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发布虚假信息诈骗金额逾百万15名嫌犯被拘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11 09:55:39 218 人看过

宝安辖区一家注册公司在网上发布代工信息,然后以代工产品不合格为由扣押客户履约保证金,短短两个月时间,这个公司就以这种方式诈骗全国90余名客户,骗得金额逾百万元人民币。日前宝安公安分局经过布控,一举查获了这家公司,并抓获15名涉案嫌疑人。

7月11日下午,塘头派出所接到王先生报案,称被石岩街道一家公司以代理加工为名骗走了22800元保证金。民警经过详细了解,原来王先生是一家代工企业的负责人,今年4月份,王先生通过网络,发现石岩街道一家名为百盛佳的电子厂招募客户做产品加工,且报价合理代加工有一定的利润。王先生经过考察,发现该电子厂是注册的合法企业,遂于7月7日到石岩街道与该电子厂签订了USB充电器加工合同,并按合同要求交给百盛佳公司22800元履约保证金。

7月11日上午,王先生将加工完毕的产品返回百盛佳公司,对方经过所谓的检验,告知王先生的产品样品合格率不达标,按合同应扣取保证金。但王先生发现该电子厂负责检测的人员一没有资质,二没有经验,检测也没有任何专业器材,全凭目测,怀疑被骗的王先生随即向警方报案。

民警调查发现,今年5月份以来,省内外多家代工企业均有类似被骗情况,而涉嫌诈骗的百盛佳公司主要通过网络发布寻求代工信息。随后,宝安网警大队联合塘头派出所成立专案组进行侦查。

经过大量走访调查,办案民警发现百盛佳公司在互联网上注册有专门的网站,发布大量广告吸引客户合作,对咨询业务的客户,设有专门人员接待。办案民警找到多名被诈骗的深圳客户,经过调查,百盛佳公司网站存在吹嘘经营规模、虚构生产水平的情况;且该公司所谓的代工产品本身电子结构简单,在市场无竞争力,之前所谓的加工合作产品根本没有在市场进行销售。

随后,办案民警依法对百盛佳电子厂进行查处,一举抓获该电子厂法人代表沈某龙,业务经理张某妹等15人。

经过审讯,嫌疑人沈某龙(男,35岁,江苏人)、张某妹(女,31岁,湖南人)等15人对诈骗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据交代,5月份以来,他们通过公司网站发布广告吸引客户到其公司考察,在签订代加工充电器的合同后,让客户缴纳1万元至3万元不等的技术培训及合同履约保证金;然后以客户加工的产品不合格为由返修,经过返修,百盛佳公司仍压低产品验收合格率使客户加工产品达不到合同标准,迫使客户无法正常履行合同,由此来诈骗保证金。至今,已有全国各地90余名客户被诈骗,涉案金额逾百万元人民币。警方现已初步核实10余宗。

