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税纳税期限由什么规定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2-03-22 20:17:58 466 人看过

一、房产税纳税期限由什么规定

(一)纳税人将原有房产用于生产经营,从生产经营之月起,缴纳房产税;

(二)纳税人自行新建房屋用于生产经营,从建成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三)纳税人委托施工企业建设的房屋,从办理验收手续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四)纳税人购置新建商品房,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五)纳税人购置存量房,自办理房屋权属转移、变更登记手续,房地产权属登记机关签发房屋权属证书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六)纳税人出租、出借房产,自交付出租、出借房产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七)房地产开发企业自用、出租、出借该企业建造的商品房,自房屋使用或交付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二、如何计算房产税

根据税法规定,房产税的计算方法有以下两种:

(一)按房产原值一次减除30%后的余值计算。其计算公式为:年应纳税额=房产账面原值×(1-30%)×1.2%

(二)按租金收入计算,其计算公式为:年应纳税额=年租金收入×适用税率(l2%)。

房产税征收标准从价或从租两种情况

1、从价计征的,其计税依据为房产原值一次减去10%--30%后的余值;

2、从租计征的(即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从价计征10%--30%的具体减除幅度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如浙江省规定具体减除幅度为30%。

房产税税率采用比例税率。按照房产余值计征的,年税率为1.2%;按房产租金收入计征的,年税率为12%。

三、房产税的征收标准

(一)房产税的征收标准如下:

1、房产税征收标准从价或从租两种情况,从价计征的其计税依据为房产原值一次减去10%至30%后的余值;从租计征的(即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从价计征10%至30%的具体减除幅度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2、房产税税率采用比例税率:根据财税〔2008〕24号文件《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住房租赁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对个人出租住房,不区分用途,按4%的税率征收房产税;对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按市场价格向个人出租用于居住的住房,减按4%的税率征收房产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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