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问题现在还没有确定下来,房产税目前只在部分城市试点,比如上海、重庆,没有全面开始征收。房产税推高房产的持有成本,最终会导致房价加速上涨。而且房产税的提法极不科学,应该叫不动产税。现在连这个定义都没搞清楚,不可能立马实施房产税。而且房产税应该包括土地租金,以及建筑物价值。让我大胆的做些房产税征收方面的细节
1、地租:按我国的产权政策,土地出让金已经表明国家全额预支未来70年的租金,所以我预测这部分费用应该不会包括在未来的房产税里面。
2、税基:未来的不动产税应该只征收持有者真实持有的份额,即建筑物价值。所以税基可能扣除原始土地出让金占有房价的金额。刚需首套贷款利息估计也会扣除,利息的扣除额度应该考虑贷款年限的增长而降低。持有多套房的人会被视为投资行为,将被全额征收从而实现调节贫富差距。现在上海和重庆的征税方式一刀切而且北征对象太少,没考虑长期和未来不利于税收增长,不具有持续性,应该会被抛弃。
3、税名:应该会称呼为财产税或不动产税,这样可以避免政府的道义和不合法的风险。所谓征税要师出有名。而且便于未来卖出永久土地产权以及全面土地私有化铺平道路。实现差别化征税:比如持有林地、耕地、工业用地征收租金,持有土地附着物的建筑征收不动产税。
一、土地使用权的期限
根据我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12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
1、居住用地70年;
2、工业用地50年;
3、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50年;
4、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
5、仓储用地50年;
6、综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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