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告死亡的收养关系应如何处理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29 16:54:13 461 人看过

法律规定,父母送养子女的需要父母双方共同同意。但是,被宣告死亡的人在被宣告死亡期间,在法律上与子女的亲权关系已经消灭,已不存在经其同意的问题。

因此,《民法典》规定,被宣告死亡的人在死亡宣告被撤销后,不得以未经本人同意为由主张收养关系无效。当然,如果各方当事人经过友好协商,一致同意解除收养关系,法律也是允许的。

宣告死亡的申请人顺序是怎样的

宣告死亡的申请人顺序是:

1、配偶;

2、父母子女;

3、兄弟姐妹、祖父母、祖父母、孙子女、孙子女;

4、其他有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人。

必须按此顺序申请。先顺序的申请人具有排他效力,先排除后顺序,权力平等。宣告死亡是指自然人离开住所,下落不明,达到法定期限,经利害关系人申请后,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法律制度。

《民法典》第五十二条,被宣告死亡的人在被宣告死亡期间,其子女被他人依法收养的,在死亡宣告被撤销后,不得以未经本人同意为由主张收养行为无效。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0日 16:1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宣告死亡相关文章
  • 被宣告失踪宣告死亡重新出现如何处理
    一、被宣告失踪宣告死亡重新出现如何处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三条被宣告失踪、宣告死亡的公民重新出现,经本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申请,人民法院应当作出新判决,撤销原判决。二、宣告失踪是指什么宣告失踪是指自然人离开住所,下落不明,达到法定期限的法律制度。利害关系人申请后,人民法院宣告失踪人员。这是人民法院通过法律推定确认自然人失踪、结束失踪人财产无人管理、不履行义务的异常事实,从而维护自然人合法权益和社会经济秩序稳定的重要制度。宣告自然人失踪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必须有自然人下落不明两年的事实。所谓下落不明,是指自然人离开住所没有消息。只有持续下落不明2年的自然人,利害关系人才能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他为失踪人员。下落不明的时间应从最终获得自然人消息之日起计算。战争期间下落不明的时间应从战争结束之日起计算;2.利害关系人必须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这里提到的利害关系人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
    2023-09-21
    279人看过
  • 民法典中宣告死亡撤销对收养关系有影响吗
    一、民法典中宣告死亡撤销对收养关系有影响吗根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失踪人被宣告死亡只是法律上的推定死亡。当被宣告死亡的人重新出现,或者有人确知他没有死亡时,经本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申请,人民法院应当撤销对他的死亡宣告。被撤销死亡宣告人有子女的,父母子女的权利义务应当恢复,但子女已被他人依法收养的,其收养关系不得单方解除。被宣告死亡的人在被宣告死亡期间,其子女被他人依法收养的,在死亡宣告被撤销后,不得以未经本人同意为由主张收养行为无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十二条【撤销死亡宣告对收养关系的影响】被宣告死亡的人在被宣告死亡期间,其子女被他人依法收养的,在死亡宣告被撤销后,不得以未经本人同意为由主张收养行为无效。二、宣告死亡会带来什么法律后果1、宣告死亡人的财产,在宣告期间被他人取得的,宣告死亡的判决被撤销后,该公民有权请求返还。利害关系人隐瞒真实情况使他人被宣告死亡而取得其财产的,除应
    2023-06-19
    487人看过
  • 处理宣告死亡后又回来的一方的关系的建议
