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月起,碰到“罪犯流窜市区”、“瘟疫家禽流入多地市场”……这类博人眼球的消息时,如果不辨真假就直接往朋友圈、微信群里转发,你可能就要摊上大事儿——最严重将面临7年有期徒刑。最新修订的《刑法修正案(九)11月1日起正式施行,除了新增上述入罪行为外,国家考试替考作弊、试图通过医闹获利等行为也将入罪。此外,11月起,“一大波”新政新规也正式实施。其中,快递实名登记将全面推行。
不过,从本月起,使用微信、微博等社交工具的你一定要注意了!对看到、收到的信息,如果没有经过核查就转发,可能因为传播虚假消息而被处罚,甚至最高被判刑7年。
骇人听闻“灭门案”竟是恶搞
一些使用微信、微博等社交工具的市民也许还记得今年年初,曾在江门一度引起社会关注的杜阮灭门案假消息。当时,江门一微信平台为了吸引眼球、增加关注度,编造了《昨晚,江门杜阮一家34口灭门惨案的消息。
在帖子里,发布者故意采取模糊处理的方式,结果导致一些没看完的市民疯转,造成了不少负面影响,引起当地政府的紧张。
假消息太多只能“屏蔽”朋友圈
“过去我还经常浏览微信朋友圈,现在基本上不看了,”说到对微信朋友圈帖子的感受,市民钟先生告诉记者,“假的东西太多了,什么都有。”
“网上还经常发些什么生病求助的、孩子走失了的消息,后来多数证明是假的,是骗子利用人们的同情心骗钱,”市民张先生说,“所以,现在对于微信上发的消息,特别是求助之类的如果是江门的,我都会先打电话到公安等求证一下。”
遇到微信、微博里面的假消息,怎么办受访市民多数表示无奈,只能“屏蔽”处理。“微信里面发现的一些假消息,我也举报过,但是,收到的回复多数说举报无效,所以,后来我就不举报了,现在很少上朋友圈看那些信息。”张先生说。
公安提醒消息不能随意发
“对于微博、微信里面发布假消息这样的情况,一直也没有一个明确的处罚处理规定。”蓬江公安分局一位人士告诉笔者,“像今年年初的杜阮灭门案假消息,最后也就是劝诫,要求删除、整改等,最多就是行政处罚。”
笔者也了解到,对于今年年初的杜阮灭门案假消息,江门市公安局宣传部门负责人面对媒体采访时,也只能表示“对于个别网站只顾吸引眼球,不顾道德操守的炒作行为,公安机关予以强烈谴责;造成恶劣后果的,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而已。
笔者了解到,正是因为违法成本低,一些网站、微信平台打擦边球,故意制造危言耸听的假消息来吸引眼球,提高关注度、点击率。
不过,对于这些故意发布、转发假消息的行为,今年11月1日开始实施的现行刑法第291条中增加了一款:“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新规将对造谣者予以重罚,公安部门也提醒市民,今后在微信、微博上发布关于险情、疫情、警情等消息前,一定要核实信息的准确性,三思而后行。“要发布消息,一定要核实,如果不能核实的最好不要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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