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职工不胜任工作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可否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08 11:26:08 220 人看过

如果劳动者不胜任工作,必须在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情况下,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如果单位没有调整岗位或者培训,就解除劳动合同,就算违法,按法律规定,等同于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要给劳动者经济补偿金。另外,单位还需要提前一个月通知或者支付一个月待通知金。

职工不胜任被辞退是否该获补偿

试用期内职工不胜任被辞无法获得补偿;转正后职工不胜任,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被辞,用人单位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职工本人或者额外支付职工一个月工资作为补偿;转正后职工不胜任直接被辞属于非法解除,应当支付双倍经济补偿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条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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