    一方被宣告死亡后又回来,夫妻关系处理如下:1、被宣告死亡的配偶未单独结婚的,自法院判决撤销死亡宣告之日起,双方夫妻关系自行恢复;2、被宣告死亡的配偶已另行结婚的,再婚婚姻有效,被宣告死亡人与原配偶的夫妻关系不能自行恢复;3、即使再婚后离婚,或者再婚配偶已经死亡,被宣告死亡人与原配偶的夫妻关系仍不能自行恢复。法律规定,被宣告死亡的人的婚姻关系,自死亡宣告之日起消除。宣告失踪和宣告死亡的区别宣告失踪和宣告死亡的区别在于:1.设置的目的不同。2.下落不明的期限不同:宣告死亡的自然人下落不明的期限比宣告失踪的自然人下落不明的期限要长。自然人下落不明满2年的,利害关系人可申请宣告其失踪;自然人下落不明满4年的,或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且从事故发生之日起满2年的,其利害关系人方可申请其死亡。3.申请人不尽相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十一条被宣告死亡的人的婚姻关系,自死亡宣告之日起消除。死亡宣告被撤销
    2023-07-07
    293人看过
  • 宣告死亡婚姻关系恢复的条件
    死亡宣告被人民法院撤销时,其配偶尚未再婚的,夫妻关系从撤销死亡宣告之日起自行恢复,其配偶再婚,以及再婚后又高婚或者再婚后配偶又死亡的,则不得认定夫妻关系自行恢复。由于上例中孙某的情况属于后一种,即再婚后配偶又死亡的,这就决定了赵某与孙某的婚姻关系不能自行恢复,需要履行结婚手续。一、宣告失踪婚姻关系会存在吗夫妻双方一方被宣告失踪,婚姻关系仍是有效的;但是另一方有权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来终止婚姻关系。对夫妻一方被宣告失踪的,婚姻关系已名存实亡,另一方提出离婚请求的,人民法院即应判决准予离婚。根据我国《民法典》第40条规定,自然人下落不明满二年的,即该人离开自己居住的地方,音讯杳无,已持续达到二年的,其配偶、父母、子女等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下落不明的人住所地基层人民法院申请宣告他为失踪人。根据《民法典》第1079条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一方
    2023-03-24
    77人看过
  • 宣告死亡要哪些条件,宣告死亡后婚姻关系还存在吗?
    一、宣告死亡要哪些条件宣告死亡的条件为:1.下落不明满四年的;2.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从事故产生之日起满二年的。3.战争期间下落不明的,下落不明的时间从战争终结之日起计算。只有利害关系人提出宣告死亡申请的,人民法院才能依法作出死亡宣告。宣告失踪人死亡,必须由利害关系人向失踪人的住所地或最后居住地的基层人民法院提出宣告死亡的申请。人民法院应当发出寻找失踪人的公告,公告期间为1年。寻找失踪人公告期限届满仍无失踪人生存消息的,便可作出死亡宣告判决之日期为失踪人死亡的时间。此类事例比如登山遇雪崩、大海沉船等,等两年没有必要,只要有关机关的证明即可。二、宣告死亡后婚姻关系还存在吗宣告死亡后婚姻关系则不复存在。婚姻关系是一种具有严格人身属性的社会关系,当被宣告死亡人没有死亡,该死亡宣告被撤销时,被宣告人的婚姻关系能否自行恢复不可一概而论。宣告死亡具有与自然死亡相同的法律后果,即当某人被宣告死亡后他与配
    2023-07-13
    460人看过
  • 被宣告死亡期间子女被收养怎样处理
    一、被宣告死亡期间子女被收养怎样处理被宣告死亡期间子女被收养处理的方式:一般情况下,收养关系依法成立的,继续有效。但若被宣告死亡人员与收养人达成协商,解除收养关系的,可按照约定处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一十四条收养人在被收养人成年以前,不得解除收养关系,但是收养人、送养人双方协议解除的除外。养子女八周岁以上的,应当征得本人同意。收养人不履行抚养义务,有虐待、遗弃等侵害未成年养子女合法权益行为的,送养人有权要求解除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收养关系。送养人、收养人不能达成解除收养关系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一千一百一十一条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养子女与养父母的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子女与父母的近亲属关系的规定。养子女与生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二、死亡宣告被撤销,
    2024-01-04
    376人看过
  • 利害关系人可以宣告死亡吗
