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人监外执行是否可以到外地服刑?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01 17:53:38 247 人看过

监外执行人员要长期留在另一个地方,必须按照程序征得矫正机关同意。对被判处管制,缓刑,假释或者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依法实施社区矫正,由社区矫正机构负责实施。因就医,家庭重大变故等原因,社区矫正人员确需离开居住地市,县(旗),在七日内居住的,报司法所批准;超过七日的,经签署意见报送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后,报送到县级司法行政机关。

监狱犯人晚上可以去厕所吗?

如果只是普通的协助调查,是不会留有案底的。

案底在我国法律中一般指有过刑事犯罪前科的档案记录,而该犯罪档案一般存放至公安部门保存。没有任何人可以撤除,否则就是违规违法。对于未成年人犯罪的,法定情形下,可以封存犯罪记录。协助公安配合调查时不会留有案底的,根据有关法律的规定公安有义务对登记的信息进行保密。

犯罪记录保存的时间:

刑事犯罪记录永久保存,任何时间都可以在公安机关系统网内查询到。但未成年人犯罪,且判刑时间在五年以下的,实施犯罪记录封存制度,除办案需要外,不得对外查询。

《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第十三条社区矫正人员未经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旗)。

社区矫正人员因就医、家庭重大变故等原因,确需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旗),在七日以内的,应当报经司法所批准;超过七日的,应当由司法所签署意见后报经县级司法行政机关批准。返回居住地时,应当立即向司法所报告。社区矫正人员离开所居住市、县(旗)不得超过一个月。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04日 06:1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监外执行相关文章
  •  缓刑期间是否可以进行监外执行?
    在罪犯被判处监外执行期间,其应当被视为在刑期内执行。监外执行,是指被判处有期徒刑和拘役的罪犯,由于其具有不宜收监执行的特殊原因,按照法律规定,将其交付一定机关,在监外来执行刑罚的一种执行办法。如在执行过程中才发现上述情况,应由执行机关提出书面意见,报请主管的司法机关审查批准。在罪犯被判处监外执行期间,其应当被视为在刑期内执行。监外执行,是指被判处有期徒刑和拘役的罪犯,由于其具有不宜收监执行的特殊原因,按照法律规定,将其交付一定机关,在监外来执行刑罚的一种执行办法。但对于被判处死刑或者死刑缓期2年执行尚未减刑的罪犯,一律不准监外执行。如在执行过程中才发现上述情况,应由执行机关提出书面意见,报请主管的司法机关审查批准。罪犯在监外执行期间,应当计算在刑期以内。当监外执行的原因消失(如病愈、哺乳期满)后,如果刑期未满,仍应收监执行;如刑期届满,则应及时释放。 罪 犯 在 监 外 执 行 的 计
    2023-09-17
    419人看过
  • 暂予监外执行算服刑吗,暂予监外执行由
    一、暂予监外执行算服刑吗暂予监外执行算服刑,暂予监外执行的期间计入刑期,但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规定:不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罪犯通过贿赂等非法手段被暂予监外执行的,在监外执行的期间不计入执行刑期。罪犯在暂予监外执行期间脱逃的,脱逃的期间不计入执行刑期。二、暂予监外执行由哪个机关执行暂予监外执行由社区矫正机构负责执行。1.在交付执行前,由人民法院决定;2.在监狱服刑的,由监狱审查同意后提请省级以上监狱管理机关批准;3.在看守所服刑的,由看守所审查同意后提请设区的市一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对有关职务犯罪罪犯适用暂予监外执行,还应当依照有关规定逐案报请备案审查。第三条对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依法实行社区矫正,由其居住地的社区矫正机构负责执行。第四条罪犯在暂予监外执行期间的生活、医疗和护理等费用自理。三、暂予监外执行是什么意思暂予监外执行是指对于被处无期徒刑、有期徒刑或者拘
    2023-06-28
    92人看过
  • 监外执行的人到底能否执行
    监外执行的人不能违反法律和有关规定,不得擅自离开居住的市、县或者变更居住地。对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严重违反有关暂予监外执行监督管理规定,不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应当及时收监。一、保外就医罪犯符合什么条件应当收监保外就医罪犯符合以下条件应当收监:1.未经批准擅自外出;2.骗取保外就医;3.以自伤、自残、欺骗等手段拖延保外时间;4.办理保外就医后无故不就医的;5.违反监督管理规定经教育不改的;6.暂予监外执行条件消失且刑期未满的。二、监外执行种类有哪些监外执行是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犯罪人在一定的特殊情况下不能进行执行的情况,可以向相关执行部门申请监外执行的一种方式。暂予监外执行有两种:一种是由人民法院决定的,另一种是由罪犯服刑地的监狱局决定的。人民法院决定暂予监外执行的,“应制作《暂予监外执行决定书》,载明罪犯基本情况、判决确定的罪名和刑罚、决定暂予监外执行的原因、依据等内容,
    2023-03-19
    219人看过
  • 狱内服刑人员如何监外执行,无期徒刑能监外执行吗
    一、狱内服刑人员如何监外执行1、对于罪犯却有严重疾病,必须保外就医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开具证明文件,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审批。罪犯所在单位可提供有无伪病、伪病诈病以及自杀、自残蹬情况供医生参考。对符合监外执行条件的罪犯,由监狱提出书面书面一件,报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机关批准。批准机关应当将批准的暂予监外执行决定,通知执行地的县级公安机关和原判人法院,并抄送人民检察院。2、人民检察院认为对罪犯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当的,应当自接到通知之日起1个月内将书面意见送交批准暂予执行的机关,批准暂予执行监外执行的机关接到人民检察院的书面意见后,应当立即对监狱执行罪犯的监督改造。3、罪犯在出监之前,监狱应当填写《罪犯出监后登记表》,连同批准监外执行决定一并送交执行地的县级公安机关。原关押监狱应及时将罪犯的监督改造。4、罪犯在监狱执行期间,如果确有悔改或者立功表现,符合减刑、假释条件的,原关押监狱
