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项税额是纳税人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所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额。其中,直接在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进项税额不需要计算,而某些货物或非应税劳务的进项税额则是通过法定的扣除率计算出来的,具体地,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如下:
从销售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从海关取得的完税凭证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购进免税农产品的进项税额。按照买价10%的扣除率计算。买价包括纳税人的购进免税农产品支付给农业生产者或小规模纳税人的价款和按规定代收代缴的农业特产税。
购进废旧物资进项税额。专门从事废旧物资经营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收购的废旧物资,不能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根据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使用的收购凭证上注明的收购金额,依10%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予以扣除。
运输费用的进项税额,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外购货物(固定资产除外)所支付的运输费用(代垫运费除外),根据运费结算单据(普通发票)所列运费金额,依7%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准予扣除。
混合销售和兼营非应税劳务行为的进项税额,按规定应当征收增值税的,该混合销售行为所涉及的非应税劳务和兼营的非应税劳务所用购进货物的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以物易物等特殊销售行为的进项税额,对商业企业采取以物易物、以货抵债、以物投资方式交易的,收货单位可以凭以物易物、以货抵债、以物投资书面合同,以及与之相符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和运输费用普通发票,确定进项税额,报经税务征收机关批准予以抵扣。
除此之外,有些进项税额又是不允许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具体包括:
购进固定资产;用于非应税项目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用于免税项目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对企业兼营免税项目或非应税项目,纳税人应准确划分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对无法准确划分不得抵扣进项税额的按下列公式计算:
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当月全部进项税额×当月免税项目销售额、非应税项目营业额合计/当月全部销售额营业额合计
外商投资企业生产的货物既有出口又有内销的,应单独核算出口货物的进项税额;不能单独核算或划分不清出口货物进项税额的,按下列公式计算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
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当月全部进项税额×当月出口免税货物销售额/当月全部销售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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