    一、利害关系人可以宣告死亡吗根据我国《民法典》第四十条规定自然人下落不明满二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该自然人为失踪人。第四十七条规定对同一自然人,有的利害关系人申请宣告死亡,有的利害关系人申请宣告失踪,符合本法规定的宣告死亡条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宣告死亡。由此可知,不仅仅是近亲属,利害关系人也是可以申请宣告失踪或宣告死亡的。被宣告死亡的人,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判决作出之日视为其死亡的日期;因意外事件下落不明宣告死亡的,意外事件发生之日视为其死亡的日期。二、申请宣告死亡需要哪些条件自然人下落不明的时间自其失去音讯之日起计算。战争期间下落不明的,下落不明的时间自战争结束之日或者有关机关确定的下落不明之日起计算。利害关系人申请宣告死亡,需要具备以下条件才可以申请:(一)下落不明满四年;(二)因意外事件,下落不明满二年;(三)因意外事件下落不明,经有关机关证明该自然人不可能生存的,申请宣
    2023-06-15
    57人看过
  • 撤销死亡宣告对被宣告死亡的人的婚姻关系有什么法律效果
    依据民法典的规定,当事人被宣告死亡的,婚姻关系自宣告死亡时消灭,如果撤销死亡宣告的,婚姻关系从撤销之日起恢复。《民法典》第五十一条【宣告死亡、撤销死亡宣告对婚姻关系的影响】被宣告死亡的人的婚姻关系,自死亡宣告之日起消除。死亡宣告被撤销的,婚姻关系自撤销死亡宣告之日起自行恢复。但是,其配偶再婚或者向婚姻登记机关书面声明不愿意恢复的除外。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十条【死亡宣告的撤销】被宣告死亡的人重新出现,经本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申请,人民法院应当撤销死亡宣告。第五十二条【撤销死亡宣告对收养关系的影响】被宣告死亡的人在被宣告死亡期间,其子女被他人依法收养的,在死亡宣告被撤销后,不得以未经本人同意为由主张收养行为无效。第五十三条【死亡宣告撤销后的财产返还】被撤销死亡宣告的人有权请求依照本法第六编取得其财产的民事主体返还财产;无法返还的,应当给予适当补偿。利害关系人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他
    2023-03-12
    344人看过
  • 宣告失踪或者宣告死亡案件对被宣告人财产如何处理
    一、宣告失踪或者宣告死亡案件对被宣告人财产如何处理1、宣告失踪或者宣告死亡案件,对被宣告人财产的处理如下:(1)人民法院可以根据申请人的请求,清理下落不明人的财产,并指定案件审理期间的财产管理人。(2)公告期满后,人民法院判决宣告失踪的,应当同时依照民法典第四十二条的规定指定失踪人的财产代管人。2、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三百四十一条宣告失踪或者宣告死亡案件,人民法院可以根据申请人的请求,清理下落不明人的财产,并指定案件审理期间的财产管理人。公告期满后,人民法院判决宣告失踪的,应当同时依照民法典第四十二条的规定指定失踪人的财产代管人。二、宣告死亡的条件有哪些(1)自然人失踪的事实。指受宣告人离开住所或居所没有任何音讯,处于生死不明状态。(2)失踪达到法定期间。即失踪人下落不明状态持续存在达到了法律规定的期间。普通期间为4年,从自然人音讯消失之次日起计算,因战争而下落不明的
    2023-12-08
    134人看过
  • 宣告公民失踪后利害关系人申请宣告死亡法院怎么处理
    一、宣告公民失踪后利害关系人申请宣告死亡法院怎么处理1、人民法院判决宣告公民失踪后,利害关系人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失踪人死亡,自失踪之日起满四年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宣告失踪的判决即是该公民失踪的证明。2、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三百四十三条人民法院判决宣告公民失踪后,利害关系人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失踪人死亡,自失踪之日起满四年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宣告失踪的判决即是该公民失踪的证明,审理中仍应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二条规定进行公告。二、申请宣告公民失踪的条件1、必须有公民下落不明满2年的事实。所谓下落不明,是指公民最后离开自己住所或居所地后,去向不明,与任何人都无联系,杳无音讯。认定公民下落不明的起算时间,应当从公民离开自己的最后住所地或居所地之日起,连续计算满2年,中间不能间断,如有间断,应从最后一次出走或最后一次来信时计算;战争期间下落不明的,从战争结束之日起计算;因
    2023-10-23
    434人看过
  • 宣告死亡是否会取消婚姻关系
