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市涉外离婚登记办理材料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30 12:00:22 239 人看过

韶关市涉外离婚登记应提交材料如下:

香港居民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四)本人的出行证;

(五)本人的身份证。

澳门居民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四)本人的出行证;

(五)本人的身份证。

台湾居民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四)本人的出行证;

(五)本人的身份证。

出国人员、华侨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四)本人的出行证;

(五)本人的身份证;

(六)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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