目前,嫌疑人沈某龙、张某妹等15人已被警方依法刑拘,案件正在进一步深挖中。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28日 16:2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经理相关文章
  • 足浴师为报复同行报假警发布虚假信息被拘留
    宿松县一家浴室足浴师小丽(化名)为达到报复同行周某的目的,竟串通朋友小强(化名),虚构周某在该浴室卖淫向警方谎报警情,之后小强又将这一虚假信息在当地网络论坛发布。2月3日下午,宿松县公安局依法分别对小丽、小强作出治安拘留十日并处罚款五百元和治安拘留十日并处罚款两百元的决定,并立即送拘留所执行。2月1日中午,宿松县公安局110报警服务台接到匿名举报,称县城一家浴室内有人卖淫嫖娼。辖区孚玉派出所接到指令后,迅速组织民警赶至现场,未发现报警情况。随后,当地两家论坛先后出现一条内容相同的帖子,发帖人称其在2月1日当天去浴室洗澡看到里面有人卖淫嫖娼,卖淫女叫周某,并质疑公安机关内部有人充当保护伞。帖子发出后,宿松县公安局高度重视,迅速安排督察大队会同刑侦大队对发帖人反映的情况进行全面调查。经调取该浴室当日洗澡人员的登记记录,以及走访相关工作人员,排除当日该浴室有卖淫嫖娼行为。办案民警经进一步调查,查
    2023-04-24
    351人看过
  • 一男子微博发布景谷地震虚假信息被拘留
    14日,媒体从景谷县公安局获悉,正当广大军民众志成城投入抗震救灾的紧要关头,一名黑龙江籍男子闫某某,为博取眼球,在腾讯微博上发布景谷地震死了1000多人的虚假信息。日前,景谷县公安局对该男子处以行政拘留8日的处罚。据景谷公安局网络安全保卫大队长叶志强介绍,10月10日,民警在工作中发现,当天7时50分,腾讯微博网民岩岩在其个人微博上发布关于景谷10·07地震的信息称,我就是普洱的,我告诉你死了1000多谁敢报,还不算始终该消息发布后迅速在网上扩散,造成了恶劣影响。民警调查发现,网名岩岩的发帖男子姓闫,今年30岁,黑龙江人,现居云南省大理市。10月11日16时,景谷警方在大理警方的协助下,依法传唤了闫某某。通过对闫某某询问,闫某某对发布虚假信息的事实供认不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一)之规定,景谷县公安局对该男子处以行政拘留8日的处罚。闫某某对自己的所作所为
    2023-04-24
    481人看过
  • 网络发布虚假求购信息行骗六人诈骗团伙获刑
    随着计算机、互联网的发展和普及,网络诈骗也应运而生,而且形式、手段新颖,发展速度更是迅猛。5月13日,安徽省固镇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利用网络发布虚假求购信息,诈骗供货商财物的案件。一审以诈骗罪分别判处被告人邱丽莉、孙伟、李根昌、康云、王平、接丙政等人四年至七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部分被告人被宣告缓刑,并被判处了罚金。2009年9月中旬,被告人邱丽莉、孙伟预谋由邱丽莉出资到固镇县虚开公司实施诈骗。同年9月26日,被告人邱丽莉、孙伟在固镇县城关镇农资大市场租赁办公场所,购买办公用品,虚开了固镇县祁兴矿山机电设备供应公司,并电话通知李根昌等人到固镇实施诈骗。后被告人孙伟、李根昌、康云、王平、接丙政等人分别结伙,用被告人邱丽莉所有的爱立顺笔记本电脑在阿里巴巴网、聪慧网、八方资源网上以固镇县祁兴矿山机电设备供应处的名义对网站供货商发布大量虚假求购信息,将供货商骗至固镇签订大额购销合同,再以需要给领导送礼
    2023-06-11
    358人看过
  •  散布虚假信息是否构成名誉权侵犯
    散布真实信息并不属于侵犯名誉权,但名誉权是重要的人格利益。名誉权的基本内容是对名誉利益的保有和维护的权利,而损害名誉的行为方式主要有侮辱和诽谤。针对特定的民事主体实施侮辱和诽谤行为,才能认定为对名誉的损害。报刊、网络等媒体报道的内容失实,侵害他人名誉权的负有的义务是更正和删除。不履行该作为义务,拒不更正、删除或者道歉的,构成不作为的侵害名誉权行为,要承担侵权责任。散布真实信息并不属于侵犯名誉权。依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散布真实事件一般不会被视为侵犯名誉权的行为,因为这种行为是通过虚构或捏造事实来侵犯他人名誉的。名誉作为一种社会评价,是指社会或他人对特定自然人、法人及非法人组织的品德、才干、信誉、资历、声望和形象等方面的客观评判。这种评价直接关系到民事主体的人格尊严和社会地位,属于重要的人格利益。名誉权,是指自然人和法人、非法人组织就其自身属性和价值所获得的社会评价,享有的保有和维护的具体人格
    2023-10-15
    121人看过
  • 发布虚假招聘信息违法吗
    发布虚假招聘信息违法。发布虚假招聘信息属于诈骗违法行为。情节较轻不构成犯罪的处以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承担刑事责任。用人单位、人才中介服务机构、广告发布者发布虚假人才招聘广告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处罚。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发布或者向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提供的单位基本情况、招聘人数、招聘条件、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基本劳动报酬等招聘信息,应当真实、合法。如果发布的招聘信息不真实、不合法,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并可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给个人造成损害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的,由有关主管部门依法给予处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二条【虚假广告罪】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违反国家规定,利用广告对商品或者服务作虚假宣传,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第二百
