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属于间接损失的范畴?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04 11:41:22 353 人看过

间接损失包括以下两种损失:

1、财产损害造成的间接损失,是指受害人侵犯受害人所有或者依照合同可以获得的财产,造成受害人未来财产利益在一定范围内的损失,不是对财产价值损失的赔偿,而是对财产所有人在经营中应当创造但因损害未创造的可得利益损失,如预期纯利润等;

2、人身损害造成的间接损失,是指受害人侵犯受害人人身权利,在一定范围内损失受害人未来财产利益,如生命权、健康权、名誉权等造成的间接损失。比如因健康权受损不能参加劳动,工资少。

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的区别

间接损失与直接损失有着原则的区别。首先,间接损失不是现有财产的减少,不表现为受害人现实拥有的财产价值量的实际减少,而是受害人应该得到的财产利益因侵权行为的实施而没有得到;其次,间接损失具有依附性,而直接损失不具有依附性;最后,直接损失是直观的、现实的财产价值的损失,间接损失虽然也是客观的损失,但不是直观现实的,而是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计算才能得出实际的间接损失的量。

对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的区分标准,理论界和实务界存在不同观点。第一种观点认为,应根据损害与侵权行为之间的直接和间接因果关系来划分。第二种观点认为,应根据损害的标的来区分。侵权行为直接所损及之标的,其损害为直接损害,其他的损害则为间接损害。我们认为,以上观点是从不同角度出发所作的区分,具有各自不同的意义,相比较而言,第一种观点较为可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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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0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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