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网络环境下的合理使用——关于著作权新型侵权问题研究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8 17:30:50 217 人看过

「摘要」

当美国提出的银河网络使地球村变为现实的时候,网络改变了人们的生活。通过互联网人们可以了解和掌握整个世界最新的发展动态,信手获取自己所需的各种各样的信息,极大的节省了获取信息所需的成本。然而科学技术是一把双刃剑,它给我们带来巨大便利同时,也使我们陷入伦理道德的困境和利益冲突的纠纷中。许多人开始颠覆传统的法律,在网络环境下争权夺利,许多侵权者开始以消费者喜欢使用盗版妨碍公众利益作者未提出维权便认为作者默认对作品授权等为由为自己辩护,网络环境下著作权人的利益受到前所未有的挑战,作者、传播者与公众的利益失衡状况日渐突出。

于是,网络环境下著作权的保护与限制开始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由此引发了让不同领域的专家为之绞尽脑汁的网络侵权问题。网络侵权问题不是单一的,它是法律与经济利益的结合体。法律是利益关系的调节器和平衡器。当科技的革新使利益失衡状况成为社会的普遍现象时,法律就必须做出调整和修改,以使利益再次恢复平衡,这就是法律的发展。本文通过对网络环境下新型侵权行为的分析、作品的合理使用分析及作者、传播者与大众利益的权衡分析,希望能为立法者在网络环境下的著作权保护研究提供一些思路,更好的完善和发展已经老化的著作权法,保护网络环境下权利人的利益。

「关键词」链接、P2P技术、资源共享、合理使用、利益权衡

随着网络技术的飞速发展,网络问题日益突出,严重影响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在娱乐界,网络数字技术的发展激起了唱片业利益者的极度不安,在人们的日常生活中,MP3的下载已成为人们获取音乐的最主要途径。据不完全统计,越来越多的人因为可以从互联网上复制CD和下载MP3已不再购买正版的唱片,因此唱片公司的利益受到了新技术的严重侵蚀。为了维护自身的利益,唱片公司纷纷拿起法律的武器。于是出现了当今被受关注的七大唱片公司状告百度非法提供MP3下载侵犯著作权的案件。或许对于网络产业百度的败诉只是冰山的一角,随着人们维权意识的增强,而后越来越多的网站也将面临诸如此类的侵犯著作权诉讼,而且其侵权涉及的范围也不仅局限于娱乐界,文学、科技等诸多行业的著作权者为了维护自身的权力和利益,都将对网络产业发起维权行动。数字图书馆目前就接受着作家学者们的考验,其中,一些著名的知识产权学家(郑成思、李明德等)也为自身的利益与数字图书馆进行着激烈的斗争。不仅如此,随着第一件非法提供盗版影片的BT种子案件在香港的成功审理,也为网络产业的发展提出了新的挑战

一、网络对著作权的保护提出新的挑战

由于网络作为第四媒介的诞生,技术的不断更新,人们对新的网络环境下的侵权行为知之甚少和传统法律的相对滞后,新的著作权侵权方式也随之而来。著作权人的利益正遭受着巨大的侵害。

