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故扣押征地补偿金违法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1-15 23:05:53 330 人看过

一、无故扣押征地补偿金违法吗?

征地单位扣押征地补偿金是违法的,情节严重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

《土地管理法》

第八十条侵占、挪用被征收土地单位的征地补偿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

二、征地补偿的流程有哪些?

1、征地告知。

2、现状调查及确认。

对拟征土地现状的调查结果须经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确认;确有必要的,国土资源部门应当依照有关规定组织听证。

3、征询意见,组织征地听证。

4、征地材料的组织、审核及上报。

5、征地的审核和报批。

6、发布征收土地公告。

7、办理补偿登记。

8、拟定和公布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9、举行听证。

10、批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11、实施征地、交付土地。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批准后,市县人民政府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应及时依法组织落实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事宜,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的费用及时足额地支付给被征地的农民和村集体经济组织。

三、征地的基本原则有哪些?

(一)节约用地,合理用地的原则。

国家建设征收土地,要注意节约用地。各级人民政府和土地管理部门应当严格掌握用地控制指标,应当根据建设项目的性质和规模,确定征收土地的面积,不得多征、早征。

(二)兼顾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利益的原则。

国家也要给予被征收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适当补偿,对因征收土地而受损失的个人给予妥善安置和补助。

(三)谁使用土地谁补偿的原则。

土地征收的补偿,不是由国家支付,而是由用地单位支付。用地单位必须按法定的标准,向被征收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给予补偿。

