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未生效供方未交货要怎么解除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4-01-05 15:40:19 94 人看过

一、合同未生效供方未交货要怎么解除

1、合同未生效供方未交货的,双方可以协商解除合同。如果出现不可抗力等因素影响造成合同无法履行的,可以单方解除合同

2、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合同约定解除】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第五百六十三条【民法典定解除】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二、合同成立但未生效具备法律效力吗

1、合同已经成立,但尚未生效。

它不具备生效合同的效力,也就是说一方无法请求对方履行。

但它已经成立,又应当受到法律的保护,这种法律保护的内容就是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只具有所谓的“形式拘束力”。

在未生效合同所欠缺的生效要件得以完备后,未生效合同将成为生效合同,获得“实质拘束力”,当所欠缺的生效要件确定无法补齐时,未生效合同终成为无效合同。

2、《民法典》未对期待权之保护予直接规定,但《民法典》规定:

“当事人为自己的利益不正当的阻止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已成就;

不正当的促成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不成就。

”这一规定,以条件拟制成就或不成就的间接方式对相对人的期待权给予保护。

以上知识就是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的解答,合同未生效供方未交货的,双方可以协商解除合同。

如果出现不可抗力等因素影响造成合同无法履行的,可以单方解除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章 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  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n(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n(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n(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n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n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n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07日 08:4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解除未生效的合同算违约吗
    解除合同算不算违约,先要看看双方协商的结果,如果双方协调一致,那解除合同就不算违约。如果有一方想要提前解除合同,这种情况就会存在违约的问题,这个时候就需要给另一方违约金。如果当事人,出现有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情况,那么违约方除了要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一、什么时候支付违约金?1、存在违约情况的时候需要支付违约金,比如说没有按照合同当中的规定履行相应的义务。一般来说,合同中约定的违约金可以视为约定的损害赔偿。当然,如果违约金的支付不足以弥补实际损失,受害人还可以要求赔偿损失,因而违约金责任与损害赔偿责任可以并存。违约金责任与损害赔偿责任的区别首先表现在违约金是事先约定的,而损害赔偿则是在违约发生后具体计算出来的。其次,违约金的适用不以实际损害为前提,不管是否发生了损害,当事人都应当支付违约金,而损害赔偿的适用则要以实际发生的损失为前提。如果非违约方在违约发生后不能证明违约造成的实际损
    2023-03-07
    229人看过
  • 附期限合同未生效要求解除合同可以吗?
    附期限未生效的合同条件未达成的,是属于成立而未生效的合同,经双方协商同意的可以解除合同,但不能单方解除。《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八条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附条件,但是根据其性质不得附条件的除外。附生效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失效。第一百五十九条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当事人为自己的利益不正当地阻止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已经成就;不正当地促成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不成就。第五百六十二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如果没有附条件,保险合同自什么时候生效附条件和附期限都属于法律行为的附款,是指当事人对于法律行为效果的发生或消灭所加的限制。我国法律规定: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附条件。附条件的民事行为,如果所附的条件是违背法律规定或者不可能发生的,应当认为该民事行为无效。当
    2023-04-10
    422人看过
  • 供货完毕后怎么合同解除
    《民法典》上所称采购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又称采购合同的终止或采购合同的权力义务消灭,是指由于某种法律事实的出现而使得采购合同当事人之间已经存在的权利、义务关系不复存在。其终止方法具体有以下几种:(一)采购合同清偿。清偿,是指供采双方都已经按合同约定履行完了自己的义务。(二)合同解除。所谓采购合同有效成立以后没有履行完毕之前,在一定条件下,因当事人一方的意思或者双方的协议,而使基于合同存在的权利义务关系予以终止的行为。(三)合同的抵消。所谓采购合同的抵消,即采购合同债务的相互抵消,是指在采购合同中双方当事人互相有债务时,各自用自己的债权在对等的数额内同对方抵消债务的行为。债务抵消后,抵消部分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四)采购合同的提存。所谓采购合同的提存,是指在采购合同中因享受权利的一方当事人的原因而无法向其交付合同的标的物时,履行义务的一方当事人将标的物交给提存机关而使采购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终
    2023-04-04
    135人看过
  • 工厂未能按期交货,解除合同是否合规?
    生产防疫产品的工厂和买方因响应政府要求优先生产防疫产品供应医院而无法按期交付给其他普通买方的工厂和买方的合同,符合法律规定。工厂可以与买方协商延长交货时间。双方达成协议的,交货时间变更;双方不能达成协议的,可以协商解除合同。如果买方的合同目的因延期交货而无法实现,买方有权终止合同。合同交货时间有什么规定买卖合同的交货时间一般按合同约定的时间确定,合同没有约定的,可以补充约定,或者按交易习惯约定。根据《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合同成立时间】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第五百一十条【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补救措施】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中华