    2023-08-10
    221人看过
  • 发布虚假招嫖信息怎么判
    对于组织卖淫罪,其量刑标准主要是根据行为人的具体犯罪情节来判断。通常情况下,如果行为人实施了组织他人进行卖淫活动的行为,将被判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同时,还可能面临着罚金的处罚;而当行为人的犯罪情节较为严重时,则可能会被判以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甚至无期徒刑,并且同样需要承担罚金或没收财产的刑事责任。至于协助卖淫罪的量刑标准,主要是针对那些在组织卖淫活动中起到辅助作用的人员。这些人员可能包括为组织卖淫者招募、运送人员的人员,或者是其他形式上协助组织他人卖淫的人员。对于这类人员,他们将面临五年以下有期徒刑以及罚金的处罚;然而,如果他们的犯罪情节较为严重,那么他们将会被判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时也需要承担罚金的刑事责任。《刑法》第三百五十八条组织、强迫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组织、强迫未成年人
    2024-05-14
    123人看过
  • 公司涉嫌诈骗金额23万怎么办
    一、公司涉嫌诈骗金额23万怎么办具体情况需依事实而定。首先,假设某企业的法人代表本身涉及到违法行为或刑事犯罪,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将会受到相应的刑法处罚并可能被判处入狱服刑;其次,若该企业已经提出了破产申请,那么该企业的法人代表就无需面临牢狱之灾。当公司无法偿还其所欠下的到期债务,并且公司的所有资产也无法完全覆盖这些债务时,作为债务人,可以向法院提交破产申请。在此种情况下,如果公司是在区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行注册登记的,则应当向所在区域的法院提交申请。在公司宣告破产之后,如果法人代表对于此次破产事件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那么他将在未来的三年时间内无法再次担任任何公司的高级管理职务。最后,需要注意的是,即使公司存在违法经营的行为,也并不意味着法人代表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刑法》第三十条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实施的危害社会的行为,法律规定为单位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第三十一条单位犯
    2024-07-11
    481人看过
  • 发布虚假信息的法律后果
    发布虚假信息,构成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的,其法律后果为:犯此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一、网络散播谣言是否属于犯罪网络散播谣言属于犯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编造虚假危险、疫情、灾害、警察,在信息网络和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知道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和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可构成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处以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留或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以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二、编造并传播期货交易虚假信息罪多长时间宣判行为人犯编造并传播期货交易虚假信息罪的,最少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编造并传播证券、期货交易虚假信息罪,是指编造并且传播影响证券、期货的虚假信息,扰乱证券、期货交易市场,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三、网络发布不当言论 处罚依据在网上发表不当的言
    2023-03-01
    146人看过
  • 网上发布假信息行骗小心假中介诈骗买房诚意金
