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
原告史某系某社区居民,无业。被告孙某系某工厂工人,工资约1000元。原告与被告于2005年6月结婚,婚后,由于原告与被告及其家人之间存在矛盾,一直未回被告家居住。原告于2006年1月生一女孩,从怀孕直至孩子出生后,被告对原告的生活从未照顾过,使原告无家可归。原告史某将孙某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令被告支付原告怀孕期间6个月生活费、营养费、住院及分娩后一个月期间的保姆费、怀孕期间租房费、住院期间医疗费、幼儿生活用品、交通费及生产以后每月生活费等共计1.5万余元。
[分歧]
本案审理的难点有二:一是原、被告婚后一直未共同生活,被告对原告有无扶养义务?一种意见认为,原、被告婚后就一直未共同生活,现根本无夫妻感情,故被告对原告无扶养义务。另一种意见认为,只要原、被告之间婚姻关系存在,无论是否在共同生活、夫妻感情如何,夫妻之间均有互相扶养的义务,故被告对原告有扶养的义务。二是原告的各项请求应如何支持?一种意见认为,对原告要求的分娩前后各6个月的生活费、怀孕期间的营养费应予支持,对原告的其他请求不予支持。另一种意见认为,除了支持原告分娩前后各6个月的生活费及怀孕期间的营养费外,对原告要求的生产住院期间的医疗费、陪护费及为幼儿购买生活用品费也应支持二分之一。
[评析]
笔者同意第二种意见。夫妻之间的相互扶养义务通常不会发生,但在一方无固定收入、缺乏生活来源而需要对方扶养时,才产生该义务。它的发生只以婚姻关系存在为前提,不以是否共同生活为要件。
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九条规定:夫妻有互相扶养的义务。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需要扶养的一方,有要求对方付给扶养费的权利。夫妻之间的扶养义务,属于民法上的强行性义务,不得以约定形式改变此种法定义务。夫妻之间接受扶养的权利和履行扶养对方的义务,是以夫妻合法身份关系的存在为前提条件的。该义务不受夫妻感情好坏及是否共同生活等的影响,只要婚姻关系没有解除,双方的扶养关系就依然存在。不过,夫妻之间相互扶养是有条件的,即在一方无固定收入和缺乏生活来源,或出于年老、患病等原因需要另一方扶养而另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法律授予权利人有要求义务人履行扶养义务的请求权。结合本案,原告无业而没有固定的收入,且在生产前后又确实不好找工作,无生活来源在情理之中,而被告在原告生产前后不履行自己应尽的照顾义务,故原告要求被告承担扶养义务的请求合情合理,于法有据,应得到支持。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扶养费应包括生活费、医疗费及与生活、医疗密切相关的其他费用。原告无固定收入,因生产不好找工作导致其无生活来源,且怀孕期间又确需加强营养,故原告要求生活费、营养费的请求应得到支持。原告因生产住院所花医疗费、陪护费、为孩子购买生活用品所花费用及交通费,均是在原、被告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花,上述费用被告也有责任分担,应承担二分之一。
河南省焦作市马村区人民法院:原大峰王松领
-
夫妻婚后没有共同生活能不能共同生活
480人看过
-
相互扶养是夫妻间的法定义务
461人看过
-
夫妻是否需相互扶养
323人看过
-
夫妻不能共同生活对方有赡养义务吗?
72人看过
-
离婚后是否存在互相扶养的义务?
162人看过
-
夫妻婚后共同生活不履行赡养义务的处理办法
231人看过
扶养通常概指各种社会关系中针对"弱者"所发生的经济供养和生活扶助,一般涵盖四个方面: (1)以国家为主体,在特定情形下体现社会福利的公力扶养,包括各种灾害救济、贫困救济、民政抚恤等; (2)以一定的社会组织、机构、单位为主体并逐步走向社会化... 更多>
-
夫妻有财产共同共同生活的义务吗湖北在线咨询 2023-05-24夫妻之间有共同财产的,对共同财产的义务如下: 一、家庭生活的费用,由共同财产支付,不足时,由夫或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分担。 二、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是共同债务,对于共同债务夫妻具有共同偿还的责任,首先应当用夫妻共同财产来偿还不足以清偿的则由个人负连带责任。 三、因管理共同财产所花费的费用应当由共同财产支付。
-
再婚夫妻共同生活几年才有相互继承权呢?辽宁在线咨询 2023-07-18再婚夫妻不需要共同生活几年才有相互继承权,只要该夫妻办理了结婚登记,领取了结婚证,在其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就是对方法律意义是的配偶,就具有相互继承权。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
离婚后孩子归夫妻共同生活能否要求共同抚养费?江苏在线咨询 2021-11-26离婚后,如果双方同意,孩子可以轮流抚养。两岁以下的孩子一般和母亲一起生活。如果母亲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和父亲一起生活:(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2)有抚养条件,父亲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3)由于其他原因,子女不能与母亲生活在一起。如果父母双方同意两岁以下的子女与父共同生活,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以允许。对于两岁以上未成年子女,父母双方都要求随其生活。
-
夫妻对共同生活的老人有赡养义务吗安徽在线咨询 2023-10-15赡养老人夫妻能分担,但是不是必须分担,因为根据《民法典》赡养父母是子女的法定义务,并没有女婿、儿媳要赡养岳父母、公公婆婆的规定,赡养对方父母不是女婿、儿媳的法定义务。
-
离婚后夫妻双方仍以共同名义共同生活澳门在线咨询 2023-07-12夫妻离婚后仍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是同居关系。 夫妻离婚后仍同居,有可能会出现俩人仍然有财产混同的现象,等到真的无法维持这种关系的时候,可能会就财产的分割出现纠纷,但是由于俩人已经离婚,并不属于夫妻关系所以财产不会再按照共同财产分割,一般是谁可以提供财产的出资证明等证据财产归谁。 所以夫妻离婚后,如果依然同居一定要避免财产混同的情况,自己购买的财产保留好完整的出资证明等证据。最好可以俩人之间签订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