(四)妥善安置被征地单位和农民的原则。

集体土地征收意味着农民集体土地所有权的丧失,意味着农民对土地的使用收益利益的丧失,故用地单位应当根据国家法律规定,妥善安排被征地单位和农民的生产和生活

(五)保证国家建设用地的原则。

国家建设征收土地,被征地单位必须无条件服从,这不但因为征收土地是国家政治权力的行使,而且因为国家权力的行使是为了维护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12日 09:1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收了征地补偿金能告违法拆迁
    一、收了征地补偿金能告违法拆迁是的,强拆后领取补偿款的行为并不等同于追认。根据法律规定,房屋的拆迁方式仅有两种途径:一种是在征收到被征用人同意并签署补偿协议之后进行;另一种则是在双方无法达成共识时,由县市级以上地方政府的土地行政管理部门颁布命令要求移交土地,随后通过司法程序进行强制执行。然而需注意,仅有法院有权实施强制性房屋拆卸行动。其余任何部门的此类行为均属非法。《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八条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强制执行申请书应当附具补偿金额和专户存储账号、产权调换房屋和周转用房的地点和面积等材料。二、征地拆迁前砍树违法吗怎么处理若砍伐树木构成违法行为,则应接受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的处罚:责令当事人按盗伐林木的十倍补种,并根据未取得许可证擅自砍伐林木价
    2024-04-29
    82人看过
  • 村组长扣留征地补偿费犯法吗
    依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农村集体土地征收补偿款是不得非法挪用、侵占的,如果非法扣留的是属于违法犯罪的行为。《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后,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公告,并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第四十九条规定: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将征收土地的补偿费用的收支状况向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公布,接受监督。禁止侵占、挪用被征收土地单位的征地补偿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第七十九条规定:侵占、挪用被征收土地单位的征地补偿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2023-06-15
    452人看过
  • 领取违法征地补偿款
    违法征地补偿款案判决原告刘xx,男,汉族,1948年4月x日生,住xx县城关镇xx村里东门村xx号。委托代理人卞申高,男,河南高成律师事务所律师,特别授权。被告xx县人民政府。法定代表人xxx,男,县长。委托代理人任x,女,xx县政府法律顾问。一般代理。委托代理人刘x,男,xxx国土资源局工作人员。特别授权。原告刘xx诉被告xx县人民政府确认土地征用违法及行政赔偿一案,于2013年9月5日诉至本院。本院受理后,向被告送达了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及举证通知书,依法组成合议庭于2013年10月28日、11月4日进行了公开开庭审理,原告刘xx及其委托代理律师卞申高、被告xx县人民政府的委托代理人任x、刘x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本案被诉具体行政行为是2012年2月,被告将原告承包经营的可耕地征用为非农建设。原告诉称,其以家庭联产形式承包xx县城关镇城里村耕地5.6亩,承包期限自1998年
    2023-04-30
    223人看过
  • 租房押金不退是违法吗,房东无故不退押金
    在合同约定的押金退还情况下,租赁押金不退还构成违约,是违法的。根据《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第一款的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义务。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五百七十八条规定,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示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房东不退租房押金怎么办房东不退押金怎么办如果承租人在租赁期间,损坏了屋内的设施,且房东有证据证明设施是租客损坏的,这种情况下房东可以不退押金,但在屋内设施未损坏的情况下,房东应将押金退还给租客,如果房东拒绝不退还,租客可以提起法律诉讼,强制房东退还押金。根据《民法典》第710条规定: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2023-08-06
    150人看过
  • 无缘无故扣除工资违法吗
    无缘无故扣员工工资是犯法的。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不得非法对劳动者进行罚款,用人单位非法克扣劳动者的工资属于违法行为,企业以罚款条数来扣绩效工资是不合法的。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一、离职后公司会补发之前工资吗离职后公司会补发之前工资。解除劳动关系时,用人单位应当一次性付清劳动者的工资。存在克扣的,可以要求用人单位补发。拒不补发的,可以申请仲裁。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根据相关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二、未签劳动合同上班半个月辞职,可以不给劳动者工资吗上班半个月辞职是有工资的,即使没签劳动合同。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如果用人单位拒不支付劳动者工资的,劳动者可以去劳动监察
    2023-03-18
    484人看过
  • 村委扣押征地补偿款怎么办理手续
    一、村委扣押征地补偿款怎么办理手续1.当村委扣押征地补偿款时,村民应首先尝试与政府就征地补偿款的发放时间、发放数额进行协商沟通。2.若协商无果,可以交由同级征收管理部门进行裁决。3.如果对裁决结果不服,村民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这样的流程旨在确保村民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同时促使村委依法履行其职责。二、村委需公布补偿费用收支在征地补偿款的发放过程中,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具有公布补偿费用收支状况的义务。即向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详细披露征收土地的补偿费用的来源、去向及具体数额。此举不仅有助于加强村民对补偿款使用的监督,还能有效防止村委侵占、挪用补偿款等不法行为的发生。三、村委不得侵占挪用补偿款根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的规定:1.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2.征收土地的安置补助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
    2024-07-24
    479人看过
  • 农村征地补偿费要扣税吗?
    显然是需要的!不过此部分税款并不是由失地农民承担,而是由征地部门承担。换句话说,农民土地被征用时候,农民拿到的补偿款所交的税费是由征地部门承担的,农民并不需要支付!一、被征地农民的土地补偿知情权权利人被征地农民享有的的土地补偿知情权表现为征地公告发布后国土部门以公告形式告知被征土地的农民土地补偿标准、数额;安置补助费的标准、数额、支付对象和支付方式等。在征地程序中,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公布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内容为:1,本集体经济组织被征用土地的位置、地类、面积,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种类、数量,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数量;2,土地补偿费的标准、数额、支付对象和支付方式;3,安置补助费的标准、数额、支付对象和支付方式;4,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和支付方式;5,农业人员的具体安置途径;6,其他有关征地补偿、安置的具体措施。二、大渡口区征地赔偿标准参考1、各项征地补偿费用的具体标
    2023-06-26
    337人看过
  • 违法辞退员工补偿金扣个税吗
    违法辞退员工补偿金一般是不需要交个税的,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征免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文件的规定,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用人单位发放的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用),其收入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的部分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因解除劳动合同取得经济补偿金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的有关规定,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一、公司可以辞退职工的情形1、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二)严重
