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当讯问犯罪嫌疑人—司考真题答案解析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04 17:20:25 381 人看过

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时,遇有下列哪一情形依法应当讯问犯罪嫌疑人?()

A.辩护律师提出要求的

B.犯罪嫌疑人要求向检察人员当面陈述的

C.犯罪嫌疑人要求会见律师的

D.共同犯罪的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在审查批准逮捕时应当讯问犯罪嫌疑人的情形。《刑事诉讼法》第八十六条第一款规定,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可以讯问犯罪嫌疑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讯问犯罪嫌疑人:(一)对是否符合逮捕条件有疑问的;(二)犯罪嫌疑人要求向检察人员当面陈述的;(三)侦查活动可能有重大违法行为的。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4月05日 05:2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共同犯罪相关文章
  • 监视居住—司考真题答案解析
    刘某涉嫌特别重大贿赂犯罪被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律师洪某担任其辩护人。关于洪某在侦查阶段参与刑事诉讼,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A.会见刘某应当经公安机关许可B.可申请将监视居住的地点变更为刘某的住处C.可向刘某核实有关证据D.会见刘某不受监听【正确答案】BD【答案解析】选项A错误。《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七条第三款规定,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特别重大贿赂犯罪案件,在侦查期间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应当经侦查机关许可。《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七条第五款规定,辩护律师同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通信,适用第一款、第三款、第四款的规定。《刑事诉讼法》第十八条第二款规定,贪污贿赂犯罪,国家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报复陷害、非法搜查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犯罪以及侵犯公民民主权利的犯罪,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对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
    2023-12-19
    201人看过
  • 涉外收养—司考真题答案解析
    某甲国公民经常居住地在甲国,在中国收养了长期居住于北京的中国儿童,并将其带回甲国生活。根据中国关于收养关系法律适用的规定,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收养的条件和手续应同时符合甲国法和中国法B.收养的条件和手续符合中国法即可C.收养效力纠纷诉至中国法院的,应适用中国法D.收养关系解除的纠纷诉至中国法院的,应适用甲国法【正确答案】A【答案解析】《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二十八条规定,收养的条件和手续,适用收养人和被收养人经常居所地法律。收养的效力,适用收养时收养人经常居所地法律。收养关系的解除,适用收养时被收养人经常居所地法律或者法院地法律。据此可知,收养的条件和手续应同时符合甲国法和中国法。收养效力纠纷诉至中国法院的,应适用甲国法。收养关系解除的纠纷诉至中国法院的,应适用中国法。
    2023-05-04
    419人看过
  • 技术侦查—司考真题答案解析
    关于技术侦查,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A.适用于严重危害社会的犯罪案件B.必须在立案后实施C.公安机关和检察院都有权决定并实施D.获得的材料需要经过转化才能在法庭上使用【正确答案】AB【答案解析】本题考核技术侦查。选项A.B正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八条第一、二款规定,公安机关在立案后,对于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重大毒品犯罪或者其他严重危害社会的犯罪案件,根据侦查犯罪的需要,经过严格的批准手续,可以采取技术侦查措施。人民检察院在立案后,对于重大的贪污、贿赂犯罪案件以及利用职权实施的严重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重大犯罪案件,根据侦查犯罪的需要,经过严格的批准手续,可以采取技术侦查措施,按照规定交有关机关执行。选项C错误。《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条第四款规定,公安机关依法采取技术侦查措施,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配合,并对有关情况予以保密。据此可知,实施技术侦察措施的
    2023-05-04
    113人看过
  • 好意施惠—司考真题答案解析
