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碍侦查不得取保候审吗,有碍侦查是什么认定标准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19 05:50:09 141 人看过

一、有碍侦查不得取保候审吗

有碍侦查是不得取保候审的。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八十一条公安机关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继续侦查的。

对拘留的犯罪嫌疑人,证据不符合逮捕条件,以及提请逮捕后,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条件的,可以依法取保候审。

二、有碍侦查是什么认定标准

有碍侦查,是当这个案件进展到一定程度时,因为逮捕令的发出,当事人的团伙作案分子可能会被这个逮捕令惊到然后将消息四散,引起他的同伙案犯逃跑或者转移,或者是有自杀毁灭证据的情况出现,而这些情况一旦出现,就会阻碍到案件的正常侦查进度。

1.被逮捕的人属于犯罪集团案犯,或者与犯罪集团、团伙有牵连,由于其他案犯尚未被捉拿归案,其被逮捕的消息传出去,可能会引起其他同案犯的逃跑、自杀、毁灭或伪造证据等情况发生,妨碍侦查工作的顺利进行;

2.被逮捕人的家属或单位的人与其犯罪有牵连,通知后可能引起转移、隐匿、销毁罪证。

三、有碍侦查多久可以通知家属

犯罪嫌疑人被拘留一般是在24小时之内通知家属。

《公安机关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零八条指出,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不予通知。

(一)同案的犯罪嫌疑人可能逃跑、隐匿、毁弃或者伪造证据的;

(二)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三)其他有碍侦查或者无法通知的。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六章 强制措施 第二节 取保候审 第八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可以取保候审:\n(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n(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n(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n(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继续侦查的。\n对拘留的犯罪嫌疑人,证据不符合逮捕条件,以及提请逮捕后,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条件的,可以依法取保候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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