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一至四级待遇的享受期限有何规定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11-08 01:22:17 323 人看过

一、工伤一至四级待遇的享受期限有何规定

一般不得超过12个月。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二、什么情况才能算工伤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患职业病的;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三、工伤单位不赔偿怎么办

劳动者可以依法申请劳动仲裁

《劳动法》第七十九条

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1.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2.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3.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4.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5.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三章 工伤认定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n(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n(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n(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n(四)患职业病的;\n(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n(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n(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1日 14:4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四级工伤的待遇规定
    四级工伤可以享受下列待遇:1、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四级伤残为二十一个月的工资;2、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四级伤残为工资的百分之七十五。残疾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3、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止发放残疾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职工因工伤残被认定为一级至四级残疾的,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应当以残疾津贴为基础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工伤复发还能享受什么待遇?所谓工伤复发,是指工伤人员经治疗,伤病情已稳定或相对稳定一段时间后,又在原工伤部位(伤口)出现与原工伤致病因素有关的活动性病灶和明显体征。需要说明的是,复发疾患需与原工伤部位有医学上的必然联系或相一致性方可确认。如因工负伤致股骨头、颈骨骨折,经治疗后骨折愈合,但若干月后原工伤部位出现缺血、坏
    2023-07-07
    424人看过
  • 工伤一至四级的待遇职工怎么赔偿
    一、工伤一至四级的待遇职工怎么赔偿1级至4级工伤伤残赔偿标准,在中国全国各地都是统一的赔偿标准,具体如下: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1.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4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2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0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2.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3.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
    2023-11-24
    371人看过
  • 马鞍山一级至四级工伤保险伤残待遇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1)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4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2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0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2)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3)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扣除个人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后,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市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2023-05-29
    310人看过
  • 四级工伤能享受高基本待遇吗
    职工被认定为四级工伤可以享受下列工伤保险待遇: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伤残津贴为本人工资的75%;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其他。农民工享受工伤待遇吗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是《工伤保险条例》赋予包括农民工在内的各类用人单位职工的基本权益,各类用人单位招用的农民工均有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各地要将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作为今年工伤保险扩面的重要工作,明确任务,抓好落实。凡是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农民工,用人单位必须及时为他们办理参加工伤保险的手续。对用人单位为农民工先行办理工伤保险的,各地经办机构应予办理。今年重点推进建筑、矿山等工伤风险较大、职业危害较重行业的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
    2023-07-28
    313人看过
  • 烟台职工因工致残待遇享受(五级至六级)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1、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①五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②六级伤残为14个月的本人工资。2、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注:1、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2、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2023-05-29
    318人看过
  • 职工5级工伤应享受何种工伤待遇?
    (一)5级伤残职工,可享受以下待遇:(1)在企业内仍没有达到退休年龄且单位不能安排工作的,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本人工资的70%,并由单位为其缴纳应缴的各项社会保险费。(2)伤残部位的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3)经本人提出,职工本人可以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由单位发给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各地的标准不一样:北京、天津为30个月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广东省则分别发放,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按本人工资为基数五级计发50个月,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按本人工资为基数五级计发10个月。但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应按规定扣减部分待遇。(二)用人单位应安排适当工作。(三)退休后可以享受工伤医疗待遇。试用期职工能享受工伤待遇吗《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规定,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依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
    2023-07-02
    321人看过
  • 四川:关于一至四级因工伤残农民工选择一次性享受长期待遇有关计算问题的复函
    关于一至四级因工伤残农民工选择一次性享受长期待遇有关计算问题的复函四川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川劳社函〔2007〕425号泸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你局《关于如何理解因工伤残农民工选择一次性享受长期待遇生活护理费计算问题的请示》(泸市劳社[2007]53号)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根据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和国家劳动保障部《关于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2004]18号)的规定,我省制定下发了川劳社办[2004]76号《四川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转发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从保障工伤农民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出发,主要明确规定了三点:一是用人单位应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为招用的农民工缴纳工伤保险费;二是农民工受到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其工伤保险待遇严格执行《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三是依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按月享受伤残津