1、侵权信息资源的链接侵权

随着百度因MP3侵权纠纷被连连告上法庭,继败诉于上海步升音乐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侵犯音乐著作权一案后;百度再次败诉于环球、华纳、滚石等七大唱片公司,百度被索赔经济损失167万元。[5]百度的败诉对于网络产业中搜索引擎的发展提出了新的挑战。从某种意义上来说,百度作为网站方,不能仅仅以无著作权音乐不是其网站所有,因而推断出无著作权音乐本非其向公众提供为由获取法律的豁免,以无过错责任来逃避法律的定罪处罚。因为其搜索引擎对盗版音乐文件进行搜索并为用户提供下载链接,虽然其不能成为侵权行为的主谋,但其帮凶的地位却是客观事实。(正是基于此法律事实,因此百度的处罚相对较轻。)作为帮凶,百度为盗版音乐提供方和大众间构建了一个连接的平台,它使得双方的连接更加容易。虽然只是中间角色,但却为盗版的传播提供了更加便利的条件。这正如销赃者为盗窃者销售其盗窃赃物,而不同的是其获利不是直接的金钱利益,而是网站的高点击率(MP3的搜索为百度带来了25%以上的用户流量)。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14日 06:5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著作权相关文章
  • 网络环境下的作品合理使用情形
    根据我国著作权法有关强制许可的规定,网页上传播的下列内容不受著作权法保护,即属于著作权法保护范围以外的作品:法律、法规,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以及官方正式译文;时事新闻;历法、通用数表、通用表格和公式。我国著作权法还规定了合理使用的情形。作品的合理使用可以不经版权权利人和邻接权人同意,不向其支付报酬,但应当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和出处,并且不得侵犯著作权人依法享有的其他权利。根据著作权法的有关规定,下列网络环境下的作品使用情形,属于合理使用:(1)将电子公告服务系统中发表的言论转贴于其他电子公告服务系统中,著作权人声明不许转贴的除外;(2)为报道时事新闻,在信息网络中不可避免地再现或者引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3)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他媒体已经发表的关于政治、经济、宗教问题的时事性文章,著作权人声明不许以其他方式传播的除外;(4)通过信息网络向
    2023-06-07
    496人看过
  • 著作权侵权在网络环境下有哪些具体表现?
    1、将他人作品上载到互联网上,供互联网用户下载或浏览。2、将已在互联网上的作品进行转载或复制。3、为互联网上非法复制、发行作品提供辅助性服务的行为。4、利用超链接技术,将其他网站的网页内容链接到自己的网页中,损害其他网站的相关权益。网络著作权侵权纠纷管辖网络著作权侵权案件执行地域管辖,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的规定,网络著作权侵权案由侵权行为发生地或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涉及域名的侵权纠纷案件,由侵权行为地或被告住所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侵权行为发生地包括实施被诉讼侵权行为的网络服务器,计算机终端等设备所在地。对难以确定侵权行为地和被告住所地的,原告发现侵权内容的计算机终端等设备所在地可以视为侵权行为地。《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五十二条有下列侵权行为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2023-07-05
    147人看过
  • 探讨网络中的著作权侵权问题
    网络中侵犯著作权的行为:1、未经许可,擅自将网络作品通过传统媒体进行传播;2、未经许可,擅自将传统媒体上已发表的作品通过网络媒体进行传播;3、未经许可,擅自将他人网络作品通过网络媒体转载、传播;4、网络链接隐形侵权。侵犯著作权法行为有哪些1、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表其作品的;2、未经合作作者许可,将与他人合作创作的作品当作自己单独创作的作品发表的;3、没有参加创作,为谋取个人名利,在他人作品上署名的;4、歪曲、篡改他人作品的;5、剽窃他人作品的;6、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以展览、摄制电影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使用作品,或者以改编、翻译、注释等方式使用作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7、使用他人作品,应当支付报酬而未支付的;8、未经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计算机软件、录音录像制品的著作权人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许可,出租其作品或者录音录像制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9、未经出版者许
    2023-07-18
    473人看过
  • 从网络侵权案件谈网络著作权问题
    2008年,权利人向网络使用者发起了声势浩大的维权诉讼,北京市海淀法院知识产权庭也受理了有史以来最多的网络侵权案件,承受了巨大的审判压力。这些案件绝大部分是著作权纠纷案件,共1035件,比2007年344件增长了近两倍,占全部案件1586件的65.3%。在审理这些案件中,我们真切体会到,便捷高效的网络向人们开启了知识海洋的大门,对知识的热情促动了人们对网络的热情,成为推动网络不断前进的动力。但前进的道路是曲折的,其间不断产生侵权纠纷,作为审判一线的法官,我们深感在维护这份热情、保护知识产权权利人利益与制止知识产权侵权人行为之间作出平衡的艰巨性和重大责任。当一部影片被诸多网络公司使用、当任何一家网络公司成为被告且多次成为被告司空见惯的时候,我们应该承认,网络著作权问题已经是我们这个时代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了,需要各方力量共同努力探寻网络的理性与秩序,即让纠纷主体的当事人积极寻找解决问题的规则并