    2023-02-25
    144人看过
  • 上班扣押金违法么
    仲裁委员会
    上班要求交押金的行为是违法的,收取押金是禁止的。劳动合同法虽然禁止用人单位利用订立劳动合同向劳动者收取风险抵押金以及各种形式的担保,但是还有一些特殊的法律规定,具体的说是这样:用人单位在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以后,根据本单位经营管理的需要,按照劳动者资源的原则可以向劳动者收取“风险抵押金”以及要求劳动者全员入股等企业生产经营行为。根据这个规定,如果单位商品贵重,需要向劳动者收取风险抵押金的,满足下列条件,可以收取:1、经营的实际需要、劳动者本人自愿、必须在劳动合同签订之后。一、用人单位收取押金不退怎么办如果公司坚持不退还押金,你可向劳动监察部门举报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之后还可以到法院提起诉讼,以维护你的合法权益。《劳动合同法》第九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由于法律明确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向劳动者收取
    2023-03-05
    146人看过
  • 法院能否将征地补偿款扣划
    一、法院能否将征地补偿款扣划征地补偿款如果是被执行人所有,人民法院可以划扣被执行人征地补偿款,但要保留被执行人生活必需部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法院有权采取执行措施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人民法院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第二百四十三条扣留提取收入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费用。人民法院扣留、提取收入时,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被执行人所在单位、银行、信用
    2023-05-17
    82人看过
  • 发放征地补偿作假是违法的吗
    发放征地补偿作假是违法的行为。可能在征地中编造虚假的征地文件,一边将吉田园建设的大量建筑物、构筑物、二层办公楼、人工湖、用建筑垃圾堆积并覆土的假山、树木进行高额评估套取赔偿款,一边在征地文件中造假说是农村耕地。将废弃建材厂说成是农村宅基地,并编造虚假非法占地、地上建筑物予以没收不予赔偿的行政处罚书。巧立名目、制作噱头骗取国家高额赔偿金。单独制定了超高的赔偿标准,大大高于周边其他人的赔偿标准。法律链接:《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征地补偿费如何发放各项补偿费用由被征地单位收取后,按如下方式处理:1、土地补偿费、依法应支付给集体的安置补助费、
    2023-04-30
    98人看过
  • 征地拆迁提出高额补偿违法吗
    一、征地拆迁提出高额补偿违法吗关于征收房屋价值的赔偿问题,我们得明确一点:那就是不能比在房屋征收决定公告那天被征收房子所在地方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还低。至于被征收房屋的价值,这是由专门负责评估房产价值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依照咱们国家有关房屋征收评估办法来进行估价的。要是你对这个评估出来的房屋价值有什么疑问或者不满意的话,你可以向那个评估机构提出重新评估的请求。如果你还是觉得不妥,那么你还可以进一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提出鉴定申请。关于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这个是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来制定的,他们在制定过程中会向全社会公开征集大家的意见。最后,做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会给被征收人提供以下补偿:首先是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其次是因为征收房屋而需要搬家、临时安置的补偿;最后还有因为征收房屋导致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还应该制定出相关的补助和奖励办法,以便对被征
    2024-07-23
    377人看过
  • 派出所无理扣押货车违法吗
    一、打架斗殴进派出所有没有权利扣车?打架斗殴所开的车辆,公安能扣留。《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二百二十二条在侦查活动中发现的可用以证明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的各种财物、文件,应当查封、扣押;但与案件无关的财物、文件,不得查封、扣押。持有人拒绝交出应当查封、扣押的财物、文件的,公安机关可以强制查封、扣押。第二百二十三条在侦查过程中需要扣押财物、文件的,应当经办案部门负责人批准,制作扣押决定书;在现场勘查或者搜查中需要扣押财物、文件的,由现场指挥人员决定;但扣押财物、文件价值较高或者可能严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的,应当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制作扣押决定书。在侦查过程中需要查封土地、房屋等不动产,或者船舶、航空器以及其他不宜移动的大型机器、设备等特定动产的,应当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并制作查封决定书。二、打人致轻伤有哪些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
    2023-03-09
    175人看过
  • 法院能否将征地补偿款扣划,土地征用补偿项目有哪些
    一、法院能否将征地补偿款扣划征地补偿款如果是被执行人所有,人民法院可以划扣被执行人征地补偿款,但要保留被执行人生活必需部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法院有权采取执行措施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人民法院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第二百四十三条扣留提取收入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费用。人民法院扣留、提取收入时,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被执行人所在单位、银行、信用
    2023-04-18
    58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村委扣押征地补偿款有法律效力吗
      江西在线咨询 2022-12-04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村委扣押征地补偿款的,村民可以通过提起行政复议或者诉讼等的方式维护自己的利益。 侵占、挪用被征收土地单位的征地补偿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 征地补偿款扣押怎么样
      福建在线咨询 2023-09-12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村委扣押征地补偿款的,村民可以通过提起行政复议或者诉讼等的方式维护自己的利益。 侵占、挪用被征收土地单位的征地补偿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 征地补偿款被扣押属于侵权吗
      广东在线咨询 2023-02-04
      侵权。如果征地补偿款被扣留在我国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我国对征地补偿款的发放是有明确的规定的,当地政府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对征地补偿款进行认定和处理。如果在实际情况中出现征地补偿不到位,当事人是可以直接投诉或者举报。
    • 无故克扣、应依法给经济补偿金
      安徽在线咨询 2022-10-21
      公司无故克扣、拖欠工资应依法给经济补偿金劳动报酬权是劳动者按自己提供劳动的数量和质量取得应得工资收入的权利。劳动报酬权是市场经济条件下劳动者的基本权利,是法律赋予劳动者的重要劳动权利之一,单位不能无故拖欠扣发劳动折报酬。我国劳动法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工资标准,工资标准可以根据劳动者所在岗位或者所从事的工作确定。在我
    • 乡镇征地可以抗拒扣押补偿款吗?
      新疆在线咨询 2023-09-04
      1、无权,征地补偿款应是村民个人所有财产,应给村民的部分,应当发到村民个人手中。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一十七条: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征收、征用不动产或者动产的,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 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法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等费用,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 征收单位、个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