    兹有四个事例:①张某驾车违章发生交通事故致搭车的李某残疾;②唐某参加王某组织的自助登山活动因雪崩死亡;③吴某与人打赌举重物因用力过猛致残;④何某心情不好邀好友郑某喝酒,郑某畅饮后驾车撞树致死。根据公平正义的法治理念和民法有关规定,下列哪一观点可以成立?()A.①张某与李某未形成民事法律关系合意,如让张某承担赔偿责任,是惩善扬恶,显属不当B.②唐某应自担风险,如让王某承担赔偿责任,有违公平C.③吴某有完整意思能力,其自担损失,是非清楚D.④何某虽有召集但未劝酒,无需承担责任,方能兼顾法理与情理【正确答案】B【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好意施惠、意思表示、民事法律关系。选项A错误。①中张某让李某搭乘虽未形成民事法律关系,属于好意施惠,但开车过程中应当尽到一般的注意义务,违章驾车导致李某残疾,存在主观过错,导致侵权,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选项B正确。②中唐某参加王某组织的自助登山活动,是一种自愿参与的活动,
    2023-05-04
    281人看过
  •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匿、死亡案件没收违法所得的程序—司考真题答案解析
    关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匿、死亡案件违法所得的没收程序,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A.贪污贿赂犯罪案件的犯罪嫌疑人潜逃,通缉1年后不能到案的,依照《刑法》规定应当追缴其违法所得及其他涉案财产的,公安机关可以向法院提出没收违法所得的申请B.在A选项所列情形下,检察院可以向法院提出没收违法所得的申请C.没收违法所得及其他涉案财产的申请,由犯罪地的基层法院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D.没收违法所得案件审理中,在逃犯罪嫌疑人被抓获的,法院应当中止审理【正确答案】B【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匿、死亡案件没收违法所得的程序。选项A错误,选项B正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条第一、二款规定,对于贪污贿赂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等重大犯罪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匿,在通缉一年后不能到案,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依照刑法规定应当追缴其违法所得及其他涉案财产的,人民检察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没收违法所得的
    2023-05-04
    302人看过
  • 当事人的约定及其效力—司考真题答案解析
    当事人可对某些诉讼事项进行约定,法院应尊重合法有效的约定。关于当事人的约定及其效力,下列哪些表述是错误的?()A.当事人约定“合同是否履行无法证明时,应以甲方主张的事实为准”,法院应根据该约定分配证明责任B.当事人在诉讼和解中约定“原告撤诉后不得以相同的事由再次提起诉讼”,法院根据该约定不能再受理原告的起诉C.当事人约定“如果起诉,只能适用普通程序”,法院根据该约定不能适用简易程序审理D.当事人约定“双方必须亲自参加开庭审理,不得无故缺席”,如果被告委托了代理人参加开庭,自己不参加开庭,法院应根据该约定在对被告两次传唤后对其拘传【正确答案】ABCD【答案解析】选项A说法错误。《民事诉讼证据规定》第五条第二款规定,对合同是否履行发生争议的,由负有履行义务的当事人承担举证责任。据此可知,该种证明责任的分配规则已由司法解释预先确定了,不允许当事人通过约定来改变。选项B说法错误。《民诉解释》第二百
    2023-11-29
    312人看过
  • 侵占罪与诈骗罪—司考真题答案解析
    乙全家外出数月,邻居甲主动帮乙照看房屋。某日,甲谎称乙家门口的一对石狮为自家所有,将石狮卖给外地人,得款1万元据为己有。关于甲的行为定性,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A.甲同时触犯侵占罪与诈骗罪B.如认为购买者无财产损失,则甲仅触犯盗窃罪C.如认为购买者有财产损失,则甲同时触犯盗窃罪与诈骗罪D.不管购买者是否存在财产损失,甲都触犯盗窃罪【正确答案】A【答案解析】从“邻居甲主动帮乙照看房屋”可知,乙并未将房屋委托给甲占有,此时,甲擅自处分乙家的财物,侵害了乙对财物的占有(观念上的占有),构成盗窃罪。其后将赃物出售给第三人的行为,原则上认定为不可罚的事后行为,若事后行为侵犯新的法益,如存在诈骗等行为,则以新罪与盗窃罪并罚。在本案中,如果购买者有较大额财产损失,则甲对购买者成立诈骗罪,对乙成立盗窃罪,应以盗窃罪和诈骗罪数罪并罚。如果购买者无财产损失,则甲不对购买人成立诈骗罪,仅对乙成立盗窃罪,以盗
    2023-11-24
    426人看过
  • 询问证人的程序和方式—司考真题答案解析
    在一起聚众斗殴案件发生时,证人甲乙丙丁四人在现场目睹事实经过,侦查人员对上述四名证人进行询问。关于询问证人的程序和方式,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A.在现场立即询问证人甲B.传唤证人乙到公安机关提供证言C.到证人丙租住的房屋询问证人丙D.到证人丁提出的其工作单位附近的快餐厅询问证人丁【正确答案】B【答案解析】本题考核询问证人的程序和方式。《刑事诉讼法》第122条第1款规定,侦查人员询问证人,可以在现场进行,也可以到证人所在单位、住处或者证人提出的地点进行,在必要的时候,可以通知证人到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提供证言。在现场询问证人,应当出示工作证件,到证人所在单位、住处或者证人提出的地点询问证人,应当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据此可知,让证人到公安机关提供证言的方式用的是“通知”,而不是“传唤”。因此,选项B说法错误,应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二章 侦
    2023-12-16
    291人看过