    2023-06-08
    286人看过
  • 内控环境问题研究
    作者:佚名2008-4-1315:06:46来源:审计教育网一、内部控制与内控环境根据2007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的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以下简称新审计准则)第1211号《了解被审计单位及其环境并评估重大错报风险》的规定,内部控制是被审计单位为了合理保证财务报告的可靠性、经营的效率和效果以及对法律法规的遵守,由治理层、管理层和其他人员设计和执行的政策和程序。其组成要素包括:控制环境、风险评估过程、信息系统与沟通、控制活动、对控制的监督五个要素。其中控制环境包括治理职能和管理职能,以及治理层和管理层对内部控制及其重要性的态度、认识和措施。它又包括以下七个要素:(1)对诚信和道德价值观念的沟通与落实;(2)对胜任能力的重视;(3)治理层的参与程度;(4)管理层的理念和经营风格;(5)组织结构;(6)职权与责任的分配;(7)人力资源政策与实务。与1997年1月1日实施的审计准则(以下简称旧准则
    2023-06-07
    390人看过
  • 著作权在网络环境下的保护措施
    网络环境下对著作权主体保护存在的问题:1、用户著作权意识有待进一步提升。2、网络作品专有权和用户的利用权难以平衡。网络著作权是指网络环境下作者对其创作的文学、艺术和科学技术作品所享有的一种民事权利,包括人身权和财产权,它是以传统的著作权为基础,适应网络技术的发展而产生。著作权保护对象的范围著作权的保护对象是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而这些作品要具有独创性,并能以某种有形方式复制保护的主要是:文学作品、绘画作品、符号作品、影像作品、工艺美术品等立体作品、表演作品、音像作品等以及激光唱盘、多媒体等新的作品形式。《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第五条,未经权利人许可,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进行下列行为:(一)故意删除或者改变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提供的作品、表演、录音录像制品的权利管理电子信息,但由于技术上的原因无法避免删除或者改变的除外;(二)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提供明知或者应知未经权利人许可被删除或者改变权利
    2023-07-06
    414人看过
  • 【著作权保护纠纷】关于涉及网络的著作权侵权案件侵权赔偿标准问题
    关于涉及网络的著作权侵权案件侵权赔偿标准问题大家普遍认为,关于网络作品使用支付报酬和侵权赔偿的数额标准,现行法律尚无明确的规定,为满足司法实践的需要和保证执法统一,需要在今后的立法中作出明确规定。在目前的案件处理过程中,有的观点认为,为防止滥用诉权获得过高的赔偿额,人民法院在确定网络作品使用报酬和侵权赔偿数额时,还应当坚持实际损失赔偿原则,在计算支付报酬数额时,也可以比照国家著作权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传统作品的使用报酬支付标准执行,当然也不排除其他计算方法。也有的观点认为,网络侵权的赔偿数额应高于报刊侵权的赔偿数额,特别是应规定一个最低赔偿数额标准,无论对著作权人造成多大的损失,都不应低于一定数额的赔偿。只有这样,才能有效地打击网络侵权。因为网络侵权与一般的报刊侵权不同,报刊侵权发生后,发现侵权人相对比较容易,而出现网络侵权后,著作权人寻找侵权人相当不容易。如果找到侵权行为人后,赔偿的数额很
    2023-06-08
    170人看过
  • 与著作权相关的网络问题
    (一)网络的法律基础因特网,英文为INTERNET,中文译名为国际互联网,TCP(传输控制协议)和IP(网际协议)是构筑因特网的法律基础(注:《计算机应用基础(修订本)》,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1998年8月第1版,第282页。)。这是一种网络通讯协议,它规范了网络上所有的通讯设备,尤其是一个主机与另一个主机之间往来的格式与传达方式,有了这个协议,就使全球原本独立的计算机网络连为一体,从而达到知识、信息、资源的共享。万维网是因特网发展史上的里程碑,它为因特网实现广域信息载取及检索奠定了基础,从而也给著作权保护提出了一系列全新的问题。下面我们将结合万维网了解一下网络的法律特征。(二)网络的法律特征1.无国界性和公开公用性这也是与传统著作权制度最相冲突的两个特征。从现在最风行的INTERNET就可以看出,国际互联网,也就是全球的计算机联网,从而达到知识的公开公用,实现资源共享。然而知识经济的必然性
    2023-06-08
    336人看过
  • 什么是网络著作权侵权?网络著作权侵权的基本类型
    什么是网络著作权侵权?网络著作权侵权是指未经权利人许可,又无法律依据,擅自在网络上传、下载、转载或以其他不正当的方式行使专有权利人享有的权利的行为。在我国较为普遍与社会公众法律意识的淡薄有关,很多人在网络上浏览、复制、下载作品时,并没有意识到自己的行为侵犯了著作权人的利益,或明知是侵权行为却贪图免费的资源而一意孤行。而作为著作权人一方也没有积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明知自己的作品被其他人使用,却因为举证困难、诉讼成本高等原因而放弃交涉或起诉,助长了此现象的滋长。网络著作权侵权的基本类型有哪些?1.未经作品权利人许可,擅自发表其作品。网络环境下侵犯著作权人的发表权主要有以下表现形式:(1)未经作者许可,将其创作的作品公开化;(2)违背作者的意愿,提前或推迟公开作品;(3)不遵从作者的意愿,以其他形式公开作品。2.未经许可擅自以复制、展览、发行、放映等方式将作品用于网络传播。以复制、展览、发行、
