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人证言的效力认定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8-11 11:02:20 184 人看过

证人证言的效力认定:

1、一方当事人提供了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证人证言,对方有异议,但无证据予以推翻的,应当确认其证明力;

2、一方当事人提供的证人证言,对方有异议,且有足够证据予以推翻的或提出异议的理由正确,证言有明显不实或不符合常理的,应确认该证言无效;

3、一方当事人提供了一个无利害关系的证人证言,且无其他证据印证,应综合全案情况确认其证明力;

4、一方当事人提供了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证人证言,但其受作证能力的限制,应与其他证据相印证,如无矛盾的,应当确认其证明力;

5、一方当事人提供的证人证言,对方当事人提出其与本案有利害关系,但无相应证据推翻的,应当确认其证明力。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九条

在对证据收集的合法性进行法庭调查的过程中,人民检察院应当对证据收集的合法性加以证明。

现有证据材料不能证明证据收集的合法性的,人民检察院可以提请人民法院通知有关侦查人员或者其他人员出庭说明情况;人民法院可以通知有关侦查人员或者其他人员出庭说明情况。有关侦查人员或者其他人员也可以要求出庭说明情况。经人民法院通知,有关人员应当出庭。

证人证言格式

证人证言的格式可以包括以下内容:

1、说明证人的基本情况,包括姓名、性别、年龄、籍贯、民族、职业等等。

2、说明与本案诉讼双方是否有利害关系(如亲戚、朋友、利益等关系,是否足以影响案件的真实性)。

3、记录其说的相关证言、证明内容,证言的内容应为证人直接感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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