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有住房承租人到国外定居的,是否可以购买公有住房?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8-16 23:10:13 439 人看过

公有住房承租人到国外定居,承租人不得购买公有住房。承租人或其配偶到国外定居而承租户内留有一名同住人的,可在取得承租人同意购房的承诺后,按规定购房,但在国外的承租人不得作为购房人,购房时不得使用其工龄、职级、职称。若承租户内留有二名或二名以上同住人的,须按规定变更租赁户名后,再按购买公有住房的有关手续办理购房。

<br

财政部关于城镇职工购买公有住房契税问题的通知

【发布日期】1988-6-28【实施日期】1988-6-28【发布单位】【文号】(88)财农税字第30号

根据国务院国发[1988]11号《关于印发全国城镇分期分批推行住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和国务院办公厅国办发[1988]13号《关于转发国务院住房制度改革领导小组鼓励职工购买公有旧住房意见的通知》的有关规定,为配合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现对城镇职工购买公有住房有关契税问题通知如下:

一、对已实施住房制度改革的城市和县镇,以及城市中已实施住房制度改革的城区和单位,家住城镇有正式城镇户口的职工,第一次购买公有住房(含单位自管新旧住房和房管部门直管的旧住房),免交契税。此项免税照顾每户只能享受一次。

二、年收入一万元以上的城镇住户,以及未实施住房制度改革的城市、城区、县镇和单位的职工,不适用上述规定,其购买公有住房照章交纳契税。

三、鉴于公有住宅补贴出售或有限产权出售的办法已停止执行,财政部(85)财农字第22号和(85)财农字第147号文即行废止。对试点期间已享受免税照顾的,今后再次购买公有住房,照章征收契税。

