
    2023-06-01
    496人看过
  • 对民间借贷行业的迅速发展该如何整治
    一、金融部门要积极筹措资金,提高服务水平1、在坚持适度从紧的货币政策的前提下,适时对那些经营管理水平较高,产品有市场竞争能力,能够还本付息的企业加大信贷投入力度,支持其合理的资金需求。2、努力改善服务水平,利用现代技术为居民提供简便、快捷的存款服务。3、各国有商业银行的信贷资金在向大中型企业或大项目倾斜的同时,也应该适当满足地方经济发展的合理资金需求,以缓解资金供求矛盾。4、人民银行应加强对农村信用社的政策引导,要设立支农贷款比例、农户贷款发放量、发放户数和资金回收率等若干指标,加大信用社支农服务的检查监督和考核力度。5、金融部门要创造条件,积极开拓融资市场,为企业直接融资创造条件,从而规范企业行为,同时也为投资者正确地把握投资方向提供稳妥的金融条件。二、要制定完善合理的民间借贷法规和办法,正确引导民间借贷行为鉴于目前民间借贷普遍存在且有进一步扩大的趋势,国家或相关部门要尽快制定《民间借贷
    2023-06-01
    147人看过
  • 民间借贷比金融借贷有什么优点
    民间借贷的优势分析低利率互助型借贷这种形式也就是民间常见的“帮困济贫”,主要是城乡居民、个体私营企业主之间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的无偿或有偿的相互借贷行为。相互熟悉、相互信任的借贷双方直接见面,约定借款金额、期限、利息,由口头约定、或打个借条,用于个人之间,主要是亲友之间临时性资金调剂,金额从几百元到数万元,企业之间金额由数万元到数百万元,有的民间抵押借款甚至单笔达上千万元。民间贷款公司借贷借款期限灵活,有不定期、几天、几个月,借贷双方私交好时期限可以长达几年。互助型借贷基本不考虑盈利或只有微小利益。民间贷款的用途主要是解决生活、生产急需。条件相对较低民间贷款普遍门槛低,显然更加适合于小企业。资金使用效率较高银行贷款期限一般以定期形式出现,而民间贷款可以即借即还,适合小企业使用频率高的特点。民间贷款公司发放高息型借贷。这种借贷的融资主体主要是个体及民营中小企业,以关系和信誉为基础,筹措资金多用
    2023-04-17
    197人看过
  • 最新民间借贷司法解释重点解读内容是什么?
    一、民间借贷司法解释的重点解读第一条本规定所称的民间借贷,是指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及其相互之间进行资金融通的行为。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从事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因发放贷款等相关金融业务引发的纠纷,不适用本规定。解读:该条的意义不在于何种类型适用本规定,而在于何种类型不适用本规定。第二条出借人向人民法院起诉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解读:本条的重点在于第二款,如若借据等债权凭证上未载明债权人,那么根据“占有即所有”的推定原则,持有人持有债权凭证的行为本身便意味着持有人完成了初步的举证义务,若债务人能够提出反证,证
    2023-06-01
    311人看过
  • 民间借贷写借条的重要事项有什么
    一、民间借贷写借条的重要事项有什么民间借贷写借条的重要事项有:一、资金出借人、借款人、担保人基本信息;二、借款信息与用途:三、借款金额;四、借款期限;五、借款利率与利息;六、未按时偿还的违约金。七、担保人确认条款:八、担保范围与担保期限。九、借款人、担保人签字确认;十、借条出具时间。《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二)标的;(三)数量;(四)质量;(五)价款或者报酬;(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七)违约责任;(八)解决争议的方法。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二、民间借贷合同成立的条件有什么民间借贷合同成立有:1、民间借贷合同存在双方或多方订约当事人;2、合同当事人就合同的主要条款达成合意;3、合同的成立应经过要约、承诺阶段;4、书面形式需要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
    2024-01-10
    293人看过
  • 什么是借贷,与民间借贷的关系
    民间借贷是指不经过金融机构而私下进行的货币或非货币的借贷活动。民间借贷是一种历史悠久、在世界范围内广泛存在的民间金融活动,主要指自然人之间、自然人与法人或其他组织之间,以及法人或其他组织相互之间,以货币或其他有价证券为标的进行资金融通的行为。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从事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发放贷款等相关金融业务,不属民间借贷范畴之列。一、自然人与企业之间的借款合同的效力如何认定一般情况下,自然人与企业之间的借款合同是有效的,但是,如果有法律规定的无效情形的话,则是无效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如何确认公民与企业之间的借贷行为效力问题的批复》中指出:公民与非金融企业之间的借款属于民间借贷,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的有关规定办理,应当认定无效:(1)企业以借贷名义向职工非法集资;(2)企业以借贷名义非法向社会集资;(3)企业以借贷名义向社会公众发放贷款;(
    2023-03-26
    212人看过
  • 民间借贷是指什么民间借贷纠纷产生的原因是什么
    民间借贷是一种直接融资渠道,银行借贷则是一种间接融资渠道。民间借贷是民间资本的一种投资渠道,是民间金融的一种形式。民间借贷纠纷产生的原因1.诚信缺失诚信缺失是民间借贷纠纷产生的最主要原因。现实中,很大一部分案件的当事人在借款之前就已经明知自己没有偿还能力,但为了满足自己的需要,又不得不借款;一部分案件当事人根本没有按照双方在借款时的约定使用借款,其借款的目的就是为了把借得的钱以更高的利率在转借给他人,从而牟取中间的利息差额;还有一部分案件的当事人不从自己的实际偿还能力出发,为了骗取出借人的借款,订立自己无法按期履行归还义务的还款期限。这些人在借款后或以种种理由推托,不主动偿还,或没有偿还能力,根本不打算偿还,或不见踪影,不能追偿,使以诚信为基础的民间借贷混乱不堪。2.追逐高额利润高额的利息是引诱出借人借款的又一主要原因。很多当事人在借款时所写的借条的金额数比实际取得的现金要多的多。例如,张
    2023-06-08
    424人看过
  • 民间借贷民间借贷的案件受理依据是什么?