    2023-06-19
    55人看过
  • 如果是监外服刑可以外出吗
    一、如果是监外服刑可以外出吗监外执行可以外出,但是必须说明去向和时间,经过社区矫正机构同意.对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有法定情形之一的,应当及时收监:发现不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严重违反有关暂予监外执行监督管理规定的。暂予监外执行的情形消失后,罪犯刑期未满的。二、监外服行的条件是什么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三)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有前款第二项规定情形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对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对罪犯确有严重疾病,必须保外就医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诊断并开具证明文件。在交付执行前,暂予监外执行由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决定。在交付执行后,暂予监外执行由监狱或者看守所提出书面意见,报
    2024-01-06
    387人看过
  •  减刑是否可以通过监外执行实现?
    减刑是指对罪犯原本应处以的刑罚程度进行适当降低的刑罚执行活动。在罪犯监外执行期间,应当计算在刑期以内。当监外执行的原因消失(如病愈、哺乳期满)后,如果刑期未满,仍应收监执行;如刑期已满,则应及时释放。无法实施。减刑是指对罪犯原本应处以的刑罚程度进行适当降低的刑罚执行活动。罪犯在监外执行期间,应当计算在刑期以内。当监外执行的原因消失(如病愈、哺乳期满)后,如果刑期未满,仍应收监执行;如刑期已满,则应及时释放。 监 外 执 行 是 否 影 响 刑 罚 执 行 ?按标题:监外执行是否影响刑罚执行?近年来,随着刑罚执行方式的创新和多元化,监外执行已成为我国刑罚执行领域的一项重要制度。那么,监外执行是否会影响刑罚的执行呢?答案是肯定的。首先,监外执行会导致刑罚执行时间的延长。被判处有期徒刑、拘役等刑罚的罪犯,在监狱外执行期间,需要接受社区矫正、社会服务等工作,这无形中增加了罪犯的刑期。其次,监外执
    2023-09-10
    449人看过
  • 监外执行和缓刑哪个严重,监外执行可以离开当地吗
    监外执行和缓刑是监外执行严重,对于刑期未满的监外执行是会立即收监的。监外执行不可以离开当地的,监外执行是对罪犯换一种执行方式和执行地点进行教育、感化等等。一、监外执行和缓刑哪个严重监外执行和缓刑是监外执行更为严重。因为缓刑的适用对象是被判处3年以下有期往刑或拘役,情节较轻,适用社区矫正没有社会危险性的犯罪分子;而监外执行的适用对象罪行可重可轻,并非都是犯罪较轻的。而且导致监外执行的情形消失后,刑期末满的,会立即收监,缓刑则不存在这种情况。【法律依据】《刑法》第七十二条,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往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一)犯罪情节较轻;(二)有悔罪表现;(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二、监外执行可以离开当地吗监外执行期间是不能离开当地的,暂予监外执行是指
    2024-04-05
    338人看过
  • 犯销赃罪可以判监外执行吗,监外执行需要担保人吗?
    一、犯销赃罪可以判监外执行吗符合条件,可以判监外执行,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明知是犯罪所得的赃物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或者代为销售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只要明知是犯罪所得的财物,又实施了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四种行为中任何一种的,就构成犯罪。依照《刑法》的规定,构成窝赃、销赃罪的,处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二、监外执行需要担保人吗法律上没有关于监外执行担保的规定,监外执行不要担保。监外执行的对象是只能是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或无期徒刑的罪犯不得适用监外执行。由于监狱关押对象的特定性,本节所讲的监外执行仅是有期徒刑犯的监外执行。根据有关法规规定,有严重慢性疾病,长期医治
    2024-01-03
    140人看过
  • 狱内服刑人员什么方法可以监外执行呢
    狱内服刑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监外执行:1、狱内服刑人员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2、服刑人员系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3、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二、监外执行需要具备哪些条件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三)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有前款第二项规定情形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对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对罪犯确有严重疾病,必须保外就医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诊断并开具证明文件。在交付执行前,暂予监外执行由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决定;在交付执行后,暂予监外执行由监狱或者看守所提出书面意见,报省级以上监狱管理机关或者设区的市一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三、保外就医和取保候
    2023-06-28
    255人看过
  • 刑事案件孕妇监外执行是否可以?
