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居期间赠与另一方财产有效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20 15:36:51 394 人看过

同居期间一方赠与另一方财产有效的。但还需满足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规定、主体适格等条件。且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当事人可以决定撤销赠与。

一、按揭车子赠与协议可以撤销吗

赠与人的任意撤销权并不是无限制的,为维护合同的严肃性,法律规定赠与人撤销赠与也是有条件的、相对的。赠与人撤销赠与应受下列限制:(一)赠与人撤销赠与必须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若赠与财产的权利已经转移,赠与人不得撤销赠与。若赠与财产的权利已经转移一部分,则赠与人仅能就未转移部分为撤销,对已经转移部分不得撤销。对于动产而言,在赠与物交付前,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对于不动产而言,在办理权利转移登记之前,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二)赠与人撤销的赠与必须不是具有救灾、扶贫等具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由于救灾、扶贫等具有社会公益性质的赠与使得赠与有了重要的社会意义,若赠与人可以随意撤销这种赠与,则违背了社会公序良俗。社会公益的内容,按照《公益事业捐赠法》的规定,包括下列事项:(1)救助灾害、救济贫困、扶助残疾人等困难社会群体和个人的活动。(2)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3)环境保护、社会公共设施建设。(4)促进社会发展和进步的其他社会公共福利事业。赠与撤销赠与,仅限于没有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六条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二、赠与子女房产婚后能否收回

要判断你是否能要回这套房子,须明确两个基本法律问题:其一,赠与协议的效力问题。根据《中国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从这一规定可以看出,你和你前夫自愿将房屋赠给儿子,是你们双方的真实意愿表示,且不违反我国的法律规定,因此该赠与协议是合法有效的。

其二,房屋产权是否转移的问题。我国《中国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房屋属于不动产,故其权利转让应依法登记,即办理过户手续。从你来信看,你和你前夫赠与孩子房产后,并没有去办理过户手续,因此,房屋产权没有发生实际转移。

此外,由于赠与合同是单务无偿合同,为保证赠与人的利益,法律赋予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这就是赠与的任意撤销权。我国《中国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对此有明确规定,即: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中国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还规定,赠与人的经济状况显著恶化,严重影响其生产经营或者家庭生活的,可以不再履行赠与义务。本案中,鉴于你已处于失业且生活困难的状况,故可以不再履行赠与房屋给儿子的义务。