    一、宣告死亡是否会取消婚姻关系被宣告死亡人的婚姻关系会自动消除。婚姻关系是基于男女双方人身关系,并且办理结婚登记而成立的一种法律关系。夫妻一方死亡后,双方人身关系就会终止,所以婚姻关系就会消除。《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十一条被宣告死亡的人的婚姻关系,自死亡宣告之日起消除。死亡宣告被撤销的,婚姻关系自撤销死亡宣告之日起自行恢复。但是,其配偶再婚或者向婚姻登记机关书面声明不愿意恢复的除外。二、宣告死亡的条件是什么宣告死亡的条件是:1.下落不明满四年;2.因意外事件,下落不明满二年。宣告死亡是自然人离开住所,下落不明达到法定期限,经利害关系人申请,由人民法院宣告其死亡的法律制度。法律上规定,宣告死亡的人的财产,在宣告期间被他人取得的,宣告死亡的判决被撤销后,该公民有权请求返还。根据《民法典》第四十六条规定,自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该自然人死亡:(一)下落不明满
    2023-08-29
    156人看过
  • 宣告死亡后如何赔偿
    一、宣告死亡后如何赔偿利害关系人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他人被宣告死亡而取得其财产的,除应当返还财产外,还应当对由此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二、宣告死亡审理程序1、申请和受理宣告公民死亡,必须由利害关系人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申请。对利害关系人的申请,人民法院应当进行审查,认为手续不完备且无法补正的,驳回申请;认为手续完备的,受理案件,进行审理。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可以根据申请人的请求,清理下落不明人的财产,并指定审理期间的财产管理人。2、发出寻找下落不明人的公告人民法院受理宣告死亡案件之后,必须发出寻找下落不明人的公告。被申请宣告死亡的公民下落不明满4年或者因不测的事故下落不明满2年的,公告期间为1年;被申请宣告死亡的公民因遇到意外事故下落不明,经有关机关证明其不可能生存的,公告期间为3个月。公告期间是寻找下落不明人、等待其出现的期间,也是宣告公民死亡的必经期间,人民法院不得缩短或者延长
    2023-05-06
    268人看过
  • 宣告死亡案如何给付
    [案情]湖北省洪湖市螺山镇中心小学一年级学生赵兵在放学回家途中,被一位素不相识的青年男子诱走。家长在其走失后,多方组织寻找,并请求当地地方政府、公安机关协助查找。2年后,仍杳无音讯,无奈之下,家长向人民法院申请其子宣告死亡。法院核查真相后,依法宣告赵兵死亡,并出具了宣告死亡书。赵兵在案发前已随校集体投保了平安保险,保险金额为3000元,事故发生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家长遂委托学校向保险公司申请给付。[分析]因平安保险条款未对宣告死亡案的处理做出具体规定,保险公司在讨论此案的给付问题时产生了三种意见。第一种意见:此案不予赔付。理由是宣告死亡在该保险合同中并未列为保险责任。根据学生平安保险条款第6条除外责任第6款“其它不属于本条款保险责任范围的情况”处理,应按除外责任不予受理,对本案予以拒赔。第二种意见:此案应予给付,但给付金额应为保险金额之半数。保险条款中所称意外伤害是外来的、突然的、非本意的
    2023-04-23
    85人看过
  • 一方被宣告死亡后又回来,夫妻关系怎样处理
    一方被宣告死亡后又回来,夫妻关系怎样处理按照我国《民法典》规定,被宣告死亡的人重新出现或者确知他没有死亡,经本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申请,人民法院应撤销他的死亡宣告。然后根据法院的撤销宣告死亡的判决,被宣告死亡的人可以重新办理户口登记等手续。被宣告死亡的人重新出现,其夫妻关系根据以下的不同情况有不同的结果:(一)如果被宣告死亡的人的配偶还没有另行结婚的,那么从法院判决撤销死亡宣告的那天起,双方的夫妻关系自行恢复。(二)如果被宣告死亡的人的配偶已经另行结婚的,再婚的婚姻有效,被宣告死亡人与原配偶的夫妻关系不能自行恢复。(三)即使再婚后又离婚的,或者是再婚的配偶已经死亡的,被宣告死亡人与原配偶的夫妻关系仍然不能自行恢复。《民法典》第五十条【死亡宣告的撤销】被宣告死亡的人重新出现,经本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申请,人民法院应当撤销死亡宣告。“id=“wt36123“>第五十一条【宣告死亡、撤销死亡宣告对婚姻关
    2023-04-11
    335人看过
换一批
#民法典总则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宣告死亡是指自然人离开住所,下落不明达到法定期限,经利害关系人申请,由人民法院宣告其死亡的法律制度。 依照法律的规定,公民下落不明满4 年(包括因战争而下落不明的,只从战争结束之日起算)或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满2 年(从事故发生之日起算),经... 更多>