    2023-06-13
    64人看过
  • 著作权法之激励理论研究
    关键词:著作权法/激励理论/社会福利理论/后现代主义/经济学分析内容提要:激励理论是认识著作权法精神的一个重要哲学层面。激励理论可以从经济学层面加以理解。著作权法使用市场的经济酬报来激励新作品的创作和传播,即著作权法通过赋予作者或其他著作权人对被创作出来的作品的专有权,为作者提供市场经济上的回报,这将激励他们创作新的作品。激励理论也可以从社会福利理论和后现代主义的视野认识。一、引言关于著作权法的哲学基础,建立在工具主义或者说公共福利基础之上的激励论是一个重要理论。具体地说,为作者创作作品和传播者传播作品提供激励,是著作权法的重要激励机制。激励论的基本观点是,如果不对作品提供足够的保护,创作者就不会有足够的动力从事作品的创作。从效用的角度看,作品在缺乏著作权保护时,理想的生产和分配将不存在。在功利方面考虑,在确保为创作原创性作品提供足够的激励层面上,著作权利益确保了作者投资的及时的和有效的回
    2023-06-08
    491人看过
  • 中权利下著作权保护期归属问题的研究
    1、著作权法规定,上述权利的保护期不受限制,即作者的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性;2、对于著作财产权,即复制权、发行权、展览权、改编权、信息网络传播权等权利,作者为公民的,著作权法规定,上述权利的保护期自创作完成之日起计算,截止于公民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3、如果是法人作品和职务作品,著作权法规定保护期限为作品首次发表后第50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50年内未发表的,著作权法不再保护。著作权保护期限有哪些?1、作者为公民的,其保护期为作者有生之年加死亡后50年。合作作品的保护期为作者终生加死亡后50年,从最后死亡者的死亡时间起算。2、法人作品,保护期自作品首次发表后50年。未发表,创作完成50年。3、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摄影作品,保护期自作品首次发表后50年。未发表,创作完成50年。4、作者身份不明的作品保护期为50年,但作者身份一经确定则适用一
    2023-07-05
    302人看过
  • 有关网络下载侵权问题
    本篇文章主要介绍了有关,有关网络下载侵权问题,进行分析解答及一系列相关专业知识,并提供专业律师免费解答。有关网络下载侵权问题版权,国内网络中至今未能解决症结。侵权行为不断,被起诉的却寥寥无几。一方面是普遍缺乏保护版权意识,另一方面盗版者多,分布范围广而侵权行为普遍较轻,起诉成功的补偿常常不及起诉时人力财力的消耗。对于中小网站,常见的侵权方式集中于非法转载。法律咨询:过去一起小说和电影电视剧,在网络上出现的比较早也比较全,现在许多都没有了,而且出现的也比较晚,都是等正规播放完了,才出现。为什么啊?很不方便啊。有什么比较好的网站,提前免费下载观看电影电视剧?以前迅雷的全集资源可以下载,现在怎么没有了?以前狗狗网站可以下载许多资源,学习资源等,现在都没了。有什么比较好的资源全的网站?律师解答:中国一直以来都是盗版大国,远比上国外重视版权,现在可能想下决心搞好。其实这也是迟早的事,现在还不能一下下
    2023-06-07
    307人看过
  • 网络著作权的有关法律问题
    前很多创业者均首先是从建设个人网站开始的,待公司成立之后,网站也将不断地发展。故,在正式开讲创业有关的法律知识之前,先说说建网站的有关法律知识。这次讲讲网络著作权有关问题。一、关于网络著作权纠纷的诉讼管辖依据以下地域管辖原则1、侵权行为地:(1)实施被诉侵权行为的网络服务器所在地;(2)实施被诉侵权行为的计算机终端设备所在地。2、被告住所地。3、原告发现侵权内容的计算机终端等设备的所在地(前两者难以确定的情况下)。二、关于网络著作权保护范围1、著作权法第三条列举的作品范围:包括以下列形式创作的文学、艺术和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工程技术等作品:(1)文字作品;(2)口述作品;(3)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4)美术、建筑作品;(5)摄影作品;(6)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7)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8)计算机软件;(9)法律
    2023-06-08
    67人看过
  • 网络出版作品中署名权问题研究
    署名权是著作权中的一个基本权利,该权利可以很好地反映出作品作者的姓名与作品之间的相互关系。该权利可以通过作者自己行使,或者授权于他人代为行使。作者享有署名权,是作品被打上作者人格权利的一种特殊的烙印,作品中落上作者的姓名意味着该作品是作者通过辛勤的创作型劳动而创造出来的,是其思想、劳动的一种抽象表现形式。作品在被作者署上名字之后不仅仅表明作品的归属问题,更彰显了作者的个人意识,即不仅作者可以决定是否对作品进行署名,还可以决定应该何时署名,以及以何种方式进行署名,同时还具有拒绝非创作参与人进行署名的权利,如果非作品参与人在作品上署名,作品的原作者申请其署名的行为是无效的民事行为,这意味着非作品的参与人对作品的任何的民事行为都属于无权处理行为。因此,作品的署名权的确立不仅仅突破单纯民法意义上的身份权,更是其对非法的民事行为的一种有效保护。所以,署名权对作者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一个被公认的优秀的
    2023-06-08
    430人看过
换一批
#著作权法
北京
律师推荐
    #著作权法 知识导航
    展开
    #著作权
    词条