以上通知,请即贯彻执行。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06日 19:4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承诺相关文章
  • 公有住房承租人能否再出租
    一、公有住房承租人能不能再出租依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的规定,公有住房的承租人是不能将房屋转租的,如果转租出租人可以收回房屋。《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承租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退回公共租赁住房:(一)转借、转租或者擅自调换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二)改变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用途的;(三)破坏或者擅自装修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拒不恢复原状的;(四)在公共租赁住房内从事违法活动的;(五)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以上闲置公共租赁住房的。承租人拒不退回公共租赁住房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责令其限期退回;逾期不退回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第二十八条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公共租赁住房使用的监督检查。公共租赁住房的所有权人及其委托的运营单位应当对承租人使用公共租赁住房的情况进行巡查,发现有违反本办法规定行为的,应当及时依法
    2023-05-04
    379人看过
  • 公房承租人不实际居住,实际居住人可以变更为承租人吗
    租赁房的承租人不实际居住的,要退出公租房,不能擅自将公租房转租给其他人。依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的规定,承租人出现以下情形的,要退出公租房,公租房管理部门会收回出租的公租房。(一)转借、转租或者擅自调换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二)改变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用途的;(三)破坏或者擅自装修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拒不恢复原状的;(四)在公共租赁住房内从事违法活动的;(五)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以上闲置公共租赁住房的。如果承租人拒不退出公共租赁住房的,由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责令其限期退回;逾期不退回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2023-12-06
    215人看过
  • 公租房名下有房可以继续居住吗
    不可以,名下有房不满足公租房的租赁条件,需要按要求取消在公租房居住的资格。一、公租房房产证公共租赁住房原则上按楼栋制发房屋所有权证,也可依据申请,按套制发房屋所有权证。房屋登记部门应在房屋登记簿和房屋所有权证房屋性质栏注记“公共租赁住房”,并依据土地使用权证书注明土地性质。这意味着,公租房可以和商品房一样,每套房屋都可以办理一个房产证。不过,公租房是租住给符合条件的家庭,因此房产证也是由产权单位来办理,并拿在产权单位的“手中”。公租房的申请单位取得房屋所有权后,申请公租房转移登记、变更登记时,应当经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同意。产权单位如果想将“手中”有房产证的公租房出售的话,必须经住保部门的同意。二、公租房能够带男朋友进来住吗公租房不可以带男朋友进来住。公租房具有政府福利和社会基本保障的性质,服务对象是社会底层的最基本的需求,所有条件都是为了选择最合适的服务对象。情侣之间的关系存在对象不确定性,
    2023-03-19
    185人看过
  • 已购公有住房能否买卖
    对于已购公有住房的再次销售问题,从一般原理看,由于公有住房进行销售后就进入了私有领域,私人所有的财产,权利人可自由处分,所以已购公有住房可以自由买卖这是一般原则。但是在现实中由于很多已购公有住房是通过福利和改革受益的结果,所以在目前各地对已购公有住房的销售还有一定的限制,譬如北京市有关文件规定,已经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的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可以进入市场销售,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不得进入市场出售:(1)以低于城镇住房制度改革政策规定的价格购买且没有按照规定补足房屋价款的;(2)已经被列入拆迁公告范围内的;(3)所有权共用的房屋,其他共用人不同意出售的;(4)有所有权纠纷的;(5)已经抵押且未经抵押权人书面同意转让的;(6)上市出售后会形成新的住房困难的;(7)擅自改变房屋使用性质的;(8)被依法查封或者被依法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屋权属转让的;(9)法律法规以及市人民
    2023-05-01
    369人看过
  • 如何购买自住公有住房
    一、如何购买自住公有住房报名开发商在向市住建委网站申请办理自住型商品住房预售许可或者现房销售备案手续前,会在市住建委网站和销售现场进行不少于15天的公示。公示项目名称、企业名称、项目位置、套数、户型面积和销售均价等信息。有买房意向的市民,在不少于15天的公示期中,可以按照普通购房要求提交相关材料;经适房、两限房轮候家庭,还得提交《北京市城市居民购买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申请备案通知单》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材料。申请人既要在网上提交相关材料,也要到开发商销售现场提交原件和复印件。核验市住建委相关部门和开发商对购房人员资质进行审核。在市民提交材料之后的20个工作日内,会给出是否通过审核的结果。在现场申报时,资格核验也同时启动。开发商将对申请家庭的材料进行初审,符合条件的就可以在自住房资格审核系统中填报家庭信息,并将联机打印的《家庭购房申请表》和承诺书经由购房家庭签字确认后,在审核系统中提交资
    2023-05-30
    294人看过
  • 公有住房承租权能否继承?
    1、公有住房承租权的法律性质界定公有住房承租权应当是一种物化的债权。第一,公有住房的承租权与普通房屋承租权在实质上存在很大的区别。一是承租主体上,公有住房的承租人是特殊主体,是在国家机关或者国有、集体企、事业单位工作并达到一定工作年限的职工。二是在承租权期限上,公有住房承租人与房管部门签订公有住房租赁合同之后,承租人对该公有房屋即具有了永久的占有权和使用权,非因特定事由,房管部门不得终止公有住房租赁合同。三是在租金对价上,公有住房租金标准是由专门机构统一规定,其租金只是为了维持房屋维修的成本费用支出,远远低于市场价房屋租金。因此单位对公有住房的所有权实际已经被虚化了,公有住房承租权是一种在相当程度上物化了的权利。第二,公有住房承租权具备独立的财产性质。公有住房的承租人享有除所有权以外的其他一切权利,对公有住房拥有实际控制与支配的权利,可以转租、转让并获得差价。对公有住房进行拆迁,承租人可以
    2023-04-02
    137人看过
  • 购买公有住房可以写几个产权人?
    本文介绍公有住房购买后,是否可以写多个产权人名字。职工家庭购房时,可申请产权共有。共有人必须符合购买公有住房对象的规定。购买公有住房的对象为新分配住房的具有本市常住户口的职工和在住所地具有本市常住户口的公有住房承租人或年满18周岁的同住成年人。其中的同住人是指本处有常住户口且实际居住三年以上(除特殊情况外),他处无住房或他处虽有住房而居住困难的。对于新分配住房居住不到3年的租赁户,则以住房调配单和户口簿上的同住人为准。相关案例:弟弟被勒令搬家刘先生和他的父母、哥哥原来同住一套公房。1993年年底哥哥结婚,家人一起筹资并以哥哥名义买下该房产权,产权证上写的是哥哥名字。去年,刘先生的父母相继去世,而刘的哥哥竟以产权证上是他名字为由要刘搬离,称该房属于他一人。法官作出详解据了解,1993年8月2日,本市开始试点出售公房产权。1994年5月18日,上海出台相关办法,全面推开公房出售。同年6月15日
    2023-02-06
    126人看过
