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本报政策咨询台多次接到各地读者打来咨询电话问,发生劳动争议应该怎么办?当发生劳动争议时,怎样申请劳动争议仲裁?本报政策咨询台就以上问题答复如下:劳动争议是指:
(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2)、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3)、因除名、辞退、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4)、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5)、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的,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也可以请工会或者第三方共同与用人单位协商,达成和解协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怎样申请劳动争议仲裁?用人单位或者劳动者申请劳动争议仲裁的,应当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书面仲裁申请,仲裁申请应当包括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申请劳动争议仲裁的时效是多长?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劳动争议仲裁举证责任怎么划分?当事人有责任就自己的主张提供证据。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用人单位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因用人单位作出的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决定而发生的劳动争议,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哪些争议的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下列争议的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1)、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争议;(2)、因执行国家的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发生的争议。终局裁决的仲裁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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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不可抗力,是指合同订立后发生的,当事人订立合同时不能预见的,且不能避免和不能克服的导致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按期履行的客观现象。 不可抗力的范围包括以下三种情况: (1)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旱灾、海啸等。 (2)政府行为。...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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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争议怎么办,劳动争议发生后应当如何处理湖北在线咨询 2022-04-25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提起诉讼。 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相关规定: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条发生劳动争议,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也可以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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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避免劳动争议,发生劳动争议用人单位怎么办贵州在线咨询 2023-03-01用人单位与员工发生劳动纠纷有下列解决途径: 1.协商。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也可以请工会或者第三方共同与用人单位协商,达成和解协议。 2.调解。发生纠纷可以申请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设立的基层人民调解组织调解解决。 3.仲裁。纠纷当事人可以向县(区)市级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4.诉讼。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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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计算劳动争议发生之日四川在线咨询 2022-02-03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解释(二)》对关于支付工资的劳动争议诉讼时效做出了对劳动者特别保护并加重用人单位义务的特别规定:“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产生的支付工资争议,用人单位能够证明已经书面通知劳动者拒付工资的,书面通知送达之日为劳动争议发生之日,用人单位不能证明的,劳动者主张权利之日为劳动争议发生之日;因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产生的争议,用人单位不能证明劳动者收到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书面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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