三、民法典规定离婚了转移财产有效吗

离婚了转移夫妻共同财产一般无效。但转移个人财产的,只要满足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规定、当事人具有相应民事行为能力等条件,就生效。一方擅自转移共同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共同财产时,对其可少分或不分,若离婚后发现的,另一方可向法院起诉,主张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1日 08:2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夫妻共同财产相关文章
  • 婚外同居财产赠与
    赠与的财产如果是夫妻共同财产,赠与就无效,夫妻中的无过错一方可以要求撤销赠与,如果是个人财产,那么赠与有效。《民法典》第三百零一条【共有物的处分、重大修缮和性质、用途变更】处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及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作重大修缮、变更性质或者用途的,应当经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者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但是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2023-06-13
    382人看过
  • 结婚之前一方赠与的财产关系有效吗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擅自赠与共同财产无效,对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处分应当由双方协商后进行处理。但是他人有理由相信其为夫妻双方共同的意思表示,另一方不得以不同意或者不知道为由对抗善意第三人。一、夫妻共同财产在一方不知情的情况下使用怎么去处理夫妻共同财产在一方不知情的情况下使用,只要属家事上的开支,夫妻任何一方都有家事方面的单独的处理权。进一步讲,也就是说夫妻一方在行使日常家事代理权时,无论对方对该代理行为知晓与否、追认与否,夫妻双方均应对该行为的法律后果承担连带责任。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处分夫妻共同财产的,夫妻应当协商处理,取得一致意见。他人有理由相信其为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另一方不得以不同意或不知道为由对抗善意第三人。二、夫妻可以怎样行使共同财产所有权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权,包括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1、因日常生活需要而处理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决定,但涉
    2023-04-10
    208人看过
  • 非婚同居期间,一方去世后另一方是否有权继承遗产?
    同居期间一方死亡,另一方不能继承遗产,因为同居关系不属于合法的婚姻关系,因为只有合法的夫妻之间才能相互继承遗产。进行结婚登记是婚姻合法有效的形式要件,登记后取得结婚证,即确立夫妻关系,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私生子可以继承遗产吗《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一条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母,都应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父母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的规定,如抚养教育、管教保护、赡养扶助和遗产继承等,同样适用于父母与非婚生子女。有的人认为,让二奶的孩子继承遗产,就是对包二奶现象一种变相的鼓励,不利于打击重婚、包二奶等社会丑恶现象。其实,这都是父母的过错,孩子是无辜的,因为,孩子没有选择父母的权利,不能因为父母的过错而剥夺他应享有的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要求结婚的
    2023-07-05
    467人看过
  • 无效婚姻期间财产赠与能要回吗
    无效婚姻期间的财产赠与是可以要回的。无效婚姻是指双方自始至终没有婚姻关系,赠与人可以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但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能撤销。无效婚姻期间财产的处理原则1、协议原则。协议是处理财产的先行程序,只有在当事人对其财产达不成协议时,才由人民法院判决。判决应遵循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并且处理的财产只能是双方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同居前的财产、同居中的(同居中的个人财产)根据法律规定应当属于各自的收入,不能作为处理的标的。2、保护无过错方的原则。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这里所称的合法婚姻当事人即合法婚姻中的无过错方,在处理重婚财产时,不能处理属于合法婚姻中无过错方的财产。然而在实践中,这些财产往往无法分清,处理时应本着保护无过错方的原则处理。另外,有些重婚的一方当事人系
    2023-08-13
    245人看过
  • 夫妻一方可以将房赠与另一方吗
    1、房屋属于个人财产:房屋属于个人财产,不需要经过另一方的同意,赠与行为有效。2、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共同财产的处分需要经过全部所有权人的同意。不知情的一方拒绝把房屋赠与给第三人的,赠与行为无效,可以要求第三人返还房屋。不知情的一方同意把房屋赠与给他人,那赠与行为有效。3、第三人没有通过合理对价获得房屋,不符合善意取得规则。一、夫妻共同财产一方卖房合同有效吗夫妻一方签订的共同房产买卖合同不一定有效,如果购房的第三人是出于善意,并支付了合理对价的,则房屋买卖合同就是有效的,不过另一方可以要求卖房方给予补偿;如果第三人不是出于善意购房,或者虽然出于善意,但是并没有支付合理对价的,则房屋买卖合同无效,因为对于夫妻共同财产一方不得擅自处理。二、房屋交易需夫妻一起签字吗房屋交易属于个人财产的不需要夫妻一起签字,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需要夫妻一起签字,单独一方的处分权受到限制。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独立实施
    2023-06-24
    109人看过
  • 夫妻一方赠与另一方的房产,需要公证吗?
    一、夫妻一方赠与另一方的房产,需要公证吗?夫妻一方赠与另一方的房产,需要公证的。根据司法部、建设部《关于房产登记管理中加强公正的联合通知》第三条规定,赠与房地产必须办理公证。享有产权的房屋所有人有权自由处分自己的房产,可以将房产赠与他人,并签订房产赠与合同。根据民法典的规定,赠与合同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但是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能随意撤销。因此,受赠人虽然约定将房产赠与另一方,但是房屋作为不动产,只有在办理了正式的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手续后产权才会发生转移。因此在房产变更登记之前是可以撤销赠与的,此时受赠人并不能请求法院判令继续履行。二、房产赠与给子女要交多少钱1.契税:需缴纳3%的契税,应缴纳税额计算公式是:应纳税额=计税依据*税率。2.印花税:双方缴纳0.05%的印花税。3.公证费:房屋赠与的公证费收取的比例是受
    2023-04-25
    54人看过
  • 同居期间一方所欠债务,另一方有无偿还义务
    1.同居期间为共同生产、生活形成的债务,按共同债务处理,即同居关系解除时要平均分担债务。2.有下列情形的,认定为一方各人债务,由个人负责偿还:(一)男女双方约定好由各人负担的债务。(二)一方以各人名义所负的债务,不管第三人是否知道双方是同居关系。(三)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经营活动,收入却没有用于共同生活。(四)其他。一、离婚前夫妻债务怎么办理双方在决定离婚时,应当对离婚前夫妻共同所负的债务,进行约定如何处置,其中,如果为夫妻共同债务的,所谓夫妻共同债务为夫妻在共同生活或者履行抚养、赡养义务等事项所负的债务,这些债务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在离婚时应当以夫妻共同财产对上述债务共同清偿。但是以下债务是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第一、夫妻双方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第二、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第三、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经营活动,而且其收入确
    2023-03-20
    436人看过
  • 婚后赠与一方财产如何分割,赠与财产公证的效力