  • 什么是承租公有住房
    承租公有住房是指公有承租人与公房的所有权人或代管人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依法履行合同约定的权利和义务的行为。法律规定,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一、房屋租赁合同的出租人有什么义务房屋租赁合同的出租人的义务如下:一、出租人应当按照约定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二、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三、权利的瑕疵担保义务;等等。出租人应当按照约定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并在租赁期限内保持租赁物符合约定的用途。二、承租人和出租人的区别出租人是指在租赁合同中,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的人,为出租人。承租人是指,租赁合同中使用租赁财产并按约向对方支付租金的当事人。出租人原则上应为租赁物的所有人,对租赁物享有用益权或租赁权的人为出租人则属例外情形,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租、房屋的转租。承租人主要合同义务为:(1)按约定数额和期限向出租人支付租金;(2)妥善保护租赁财产并
    2023-06-20
    240人看过
  • 个人购买住房公积金是否可行?
    不可以。根据我国公积金中心的相关规定,一般情况下,个人是无法缴纳住房公积金的,当然也无法办理住房公积金,而是必须由单位来进行设立和缴纳,而且交公积金的话是必须有单位财务的公章才行。在公司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的时候,是需要准备如下材料的:设立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职工身份证复印件、个人住房公积金明细账户设立登记表以及管理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异地买房住房公积金可以取出来吗住房公积金异地买房有些省区可以,有些地方现在还不可以,因各地方政策而异。职工在住房公积金缴存所在地之外的城镇购房,并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在当地行政区域内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申请异地住房贷款,其缴存所在地管理中心应提供职工缴存情况等证明材料。在当地行政区域以外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当地城镇购房并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贷款所需资金原则上由其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供;购房(借款)地管理中心资金充裕的,也可使用本地资金。资
    2023-07-06
    309人看过
  • 购买公有住房的条件
    商品房买卖
    1.已取得房地产权证;2.出售的,已按揭准价或成本价付清房款;3.交换、赠与的,已按成本价付清房款。一、上海商品房预售与不预售有什么不同?上海市商品房预售和出售条件的区别:1、预售合同约定的房屋建筑面积是暂测面积,可能与建成后的房屋实际建筑面积存在误差,需要在合同中约定面积误差的结算办法,而出售合同约定的房屋建筑面积是确定的;2、签订预售合同的购房者支付的房款应当解入开发商的预售款监管账户,专款用于房屋的建设,而签订出售合同的购房者支付的房款可以不用监管;3、预售合同中,购房者应与开发商约定合同签订后,开发商不得变更房屋的建筑设计、小区平面布局,同时购房者应当取得户型图、沙盘照片、小区平面图等证据以备证明约定的房屋建筑设计及小区平面布局应该是怎样的,但签订出售合同时,房屋已经是现房,房屋建筑设计和小区平面布局都已确定,购房者不用面临这种风险;4、预售合同中,购房者应与开发商约定房屋交付的条
    2023-03-16
    215人看过
  •  是否有公司可以申请公共租赁住房?
    公租房是指公共租赁住房,是国家政策性房屋的一种。虽然它在很多地方与廉租房有相似之处,但在某些方面它们是不同的。就算现在很多城市都推出了公租房,但在实际申请公租房的条件要求上面,其实各个城市规定的都不太一样。您可以。公租房是指公共租赁住房,也是国家政策性房屋的一种。虽然它在很多地方与廉租房有相似之处,但在某些方面它们是不同的。就算现在很多城市都推出了公租房,但在实际申请公租房的条件要求上面,其实各个城市规定的都不太一样。 哪 些 城 市 可 以 申 请 公 租 房 ?根据我国政府发布的《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符合以下条件的城市可申请公共租赁住房:1. 纳入国家住房保障范围的市区范围内,登记注册满 3 年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2. 申请家庭在申请时具有稳定就业且收入稳定、家庭住房保障政策规定应保障住房困难家庭;3. 申请家庭在申请时具有住房困难条件,即申请家庭申请的家庭成员人均月收入低于
    2023-09-03
    296人看过
  • 购买公房取得产权后,原同住人是否有居住权,可以要求其搬迁吗
    购买公房取得产权后,原同住人有居住权吗?可以要求其搬迁吗公房购买后,虽然拥有了完整产权,但公房出售有很多政策因素,其价格也比市场价低很多。因此,该公房产权在特定条件下还是有一点限制的。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处理公有住房出售后纠纷的若干意见》(沪高法(1996)250号)规定,18、房屋产权人要求无产权的原公房同住人迁让的,对有扶养、监护关系的同住人应保护其房屋居住使用权;对其他同住人可根据其在他处有无住房等情况,分别作出处理。此外,按照94方案购买的公房,因政策规定只能确定一人进行产权登记,按照上述高院意见,购房时的购房人、工龄人、职级人、原公房的同住人及具有购房资格的出资人主张房屋产权的,可确认房屋产权共有。因此,除了居住权外,原同住人还可以要求产权共有。案例房屋没有产权却有居住权继女要求继母迁出被驳回继女与继母关系不睦,要求继母从自己的产权房中迁出,继母不从被继女告上法庭。近日,浦东新区
    2023-06-13
    455人看过
  • 不在公有住房实际居住有优先购买权吗
    什么是优先购买权优先购买权又称先买权,是指特定人依照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在出卖人出卖标的物于第三人时,享有的在同等条件优先于第三人购买的权利。优先购买权是民商法上较为重要的一项制度,古今中外立法对此都有相应规定。案例:崔某贵与崔某宝系侄叔关系。座落于沈阳市某地的一套房屋原承租人为崔某贵的祖父崔某亮,即崔某宝的父亲,该房为动迁回迁房,回迁人口为崔某贵的祖父,原房产所有权人为某公司。崔某贵曾在该房屋同住,2001年8月搬出后,崔某宝进住某顾父亲崔某亮。2001年9月12日,崔某亮出具房产转让说明一份,载明:崔某亮愿将房产购买权转让其子崔某宝购买,产权归其子崔某宝所有。2001年9月10日,崔某宝与某公司签订出售公有住房协议书一份,协议约定,某公司将房屋出售给崔某宝,合计交款总额为9,570元。2002年3月18日,崔某宝取得了该房屋的所有权证。2002年9月27日,崔某亮因病死亡。2003年4
    2023-11-28
    316人看过
  • 外国人没有居住证可以在中国居住吗
    当然是不行的,要想在中国居住就必须办理居留证或者临时居留证,因为外国人的是没有暂住证的。如果在中国停留时间超过了护照登记的时间,被相关执法人员查办后,是会被遣送回国的,所以,要想在中国居住就必须办理居住证。居住证一般是发放给要在中国居住一年以上的外国人的;而临时居住证是发放给只在中国居留一年以内的外国人的,在办理居住证时需要提交护照、签证以及居留的理由,并且填写拘留申请表才可以办理。《居住证暂行条例全文》第九条申领居住证,应当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居住地住址证明包括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等;就业证明包括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或者其他能够证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等;就读证明包括学生证、就读学校出具的其他能够
    2023-05-09
    176人看过
换一批
#合同订立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承诺
    词条