    通过地产中介公司引荐,市民熊小姐看中了南山区西海明珠的一套商品房,可她向地产中介公司交了66000元的买房“诚意金”后,应该是积极催成交易,好提取交易佣金的地产中介公司,却以各种理由拖延交易。是何原因?警方介入调查后,揭开了一个惊人骗局。交完定金发现被骗近段时间以来,市民熊小姐准备买房。近日,她在网上搜索房源信息时,看到了“乐居陆捌”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发布的一条消息,西海明珠有一套房子出售,价格70万元。看到价格比较便宜,熊小姐立即按照信息中留下的联系方式,联系上“乐居陆捌”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中介人员王小姐。在中介王小姐的带领下,熊小姐来到西海明珠的“乐居陆捌”铺面详细了解房源情况。王小姐介绍说,卖方急于变现,所以将这套房子以相对市场低价出售。最后,王小姐还带熊小姐到西海明珠小区内查看了房子的实际情况,并查看了中介王小姐提供的房产证等房产资料的复印件。几番比较后,熊小姐很中意这套房子,决定
    2023-06-10
    437人看过
  • 卖房发布虚假信息怎么处罚
    对于房产销售中存在的虚假宣传问题的认定及其相应惩罚措施如下所述:若卖方利用诸如广播、电视、报纸、杂志等公众传媒手段对商品房进行了无法实际履行的不实宣传,并且达到了误导消费者的严重程度。那么在此情况下,相关监管检查机构将有权勒令其立即停止这类非法行为,并处以最高至二十万元人民币以及最低至一百万元人民币之间的罚金。《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经营者不得对其商品的性能、功能、质量、销售状况、用户评价、曾获荣誉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经营者不得通过组织虚假交易等方式,帮助其他经营者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
    2024-08-08
    295人看过
  • 打工误入诈骗公司诈骗金额4百万如何定罪
    一、打工误入诈骗公司诈骗金额4百万如何定罪在实践中,对诈骗四百万元的案件处理,通常会判决其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以罚金。而对于某些情况下,如犯罪嫌疑人被判定为无期徒刑的可能性也是相当高的。需要注意的是,诈骗五十万元的行为已构成数额特别巨大。若诈骗金额达到了惊人的四百万元,其恶劣程度可谓是极其严重。如果犯罪嫌疑人能将所有赃款全额归还给受害者,那么他仍有可能获得从轻量刑的机会。《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二、公司涉嫌诈骗员工会被拘留多久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在刑事案件中,警方对嫌疑人进行拘留的时间通常为14至30天不等。但若经审查确认并无任何犯
    2024-07-13
    445人看过
  • 网络发布虚假信息是否侵权
    (2)向用户提供服务的名誉侵权。然而,随着游戏用户权利意识的觉醒和虚拟财产价值的急剧上升,这类案件越来越引起公众的关注。(二)非网络服务提供者在互联网上发表言论的名誉侵权行为(一)通过电子公告服务发布侵权内容的名誉侵权行为。电子公告服务是指在网络上以聊天室、网络论坛、网络公告栏、留言板、电子白板等互动形式发布信息而形成的网络侵权行为。侵权人利用电子公告服务发布各种侵权言论,侮辱、诽谤他人。更重要的是,侵权人在多个网络论坛上发表侵权言论,传播者再采取发帖的形式,不断扩大侵权的范围和影响。(2)通过个人博客、主页等网络空间发布侵权内容的名誉侵权。当今时代,随着个性的凸显,个人博客、主页等网络空间受到公众的积极追捧,这也产生了一种新的网络名誉侵权行为。个人博客、主页等网络空间为公众提供了更自由、更广阔的互动舆论平台,实现了海量信息的传递,网络名誉侵权更为容易。
    2023-05-02
    298人看过
  • 发布诈骗信息什么罪
    发送诈骗信息5000条以上,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其他严重情节”,以诈骗罪(未遂)定罪处罚。电信网络诈骗的立案标准为:1、犯罪嫌疑人发送5千条以上的诈骗信息;2、犯罪嫌疑人拨打了五百人次以上的诈骗电话;3、犯罪嫌疑人在互联网发布的诈骗信息,被浏览达到五千次;4、犯罪嫌疑人通过电话、信息、网络渠道实施诈骗,诈骗取得财物价值达到3千元。一、一般的网络诈骗100元判几年电信网络诈骗3000元以上可判刑,也就是说网络诈骗100元并不构成网络诈骗罪,那么就不需要被判刑了。网络诈骗定罪量刑的标准以诈骗数额标准。(1)能够查到数额的。诈骗数额只是电信网络诈骗定罪量刑的一个方面,并且这个数额是开庭过后法院认定的数额,不是公安机关查证的数额。2016年12月,全国统一量刑数额标准,电信网络诈骗3000元以上可判刑,具体标准如下:(1)电信网络诈骗数额3000元以上的,可以在三个月拘役至六个月有
    2023-03-10
    294人看过
  • 网上发虚假中奖信息四男子诈骗82万获刑
    冯某等四人均为海南人,利用网络发布虚假中奖信息共诈骗7名被害人82万余元。近日,顺义区法院审结该案,以诈骗罪判处冯某等四人有期徒刑五年至十三年不等的刑罚。经审理查明,被告人冯某等四人或单独或伙同他人在联众、新浪等网络上向上网者发布虚假的中奖信息,诱使事主登录被告人购买的假冒新浪、联众等公司的网站,用虚假的网站内容骗得事主的信任,若事主相信自己中奖,并拨打网页上所留的电话,被告人再冒充客服工作人员、部门主任、负责人等角色,以领取奖金、奖品需交纳手续费、邮寄费、个人所得税、保证金、激活费等各种费用为名,骗得事主向被告人提供的账户内汇款,诈骗7名被害人共计82万余元。顺义区法院经审理后认定,被告人冯某等四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欺骗手段,骗取公民财物,其中冯某诈骗数额特别巨大,其他三人诈骗数额巨大,四被告人的行为侵犯了公民的财产权利,均已构成诈骗罪。四被告人被判处五年至十三年不等的刑罚。
    2023-06-11
    279人看过
换一批
#公司组织结构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经理
    词条