    一、婚后赠与一方财产如何分割需要先明确赠与谁。如果是父母赠与夫妻的,没有明示的话,则法律规定是默示为父母赠与夫妻双方共同的财产。离婚后应按夫妻共同财产开划分。婚姻存续期间一方取得的财产均属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和债务归夫妻共同所有和负担,一般是一人一半。如果一方有过错,分割财产是可以少分或者不分,具体份额由法院裁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是一方的个人财产。(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二、赠与财产公证的效力1、任何法律行为和有法律意义的文书、事实经过公证证明,国家证明它的真实性、合法性,即产生法律上的证据效力。人民法院审理案件中,如果在收集、调查证据时涉及某项文书,而这项文书也经公证证明,即应确认其效力,可以直接采证。但有相反
    2023-06-28
    373人看过
  • 婚后赠与属于共同财产吗伪造赠与合同有效吗?
    婚后赠予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伪造的赠与合同是无效的,如果是赠与双方的,那么属于共同财产,在离婚时平均分配;但是如果赠与合同中明确表示归一方所有,并且登记在一方名下,那么就属于个人财产,不能算是共同财产。法律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赠与一方的财产、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等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房屋赠与属于要式法律行为,即必须办理产权过户手续,这样赠与行为才算成立。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如果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那么即使是婚后赠与,赠与的这部分财产也属于受赠人所有,而不是夫妻的共同财产。如果赠与合同中没有明确规定该财产赠与谁,则属于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依照相关的法律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受赠的财产,并且赠与合同中未确定归一方的,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夫妻共同财产有什么?1、工资、奖金,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的工资、奖金收入及各种福利性政策性收入、补
    2023-06-27
    76人看过
  • 共同财产与同居期间的财产权益
    认定双方的共同财产必须具备以下两个条件,一是该财产必须是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同居以前一方所拥有的财产,解除同居关系后其中一方所获得的财产,以及一方死亡后另一方所得的财产,都不属于共有财产;二是必须依照法律规定应该归双方共同所有的财产。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同居期间共同财产有哪些同居期间的共同财产是指由双方共同管理、使用、收益、处分,以及用于债务清偿的财产,主要包括:工资、从事生产、经营的收益、因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等;其他应当归双方共同所有的财产。双方共同财产必须具备以下两个条件,一是必须为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同居以前一方所得的财产,解除同居关系后一方所得的财产,以及一方死亡后另一方所得的财产,都不属于共有财产。二是必须依法归双方共同所有的财产,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并非当然归双方共同所有,法律规定归一方所有的财产,或者双方约定归各自所有的财产,不属于
    2023-07-08
    140人看过
  • 婚内约定一方个人财产为另一方个人财产属于财产约定还是赠与
    从一个案子的一审、二审判决的差别,看将婚前一方个人财产约定为另一方个人的法律效力。双方于2019年1月8日签订“夫妻婚内财产协议”约定“甲方小明,乙方小红,双方经友好协商,对现有财产归属达成以下意见……位于某市某区某小区的A房屋:房屋不动产权利登记人为小明,房屋对应的不动产所有权证号为:号……双方经过谨慎考虑,一致同意将上述所列财产归小红所有……。一审观点:双方签订夫妻婚内财产协议,约定将小明名下位于某市某区某小区的A房屋归小红所有,系真实意思表示,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故该房产归小红所有。二审观点:本案的争议焦点为小红与小明签订《婚内协议书》,约定小明婚前购买的房产归小红所有,在房产未过户之前,小明能否予以撤销。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本案中,小红、小明于2019年1月8日签订《婚内财产协议》,对于双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获得财产以及小明的婚前
    2023-06-21
    194人看过
  • 同居人过世,另一方能否继承共同财产?
    同居财产的处理方式:对于同居期间共同财产,共有人可通过协商确定财产分割方式。协商不成,并且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可以分割且不会因分割减损价值的,应对实物予以分割。难以分割的,应当对拍卖、变卖取得的价款予以分割。同居人死亡的,另一方不能继承死者的财产,除非死者通过遗嘱或遗赠扶养协议指定让其获得财产。哪些是同居财产双方共同财产必须具备以下两个条件:一是必须为同居期间所取得的财产,同居以前一方所得的财产,解除同居关系后一方所得的财产以及一方死亡后另一方所得财产,都不属于共有财产。二是必须依法归双方共同共有的财产,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并非当然归双方共同共有,法律规定归一方所有的财产,或者双方约定归各自所有的财产,不属于共有财产。同居期间的共同财产是指由双方共同管理、使用、收益、处分,以及用于债务清偿的财产,主要包括:(一)工资、奖金;(二)从事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因继承或赠与
    2023-07-06
    420人看过
  • 婚后一方父母出资赠房,另一方有份吗?认定为一方财产
    问题:婚后一方父母出资赠房,另一方有份吗?认定为一方财产案例:台州人陈小姐,80后,2007年10月结婚的她是靠父母资助全款购置的婚房。“像我们这种大学毕业后留杭的80后,如果不靠父母资助,基本上没有能力购房。”陈小姐说。2007年11月,陈小姐父母出资购买了下城区的一套商品房,价值300万元。“这套房子全是我父母出的钱,丈夫家经济不宽裕。在办理产权登记手续时,父母把我的名字一起写入产权证。”婚后不久,因为性格不合,陈小姐和丈夫打算离婚。可丈夫说,离婚可以,但这套房子三分之一的产权应算作夫妻共同财产,认为他应与陈小姐平均分割。但陈小姐坚持独自拥有产权。律师说法按照征求意见稿第八条规定,“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视为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应认定该不动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但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可以认定该不动产为按照双方
    2023-06-15
    70人看过
  • 婚姻期间的赠与财产法律效应
    夫妻婚内赠与,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将其个人财产无偿给予夫妻另一方。按照法律规定,赠与如果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则为无效: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3.违背公序良俗;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只要夫妻婚内赠与不存在上述法律规定的情形,那么夫妻婚内赠与就是有效的。夫妻间的财产纠纷能否仲裁1、夫妻间的财产纠纷不能申请仲裁。2、仲裁委员会处理双方约定仲裁事项的商事纠纷,但涉及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或依法应当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不得仲裁处理。3、夫妻间的财产纠纷一般会涉及婚姻关系,故无法仲裁。4、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二条,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第三条,下列纠纷不能仲裁:(一)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
    2023-07-22
    85人看过
换一批
#财产分割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在双方结为夫妻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双方共同所有: 领取的工资、奖金;夫妻一方或双方从事生产、经营,得到的财产;知识产权的收益;通过继承或赠与得到的财产,如房屋等;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更多>