    2023-07-16
    54人看过
  • 附生效条件的合同未生效可以解除吗?
    一、附生效条件的合同未生效可以解除吗?附条件生效的合同条件未达成的,是属于成立而未生效的合同,经双方协商同意的可以解除合同,但不能单方解除。《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八条【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附条件,但是根据其性质不得附条件的除外。附生效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失效。第五百六十二条【合同约定解除】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二、附条件合同的特点有哪些?1、所附条件是由双方当事人约定的,并且作为合同的一个条款列入合同中。其与法定条件的最大区别就在于后者是由法律规定的,不由当事人的意思取舍并具有普遍约束力的条件。因此,合同双方当事人不得以法定条件作为所附条件。2、条件是将来可能发生的事实。过去的、现存的事实或者将来必定发生的事实或者必定不
    2024-01-17
    284人看过
  • 供货合同解除条件
    供货合同解除的条件要依据解除的形式而定,例如法定解除的,出现法定情形时就可以解除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八条,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附条件,但是根据其性质不得附条件的除外。附生效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失效。第五百六十二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第五百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
    2023-02-13
    272人看过
  • 解除合同需要多久未交房?
    一直不交房多久可以解除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有约定的依约定,没有约定的可以先催告交纳,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异议期有多久解除合同通知书异议期已经被删除,不再适用。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一方依法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解除合同的意思表示,自通知到达对方时生效,对方有异议的,可以仲裁或诉讼。且自解除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解除事由之日起一年内不行使,该权利消灭。《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
    2023-07-06
    245人看过
  • 合同未履行怎么办?合同未履解除合同能要求对方赔偿吗
    一、要求当事人继续履行在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合同或者履行合同不符合约定时,对方当事人可以要求其继续履行。继续履行,也叫强制履行、实际履行,是违约方不履行合同时,守约方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强制其履行合同义务的责任方式。比如通过判决或裁决要求债务人交付货物、完成工作成果,或支付价款、报酬等。继续履行虽然是原合同履行的继续,但与当事人依约自觉履行不同。它是法律规定的对违约方的一种强制形式,介入了法律的强制力。不论违约方是否愿意,只要存在履行的可能就要履行,它表明了对违约行为的否定性评价。是否要求继续履行,可以由当事人根据情况和需要加以选择。如果一方未支付价款或者报酬的,对方可以要求其支付价款或者报酬。一方不履行非金钱债务或者履行非金钱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可以要求其履行,以便使当事人实现订约时所期望达到的目的。二、解除合同并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但是,并不是什么情况下都可以继续履行。对于非金钱债务有下列情
    2023-06-01
    104人看过
  • 单方解除供货合同如何赔偿?
    有违约条款按条款走,没有协商或者可要求实际损失赔偿。依据民法典的规定,合同的一方出现违约的,违约方要依据合同的约定进行赔偿,如果没有违约赔偿数额的,按造成的实际损失进行赔偿。《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五百八十五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一、单方解除合同的法定条件有哪些?在合同履行的过程中,如果出现了法定的可以解除合同的情形,一方当事人就可以依法解除合同,终止合同的权利与义务,这就
    2023-06-25
    268人看过
  • 未生效合同的解除是否需要法院介入?
    未生效的合同可以解除。未生效合同的成立,是指已成立的合同不具备法律规定或者约定的生效要件,暂时不能完全按照当事人的约定产生法律约束力,即不能发生合同履行效果的合同。解除合同是终止无效合同的有效有限途径,解除合同是严格遵守合同原则的例外和有益补充。因此,当事人可以协议解除合同或者赋予善意一方解除合同的权利,然后要求对方赔偿损失。成立但未生效的合同是否有约束力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也就是说,如果双方达成协议并签订合同,在合同生效要件满足之前,双方的相互信任程度已经达到了更高的水平,因为信任对方履行相关义务以获得特定利益的机会是相当可能的。此时,一方不诚实守信履行相应合同义务的,应当承担相应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
    2023-07-07
    474人看过
  • 对方未送达的合同解除通知书是否生效
    一、对方未送达的合同解除通知书是否生效依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合同解除通知一般是自送达到当事人时生效的,通知送达对方后,合同正式解除。《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九十六条当事人一方依照本法第九十三条第二款、第九十四条的规定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对方有异议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合同的效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解除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第九十九条当事人互负到期债务,该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的,任何一方可以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债务抵销,但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合同性质不得抵销的除外。当事人主张抵销的,应当通知对方。通知自到达对方时生效。抵销不得附条件或者附期限。二、无固定期限合同解除条件《劳动法》第十四条规定:“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第三十七条也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