    经理是指在公司中负责管理日常事务的负责人,通常负责制定和实施公司战略、监督业务运营、管理团队、协调内外关系等。 经理需要具备一定的领导能力、管理技能和业务知识,以带领团队实现公司的目标。 经理在公司的治理结构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需要遵守公司... 更多>

    #经理
    相关咨询
    • 发布虚假中奖信息诈骗怎么办?
      福建在线咨询 2021-04-17
      犯罪嫌疑人通常以网页弹窗“系统信息”、“客服”、“QQ邮箱”等向网民发送虚假中奖信息,吸引网民点击登录其创建的虚假信息网站,以需交纳手续费、保证金、个人所得税等理由诈骗钱财。
    • 微信发布虚假信息犯罪吗?
      贵州在线咨询 2021-06-22
      微信发布虚假信息造成公共秩序严重混乱的认定为犯罪,否则只能是一般违法行为。依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利用信息网络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破坏社会秩序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以寻衅滋事罪定罪处罚。编造虚假信息,或者明知是编造的虚假信息,在信息网络上散布,或者组织、指使人员在信息网络上散布,起哄闹事,造成公共秩序
    • 前妻涉嫌诈骗被拘留,金额一百万,如何取保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7-09
      需要根据犯罪情节确定,如果涉案人员已经被刑事拘留,那么近亲属应尽快当面咨询律师,由律师携委托手续会见涉案人员,了解案情后到侦查机关、检察机关等阅卷,掌握侦查机关所掌握的证据情况,了解检察机关的起诉意见等信息。对于犯罪嫌疑人的刑罚,需要根据会见、阅卷、与办案人员沟通后的结论来进行预估。在全面了解案情后,确定辩护方向,选择进行无罪辩护或罪轻辩护从而让犯罪嫌疑人摆脱刑罚或取得从轻、减轻刑罚的成果。
    • 网络诈骗涉嫌金额几百万,现在已拘留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6-20
      网络诈骗超过3000元以上就应当承担刑事责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和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与“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
    • 发布诈骗信息算犯罪吗
      广西在线咨询 2021-11-05
      发送5000条以上诈骗信息构成诈骗罪(未遂)。行为人构成诈骗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