    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的有关规定: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一、借款利息的约定有哪些约定借款利息的时候应注意的问题有:1、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利率最高不要超过年利率24%,超过部分法律不予保护。2、双方在借款合同或借条中没有约定利息或约定不明确的,又不能证明的,可参照银行同类贷款利率计息。3、借贷双方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但是约定还款期限的,在约定还款期限内,借款人不负有支付利息义务。4、由债务人行为引起的无效借贷关系,如债务人以欺诈、胁迫等手段使债权人在违背真实意思情况下所形成的无效借贷关系;债务人除返还本金以外,还应参照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给付资金占用
    2023-02-18
    355人看过
  • 民间借贷贷款骗局的特点
    一、贷款全程不见面如果借贷人在办理贷款过程中,对方都只是通过一个电话号码、微信、传真等方式来和你联系,贷款整个过程都没有露面,那借贷人就要注意了,对方一定是骗子机构。二、收费便宜、门槛特别低一般来说,金融机构的收益和风险都是相对等的,如果贷款要求较低的话,那么其费用往往较高,如民间小贷公司,由于小贷公司门槛较低,为此,为了控制贷款风险,通常在费用方面都会比银行较高,借贷人在办理贷款时,千万不要被表面的利益所迷惑,天上不会掉馅饼,一定要三思而后行。三、贷前收费不可信正规的贷款机构是不会要求借贷人在贷款前支付任何费用的,如果对方还未发放贷款,就向你以各种名目收取费用的话,那该机构一定是骗子,借贷人最好绕道而行。
    2023-06-03
    385人看过
  • 民间借贷起诉状范本完整版内容是什么?
    一、民间借贷起诉状范本完整版内容是什么?民间借贷起诉状范本完整版内容,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规定,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二、起诉的流程1、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除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或者法律另有规定的以外,实行公开审理。对决定开庭审理的案件,将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双方当事人。2、开庭审理大致分为法庭调查、法庭辩论和评议,宣判等几个阶段。如果您提出回避申请,需要说明理由。如果您不提出申请或者申请被驳回,庭审将继续进行。3、在法庭调查阶段,审判长或审判员将组织双方当事人,
    2023-04-13
    288人看过
  • 民间借贷合同公证主体审查重点
    民间借贷合同的主体必有一方是自然人,且任何一方都不能为金融信贷资格的法人。我国法律禁止非金融机构的企业法人之间的非法资金拆借行为,它们所签订的借贷合同属于无效合同。该自然人要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公证人员要通过询问基本情况来判断其认知能力和精神状态,实务中重点审查老年人的行为能力,必要时,让其去医院做严格的精神鉴定。在审查主体资格时,要坚持人证相符、证证相符的原则,通过审查当事人的驾照、社保卡、记名的银行卡、结婚证、户口本(户口本上面的当事人身高、学历、户口迁移、孩子的生肖尤其重要)以及询问当事人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基本情况、结婚纪念日等问题,来确定自然人当事人的身份,以免公证人员进入疏忽大意的陷阱。民间借贷的双方必须是合意、自愿的,不能受外力胁迫与欺诈。因此,公证人员办理民间借贷合同公证时,一定要询问当事人的借贷行为是否是真实的意思表示,并且告知借贷行为所产生的法律后果,并记录在卷。自然
    2023-04-23
    408人看过
  • 民间借贷利率上限调整
    民间贷款利息上限是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根据规定贷款人要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但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的除外。前款所称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是指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自2019年8月20日起每月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民间借贷利息多少合法?最高法发布新规,明确以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每月20日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4倍为标准确定民间借贷利率的司法保护上限,取代原《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中“以24%和36%为基准的两线三区”的规定。除了规定民间借贷合法利息外,还规定了逾期利率以及其他费用,民间借贷逾期利息和其他费用不得超过贷款市场报价的四倍,否则是不合法的。法律依据:《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六条出