    著作权:是指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享有的财产权利和精神权利的总称。在我国,著作权即指版权。广义的著作权还包括邻接权,我国《著作权法》称之为“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 更多>

    #著作权
    相关咨询
    • 网络环境下著作权的合理使用如何使用?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7-29
      《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毫无疑问是在网络环境下保护作者利益的重要条例。该条例正是在《著作权法》应对网络问题进行修改,增加了“信息网络传播权”之后制定的。该条例于2006年5月18日国务院令第468号公布,2013年1月30日又做了修改。你查找的资料可能比较陈旧,因此没将其列入其中。
    • 发现著作权被侵犯关于网络侵犯著作权投诉的问题?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7-11
      向互联网服务提供商投诉 我国《侵权责任法》规定了互联网服务提供商的责任及义务,使维权人有权要求其针对侵权行为采取删除、屏蔽等措施由于大多数国家均建立了类似避风港原则的机制,因此在多个国家和地区都能够采取该等维权手段
    • 著作权被侵权,网络环境下的著作权保护的特点是哪些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8-03
      著作权许可使用是什么意思,有哪些规定 著作权许可使用是指著作权人在保留其著作权人身份的前提下,允许他人在一定的条件下行使其著作权。所谓“一定的条件”除了指使用费以外,还包括对使用方式、时间和地域范围等方面的限制。著作权许可使用是著作权人授权他人以一定的方式,在一定的时期和一定的地域范围内商业性使用其作品并收取报酬的行为。著作权许可使用是一种重要的法律行为,通过著作权许可使用可以在许可人和被许可人之
    • 网络环境下著作权侵权,法律是如何规定的
      安徽在线咨询 2023-11-19
      第一,发表他人未经许可发表的作品。第二,没有经过他人的许可,就复制他人作品来进行网上的发行或者是放映。第三,剽窃他人的作品,并署上自己的名字。第四,歪曲,篡改他人的作品,以达到娱乐的目的。
    • 网络游戏著作权问题研究中的四大难题是哪些
      辽宁在线咨询 2022-08-07
      司法实践中,在后游戏侵犯在先游戏的著作权是网络游戏著作权纠纷中最常见的类型。在先游戏权利人要维权,首先要解决的问题是主张保护什么,就是网络游戏中哪些内容能获得著作权保护,哪些不属于著作权保护范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