    2023-06-09
    427人看过
  • 未在规定期限内申请工伤认定不能享受工伤待遇
    某县一公交公司的司机王某发生交通事故,本属于工伤范畴,但因其疏忽未能在工伤条例规定的一年内申请工伤认定,最后劳动仲裁委员会和法院因其没有工伤认定书对其要求享受工伤待遇请求不予支持。后来,公交公司出于人道主义考虑还是给予王某一定补偿,但相对工伤待遇还是有一定差距。所以,要维护自己的护法权益,不单要知道法律规定的实体权利,还要了解实现自己实体权利的程序。
    2021-11-30
    222人看过
  • 残疾职工如何享受八级工伤待遇?
    职工因工致残被认定为八级残疾的,享受下列待遇:1、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十一个月工资;2、劳动、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终止劳动,劳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残疾就业补助。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了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和一次性残疾就业补助的具体标准。职工因工作事故或者职业病接受治疗,享受工伤医疗。职工因工作受到事故伤害或者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原工资福利待遇在停工留薪期内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伤残如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等待遇。《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
    2023-07-07
    132人看过
  • 佛山伤残待遇标准(一至四级)
    一至四级伤残待遇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本人工资为基数):一级24个月,二级22个月,三级20个月,四级18个月。2、伤残津贴(以本人工资为基数)每月为:一级90%,二级85%,三级80%,四级75%。注:①伤残津贴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执行。②若与单位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的,单位和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并按规定享受医疗保险待遇;到退休年龄时改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基金补足。3、生活护理费(以当地上年度月社平工资为基数):在进食,翻身,大、小便,穿衣、洗漱,自我移动等五项中,五项均需护理的为一级、四项的为二级、三项的为三级、一至二项的为四级,待遇由工伤基金每月分别按一级60%、二级50%、三级40%、四级30%发放。4、跨统筹地区户籍而本人要求一次性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并终止劳动关系的,与社保部门签订协议按以下标准计发一次性待
    2024-04-09
    473人看过
  • 工伤待遇:等级未评定能否享受?
    工伤没有评上等级,可以享受工伤医疗和停工留薪期待遇,具体如下:1、治疗工伤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以及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2、停工治疗期间,按照工伤职工遭受事故伤害前正常上班期间的工资标准,按月支付工资福利待遇,并按医疗机构书面证明负责护理。四级工伤可以享受什么待遇四级工伤可以享受以下工伤保险待遇: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住院伙食补助费;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伤残津贴为本人工资的75%;其他。《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
    2023-07-11
    463人看过
  • 七至十级残疾者如何享受相应待遇?
    认定为七级至十级残疾的享受以下待遇:1、工伤保险基金按照残疾等级支付一次性残疾补助金为:七级残疾是13个月的工资,八级残疾是11个月的工资,九级残疾是9个月的工资,十级残疾是7个月的工资;2、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终止劳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残疾就业补助。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了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和一次性残疾就业补助的具体标准。七级至十级伤残待遇标准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七级伤残=本人工资13个月2、八级伤残=本人工资11个月3、九级伤残=本人工资9个月4、十级伤残=本人工资7个月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如《河北省工伤保险实施办法》第33条。工亡待遇标准1、丧葬补助金=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
    2023-07-16
    385人看过
  • 确定为工伤如何享受待遇
    一、确定为工伤如何享受待遇?①申请人向工伤保险部门提交申领工伤待遇的材料;②如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规定的,工伤保险部门正式受理,出具《工伤保险收文回执》给申请人;如材料不齐全的,工伤保险部门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补齐的材料;③工伤保险部门受理申请后,核算出各项工伤保险待遇补偿额,向用人单位、职工或其家属送达《工伤保险待遇核定书》和《工伤保险偿付核定单》,核发工伤保险待遇。二、申请工伤保险待遇需提交的材料(1)职工因工受伤的,须提供:①《工伤认定书》;②《工伤(职业病)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或《工伤职工自愿不做鉴定保证书》;③工伤职工本人医疗病历本、医疗费用收据和费用清单;④单位或职工的银行帐号;⑤其它材料:属机动车事故伤害的还需提供《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书》等。(2)职工因工死亡的,须提供:①《工伤认定书》;②有急诊抢救医疗费用的需提供工伤医疗病历本、医疗费用收据和费用清单;③《死亡通知书》和
    2023-04-16
    143人看过
  • 一至四级工伤保险待遇标准是多少
    工伤保险待遇标准又称工伤赔偿标准,是指工伤职工、工亡职工亲属依法应当享受的赔偿项目和标准。未参加工伤保险期间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工伤保险待遇标准应当是随着经济发展和生活水平提高而变化,因此,工伤职工或供养亲属按月领取的长期待遇,是需要适时进行调整的。一般情况,调整工伤保险待遇是需要经过统筹地区人民政府批准的。一至四级工伤保险待遇标准介绍标准: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按月享受伤残津贴: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要求: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工伤职工达到退
    2023-05-04
    446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如何享受一至四级工伤职工退休后的待遇
      云南在线咨询 2023-01-05
      一级至四级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后待遇各地的标准不一,具体细节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查询,参考《工伤保险条例》r第三十五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从工伤
    • 一级至四级伤残享受什么待遇,五级至十级伤残呢?
      陕西在线咨询 2022-10-30
      一、一级至四级伤残享受什么待遇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的,应退出生产(工作)岗位,并享受以下待遇:发给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按照伤残职工本人工资计发,分别为:24个月、22个月、20个月、18个月的标准。同时按月发给伤残抚恤金,分别为伤残职工本人工资的90%、85%、80%、75%.评上护理依赖等级者,按月发给护理费,标准按完全、大部分、部分护理依赖三个等级,分别为当地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
    • 江西省一级至四级伤残农民工享受长期伤残待遇暂行规定是如何规定的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3-27
      江西省一级至四级伤残农民工享受长期伤残待遇暂行规定第一条为了保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2004]18号)及《江西省实施若干规定》,制定本规定。第二条凡在本省县以上行政部门注册的用人单位务工的农民工(以下称务工人员)按本规定享受长期伤残津贴。本省县以上行政部门注册的用人单位聘用灵活就业人员参照本规定享受长期伤残待遇
    • 编造一级至四级伤残的,可以享受什么工伤保险待遇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4-13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 按规定工伤赔偿范围内的一级伤残等级,即享受三级至四级伤残待遇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3-24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