    #夫妻共同财产
    相关咨询
    • 同居期间,一方购房赠与,算共有财产吗
      广西在线咨询 2021-12-29
      赠与是赠与人向受赠人和受赠人免费接受其财产的行为。 一方在同居期间赠与另一方财产可能有效。 如果赠与是一方的真实意思,没有胁迫或欺骗,一方在同居期间赠与另一方的财产是有效的。
    • 赠与共同财产最高还是另一方以上有效吗
      湖北在线咨询 2022-12-09
      要看共有人是否都同意。 如果是一方擅自赠予,是没有效的。因为夫或妻对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对夫妻共同财产做重要处理决定时,夫妻双方应当平等协商,取得一致意见。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
    • 同居期间一方赠与财产如何分割,有没有法律规定
      湖北在线咨询 2023-12-09
      律师解答 同居期间一方赠与财产的,如果明确只赠与一人,则属于个人财产不需要进行分割,对于同居期间的共同财产,双方当事人可以协商分割,协商不成的,可以由法院判决。
    • 同居期间被赠与财产是否要根据赠与方去分割?
      香港在线咨询 2021-11-08
      原则上,同居后一方的收入或财产应归当事人所有。以下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人身伤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属于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归一方的财产。《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有关组织可以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感情破裂,调解无效的,准予离婚。有下列
    • 结婚时把房产赠与另一方属于共同财产吗
      香港在线咨询 2023-05-12
      婚姻存续期间,一方赠与另一方的不动产到底是夫妻共同财产还是个人财产,取决于夫妻之间的约定。若明确书面约定是受赠方的个人财产,而且约定不违反法律,则该不动产是受赠方的个人财产。否则,该房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一千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