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成都市住房公积金买房提取需要哪些条件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26 19:06:00 78 人看过

一、成都住房公积金买房提取条件

1、采取一次性付款的职工,应提供购房合同或协议,购房发票或收据办理支取。

2、购买自住住房,采取贷款或分期付款方式的,应提供借款合同,首付款发票办理支取。

二、成都公积金买房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且不超过国家规定的法定退休年龄,并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缴存住房公积金;

2、具有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证明的职工;

3、申请时在公积金中心已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没有提取公积金用于支付拟购买住房的首付款,同时无公积金贷款余额;

4、具有购买住房的合同或协议,且首期付款金额不低于所购住房价值的规定比例;

5、有较稳定的经济收入,具备相应的贷款偿还能力,个人信用良好;

6、能提供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认可的担保;

7、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成都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

成都2019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按照上一年度成都市最低工资标准相关规定,执行以下标准:成都天府新区、成都高新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龙泉驿区、青白江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新津县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为1780元;简阳市、都江堰市、彭州市、邛崃市、崇州市、金堂县、大邑县、蒲江县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为1650元。

2019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为21498元。缴存基数下限标准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缴存基数上限标准自2019年5月1日起执行。

四、成都公积金初始密码是多少

成都住房公积金初始密码:身份证后四位+00

例身份证号为:11010819000509123X,那密码就是912300。如果忘记可以找12329公积金热线查询。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02日 22:5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住房公积金相关文章
换一批
#购房指南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储金,是用于住房的一种资金。具有普遍性、强制性、福利性和返还性的特点。... 更多>

    #住房公积金
    相关咨询
    • 外地人在成都买房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吗, 提取公积金需要什么条件?
      福建在线咨询 2022-02-11
      一、个人在异地买房是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按照公积金提取的相关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1、购买、建造、翻建或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 2、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3、租房自住的; 4、离休、退休(或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 5、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6、出境定居的; 7、非本市户口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8、户口迁出本市,
    • 2022年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提取公积金要哪些条件
      宁夏在线咨询 2022-11-10
      提取公积金需要的条件: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 成都市住房公积金提取费用是多少,提取成都公积金
      河南在线咨询 2021-11-01
      办理费:网上查询不收费:网上咨询:四川省住房公积金中心官网-互动区:http://www.scsjgjj.com/ShowLeaveChanel.aspxid=22四川政务服务网:http:ww.sczwfw.gov.cn四川省住房公积金网上业务大厅:http://ww.scsjgjj.com/。
    • 成都公积金如何提取成都住房公积金提取流程及需要注意
      云南在线咨询 2021-11-01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09:00-下午17:00办理资料:有登记备案租房提取,无登记备案租房提取现已实现零业务证明材料提取,不再要求员工提供还款流水,不再要求提供离职证明材料,不再要求提供离职证明材料,不再现场核实单身情况,结婚证,户籍证明材料真实性等1。无房职工租赁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应当提供成都市行政区域内无房证明。租赁合同登记的,还应当提供租赁登记证明。租赁公共租赁住房的,还应当提供租赁
    • 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和提取标准提取住房公积金需要的材料
      湖南在线咨询 2022-04-04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述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