    #宣告死亡
    相关咨询
    • 撤销死亡宣告后怎么解决宣告死亡期间的收养关系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3-10-18
      法律规定,父母送养子女的需要父母双方共同同意。但是,被宣告死亡的人在被宣告死亡期间,在法律上与子女的亲权关系已经消灭,已不存在经其同意的问题。 因此,《民法典》规定,被宣告死亡的人在死亡宣告被撤销后,不得以未经本人同意为由主张收养关系无效。当然,如果各方当事人经过友好协商,一致同意解除收养关系,法律也是允许的。
    • 宣告死亡撤销收养关系是怎样理解的
      湖南在线咨询 2022-08-01
      子女经合法手续被他人收养的,子女与收养人形成父母子女关系,子女与亲生父母之间在法律上不再具有父母子女关系。撤销死亡宣告后,与子女具有法律上父母子女关系的人仍然是养父母,子女与亲生父母之间的父母子女关系不能自然恢复,除非子女与收养人同时同意,否则撤销宣告死亡的人无权主张收养关系无效,即无权要求子女与自己恢复、而与他人解除父母子女关系。
    • 宣告死亡会引起收养关系结束吗?
      宁夏在线咨询 2023-09-28
      1,宣告死亡不引起收养关系结束的法律后果。养父母与养子女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享有与生父母子女相同的身份和权利义务。 2,在法律上收养关系的结束,只能由双方收养关系解除而产生。 3,如果收养人死亡后,被收养人又被其他收养时,才引发原收养关系的结束。
    • 那个撤销死亡宣告后收养关系的问题
      河北在线咨询 2022-07-01
      就是说被宣告死亡人实际没有死亡,所以这时需要撤销原来的错误的宣告死亡,但是如果此时被宣告死亡人的子女已经和其他人建立合法的收养关系,那么此收养关系依然有效
    • 宣告失踪的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宣告死亡的,应按什么顺序宣告死亡?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2-10
      答案选B,《民通意见》二十四条申请宣告失踪的利害关系人,包括被申请宣告失踪人的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以及其他与被申请人有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人。二十五条申请宣告死亡的利害关系人的顺序是:(一)配偶;(二)父母、子女;(三)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四)其他有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人。申请撤销死亡宣告不受上列顺序限制。二十九条宣告失踪不是宣告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