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对于这一类案件,只有被害人自行向法院提起诉讼的,法院才会追究犯罪行为人的刑事责任。检察机关是不会就这类案件提起公诉的。正是因为这样,告诉才处理的案件也被称为纯自诉案件——因为只有这一类案件是只能自诉,不能公诉的案件;而另外两类自诉案件是既可以公诉,也可以在特殊情况下自诉的案件。根据我国《刑法》,告诉才处理的案件有四种:侮辱、诽谤罪的案件;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的案件;虐待罪的案件;侵占罪的案件。法律之所以将这四种案件作为告诉才处理的案件,让被害人自主决定是否追究这些犯罪,主要是因为这些案件通常属于家事或者不直接牵扯公共利益的私事,国家公权力在这类事务上需要尊重被害人的自主权,不宜过度干预。
2、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轻微刑事案件是指涉及轻微犯罪的案件。这里说的轻微犯罪是指除了告诉才处理的四种犯罪之外,其他的、法定最高刑罚不超过三年有期徒刑的犯罪。这些轻微刑事案件,原则上讲也属于公诉案件的范围,但是鉴于其通常不是特别复杂,有时候即使不依靠国家侦查机关的侦查活动,被害人自己也能收集充分的证据。因此,对于这类案件,法律允许被害人在能提供证据证明指控的犯罪事实的情况下,直接自行向法院提起诉讼,追究犯罪行为人的刑事责任。
一、刑事自诉案件立案条件
根据《刑事诉讼法》和最高法院《解释》的有关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的自诉案件必须符合四个条件:
1、属于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案件范围;
2、属于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3、刑事案件的被害人告诉的;
4、必须有明确的被告人、具体的诉讼请求和证明被告人犯罪事实的证据。
二、刑事自诉案件审查时间是多久
对自诉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在十五日内审查完毕。经审查,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决定立案,并书面通知自诉人或者代为告诉人。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说服自诉人撤回起诉;自诉人不撤回起诉的,裁定不予受理:
1、不属于本解释第一条规定的案件的;
2、缺乏罪证的;
3、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4、被告人死亡的;
5、被告人下落不明的;
6、除因证据不足而撤诉的以外,自诉人撤诉后,就同一事实又告诉的;
7、经人民法院调解结案后,自诉人反悔,就同一事实再行告诉的。
-
刑事自诉案件的定义、范围与刑事自诉状的范文
474人看过
-
刑事自诉范围,哪些刑事案件可以自己起诉
421人看过
-
刑事案件自诉范围的特点是什么?
268人看过
-
朋友涉刑事案件了,他想了解刑事案件的自诉范围
372人看过
-
刑事案件自诉的范围具体包括哪些
347人看过
-
刑事诉讼法规定的自诉案件范围是什么?
270人看过
刑事自诉是指被害人、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为了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而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的诉讼。自诉案件,是“公诉案件”的对称。在我国,各级法院审理案件以起诉作为审判前提条件。如果没有当事人向法院起诉,就没有法院的审理。法院审理刑事案件,... 更多>
-
现在法院自诉案件刑事案件的案件范围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6-23(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1、侮辱、诽谤罪(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规定的,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2、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刑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 3、虐待案(刑法第二百六十条第一款规定的); 4、侵占案(刑法第二百七十条规定的)。 (二)人民检察院没有提起公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1、故意伤害罪(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 2、非法侵入住宅案(刑法第二百
-
刑事自诉自诉案件的范围是什么,自诉案件如何撤诉新疆在线咨询 2022-07-31二、自诉案件怎样撤诉 自诉案件当事人可以撤诉或自行和解。撤诉是指自诉人在判决宣告以前撤回自诉的诉讼行为,也是自诉人的一项权利。对于自诉人要求撤诉的,人民法院应审查是否出于自愿。如果自诉人是由于受强迫、威吓等原因而撤诉的,人民法院应当不予准许撤诉。自诉人是二人以上,其中部分人撤诉的,不影响案件继续审理。另外,自诉人经两次依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人民法院应当决定按自
-
对属于自诉案件范围的轻微刑事案件湖北在线咨询 2022-07-17所谓轻微刑事案件是指犯罪事实、情节较为轻微,可能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以及拘役、管制等较轻刑罚的案件。应当注意的是,这类案件强调被害人的举证责任,自诉能否成立在一定程度上取决于被害人等有无证据或者证据是否充分,如果被害人等没有证据的,人民法院将不予受理。如果被害人等提出的证据不充分,不足以支持其起诉主张的,人民法院将裁定驳回自诉。
-
刑事自诉范围内的案件有哪些?澳门在线咨询 2022-11-13(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1、侮辱、诽谤案(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规定的,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2、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刑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 3、虐待案(刑法第二百六十条第一款规定的); 4、侵占案(刑法第二百七十条规定的)。 (二)人民检察院没有提起公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1、故意伤害案(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 2、非法侵入住宅案(刑法第
-
刑事自诉有哪些范围及案件湖北在线咨询 2023-03-111、告诉才处理的案件:涉及侮辱、诽谤的案件,但是案件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2、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的案件。 3、有关虐待的案件。 4、有关侵占他人财产的案件。 5、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