    一、刑事案件孕妇监外执行是否可以?可以。《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三)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有前款第二项规定情形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对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对罪犯确有严重疾病,必须保外就医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诊断并开具证明文件。在交付执行前,暂予监外执行由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决定;在交付执行后,暂予监外执行由监狱或者看守所提出书面意见,报省级以上监狱管理机关或者设区的市一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二、申请监外执行的步骤是什么?1、对于罪犯却有严重疾病,必须保外就医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开具证明文件,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审批。罪犯所在单位可提供有无伪病
    2024-01-14
    177人看过
  • 对服刑犯监外执行的程序是怎样的
    对在狱内服刑的罪犯,监外执行的程序如下:2?、人民检察院认为对罪犯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当的,应当自接到通知之日起1个月内将书面意见送交批准暂予执行的机关,批准暂予执行监外执行的机关接到人民检察院的书面意见后,应当立即对监狱执行罪犯的监督改造。3?、罪犯在出监之前,监狱应当填写《罪犯出监后登记表》,连同批准监外执行决定一并送交执行地的县级公安机关。原关押监狱应及时将罪犯的监督改造。4?、罪犯在监狱执行期间,如果确有悔改或者立功表现,符合减刑、假释条件的,原关押监狱应当依照法律规定向人民法院提出减刑或者假释的解释。5、?暂予监外执行的情形消失后,对刑期未满的罪犯,负责执行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通知监狱收监;刑期届满后的,由原关押监狱办理释放手续。罪犯在暂予监外执行期间死亡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通知原关押监狱办理释放手续。罪犯在暂予执行监外执行期间死亡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通知原关押监狱。6?、对家在外省
    2023-06-14
    144人看过
  • 监外执行以后有犯法还能监外执行吗
    一、监外执行以后有犯法还能监外执行吗立即进行判决,取消相应的监外执行。如果是缓刑,来并在缓刑期内再犯罪,会被撤销缓刑,且新旧两罪并罚。《刑法》第七十七条自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百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度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知院有关部门关于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或者违反人民法道院判决中的禁止令,情节严重的,应当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二、判刑后可以监外执行吗没有法定的理由是不能的。《刑事诉讼法》第254条规定,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1、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2、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3、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对
    2023-02-23
    219人看过
  • 服刑人员怎样办理监外执行
    狱内服刑人员进行监外执行:人民检察院认为对罪犯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当的,应当自接到通知之日起1个月内将书面意见送交批准暂予执行的机关,批准暂予执行监外执行的机关接到人民检察院的书面意见后,应当立即对监狱执行罪犯的监督改造。一、关于监外执行的法律规定第二百六十五条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三)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有前款第二项规定情形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对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对罪犯确有严重疾病,必须保外就医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诊断并开具证明文件。在交付执行前,暂予监外执行由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决定;在交付执行后,暂予监外执行由监狱或者看守所提出书面意见,报省级以上监狱管理机关或
    2023-03-10
    55人看过
  • 监外执行可外地探亲吗?
    一、监外执行可外地探亲吗?监外执行可外地探亲。监外执行可以到外地,但需要经过社区矫正机关的批准才可以,而且时间上也有限制。监外执行人员因就医、家庭重大变故等原因,确需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旗),在七日以内的,应当报经司法所批准;超过七日的,应当由司法所签署意见后报经县级司法行政机关批准。返回居住地时,应当立即向司法所报告。监外执行人员离开所居住市、县(旗)不得超过一个月。二、被监视居住人的义务及违反义务的法律后果是什么?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执行监视居住的处所;(二)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会见他人或者通信;(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六)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身份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款规定,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需要予以逮
    2024-01-23
    60人看过
换一批
#刑罚种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监外执行,一般指的是由于犯罪人具有法律所规定的某种特殊情况而暂时变换刑罚执行场地和执行的方式,监外执行是刑罚中的一种执行制度;一般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和拘役的犯罪人,因为其具有不合适的收监执行的一些特殊原因,按照法律的相关规定,则由... 更多>

