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月怀胎,生个国庆宝宝本是件喜事,可离预产期越近,刘女士却越高兴不起来。因为在怀孕5个多月时,她被查出患有丙肝,更让她郁闷的是,其实孕前体检报告单就显示她感染了丙肝,只是当时她没拿到报告单,并且相信了病历中没感染的结论。
郁闷:怀孕5个月,得知患丙肝
昨天,记者见到刘女士时,她正躺在客厅的沙发上愁眉不展。今年5月21日,她到一家医院做常规孕检,可检查结果却让她大吃一惊。在免疫十项体检项目中,她的HCV-Ab(丙肝病毒抗体)呈阳性,检查结果表明她已感染了丙型肝炎。
会不会传染给宝宝?得知感染丙肝后,对丙肝知之甚少的刘女士第一个反应是病毒会不会传染给孩子。而据医生介绍,丙肝是病毒性肝炎中的一种,属于国家法定的乙类传染病,传染途径主要有血液传播、性传播和母婴传播,这也就意味着刘女士腹中胎儿一出生就面临着感染丙肝的危险。得知自己感染丙肝时,刘女士已怀孕了5个多月,这时已不宜再做人工流产,孩子只能生下来,如果真感染了,我会内疚一辈子。刘女士说她现在感到很不安。
刘女士:孕前已查出,病历填错了
我一直挺好的,什么时候感染的丙肝呢?刘女士想起去年11月26日在省城一家医院所做的一次孕前体检。那次她因左乳有肿块而住进这家医院,准备要个孩子的她顺便做了一次免疫十项的检查。
检查后,医生并没有将检验报告单给我,也没告诉我检查的结果,刘女士说,在去年12月1日出院时,她拿到了住院病历。昨天,记者看到了她当时的住院病历,在HCV-Ab一栏上医生填的是1,在后面的注释中1是指代阴性。
而在这家医院2008年11月28日开出的免疫检验报告单上,记者看到HCV-Ab一项显示是阳性。这两份明显冲突的报告表明,化验结果证明刘女士当时得了丙肝,而医生在撰写报告时却得出没有丙肝的结论。
据刘女士介绍,这份检验报告单是检查出丙肝后,她想办法从医院调出来的。我们当时就相信了住院病历上的诊断,没想到会出现这种情况。提起该医院出具的这两份明显冲突的检查结果,刘女士气愤不已。
猜想:14年前输血感染的?
查出患病后,刘女士也准备治疗,但她已处于妊娠中期,医生建议不宜采用常用的干扰素治疗,只能密切观察病情变化。好好的怎么会突然感染丙肝?据刘女士介绍,她的家族并没有肝炎病史,而且在她查出患病后,她的丈夫也去做了检查,因为有抗体她丈夫并没有被传染。
病是从哪里感染的呢?刘女士想起了14年前她曾在这家医院接受过一次输血治疗,我怀疑当时医院给我输的血液有问题,可能是那次感染的丙肝。刘女士说。但记者在1995年刘女士输血的报告单上看到试验符合字样,其中包含HCV为阴性。
医院:调查后会给出答复
昨天上午,记者陪同刘女士来到这家医院,该院的一位李姓书记表示,从1996年开始,省卫生厅才明确要求对患者所输血液进行包括丙肝在内的多项检测,而当时并没有该项检测,所以当时所输血液有无丙肝病毒,还需要做进一步确认。
不过记者在医院提供的一份当时的报告化验单上看到,需要注意事项中明确含有血液HBsAg和HCV(丙型肝炎)阴性的检测。对此,李书记解释称那时技术条件有限,很难检测出丙肝病毒,即使检测了也会出现20%到30%的漏诊,不像现在技术这么发达,检测准确率能达到95%以上。
对于两份明显冲突的报告,昨天,李书记表示,他们将在内部进行认真调查,待有结果时,再给刘女士进一步答复。
对医院的答复刘女士并不满意,目前,她已将这家医院告上了合肥市蜀山区人民法院,法院已受理这起案件,并指定南京一家医疗鉴定机构对相关争议点进行鉴定。
-
医院病历写错导致女子怀孕5月
159人看过
-
男子体检查出怀孕,医院检查错误怎么办
420人看过
-
怀孕请病假需要医院开具什么证明
211人看过
-
离婚后怀孕了孩子医院会接生吗
113人看过
-
护士怀孕了医院能辞退吗
129人看过
-
医院病历由哪里查封
57人看过
病历是指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过程中形成的文字、符号、图表、影像、切片等资料的总和,是医生诊断和治疗疾病的依据,也是医学教育、科研和法律的重要依据。病历包括门诊病历、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 更多>
-
怀孕医院检查,做病假影响有关系吗新疆在线咨询 2022-04-26怀孕人员检查算做病假是违法的。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七条女职工在怀孕期间,所在单位不得安排其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不得在正常劳动日以外延长劳动时间;对不能胜任原劳动的,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劳动。怀孕七个月以上(含七个月)的女职工,一般不得安排其从事夜班劳动;在劳动时间内应当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怀孕的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
-
患者在一家医院检查,医院未检查出宫外孕,能起诉医院吗?甘肃在线咨询 2022-10-03医院如果在检查过程中有过错的,可以请求由此造成的损失,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未尽到与当时的医疗水平相应的诊疗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患者有损害,因下列情形之一的,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二)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三)伪造、篡改或者销毁病历资料。患者有损害,因下列情形之一的
-
怀孕了去医院检查会不会被辞退?山东在线咨询 2022-10-02不可以的,有劳保法的,在妇女怀孕期间公司不得以任何不合理理由进行辞退,放心,如果他们辞退你,你就搬法律来,他们不可以辞退你的,不然你可以去去告他们的
-
医院检查未发现死胎怀孕怎么办?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12-20如果医疗机构在从事产前检查中,因过失造成了侵权损害,则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根据《母婴保健法》第17条规定:“经产前检查,医师发现或者怀疑胎儿异常的,应当对孕妇进行产前诊断。”故您在医院进行检查时,就与医院之间建立了产前诊疗服务法律关系,享有优生优育选择权和知情同意权。产前检查的目的就是为了优生优育,如果医院未能充分尽到检查义务而作出错误的判断,医院应承担过错责任。
-
怀孕期间医生要求做病假检查会不会要求怀孕江西在线咨询 2022-04-24怀孕人员检查算做病假是违法的。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七条女职工在怀孕期间,所在单位不得安排其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不得在正常劳动日以外延长劳动时间;对不能胜任原劳动的,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劳动。怀孕七个月以上(含七个月)的女职工,一般不得安排其从事夜班劳动;在劳动时间内应当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怀孕的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