    2023-04-13
    178人看过
  •  能否起诉供货商未提供合同?
    起诉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因其民事权益被分割或争议,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法院保护其权益的诉讼行为。起诉条件包括原告与案件有直接利害关系,有明确的被告,以及明确的诉讼请求和诉讼主张。与是否有借据无关。即使没有借据,也不会影响起诉。通常,只需要满足起诉条件,就可以发起诉讼。借据作为证据,不影响起诉,但可能会影响最终判决。起诉应符合相关条件,与是否有借据无关;1、起诉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因其民事权益被分割或者争议,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人民法院行使国家审判权受到保护的诉讼行为。2、起诉条件(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简而言之,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财产权利或者人身权或者其他权益直接受到他人侵害或者与之发生权利义务归属的纠纷。(2)有明确的被告。民事纠纷民事纠纷是指在民事活动中产生的各种矛盾和争议,例如合同纠纷、侵权纠纷、婚姻纠纷等。在处理民事纠纷时,
    2024-03-20
    459人看过
  • 借款合同未生效抵押权能否解除
    借款合同未生效的,则抵押权可以解除,抵押权是主债权的从权利,如果借款合同未生效,则抵押权也无效,抵押权为当债务人没有按时偿还债务的时候,债权人享有的对抵押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一、民法典案件中抵押房产权属转移怎么写根据我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房屋抵押的,不转移权属,只是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情形的,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四条: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零一条:抵押权人在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前,与抵押人约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抵押财产归债权人所有的,只能依法就抵押财产优先受偿。二、抵押权人抵
    2023-03-13
    319人看过
  • 土地租赁合同未生效可以解除吗?
    可以解除,合同解除,是合同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的约定,依法解除合同效力的行为。合同一旦签约,具有国家法律保护。合同解除分为合意解除和法定解除两种情况。解除是合同之债终止的事由之一,它也是一种法律制度。在适用情势变更原则时,合同解除是指履行合同实在困难,若履行即显失公平,法院裁决合同消灭的现象。这种解除与一般意义上的解除相比,有一个重要的特点,就是法院直接基于情事变更原则加以认定,而不是通过当事人的解除行为。一、公司主动解除合同如何赔偿公司主动解除合同赔偿方法如下:1、单位经过合法程序辞退员工的、劳动合同期满后决定与员工不续签合同,单位应当支付被辞退员工补偿金;2、员工不能胜任原来以及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要提前30日通知或支付代通知金作为补偿;3、员工没有通过试用期的或者严重影响本单位的工作任务的等情况,用人单位可以不经通知即解除劳动合同。合同解除,是指合同当事人一方或
    2023-03-11
    325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租赁合同未生效解除要怎样
      江西在线咨询 2023-06-29
      租赁合同未生效可以采取与对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的方式终止合同。 我国《民法典》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 (一)债务已经按照约定履行; (二)合同解除; (三)债务相互抵销; (四)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 (五)债权人免除债务; (六)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 (七)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 协议未生效怎么解除合同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6-06
      合同未生效,当事人可以协商解除,也可以到人民法院起诉。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的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第五百六十五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一方依法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通知载明债务人在一定期限内不履行债务则合同自动解除,债务人在该期限内未履行债务的,合同自通知载明的期限届满
    • 成立未生效合同怎样解除?已成立但尚未生效合同怎样解除?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3-07-14
      依据合同神圣或合同严守的原则,合同一经有效,就必须遵守,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即使如此,在主客观情况发生变化,继续严守合同会带来不适当的后果的情况下,法律也允许当事人解除合同。既然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合同尚且可以解除,不再受合同严守原则的束缚,那么,举重明轻,尚未生效的合同,约束力弱甚至没有,就更应当允许解除了,除非阻止此类合同生效履行且宜提前消灭的正当事由不存在。
    • 合同未生效解除合同,没有生效的合同能解除吗?
      澳门在线咨询 2022-07-27
      (一)解除以有效成立的合同为对象,这是学说的意见,并且是尚未遇到已经成立但尚未生效的合同可否解除的案件之前的观点。其实,中国现行法并未明文规定被解除的合同必须是已经生效的合同,没有禁止解除已经成立但未生效的合同。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只有允许解除已经成立但尚未生效的合同,才会公正合理,那么,就不宜固守旧论,而应当重新解释中国现行法上的解除对象。 (二)依据合同神圣或合同严守的原则,合同一经有效,就必须
    • 合同逾期未交货能否解除合同
      辽宁在线咨询 2022-01-23
      这种要看合同的约定是否有约定违约责任和定金罚则,因为尽管对方不是按期出货,但是除非是给你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是履行不能了才能解除你们的合同,特别是如果你是定制产品那么就更难解除合同与退款的。你们合同是找律师草拟的吗?是的话那么一些风险应该有注意到,不是律师草拟的,这种延期交货是否属于约定解除条件要看你的具体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