  • 讯问犯罪嫌疑人
    无期徒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对讯问犯罪嫌疑人作出规定。第二节讯问犯罪嫌疑人第一百一十六条讯问犯罪嫌疑人必须由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侦查人员负责进行。讯问的时候,侦查人员不得少于二人。犯罪嫌疑人被送交看守所羁押以后,侦查人员对其进行讯问,应当在看守所内进行。第一百一十七条对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传唤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或者到他的住处进行讯问,但是应当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对在现场发现的犯罪嫌疑人,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口头传唤,但应当在讯问笔录中注明。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不得以连续传唤、拘传的形式变相拘禁犯罪嫌疑人。传唤、拘传犯罪嫌疑人,应当保证犯罪嫌疑人的饮食和必要的休息时间。第一百一十八条侦查人员在讯问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应当首先讯问犯罪嫌疑人是
    2023-04-16
    107人看过
  • 间接正犯与片面共犯—司考真题答案解析
    15周岁的甲非法侵入某尖端科技研究所的计算机信息系统,18周岁的乙对此知情,仍应甲的要求为其编写侵入程序。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A.如认为责任年龄、责任能力不是共同犯罪的成立条件,则甲、乙成立共犯B.如认为甲、乙成立共犯,则乙成立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罪的从犯C.不管甲、乙是否成立共犯,都不能认为乙成立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罪的间接正犯D.由于甲不负刑事责任,对乙应按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罪的片面共犯论处【正确答案】D【答案解析】选项A.B说法正确。如果是两个以上自然人实施犯罪的,不要求行为人均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即没有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但有相应控制和辨认能力的人与达到刑事责任年龄的人可以成立共同犯罪,只是没有达到刑事责任年龄的人因为存在阻却责任事由,因而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因此,甲、乙成立共犯。在本案中,乙是应甲的要求提供帮助,在共犯中属于从属地位,是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罪的
    2023-12-10
    300人看过
  • 破产和解协议—司考真题答案解析
    在某公司破产案件中,债权人会议经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过半数通过,并且其所代表的债权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60%,就若干事项形成决议。该决议所涉下列哪一事项不符合《破产法》的规定?()A.选举8名债权人代表与1名职工代表组成债权人委员会B.通过债务人财产的管理方案C.申请法院更换管理人D.通过和解协议【正确答案】D【答案解析】选项A符合规定。《企业破产法》第六十七条规定,债权人会议可以决定设立债权人委员会。债权人委员会由债权人会议选任的债权人代表和一名债务人的职工代表或者工会代表组成。债权人委员会成员不得超过九人。债权人委员会成员应当经人民法院书面决定认可。选项B.C符合规定,选项D不符合规定。《企业破产法》第六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债权人会议的决议,由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过半数通过,并且其所代表的债权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二分之一以上。但是,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该法第九十七条规
    2023-05-04
    452人看过
  • 劳动关系解除—司考真题答案解析
    **公司与丙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协议,由其派遣王某到**公司担任保洁员。不久,甲、乙产生纠纷,经营停顿。**公司以签订派遣协议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为由,将王某退回丙公司,丙公司遂以此为由解除王某的劳动合同。关于王某劳动关系解除问题,下列选项正确的是:()A.**公司有权将王某退回丙公司B.丙公司有权解除与王某的劳动合同C.王某有权要求丙公司继续履行劳动合同D.王某如不愿回到丙公司,有权要求其支付赔偿金【正确答案】CD【答案解析】选项A.B错误。《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
    2023-11-26
    247人看过
  • 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司考真题答案解析