    2023-07-15
    206人看过
  • 房地产业成税收整治重点
    九部委“十五条”对住宅市场的影响似乎并不大。根据北京市建委官方网站提供的数据,6月份北京市期房网上签约共计15416套,签约面积共1945409平方米,其中,住宅签约共14234套,住宅签约面积共1717003平方米。这数据分别比5月份减少了1132套、44575平方米,环比跌6.8%和2.2%.数据显示,虽然6月份商品住宅预售登记数量也有所减少,但与5月份的14836套相比,仅仅减少了602套,环比也仅跌4.1%.另外,无论是住宅期房,还是现房,大户型依然是京城房地产市场的主角。其中,住宅期房的套均面积为120平方米/套,住宅现房的套均面积为152平方米/套。分析人士预测,7月份供应量将比6月份有所下降,普通住宅产品供应受结构影响,价格会略微上升。总体而言,北京房价会在国家宏观调控作用下放缓涨幅。**房地产业上半年完税110.7亿元,同比增长34.9%,成为第一纳税大户,引人关注的是,今
    2023-05-05
    499人看过
  • 民间借贷机构房产抵押贷款的优缺点是什么
    一、民间借贷机构房产抵押贷款优点:1、放款快。如果借款人满足贷款要求,并且能提供完整的贷款手续,当天就可以拿到贷款,可有效解决借款人的资金难题。2、门槛低。从目前来看,民间借贷机构办理房产抵押贷款,几乎没有对借款人的还款能力、信用情况进行限制,只要手续齐全,一般都能成功获贷。二、民间借贷机构房产抵押贷款缺点:1、成本高。由于民间借贷机构房产抵押贷款门槛低,为了控制信贷风险,只能提高贷款成本,借款人若需通过这种方式解决资金难题,一定要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确定好贷款额度、期限。2、不安全。民间借贷机构中不乏一些骗子公司,他们打着“手续简便”、“利率低”等口号“魅惑”急需资金的人。
    2023-02-01
    187人看过
换一批
#民间借贷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借款
    词条

    借款指企业向银行等金融机构以及其他单位借入的资金,包括信用贷款、抵押贷款和信托贷款等。借款也可以指当事人向银行等金融机构以及其他单位和个人借入的资金,包括信用贷款、抵押贷款和信托贷款等。借款合同也是一般的民事合同,应当适用民事诉讼法律以及相... 更多>

    #借款
    相关咨询
    • 民间借贷是否应该进行整治
      江苏在线咨询 2021-11-04
      整顿民间借贷行为的对策:政府要切实改善投资环境,鼓励和引导民间资金直接投资;银监会要切实承担金融监管责任,制止和规范民间借贷行为;加强金融法律知识宣传,引导民间借贷健康运行;制定完善合理的民间借贷法律法规,正确引导民间借贷行为;其他对策。
    • 整治民间借贷的对策是什,法律怎么规定的
      广西在线咨询 2023-12-19
      整治民间借贷行为的对策:政府应切实改善投资环境,鼓励引导民间资金直接投资;银监会应切实担负起金融监管职责,制止和规范民间借贷行为;强化金融和法律知识宣传,引导民间借贷健康运行;制定完善合理的民间借贷法规和办法,正确引导民间借贷行为;其他对策。
    • 民间借贷是什么,有哪些特点?民间借贷是什么?民间借贷有哪些特点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3-14
      一、民间借贷是什么,有哪些特点?(一)民间借贷是什么?民间借贷是指公民之间、公民与法人之间、公民与其他组织之间借贷。只要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即可认定有效,因借贷产生的抵押相应有效,但利率不得超过人民银行规定的相关利率。(二)民间借贷有哪些特点?1、民间借贷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借贷双方通过签订书面借贷协议或达成口头协议形成特定的债权债务关系,从而产生相应的权利和义务。债权债务关系是我国民事法律关系
    • 应该怎么样整治民间借贷的行为
      澳门在线咨询 2023-09-14
      1.在坚持适度从紧的货币政策的前提下,适时对那些经营管理水平较高,产品有市场竞争能力,能够还本付息的企业加大信贷投入力度,支持其合理的资金需求。 2.努力改善服务水平,利用现代技术为居民提供简便、快捷的存款服务。 3.各国有商业银行的信贷资金在向大中型企业或大项目倾斜的同时,也应该适当满足地方经济发展的合理资金需求,以缓解资金供求矛盾。 4.人民银行应加强对农村信用社的政策引导,要设立支农贷款比例
    • 民间借贷司法解释重点解读内容是什么?
      重庆在线咨询 2023-08-30
      第一条本规定所称的民间借贷,是指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及其相互之间进行资金融通的行为。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从事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因发放贷款等相关金融业务引发的纠纷,不适用本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