    承诺是指受要约人同意接受要约的全部条件以缔结合同的意思表示。承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承诺必须由受要约人作出; (2)承诺须向要约人作出; (3)承诺的内容须与要约保持一致; (4)承诺必须在要约的有效期内作出。... 更多>

    #承诺
    相关咨询
    • 已购公有住房与没购公有住房可以买卖吗?
      江西在线咨询 2022-10-31
      一、什么是已购公有住房已购公有住房,是指本市城镇职工根据国家和市人民政府有关城镇住房制度改革政策的规定,按照成本价和标准价(含标准价优惠办法,下同)购买的公有住房。城镇职工根据国家和市人民政府有关城镇住房制度改革政策的规定,按照成本价和标准价购买的安居工程住房和集资合作建设的住房,应当视为已购公有住房。二、已购公有住房可以买卖吗已购公有住房能否自由进行买卖对于已购公有住房的再次销售问题,从一般原理
    • 购买的公有住房能否
      陕西在线咨询 2022-10-30
      这样的话应该是可以有贷款的但是实际的数额要你办理的才知道的
    • 个人去国外留学,国外定居可以购买公租房吗?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7-15
      公有住房承租人到国外定居,承租人不得购买公有住房。承租人或其配偶到国外定居而承租户内留有一名同住人的,可在取得承租人同意购房的承诺后,按规定购房,但在国外的承租人不得作为购房人,购房时不得使用其工龄、职级、职称。若承租户内留有二名或二名以上同住人的,须按规定变更租赁户名后,再按购买公有住房的有关手续办理购房。已购公有住房上市出租应当遵循自愿、公平和等价、有偿的原则。
    • 租住的住房公有住房什么情况下可以买卖?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3-29
      公房也称公有住房,国有住宅。它是指由国家以及国有企业、事业单位投资兴建、销售的住宅,在住宅未出售之前,住宅的产权(拥有权、占有权、处分权、收益权)归国家所有。目前居民租用的公有住房,按房改政策分为两大类:一类是可售公有住房,一类是不可售公有住房。上述两类房均为使用权房。市属的企事业单位职工按照成本价或标准价购买的产权房可以直接上市交易;中央在京的企事业单位职工在出售已购公有住房的时候需要依据《中央
    • 承租人有权不住房可不可以购买吗?
      湖南在线咨询 2023-10-27
      可以。如果房屋所有权人想转让该房产时,承租人不仅可以购买该房产,还享有优先购买权。优先购买权是法律赋予特定对象的先于其他权利人主张自己财产权利的权利。即出租人出售房屋的,应该提前15日(原三个月已被废止)通知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承租人享有优先购买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