    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一条第二款的解释规定,检察院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在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以及考验期满作出不起诉决定前,应听取被害人的意见。被害人对检察院作出的附条件不起诉的决定和不起诉的决定,可向上一级检察院申诉,但不能向法院提起自诉。关于这一解释的理解,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A.增加了听取被害人陈述意见的机会B.有利于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转向处置C.体现了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特殊保护D.是刑事公诉独占主义的一种体现【正确答案】ABC【答案解析】选项A正确。解释强调在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以及考验期满作出不起诉决定前,应听取被害人的意见,增加了听取被害人陈述意见的机会。选项B.C正确。附条件不起诉制度是对本应进入刑事诉讼程序的刑事案件转向为非刑事诉讼的方式处置的非司法化,一些国家称之为转向处置。我国附条件不起诉制度正是在合理吸收转向处置核心要素的基础上,结合司法
    2023-12-18
    198人看过
  • 送达—司考真题答案解析(2013-3-39)
    关于法院的送达行为,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陈某以马某不具有选民资格向法院提起诉讼,由于马某拒不签收判决书,法院向其留置送达B.法院通过邮寄方式向葛某送达开庭传票,葛某未寄回送达回证,送达无效,应当重新送达C.法院在审理张某和赵某借款纠纷时,委托赵某所在学校代为送达起诉状副本和应诉通知D.经许某同意,法院用电子邮件方式向其送达证据保全裁定书【正确答案】A【答案解析】本题考核送达。选项A正确。《民事诉讼法》第86条规定,受送达人或者他的同住成年家属拒绝接收诉讼文书的,送达人可以邀请有关基层组织或者所在单位的代表到场,说明情况,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拒收事由和日期,由送达人、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也可以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并采用拍照、录像等方式记录送达过程,即视为送达。选项B.C错误。《民事诉讼法》第八十八条规定,直接送达诉讼文书有困难的,可以委托其他人民
    2022-07-26
    266人看过
换一批
#刑罚量刑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共同犯罪分为一般共犯和特殊共犯即犯罪集团两种。构成共同犯罪,需要参加人的犯罪意思互相沟通,而加功于他人犯罪的,即使没有与他人沟通也能成立某种共犯,... 更多>

    #共同犯罪
    相关咨询
    • 审查批准逮捕,应当讯问犯罪嫌疑人的情形有哪些?应当讯问犯罪嫌疑
      甘肃在线咨询 2022-02-14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六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可以讯问犯罪嫌疑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讯问犯罪嫌疑人: (一)对是否符合逮捕条件有疑问的; (二)犯罪嫌疑人要求向检察人员当面陈述的; (三)侦查活动可能有重大违法行为的。刑事诉讼法第八十六条规定了在审查批准逮捕阶段“应当”讯问犯罪嫌疑人的三种情况,表明讯问犯罪嫌疑人并非每个审查逮捕阶段的必经程序,但当犯罪嫌疑人要求时又转化为
    • 上诉的受理—司考真题答案解析
      江西在线咨询 2023-09-08
      下列哪些情况下,法院不应受理当事人的上诉请求?() A.宋某和卢某借款纠纷一案,卢某终审败诉,宋某向区法院申请执行,卢某提出执行管辖异议,区法院裁定驳回卢某异议。卢某提起上诉 B.曹某向市中院诉刘某侵犯其专利权,要求赔偿损失1元钱,中院驳回其请求。曹某提起上诉 C.孙某将朱某打伤,经当地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协议,并申请法院进行了司法确认。后朱某反悔提起上诉 D.尹某诉与林某离婚,法院审查中发现二
    • 夫妻共同债务—司考真题答案解析
      安徽在线咨询 2023-10-06
      黄某与唐某自愿达成离婚协议并约定财产平均分配,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债务全部由唐某偿还。经查,黄某以个人名义在婚姻存续期间向刘某借款10万元用于购买婚房。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A.刘某只能要求唐某偿还10万元 B.刘某只能要求黄某偿还10万元 C.如黄某偿还了10万元,则有权向唐某追偿10万元 D.如唐某偿还了10万元,则有权向黄某追偿5万元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选项A.B错误。
    • 在讯问笔录中应当注明犯罪嫌疑人到案方式
      河南在线咨询 2023-10-13
      对在现场发现的犯罪嫌疑人,侦查人员经出示人民警察证,可以口头传唤,并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在讯问笔录中应当注明犯罪嫌疑人到案方式,并由犯罪嫌疑人注明到案时间和传唤结束时间。
    • 第一次讯问犯罪嫌疑人应当问明哪些内容?
      贵州在线咨询 2023-06-12
      讯问前,侦查人员应当了解案件情况和证据材料,制订讯问计划,列出讯问提纲。第一次讯问,应当问明犯罪嫌疑人的姓名、别名、曾用名、出生年月日、户籍所在地、暂住地、籍贯、出生地、民族、职业、文化程度、家庭情况、社会经历、是否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行政处理等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