    #监外执行
    相关咨询
    • 监狱监外执行有人犯可以服刑吗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10-19
      监外执行的前提得符合监外执行的情形才行,并不是判的。
    • 什么是监外服刑以及监外服刑如何执行
      山东在线咨询 2022-07-24
      1、监外服刑的前提是“刑期已经过半,在羁押期间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假释后不致再危害社会”,对于累犯以及因杀人、爆炸、抢劫、强奸、绑架等重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在此范围之列。 2、由此看来,监外服刑的条件与我国刑法中规定假释的条件基本一致,但假释的基本内涵与“部分服刑人员在监外服刑”的司法改革理念有区别,假释是指被判处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
    • 监外执行人异地是否可以改签
      辽宁在线咨询 2022-08-07
      批准机关应当自收到监狱、看守所提请暂予监外执行材料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以内作出决定。批准暂予监外执行的,应当在五个工作日以内将暂予监外执行决定书送达监狱、看守所,同时抄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原判人民法院和罪犯居住地社区矫正机构。暂予监外执行决定书应当上网公开。不予批准暂予监外执行的,应当在五个工作日以内将不予批准暂予监外执行决定书送达监狱、看守所。
    • 行贿罪服刑多久可以监外执行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8-09
      监外执行算刑期。当然满足监外执行需要有一定的条件,监外执行,是指由于罪犯具有法律规定的某种情况而暂时变更刑罚执行场所和执行方式,在监狱外执行刑罚的一种刑罚执行制度。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拘役的罪犯,由于其具有不宜收监执行的特殊原因,按照法律规定,由居住地社区矫正机构执行,在监外来执行刑罚的一种执行办法。但对于被判处死刑或者死缓执行未减刑的罪犯,一律收监执行。如在执行过程中才发现上述情况,应由执
    • 监外执行到外地的后果会收监吗?可以去外地吗?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7-03
      不会的。监外执行是可以到外地的,但不允许出国。监外执行是指被判处无期徒刑、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由于患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或者妇女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的婴儿,不适宜在监狱或其他劳动改造场所执行刑罚,可暂由罪犯原居住地的公安派出所执行,并由罪犯原属的基层组织或者所在单位协助监督的一种特殊刑罚执行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